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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的博客  
六六毕业附中, 六八崇明务农。 七七大学圆梦, 八九次年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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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丁氏魔术12---严慰冰的匿名信案 2021-06-16 07:49:59

丁氏魔术12---严慰冰的匿名信案

*总述

不平系列21期中说:

丁凯文这个人有个特点:爱憎分明。爱是爱,憎是憎,爱的是二当家之所爱,恨的是二当家之所恨。邱会作是二当家之所爱,不但是爱,而且是爱之甚深,丁凯文是自然要爱的,严慰冰,林晓霖是二当家之所恨,丁凯文必然也是恨的,不但是恨,而且是恨之入骨。

《不平系列》21期中说了丁凯文对林晓霖之恨,这一期说说丁凯文对严慰冰之恨,说说严慰冰案。

严慰冰是谁?为什么要说严慰冰?严慰冰乃陆定一之妻。陆定一是文化革命开始彭、陆、罗、杨中的老二,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文化部长。之所以要说说严慰冰,是因为严慰冰的匿名信,当年,曾经使得深居简出的二把手冲天一怒为红颜,平日里“主席画圈我画圈”,一下子“无法容忍他人对自己和自己的配偶作如此无中生有的造谣和中伤”,闹出了政治局常委会出世“处女证明”的国际大笑话。数十年后还居然也惊动了丁凯文,也捎带惊动了马悲鸣。

对于魔术师来说,这当然是变魔术的好机会。丁凯文焉能放过?笔者查到的丁凯文的文章,有《严慰冰匿名信案始末与辨析》,《严慰冰匿名信案再探》、《严慰冰匿名信事件及其他》三篇。我们分析一下丁凯文的一些主要观点,看看丁凯文是怎么玩魔术的。

叶群的“假党员”问题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不仅涉及到了陆定一的下台,而且涉及到了贺龙和杨成武的下台。丁凯文引用了罗浮山的文章,信誓旦旦地说“所谓‘隐瞒历史,虚报党龄’纯属无中生有。叶群的入党介绍人是师大附中的地下党员傅英豪,中共建国后曾任空军雷达兵部部长。”但是罗浮山不就是叶群的弟弟么?丁凯文不喜欢官方的文献,找出来的文献不是姓林的,就是姓叶的,要不就是无名无姓的“知情者”。为此,这一期的《不平系列》搜集了一些材料,以供各位参考。

丁凯文为林彪、叶群辩护的目的是要把林彪漂成堂堂男子,把叶群漂成贤妻良母。丁凯文的策略就是:

第一,否定匿名信中有政治内容。因为,一承认,严慰冰就成了政治犯。这是丁凯文坚决不肯承认的。丁凯文要把她打成纯粹的刑事犯。为此,丁凯文就要否定匿名信中有政治内容,就要强调信中内容“恶毒下流”,“不堪入目”,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仿佛严慰冰只对“不堪入目”感兴趣。这种伎俩,其实我们已经看到很多了。在共产党的治下,没有“持不同政见者”,有的只是“嫖娼者”。理由很简单,“嫖娼者”更会引起人们的公愤,丁凯文对这一套了然于胸,游刃有余。严慰冰的匿名信案,就是他的舞台。

第二,把严慰冰打成纯粹的精神病.丁凯文极力强调了严慰冰和叶群“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但是,和严慰冰“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人有成千上万,为什么严慰冰会选中了叶群?和严慰冰“往日有冤、近日有仇”的恐怕也有两位数,为什么严慰冰都不选,却要去选叶群?丁凯文的逻辑是:严慰冰抓阄抓到了叶群,于是叶群成了受害者。

严慰冰看起来是有精神病,但是,精神病并不是她写匿名信的唯一原因。陆定一说她有精神病,有一半是托词,因为只有精神病才有可能减轻一点罪名。余汝信的文章《从王光美谈严慰冰案说起》强调了“陆定一说,严慰冰之所以要写匿名信,是精神有毛病。”,但是没有分析严慰冰写匿名信的背后原因。其实,严慰冰的精神病更像是偏执狂,所以才会数年如一日的写匿名信,但是,偏执狂也能思考,也有爱憎。不去分析她的爱憎却去强调她的精神病,这是本末倒置。陆定一说了原因,丁凯文进行了逐条驳斥。我们就来看看丁凯文的驳斥到底是不是魔术。

*刑事罪和诽谤罪

邱会作和丁凯文口口声声说这是刑事犯罪。邱会作回忆说:“严慰冰的做法,当时是触及刑律的犯罪行为,现在看仍然是触及刑律的犯罪行为。”丁凯文说:“典型的刑事犯罪”并说“这种行为在任何正常的法制国家都属于刑事犯罪。此事如果发生在美国,绝无可能由‘党组织’出面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一定会将肇事者告上法庭,追究其刑事责任。”

丁凯文的文字中多次提到“刑事案”,什么“刑事案”?丁凯文没有说。估计他对刑法不太熟悉。丁凯文中国现在刑法处罚的犯罪种类有分为十大类468个罪名。十大类如下: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轶序罪

