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hu, Xiaolong
一九六六年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开始时,我是高中二年级学生。于六八年底奔赴苏北农村插队,吃尽人间辛苦,终于于七七年首批考入南京某一大学,继而攻读硕士学位,八八年初来到美国攻读博士学位,时至四十岁整。 古人云,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而我却被一自称为百万富翁的人迷惑的晕头转向。话还得从头说起。
九二年初,我来到纽约市一所大学做博士后,我太太一时还未找到工作。以后她偶然在世界日报看到一则广告“诚征大厨入股”,这是一家中餐馆的老板刊登的。就打电话去问,能否以企枱的身份入股。老板听后表示感兴趣,约我们次日去餐馆面谈,并用便餐。太太听后,非常高兴,也立即将这个好消息告诉我。我当然全力支持。次日傍晚,陪同太太前往这家中餐馆应征。
这家餐馆位于纽约市下城,距离中国城不远,面积不算大,也不算小。街上人来人往,车辆穿流不息,真是做生意的好地方。餐馆里面装饰得也很好,约有四十个位置,墙上挂着一副“百凤朝阳”的刺绣画。老板和老板娘都是来自台湾,约模和我们年纪相仿。老板着西装,领带,皮鞋。老板娘烫着一头卷发,身着黑色礼服,耳朵和手上的珠宝闪闪发光。见面后,他们非常热情,当即招呼一位女企枱送来茶水和菜单。盛情之下,我们点了一份陈皮牛,一份芥兰鸡,然后边吃边聊。菜的味道很不错,至今记忆犹新。在言谈中,老板向我们透露,他们来美国已多年了,有几百万家产。经过面试,我太太被录用在餐馆作企枱。第二天上班,工资每日六十五元,且入一股一万五千元,每月利息按一分五里计算,及每一万元付一百五十元利息。
在纽约市这样一个高消费城市,每一个人都得拼命工作,否则难以生存。但人多粥少,工作相对难找。而我太太却从世界日报一则小广告上,结识了这样一对热情善良的夫妇,他们赐予工作机会,接纳入股,还每月付高利息。在回家得路上,望着曼哈顿的繁华世界,霓虹灯光闪烁,我们真是兴奋无比。虽然在这异国他乡,我们举目无亲,但此刻我们却感到分外亲切。“还是中国人帮中国人啊!”“台湾人多富裕啊!”“世界日报真管用!”我俩不停地交谈着,一直沉浸在喜悦之中。
我们住在我工作单位附近,我每日步行到学校上班,但我太太却得每日先乘汽车到地铁站,然后转乘地铁到餐馆上班。由于是第一天上班,交通不熟悉,我就陪同太太前往。餐馆一切如常,只是昨日见的女企枱不见了。后来据老板说,她也是大陆留学生的太太,但牙长的不好,是虎牙,来后把我们餐馆生意吃掉了,所以叫她走了。我们听后,心里都内疚了好一阵子。
我太太的餐馆工作包括接台子,及客人来了即上茶水,面干,请客人点菜,然后把菜单交给厨房,饭菜好了以后,给客人端上。客人走后,要翻台子及打扫桌面,换上干净餐具。中餐和晚餐期间,客人较少。那时要帮助摘菜,包馄饨。有时还要到厨房帮助包外卖,甚至送外卖。晚上堂吃客人较少,外卖较多,那也不能坐着,必须要站着。每日工作十个小时,加上路途两小时,总共十二小时,每一个星期工作六天,为了节省开支,我经常早上送她到地铁站,晚上再到地铁站等候,因为汽车和地铁不是联运,每次得先付一元五角汽车费,再付一元五角地铁费,每日交通费要六元,每天晚上看到太太到家,腰酸背痛,小腿肿胀,心里有说不出得难受。但太太总是笑着说,“一觉睡过来就好了”。“我们是第一代移民,一定要艰苦创业嘛。”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是一个月了。按照面试时的承诺,我已将一万五千元分两次交付给老板。有点奇怪的是,他的收据上只是写着借,并未提及入股之事。算了,一切看在朋友份上,没有必要计较了。但几天后,老板又开口,“Lisa, 实在不好意思,我们生意上一时周转困难,能否再借一万元?”我太太回来后转达了旨意,我二话没说,又从银行里提取了现金,亲自送到老板手里。他是左一谢,右一谢,并给了我一张支票作为收据,上面的数目完全正确。回家细看,原来是一张公司支票。支票上清楚的印着公司的名字、地址,老板填上日期、数目和我的姓名,然后签名,一点不错,我深信不疑。从太太当晚到家后的神情,就可以推断出老板对她的照顾备至,我自然心安理得。没想到,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老板又开口了,口一开就是借一万元。这是如何好呢?我们已经快没钱了。但如果不借给他,势必得罪他,这样太太又得另找工作了。咬咬牙,到银行里把没到期的定期存款取出来,然后通过电汇,存入老板的帐户里。照例又得到一张他签名的公司支票作为收据。
他不断借钱,每次都是非常之急,连一天都不能等,只要现金,不要支票。我们开始暗忖,这样下去即使是金山银矿也要给他掏空了。再说,我们是大陆来的穷学生,势单力薄,一旦发生纠纷,我们也没有能力应付,一种不祥之兆开始笼罩心头,老板也可能看出了我们的心思,更加每日面带笑容,百般殷勤,还不时炫耀他们的财产,请我们绝对放心,每月利息如期支付,本钱也一定如数归还。他这样的说法,做法也的确打消了我们的疑云。看看这一招见效,半月后老板又开口了。为了维护这刚刚建立起来的“两岸”关系,我们决定向我们的朋友借钱。在美国交朋友难,借钱就更难了。费劲唇舌,总算凑足了钱,然后亲自送上。当然换回只是一声感谢和一张公司支票。
以后大约每一个月,他都要开口借一次钱,数目不等,估计算准了我们的能力,理由也不完全相同,例如,投资玩具公司啊,朋友要买房子啊。就这样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他总共开口借钱十五次,总数达到十一万美金。我们夫妇俩辛苦工作两年赚的钱全部被他借去,还搭上前几年的积蓄。
