去年十月开始,和同事CARPOOL,来来去去上下班的时间就比较早一点,不再能每天送小小子去上学,这个光荣任务就归了老公。 这两天同事去看望住在纽约上州的,生病了需要照顾的女儿,我就落了单。虽然还是一样早起,但不想挤在高峰时刻的车流里,干脆晚点走,照顾小小子吃早餐,穿衣刷牙,顺便把他送到学校,再去上班。 小家伙早上爱赖床,明明已经醒了,还是要躺一回儿。等到他一切收拾停当,下楼来吃饭的时候,时间已经不多了。这是个天生不着急的人,一边慢慢吃着,一边还要和我说着话儿。其实他也是早上没有多少胃口吧。 最后一口馒头到底还是剩在那里了,他上楼上厕所,下楼后老公帮着拿书包,午饭。到车库里时,发现天气骤暖,我又冲上楼替他拿薄衣服,早上的忙碌,好比以前听过的那首《野蜂飞舞》。 九点五分,我们终于出了门,我边开车边看时间,好在学校近,三,四分钟就到了,就这样,我们也是最后几名了。我的车靠在DROPOFF的转盘边,有人过来打开车门,一声“Good Morning!”让我顿觉心安了不少。 小小子熟练地跳下车,左手提着书包,右手提着饭盒,往校门口走去。我看着他小小的背影,哎呀,衣服纽扣忘了系,就这样敞着!想完了又笑自己,不过十来步路,不会冻着的。 车子往前开了两步,我回过头,小家伙正好往我这边看过来,我笑着向他挥挥手,他两手满满的,腾不出来,只是绽放出一个懂事的笑容,然后就匆匆地走进门洞里去了。 我的心中突然充满了温暖,今天,好像是有会有华氏六七十度吧,早上的阳光,就已经如此的不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