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五、侵犯财产罪

六、妨害社会管理轶序罪

七、危害国防利益罪

八、贪污贿赂罪

九、渎职罪

十、军人违反职责罪

查查上面的种类,对于严慰冰的匿名信案,只有第四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可以套。这一类中共有42条,诸如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等等。这些罪名都不合适。只有一条,或许可以套上,那就是“诽谤罪”。丁凯文说来说去就是刑事罪,再往下走,刑事案中的哪一个罪名,就能力有限,或者也许是另有隐衷,再也说不下去了。在这一点,马悲鸣的脑子比丁凯文清楚。马悲鸣在《简评《严慰冰匿名信事件及其他》》中说:

郭罗基先生“料定你们无法回答”的问题是:“《读者来信》说:严慰冰写这种无聊的匿名信‘在任何遵守法制的国家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似乎对‘任何遵守法制的国家’都有研究,那么请你代为回答马悲鸣所回避的要害问题,并且具体说说:究竟在哪个‘遵守法制的国家’因为写了无聊的匿名信而生前以‘反革命’罪坐牢13年、死后还要追究‘诽谤’罪?”

我老实承认:第一、西方法治健全的社会没有因为类似严慰冰的罪行而被判13年反革命罪的。因为人家根本就没有《惩治反革命条例》。但人家也没有类似严慰冰这般没完没了写无聊匿名信的。因为还没等写这么多,写这么长久,早就被受害者告发,而被警方逮捕,被法庭判处诽谤罪制止了。

马悲鸣这里点出了这是“诽谤罪”,而且也点出了,关键在于“受害者告发”。如果没有“受害者告发” ,也就没有“诽谤罪”。“诽谤罪”的原则,民不告,官不究,和旁人无关。中国的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一般)侵占罪,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并规定,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这实际上已经说明了:旁人不得越俎代庖。

丁凯文说:

请问郭罗基先生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有一个完全与美国国家领导人不搭界的人物,长年累月给美国领导人写匿名信,声称他们的老婆与别人乱搞,并具体指出他们的子女是他们的老婆与写匿名信者自己的丈夫私通所生;美国的警方、联邦调查局及其司法体系会容忍这种行径吗?会因为这些领导人是公众人物就默许这种无端的造谣诽谤而坐视不理吗?在报刊上公开批评领导人的政策或行为与用龌龊手段骚扰、中伤他人的家庭完全是两回事。郭罗基先生不要故意混淆这二者之间的差别。在任何正常的社会,不仅不能针对国家领导人,同样也不能针对一般的普通老百姓做这种下流的事!如果你做了,你就要付出代价,吃上官司。

前不久美国电视上播出一个白宫工作人员的道歉,因为他嘲笑号召全民健身的总统奥巴马的夫人屁股大。奥巴马夫人米歇尔的屁股确实较大,此人说的都是事实;但是此事一经披露该人马上公开道歉,原因无他,就是避免惹上不必要的官司。

丁凯文所举的事例就是典型的民不告,官不究的官司。这种官司只和双方有关。丁凯文说“一定会将肇事者告上法庭,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缺了主语,是谁“一定会将肇事者告上法庭,追究其刑事责任”?是林彪?还是你丁凯文?还是邱会作?还是马悲鸣?

对于严慰冰的匿名信,林彪没有“将肇事者告上法庭,追究其刑事责任”么?林彪只知道发“处女证明”,却不知道“将肇事者告上法庭,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不是很奇怪么?如果林彪已经“将肇事者告上法庭,追究其刑事责任”,那末林彪告的是什么罪呢?是刑事罪,还是反革命罪?当时中央定严慰冰“反革命罪”的时候,林彪是不是应该起来抗议一声:“我提告的是刑事罪,是诽谤罪。”有胆量发“处女证明”,没胆量纠正自己提告的错误,能算是男子汉么?

丁凯文没有说明,或者他根本不知道的是,“诽谤罪”的主语只能是受害人,或者是“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所以,如果米歇尔不去告,根本就不会成罪。要是丁凯文打抱不平,要让“白宫工作人员”吃官司,只怕是法庭的门都进不了。要是丁凯文去瞎嚷嚷,极有可能的是被认为是精神病,狗逮耗子,要你起劲干嘛?

丁凯文还会假惺惺地表示自己的仁厚和宽大:“其实,这一事件的所有当事人都已去世,笔者也只是就事论事,绝无追究严慰冰法律责任的意思。”其对刑法的无知令人吃惊。你的权力只有狡辩和魔术。你是受害人么?你有什么资格去“追究严慰冰法律责任”?你算是哪门子葱?

我就奇怪,对于严慰冰的匿名信,如果叶群或者林彪认为自己是受害人,自然可以去告,诽谤不诽谤,让法院去判。要你马悲鸣、丁凯文在这里义愤填膺、哭丧着脸干嘛?

