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陪審記2 阿立陪審又應召 杭州阿立 2025年10月4日 書接上集《聯邦法院陪審記1 屋漏偏逢連夜雨》: https://blog.creaders.net/u/9681/202510/527696.html 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 搬家公司《JC Express Movers》早上8點如約前來幫我們搬家。這公司老闆是白人,來我們家幹活的3個人全是南美同胞,包括領隊南美小砂鍋(帥哥)。 買房子、搬家無須贅述,就此打住。 買了房子,搬好家,可以鬆口氣了。 誰知‘但是’又找到我頭上來: 剛搬進新家,就收到聯邦法院北加州地區法院‘陪審員應召通知’(Summons For Jury Service)。通知寄到了我們租房的地址,幸好郵局及時轉過來了,沒有耽誤。 看官欲問了:“阿立兄剛搬來舊金山一年多,怎麼‘又應召’了?” 我之前‘應召’不在加州,而是在密州,密歇根州的地區法院(Michigan District Court)。這次是平生第二次應召,所以加了個‘又’字。 ----- 密州陪審員寫過一個小系列,詳見: 《阿立法院陪審記 1》: https://blog.creaders.net/u/9681/201907/353251.html 《立姥姥進大觀園 阿立陪審記 2》: https://blog.creaders.net/u/9681/201907/353302.html 《南希普法 鐵梅說菜 阿立陪審記 3》: https://blog.creaders.net/u/9681/201907/353354.html 《米國沙家浜 柳暗花明 阿立陪審記 4》: https://blog.creaders.net/u/9681/201907/353355.html 《望梅止渴 裴哥裝酷 阿立陪審記 5》: https://blog.creaders.net/u/9681/201907/353440.html 《米國家暴知多少 阿立陪審記 6》: https://blog.creaders.net/u/9681/201907/353463.html 《傳魁醉酒 風倒二娘 阿立陪審記 7》: https://blog.creaders.net/u/9681/201907/353517.html 《論文高深值幾何 阿立陪審記 8》: https://blog.creaders.net/u/9681/201907/353670.html 《傳魁量小 二娘鐵窗 阿立陪審記 9》: https://blog.creaders.net/u/9681/201907/353671.html 《三胖啃泥 法律操心 阿立陪審記 10》: https://blog.creaders.net/u/9681/201907/353699.html 《螺絲釘掃興 陪審員推敲 阿立陪審記 11》: https://blog.creaders.net/u/9681/201907/353748.html 《阿立陪審記 12 大結局》: https://blog.creaders.net/u/9681/201907/353749.html ----- 閒話休提,言歸正傳。 回到2024年9月下旬。 聯邦法院北加州地區法院的‘陪審服務傳票’(大意):阿立兄,你中獎了。你的陪審員參與號碼是:xxxxxxxxxx. 第一步: 接到通知日起,10天內到法院官網如實填寫“Juror Qualification Questionnaire”(陪審員資格調查問卷); 第二步: 我的兩周值班報到(Two-Week On-Call Period)是10月28日到11月8日,每天需要在前一天下午5點之後打電話詢問:“我明天需要去法院報到嗎?” 但是,二周內隨時應召的後面兩天我已飛中國,不可能報到了。 應召通知上有幾個理由可以要求豁免(You may request an excusal if): 1 你已75周歲或以上; 2 12個月內你已在別的法院盡過陪審員義務; 3 你有醫生證明,不能做陪審員; 4 你全職照料6歲以下孩子或老弱病殘(不能在家庭之外有任何受僱)。 我一條都不符合。 阿立註:米國是聯邦(合眾國),50個州都有自己的獨立司法體系。不光各州之間司法不盡相同,各州的司法與米國聯邦的司法既互不干涉、也頗有不同之處。 密州的陪審員資格調查,有一個要求豁免服務的選擇是:“我的英語不行。”阿立嫂在密州幾次中獎,都選擇了“我的英語不行”,就自動免除陪審員義務。 加州的陪審員資格調查問卷沒有這個選擇。我是在加州的聯邦法院,按幾位文友所言,加州的州法院也不能用英語不行要求豁免。當然即使有這選擇,我這米國理工博士也不能用“我的英語不行”這藉口。 還有一個解救辦法:可以要求一次不超過6個月的延期(postponement)。 趕緊給陪審團辦公室(Jury Office)發郵件,要求‘免除’陪審員服務(免除有點貪心了),附上6月份下單的聯航飛上海往返電子機票(10月7日舊金山飛上海)。 過了幾天,沒有回音。不放心,到聯邦法院的官網上去,需要出生年月日,姓以及陪審員號碼登錄。 進入我的賬號,先點擊填問卷,顯示“阿立兄,你目前沒有需要做的。” 看來我的申訴有效了。會是‘免除’義務了嗎?還是延期?天知道。 再看我的個人信息,還是老地址,趕緊改正為現在的新地址。 這下可以鬆口氣了。 10月7日順利飛上海、當天趕回杭州。一個月的吃喝玩樂,不亦樂乎。 誰說‘未老莫還鄉’? 回國行另有專集系列,不再贅述。 欲知後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 下集《聯邦法院陪審記3 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廟》: https://blog.creaders.net/u/9681/202510/527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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