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立法院陪审记 1 杭州阿立 2017年3月3日 2019年7月12日修改版 阿立注:这篇文章,本来早就想写。前面的这些,其实早就写好了。只是被各种杂事烦扰,一直没继续写下去。记忆淡忘的快,再不写,以后只怕也写不全了。先把已写的这些贴出来,督促自己争取早日写完这个系列。 阿立被陪审啦! 去年5月份(2016年),收到某法院来信: “阿立兄,你被选上陪审员了。。。” 大姑娘上轿头一回,立姥姥要去大观园了,哦,去法院做陪审员了。椰! 其实这不是阿立第一次接到通知。只是以前的通知除了“阿立兄,你被选上陪审员了。。。”,随信附有一个问卷调查。首先要如实填好问卷,按期寄回去。 在预定出庭的前一天下午5点之后要打电话去查问‘是否需要出庭’。 每次打电话,录音电话根据俺的中奖号码,回答都是: “阿立兄不用来了”。 这次接到的通知是另一个法院。信中没有附带问卷,只说: “某月某日上午9点半之前到本法院报到(带着此通知书)。。。” 信中附了一份《陪审员须知》: “法院神圣之地,不得穿T恤衫(无领子),牛仔裤啥的。也不能带任何电子产品,(能拍照的)手机也不行。。。” “到了法院,很长时间会是在陪审员的集合地点等待(要挑选陪审员)。可以带本《唐诗三百首》,或者《莎士比亚半集》也可以(阿立兄看得懂的话)。” “如果被挑中当陪审员,案子也许当天就开始审理,但可能不止一天。云云。” 原来俺能不能投一票“有罪”或“无罪”还不知道呢。 这天要去法院。出门前微信上先显摆了一把,顺便也抱怨‘连手机都不能带’。 文轩的予微:“俺们加州法院陪审员神马电子产品都可以带。手提电脑都可以(还有充电插座)。否则岂不是太无聊了?!” 阿立:看来各州法院规矩不同啊?向加州学习!向加州致敬! 转眼到了要去法院报到的那天。 早早来到法院停车场。先对着法院拍张照片。 照片找到了,有图有真相: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下集预告《立姥姥进大观园 阿立陪审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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