丁凯文说:

郭罗基先生在北大马列主义教研室工作多年,中共的这套手法应该不会淡忘。笔者认为,从事后分析的角度来谈论此案,严慰冰一案仅仅是简单的刑事案,而非政治案。笔者完全同意郭罗基先生“严慰冰没有‘反革命罪’”这一观点,关押陆定一、严慰冰13年当属“政治迫害”。但是是否可以因为当时的中国没有相关法制,严慰冰的行为就可以解释为合理、合法,不必受到法律的制裁,严慰冰就由此变得冰清玉洁了吗?郭罗基先生反思中共体制的同时,也应该实事求是地对此事件作客观理性的分析和讨论,而非一味拔高当事人的思想境界,作出不切实际的论断。

丁凯文明显的没有读过《刑法》。诽谤案如果没人告,就不成为案,也“不必受到法律的制裁”。严慰冰是不是冰清玉洁?要不要受法律制裁?这得由法院来判决。不管怎样,严慰冰比起丁凯文这种只会玩下三滥的魔术师,只知道为林彪漂白的小丑,那就不知要高尚多少了。

对于严慰冰的匿名信,显然有两个问题:一是谁写的,二是写了什么?前一个问题,应该由公安机关破案,后一个问题,应该由法院判决。文化革命中,匿名信不知有多少,有的破了,有的没破。比较典型的,上海有刘文辉的匿名信,江西有陈耀庭、谢聚璋的匿名信,北京有北大附中郑恩元,吴几滨等等。当然他们都没有吃到好果子。文化革命的荒唐,一是公检法一家,二是“他的话都是我们行动的准则。谁反对他,全党共诛之,全国共讨之。”结果就是遍地冤案。丁凯文强调“严慰冰一案仅仅是简单的刑事案,而非政治案。”因为文革中的政治案在文革以后都被判为都无罪,都平反了。丁凯文绝对不能让严慰冰“政治正确”,一定要把她打成刑事犯,而且是纯粹的刑事犯,这样就能充分发挥丁凯文对严慰冰的仇恨,继承老二的衣钵。

有罪还是无罪,最终是由法院判的。当年安徽的石仁祥写了〈致中共中央的一封信──关于林彪问题的汇报〉,列举了林彪28条罪状,分别寄给党中央、毛主席、周总理、和县县委书记马健、巢湖军分区第二政治委员熊玉坤、安徽省省委第一书记李德生、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南京部队空军政委江腾蛟及武汉、济南等军区负责人。其实是在控告林彪有罪,但是,石仁祥的话没有法律效力,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林彪无罪,而石仁祥把自己的命送掉了。当然,你可以评论严慰冰的匿名信案,就像石仁祥评论林彪一样。

石仁祥的信,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官司,也不是只涉及双方的官司,而是涉及到全体国民的官司,是人人都能告的官司。这种官司,你不去发声,没有义愤,无动于衷,那才是一个混账。

*马悲鸣的误区

马悲鸣说“人家根本就没有《惩治反革命条例》”,也是说得不错的,不过马悲鸣也只能止步于此了。不但“人家根本就没有《惩治反革命条例》”,人家也没有“谁反对他,全党共诛之,全国共讨之。”你丁凯文在“人家”那边看到过“谁反对他,全党共诛之,全国共讨之”么?你马悲鸣在“人家”那边看到过“谁反对他,全党共诛之,全国共讨之”么?

马悲鸣又说:

也不用举别的案例了,就严慰冰这个案例已经搞得林豆豆痛恨母亲告发父母,导致全家死无葬身之地,也决不是没有行为后果。

马悲鸣这里明显是不懂民不告,官不究的法律原则。严慰冰这个案例说到底,如果有受害人,也就是林彪一家的事。你马悲鸣肯定没有承受什么后果。所以,你这个义愤填膺是属于多管闲事。就像丁凯文喜欢管奥巴马夫人米歇尔的屁股大不大一样。除了丁凯文,谁会关心米歇尔的屁股大不大?谁会来关心是不是道歉,谁会来关心有没有吃上官司?当然,多管闲事也是允许的。世界上多管闲事的人有的是,为什么不允许你马悲鸣多管闲事呢?你对林彪情有所钟,要为林彪出头,没人能阻拦你。

马悲鸣肯定没有想到,“谁反对他,全党共诛之,全国共讨之”造成了多么大的后果,造成了多少人的死亡,当然,丁凯文也没有想到,邱会作也不会想到。他们脑子里没有这么一根筋,怎么能想得到?

严慰冰的匿名信是一个“告诉才处理”的案子。林彪和叶群已经葬身异国。和此案有关的只有林豆豆。马悲鸣想成为林豆豆的辩护律师么?马悲鸣的脑子有点邪乎,一场文化革命什么都没看到,看到的就是林豆豆的告发。你以为林豆豆不告发父母,全家就死有葬身之地了么?“九一三”事件的根本就是丁凯文说的“如果当时林彪在九届二中全会的开幕式上不发表那篇针对张春桥的讲话,就不会在全体中央委员之间掀起巨澜,也就不会有会议上发生中央委员们群起声讨张春桥等文革极左派的情况,从而引来江青、毛泽东的强烈反弹,以致后来局面一发不可收拾,最终酿成震惊中外的‘九一三事件’”,是林彪在庐山会议上“人心不足蛇吞象”的结果。林豆豆之所以告发,并不是“痛恨母亲”所引起,而是林豆豆只看到林彪歌颂老大的一面,认为老二不会背叛老大,没有看到她的父亲其实是一个两面派,为了“得天下”无所不用其极,马屁拍到大天外,最后谋刺失败,只能狼狈而逃。马悲鸣傻乎乎的,什么都不知道,连丁凯文的经典语录都不知道,就来乱发议论。马悲鸣,我劝你把《丁硕士语录》好好学学,这里面还是能找到一些对你有帮助的东西的。

严慰冰的匿名信是不是刑事犯罪,这得法院判。你丁凯文说了不管用,马悲鸣说了不管用。丁凯文,你知道当时的法律标准是什么么?这就是世界上最恶毒的“公安六条”,就是最无耻的“谁反对他,全党共诛之,全国共讨之。”严慰冰的匿名信,即使是犯罪,也是小罪。“谁反对他,全党共诛之,全国共讨之。”这才是大罪,滔天大罪,是公开煽动罪。煽动什么?煽动杀人。丁凯文,你对这么大的罪无动于衷,却对两个人之间的民事官司如此起劲,是为了什么呢?