随着借出的钱数的增多,我们的担心和忧虑也与日俱增,因为我们也快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了,而老板也总于翻脸了。一天清晨,一声清脆的电话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喂,是朱先生嘛?Lisa把你们借钱的事情,告诉了别人,使我们很丢面子,叫她明天不要来上班了。”“你们只看到我们借钱,就没有看到我们有多少房产、地产吗?”那气壮如牛的声音至今还在我耳边回响。我不断地解释,赔罪,力图挽回即将夭折地关系,但都无济于事。我便问道:“那你借我们的钱怎么办?”他答到:“年底还你一半。”这担心的事情,总于发生了,只是没有想到,发生的这么快,这么突然,这么无情。
好不容易盼到年底,该是换钱的时候了,我打电话去询问。“朱先生啊,实在不好意思,我们现在生意上周转还有困难,能否缓一缓,具体还钱计划,我已定好,支票即将寄给你。”“不要怕嘛,借你的钱一定会还的!”我收到的支票仍然是公司支票,兑现时间是一年以后,不过,公司的名字变了,但是钱的总数仍然正确。无奈,只好再等,希望老板能说话算话,这些支票能得到兑现。盼星星,盼月亮,盼到还期,但得到的答复几乎相同“请再缓一缓!”只不过是不同的理由。因为支票的有效期只有一年,所以他又更换了支票,总数丁点不差,他还肯定地告诉我,借你的钱一定会还的。不过,这次的支票又是已另一公司的支票签发的。他还得意洋洋地告诉我,他把公司的名字更改了。为什么他要不断更改公司的名字呢?究竟他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呢?我们不清楚,只是听朋友说,在美国成立一个公司非常容易,只要请律师帮忙,交一百多元钱即可,公司的地点、人员都由你自由填写,不需要财产担保,也不需要注册资金。我们看到这些公司支票上的钱数、日期、我们的姓名及其他的签名都完全正确,仍然深信不疑,把支票妥善保存起来,耐心地等待下一次还期。
当然,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的还钱计划都未能实现。每次他都有不同的理由和承诺:餐馆生意不好;药的生意大幅降落;在大陆的生意被卡住了,因为土地问题未能解决,一旦大陆工厂开工,订单接不完;我对你们的帮助是铭感五内,永志难忘;至今还未收到台湾汇给我的款项;我太太生病;我的药的生意做的好的话,你这点钱一次就还清了;请你们接受我的表白,路遥知马力等等,多次承诺,从不兑现,无数的理由。利息也早已停止支付了。从答应还钱开始至今四年,分文未还。我们的心碎了。万万没想到,这样一个道貌岸然的人,说话居然从不算话;我们怀着极大的信任和希望,把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一次又一次的送到他手里,帮他度难关,发展生意,换来的只是一堆纸片。我们曾多次和他理论,也争吵,也哀求,都无济于事。我们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向他讨回公道。鼓足勇气走进律师办公室,呈上所有妥善保存的证据,包括第一次借款的借据,以后借款的公司支票收据,及其他的亲笔信。律师的分析却使我们大吃一惊。原来这些支票都是已公司名义签发的,而公司早已解散,不存在了。美国法律对公司有保护作用,一旦公司解散,公司的债务是不能落到个人身上的。律师的分析使我们如梦初醒。难怪他只用公司的支票作为借钱收据,难怪他不断地更改公司的名字,原来是要逃避债务。这些钱可是我们夫妇俩多年来辛苦工作、省吃俭用积蓄下来的,也是我们的全部财产,正可谓是我们的血汗钱。但他却尽心地设计了一个骗局,使我们的全部家当都化为乌有。我们每当想到伤心之处,不禁都泪湿衣襟。然而,经验丰富的律师仍然能从我们来往信件中找出证据,并告诉我们,如要起诉,要立即进行,因为第一张借据上的时间据今已将近六年。美国法律对追讨债务的限制,只有六年时间。换句话说,超过六年的债务是无法追回的。最后我们和老板在纽约州最高法庭见面,因为根据美国法律,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纠纷要到最高法庭解决。在法庭上,双方律师也有激烈地争辩。大约一个月后,法庭做出裁决,我们胜诉。但是对方已藏匿无影,至今分文未归。据说,像我们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
看了这个故事,也许有人会问,你们当初为什么要借钱给他们呢?是啊,包括我自己在内,至今都难以明白,当初为何会一次又一次的相信他。也许是珍惜太太的工作机会,也许是羡慕他的“百万家产”,也许是被高利息所吸引,也许是看在朋友的份上,也许是相信他的承诺,但所有这一切综合在一起,都难以解释,而且,当初借钱给他,即没有通过法律手续,也没有要求提供财产担保,我们实在是太幼稚了。现在回过头来看,我们正彷佛感到,做了一场恶梦,被恶魔缠身。这个恶魔在不断地“借”我们的钱,喝我们的血。他在借钱时变成百万富翁,但还钱时变成穷光蛋,好话说尽,坏事做绝,说话从来不算话,是一个十足的无赖和骗子。这段经历虽然只有六年,但刻骨铭心,永世难忘。我现在用文字记载下来,永远流传下去,给我的子孙作为借鉴,也给广大海外华人提供一个教训。
我一生忠厚、老实的外婆经常唠叨:“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但我只记住了上半句,没有记住下半句。现在更加明白了,这上下句都是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