*严慰冰匿名信案“不是”政治性案件?

看过《不平系列》的读者都知道,丁凯文善于玩魔术,而且喜欢玩魔术,哈军工的“八八团”硬是给他玩成了“造反派”,还有什么不能玩的?丁凯文口中的“知情者”就像孙行者身上的毫毛,什么时候需要了,拔一根下来,说一声“变”,一个“知情者”就出来了。丁凯文所谓“二是对叶群个人的造谣,无中生有地称叶群与他人有染”,这“无中生有”是需要证明的。如果没有证明,只能表明你是在“无端指责”,叶群在延安的时候,你丁凯文还不知在什么地方呢。你知道什么?凭什么就说是“无中生有”?看看张云生在《毛家湾纪实“中的描述:“荒谬的整人逻辑”,“此地无银三百两”,“做贼心虚”,“得意忘形”,“当面作人,背后作鬼”,“故伎重演”,“假戏真做”,“令人作呕的‘聊天’”,“妖形毕露”,“恼羞成怒、反咬一口”。看看黄永胜的交代:“叶群利用她的色相主动地挑逗人、引诱人……”。“无中生有”四个字还是少用为妙。

丁凯文说:

严慰冰匿名信案不是政治性案件,仅仅是单纯的人格侮辱、造谣、诽谤和骚扰他人家庭罪。此案如果发生在一个正常的法治国家,警方会很快予以处理,将其制止并绳之以法,不会放任肇事者肆无忌惮、长年累月从事这类犯罪活动。遗憾的是,中国的公安机关在侦破此案后竟然无所事事,放任严慰冰的活动达五年之久。这也是中共高层政坛生活中的一个奇景。

丁凯文的逻辑常常会产生令人意想不到,忍俊不住的效果,文革中的政治案件的件数是以万为单位的。其中“打倒林彪!”的案件是以百、以千为单位的。文革后,这些案件大多得到了平反,丁凯文为了自圆其说,刻意把“政治性案件”和严慰冰匿名信分开来,仿佛“在一个正常的法治国家”,“政治性案件”警方不会很快予以处理,只有“单纯的人格侮辱、造谣、诽谤和骚扰他人家庭罪。此案如果发生在一个正常的法治国家,警方会很快予以处理,将其制止并绳之以法,”。丁凯文,这是你的真实想法么?

丁凯文说:

严慰冰的匿名信给林彪的家庭造成极大的困扰,引发了很多无谓的家庭矛盾。林办的秘书官伟勋有一次与叶群闲谈,叶群忽然问官:“你看豆豆长得像不像我?”官回答说“像,既像主任又像首长。”叶群说:“是嘛,人家都说她长得像我,可是她就是不相信,老怀疑她不是我生的。都是让‘坏人’挑拨的!”〔5〕叶群这里所称的“坏人”就是指严慰冰。正是由于严慰冰长年累月不断地写匿名信挑拨叶群和林豆豆的母女关系,林豆豆与叶群的关系在很长时间内都非常紧张,林豆豆怀疑自己是叶群的亲生女儿。林家为了证明严慰冰匿名信的捏造,找到了当年在延安时期的保育员、接生员等,证实林豆豆确实就是林彪和叶群的亲生女儿。尽管如此,这已经给林彪一家造成了无可挽回的严重伤害和无穷的烦恼

既然如此,林彪的一家自然可以告到法庭,要你丁凯文义愤填干嘛?你要问老百姓:要不要给严慰冰吃官司,我想,多数的老百姓会说,“这是他们两家子的事,与我无关。”如果问到张志新,问到陈卓然,答案恐怕完全两样。

严慰冰的匿名信“给林彪一家造成了无可挽回的严重伤害和无穷的烦恼”,“搞得林总一家不得安宁。这件事对林彪的伤害很大”,是有可能的。说到底,所谓的“伤害”和“烦恼”也就止于林彪一家。可是,林彪的“在文革中助毛为虐,当了毛发动文革的帮凶”,那是祸国殃民。二当家当年说“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超过我们一万句。”“他的话都是我们行动的准则。谁反对他,全党共诛之,全国共讨之。”结果就是中国的血流成河、尸堆如山。人们拿起了枪炮,就为了消灭“反对他”的对方,成千上万的政治犯,就为了“反对毛主席”,“反对毛泽东思想”,被杀被囚,怎么就没有看到丁凯文有哪怕一点点的“义愤”,“填”了哪怕一点点的“膺”呢?

*老二的“处女证明”

严慰冰的匿名信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二当家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处女证明”:

“我证明:(一)叶群在我结婚时是纯洁的处女,婚后一贯正派;(二)叶群和王实味根本没有恋爱过;(三)老虎、豆豆是我与叶群的亲生子女;(四)严慰冰的反革命信,所谈的一切全系造谣。

林彪1966年5月14日”

丁凯文为之叫好:

笔者相信,林彪当时确实动怒了。其实,只要是一个正常的男子汉,都无法容忍他人对自己和自己的配偶作如此无中生有的造谣和中伤,更何况身为中共中央副主席的林彪。请问郭罗基先生,严慰冰匿名信的这些内容算不算造谣?林彪澄清这些谣言难道就是“断言”,且还有错吗?

这里,第一,是不是“无中生有的造谣和中伤”,丁凯文除了一个反问以外,并没有给出证明。第二,不管是否“无中生有的造谣和中伤”,“林彪当时确实动怒”,无可非议,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因为任何理由而动怒,这是上帝给你的权利。譬如说,林彪动怒了:“谁反对他,全党共诛之,全国共讨之。”旁人有什么办法?只是这“处女证明”发到了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聂荣臻说“发这个做哈?收回!”丁凯文会说:“林彪澄清这些谣言难道就是‘断言’,且还有错吗?”这是“一个正常的男子汉”所为,也是一个奇葩。当年的《解放军报》,刊登“毛主席语录”,不遗余力,实在也应该把这个“处女证明”登一登,澄清这个“谣言”嘛,很有必要,二当家“确实动怒了”,大家得当心点。

林彪写了四点,第一点就是“叶群在与我结婚的时候是纯洁的处女,婚后一贯正派。”“婚后一贯正派”还有宝贝儿子林立果的录音证明,还有黄永胜的供词证明,还有张云生的文字证明,无怪乎二当家要动怒,丁凯文要发飙。笔者感到很奇怪,丁凯文是研究文革的,已经到了专家的水平,你不知道林立果的录音么?不知道黄永胜的供词么?不知道张云生的文字么?林立果的录音“很堪入耳”么?黄永胜的供词“很堪入目”么?虽说严慰冰的匿名信内容没有公布,黄永胜的交代,林立果的录音却已经有一部分公布了。正是此可忍孰不可忍,丁凯文要为林彪和林彪的夫人找回清白,应该去找林立果,找黄永胜,找张云生。去证明叶群“婚后一贯正派”。当年,“林彪要为自己和自己的夫人找回清白”,把一张“处女证明”放到了政治局扩大会议的桌上,如今,老二不能再写什么证明了,担子应该由丁凯文接过来。丁凯文应该写一个“正派证明”,去发表到各个网站。如今这漂白的重担已经落到了丁凯文的肩上。丁凯文,你可要努力加餐。

这一世界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奇葩,居然会得到丁凯文的叫好,真是惺惺惜惺惺,凯文懂老二啊。你如果认为这是诽谤,是造谣,你就去告,法院自会还你一个公道。把“处女证明”发到了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那是向开会者提交原告证词“叶群在我结婚时是纯洁的处女”。叶群是不是处女,这和政治局扩大会议的参加者有什么关系?让政治局扩大会议的开会者来进行判决么?世界上有这么荒唐的事么?丁凯文说郭罗基是“政治正确”,这丁凯文可是“林彪正确”,只要是林彪所为,就是正确。你拍林彪的马屁已经到了分不清黑和白,辩不出马和鹿的地步了。当然,老二的“处女证明”还是挺有力的。老二也许在其他地方比不上老大,至少可以在这一点上令老大相形见绌。

丁凯文曾经举白宫工作人员嘲笑米歇尔屁股大来说明问题,要是米歇尔到什么会议上去发一个声明:我证明我的屁股不大。你看看会得到什么结果。

我们来看看林彪是如何动怒的。于运深《林彪元帅最后七年》谈到了“处女证明”(62页),而且还谈得比较详细。该书为舒云所着。

案破了,但影响还是出去了。叶群要林彪为她写个证明,证明她的清白。林彪不写,叶群就跪在林彪面前央求「你一定要写,这些传闻对你也不好。」叶群很会说话,左说右说,林彪被搞烦了,就会按照叶群的主意做。据我所知。林彪的一些条子就是这样写出来的。

于是,林彪在一张16开发黄的白纸上。用红油笔写了几句话:「我证明,一、叶群在我结婚时,是纯洁的处女。婚后一贯正派;二、叶群与王实味(延安被处决的一位作家)根本没有恋爱过;三、老虎(林立果),豆豆是我与叶群的亲生子女;四。严慰冰的反革命信,所谈的一切全系造谣。林彪,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四日」我看过这张纸条,这张纸条的底稿存在机要室。以后李根清把它交给叶群。由叶群存在她的保险柜里。

原来,林彪本来不想做“一个正常的男子汉”,而是叶群左说右说,结果就成了“一个正常的男子汉”。其实,林彪还不能算是“一个正常的男子汉”,如果真是“一个正常的男子汉”的话,一道指示下到《解放军报》,“林副主席语录:叶群在我结婚时是纯洁的处女,婚后一贯正派”,把这一个光荣的记录告诉全国人民。这样,等到预约券兑现,南面称帝,就可以昂首挺胸,问心无愧了。

*丁凯文的证人

丁凯文说:“看了郭罗基的文章才发现,郭基本上还是站在共产党“政治正确”的立场上评判这么简单的一桩刑事案。”本人看了丁凯文的文章才知道,丁凯文的立场原来就是:“林彪正确”。于是,荒唐的“处女证明”也会受到丁凯文的热捧。依赖于这一立场,丁凯文变出了不少精彩的魔术,诸如:哈军工“八八团”成了造反派,“对林立衡的有关说法尤其是「林彪被骗说」提出了质疑”的书成了“越来越不信任官方提供的版本”,一个大活人宋治国会被从人间蒸发。这些,《不平系列》都有说明。读者感兴趣的话可以去复习。

丁凯文在《严慰冰匿名信事件及其他》中铁板钉钉地说:

请问郭罗基先生,严慰冰匿名信的这些内容算不算造谣?

陆定一的夫人严慰冰自1960年3月到1966年1月之间,共投寄五十余封匿名信(其中绝大部分是寄给林彪一家的),罕有的下流语言,辱骂林彪一家,并挑拨林彪的家庭关系。

笔者评论严慰冰“心态龌龊肮脏,手段低级下流”并未说错。

如果严慰冰是刑事罪,确切些说,是诽谤罪,那末民要告,官要究,林彪把严慰冰告上了法庭,并且当堂呈词,不过这次不是“呈毛主席”,而是呈法官:“叶群在我结婚时,是纯洁的处女。”法官自然要进行判决,要判“不是处女”算不算“诽谤罪”,于是要传唤双方证人。然后丁凯文提供了一个“知情者”,提供了证词:“对叶群个人的造谣,无中生有地称叶群与他人有染,而这些有染之人竟然还包括了陆定一”。法官显然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必然要问“知情者”:“你的证据在什么地方?”因为找不到“知情者”,只能由丁凯文代答,我们来看看丁凯文提供的证据。

知情者透露,严慰冰的匿名信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挑拨林家的家庭关系,指称林豆豆不是叶群与林彪所生的孩子;二是对叶群个人的造谣,无中生有地称叶群与他人有染,而这些有染之人竟然还包括了陆定一;三是恶意辱骂林彪全家。

曾列席1966年5月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的王力说:“陆定一早就受审查了,就是因为严慰冰写匿名信的事。信上说叶群在延安时跟陆定一好,林豆豆就是陆定一生的。林彪到哪里信就到哪里。”(王力《王力反思录》,下,香港北星出版社,2001年版,第593页)

吴法宪回忆说:严慰冰在匿名信中还说“叶群不是处女以后又跟别人乱来,生下两个小杂种。”还说“叶群是王实味的情妇”等。(吴法宪《岁月艰难-吴法宪回忆录》,下卷,香港北星出版社,第702页)

邱会作回忆说:“严慰冰是陆定一的老婆。大约从一九六0年起,到一九六六年一月五年多的时间里,她给林彪一家写了几十封侮辱人格的匿名信。信的内容主要从挑拨豆豆同她母亲叶群的关系起,直到乱编乱骂。例如,说豆豆不是叶群生的,说豆豆长得像刘少奇。……陆定一在延安追求过叶群,这是很正常的事,严慰冰在匿名信中谩骂叶群,给叶群造谣,总之,信的内容恶毒下流。”(邱会作《邱会作回忆录》,上,新世纪出版社,2011年版,第438页)

邱会作回忆说:“严慰冰的做法,当时是触及刑律的犯罪行为,现在看仍然是触及刑律的犯罪行为。豆豆闹,叶群到处找证人,老警卫员、马夫等等,搞得林总一家不得安宁。这件事对林彪的伤害很大。”(邱会作《邱会作回忆录》,上,新世纪出版社,2011年版,第438页)

把丁凯文所举的这些证人看一看,没有一个人确切地说,他们看到过匿名信。也就是说,这些证人,可能知道匿名信这件事,可能听说了一些,但是,这不等于他们知道这些匿名信的内容。吴法宪没有说过他看到过匿名信,邱会作也没有说过他看到过匿名信,王力也没有说过他看到过匿名信。他们的所说,只是表明他们知道这件事,听说了一些内容而已。丁凯文说:“时至今日中共仍然无法出示这些信的内容,说来说去,中共实在是拿不出手。”可见,丁凯文也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内容。要不,丁凯文早就把内容披露出来,铁证如山,还用得着辛辛苦苦的找这么多证人吗?其实,这些证人和你丁凯文知道的差不多。

丁凯文还说:“据知情者透露,严慰冰的匿名信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内容”,那末,“知情者”看到过这些信么?他没有向丁凯文透露一些具体内容么?

“这些内容”是什么内容?丁凯文也没抖露出来,就问对方“这些内容算不算造谣”?这算是哪门子的逻辑?造了什么谣?中了什么伤?丁凯文迄今没有举出一个例。看看张云生在《毛家湾纪实“中的描述:“荒谬的整人逻辑”,“此地无银三百两”,“做贼心虚”,“得意忘形”,“当面作人,背后作鬼”,“故伎重演”,“假戏真做”,“令人作呕的‘聊天’”,“妖形毕露”,“恼羞成怒、反咬一口”。黄永胜的交代:“叶群利用她的色相主动地挑逗人、引诱人……”。“无中生有”四个字还是少用为妙。

笔者倒想问一下,张云生的文字“算不算造谣”?黄永胜的供词“算不算造谣”?林立果所做的录音“算不算造谣”?如果这些都没有造谣,那么看起来匿名信的内容还是多少有点可能的,并不一定是造谣。丁凯文说“二是对叶群个人的造谣,无中生有地称叶群与他人有染”,这“无中生有”是需要证明的。如果没有证明“无中生有”,只能表明你是在“无端指责”,叶群在延安的时候,你丁凯文还不知在什么地方呢。你知道什么?凭什么就说是“无中生有”?

*严慰冰匿名信的内容

读者自然关心的是匿名信的内容。那么我们来看看匿名信的内容是什么。丁凯文说:“时至今日中共仍然无法出示这些信的内容”,中共没有公布,严慰冰的《涅槃之歌》披露了一些:

“我写叶群私生活的糜烂,写叶群害人的阴毒,与林彪要国当皇上的野心,与他捣鬼夺权的伎俩!”

《涅槃之歌》中还披露了一封信,也是被人称为“最恶毒的匿名信”

搂了一个骚婆子,生了两个兔崽子。

封官进爵升三级,终年四季怕光照。

五官不正双眉倒,六神无主乱当朝。

七孔生烟抽鸦片,拔(八)光了头上毛。

机关算尽九头鸟,十殿阎罗把魂招

平心而论。严慰冰的诗确实写得很恶毒,尤其是“机关算尽九头鸟,十殿阎罗把魂招”。也难怪“林彪当时确实动怒了”。“六神无主乱当朝”,不就是“林彪要国当皇上的野心”么?不就是“他捣鬼夺权的伎俩”么?至于“机关算尽九头鸟,十殿阎罗把魂招”,简直就是林彪的活生生的写照。这些话语难道是“恶毒下流”?是“不堪入目”?是“心态龌龊肮脏,手段低级下流”?“机关算尽九头鸟,十殿阎罗把魂招”不是攻击国家领导人的政治案,而是“简单的刑事案”?丁凯文,看样子你得把《公安六条》再翻出来学学。丁凯文不敢面对严慰冰“你写了些什么呢?”的回答,不敢面对已经披露的“最恶毒的匿名信”,为了把严慰冰打成纯粹的刑事犯,专在“不堪入目”上下功夫,要排除严慰冰匿名信的政治内容。所谓“知情者”,就是为了这一个目的造出来的。比较一下严慰冰的自述和所谓的“知情者”所述,严慰冰远比“知情者”所述更贴近真实。你这种又胆怯、又气壮,色厉内荏,鬼域伎俩,实在令人鄙视。

对于这封“最恶毒的匿名信”你说它是“不堪入目”也可以,“下流不堪”也可以,你说它是“确实打到了她所要打击的人的痛处”也可以,“正中要害”也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张云生的文字成了丁凯文魔术的道具

除了上面所举的证人以外,丁凯文还引用了张云生的文字来证明匿名信的不堪:

林办另一位秘书张云生回忆说:“我到林办工作不久,从毛家湾现存档案中看到过严慰冰写的一些匿名信的影印件。这是文革前夜中央公安部侦破的一起重大‘反革命’案。……信的内容令人读后不堪入目。”(张云生、张丛坤《文革期间,我给林彪当秘书》,香港中华儿女出版社,2003年版,第65页)

请注意,张云生这里的用词是“不堪入目”,这足以说明严慰冰匿名信的丑陋、下流。这岂是郭罗基先生轻飘飘一句“无从判断”就能一笔抹煞的了的?

张云生,作为证人,和其他几位有所不同。其他几位,并没有明确地宣称看到过匿名信。你看邱会作,到底是看到过还是听人说,你搞不清。但是张云生明确地说,他看到过“匿名信的影印件”。丁凯文告诉读者的是,张云生和上面几位一样,同样没有说到匿名信的政治内容,张云生同样对匿名信的“丑陋、下流”,由于张云生“看到过严慰冰写的一些匿名信的影印件”,张云生所说比其他几位更加有力证明了丁凯文所说“严慰冰匿名信案不是政治性案件,仅仅是单纯的人格侮辱、造谣、诽谤和骚扰他人家庭罪。”。

可是,如果你愿意化点功夫,你就会发现,丁凯文又在变魔术了。当年的老二,三、四年必有大屁出世。丁凯文也是一样,不玩魔术,手痒痒,难受。张云生出了两本书,一本是《毛家湾纪实》,另一本是《文革期间,我给林彪当秘书》。两本书都提到了匿名信。《纪实》中有两次提到匿名信:

47页)还是我刚到林办不久,就从存档资料中看到严慰冰写的一些匿名信的复制件。严慰冰骂叶群是“王实味的情妇”,是“封建贵族加现代特权”。严慰冰的匿名信,确实打到了她所要打击的人的痛处

282页)在我的脑海中,不时地浮现出各种奇思怪想:我想起了某某写给林彪、叶群的一封匿名信,信中痛骂他们是“封建贵族加现代特权”。对于一位党的接班人来说,这种攻击够“恶毒”了;但看看这些受“攻击”者的所作所为,信中的话不是正中要害吗?

《秘书》中有两处处提到匿名信:

65页)对于叶群和陆定一夫妇的恩恩怨怨,我不知缘由。我只知道严慰冰匿名信中骂叶群的事。我到“林办”工作不久,从毛家湾现存档案中看到过严慰冰写的一些匿名信的影印件。这是“文革”前夜中央公安部侦破的一起重大“反革命”案,曾在北京政坛上引起极大震动。从匿名信所揭露的内容来看,严慰冰骂叶群是“封建贵族加现代特权”,确是一语中的。但从其所采取的手段和所用的语言来看,却又是政治斗争所不取,信的内容令人读后不堪入目。

386页)在我的脑海中,不时地浮现出西太后擅权的情景,也想到陆定一的妻子严慰冰在“反革命匿名信”中对叶群的“恶毒攻击”。严慰冰骂她是“封建贵族加现代特权”,当时听着不顺耳,现在想来不是正中要害吗?再深一步想,叶群的胡作非为是“文化大革命”的大环境所能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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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可以看到,丁凯文把这么一段话用省略号代替了:“曾在北京政坛上引起极大震动。从匿名信所揭露的内容来看,严慰冰骂叶群是“封建贵族加现代特权”,确是一语中的。但从其所采取的手段和所用的语言来看,却又是政治斗争所不取”。丁凯文,我可以想象到你对张云生的文字的又爱又恨的感受,你爱的是“不堪入目”四个字,你恨的是“封建贵族加现代特权”,是“一语中的”,于是你就使出了偷天换日、偷梁换柱的魔术,把“不堪入目”拿了出来,把其余的用六个点遮起来了。

从张云生强调“封建贵族加现代特权”来看,“封建贵族加现代特权”是严慰冰匿名信中文字之一。可是,在张云生的四段文字中,丁凯文只看见了“不堪入目”四个字。丁凯文,你明明知道严慰冰用过这些词,可是你把它掩盖起来,假装没有这些文字,然后再去说:“中共没有披露材料。”你这个人,正是既卑鄙又无耻。

我问你,“封建贵族加现代特权”算不算“恶毒下流”?算不算“不堪入目”?算不算“罕有的下流语言”?算不算“心态龌龊肮脏,手段低级下流”?算不算“丑陋、下流”?我问你,张云生文字中的“西太后”是谁?是谁在“胡作非为”? “确实打到了她所要打击的人的痛处”说的是谁?“正中要害”说的是谁?“一语中的”又是说的是谁?

丁凯文绝对不会引用普及面更广的《毛家湾纪实》,因为这里面没有“不堪入目”。而且,丁凯文一定要用省略号,这样,魔术成功了。读者看到的只有不知哪里蹦出来的“知情者”,就像是丁凯文引用文字中的六个点。这样,读者只看到张云生对严慰冰的愤慨之情,看不到张云生对林彪、叶群的愤慨之情。扭曲了张云生,掩盖了林彪、叶群。丁凯文,你自己说说看,你玩的魔术卑鄙不卑鄙?

况且,“不堪入目”因人而异,《色戒》有人认为“不堪入目”,有人认为是艺术。张云生所说的“不堪入目”,大概也就是严慰冰所说的“叶群私生活的糜烂”。丁凯文就以为捡到稻草了。其实只要看过张云生的着作,里面描述叶群的“不堪入目”多的是。不过这时候,丁凯文的眼睛瞎掉了。

*丁凯文说匿名信动机

丁凯文在《辨析》中说:

官方钦定的陆定一传记作者为了粉饰严慰冰的行为,罗列了一些严慰冰写匿名信的动机:(一)严慰冰在延安时期发现叶群“隐瞒历史,虚报党龄”;(二)延安时期叶群因为生孩子搞特殊,经常要吃鸡,吃不到鸡就在医院大吵大闹,严慰冰看不惯;(三)解放后叶群向党伸手要权要官,一次次提拔最后成为了林彪办公室主任,且在军内颐指气使,是个女霸;(四)叶群歧视、虐待林彪前妻的女儿,引起严慰冰的愤慨。〔6〕

官版的说辞能否站得住脚?众所周知,延安整风运动的后期,毛泽东、康生搞了一次审干“抢救失足者运动”,中共自己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承认这一运动“混淆敌我界限,严重逼、供、信的错误进一步扩大,造成大批冤、假、错案,使不少同志无端地受到怀疑、伤害或关押审讯。”延安半个月内居然挖出特嫌分子1400多人。〔7〕叶群实际上也是这场运动的受害者之一所谓“隐瞒历史,虚报党龄”纯属无中生有。叶群的入党介绍人是师大附中的地下党员傅英豪,中共建国后曾任空军雷达兵部部长。〔8〕

说实在话,这一段文字,丁凯文还是有点胆气的,丁凯文不敢面对严慰冰的自述,也不敢面对严慰冰的一首诗,而对于张云生的所说,则用省略号来处理。但是对于严慰冰写匿名信的动机,丁凯文敢于面对,还是有一点男子汉的气概。丁凯文口口声声说:“官版的说辞”站不住脚,我们来看看丁版的说辞”,或者说,“丁版的魔术”,能否站得住脚。

为了驳斥“官版的说辞”,丁凯文又举出了“知情者”,也就是“丁版的说辞”:

据知情人讲述,延安时代的生活非常艰苦,林彪与叶群从未向“组织上”要求特殊照顾。叶群生林豆豆时是早产,缺少奶水,身为抗大校长的林彪连林豆豆必须的奶粉都搞不到,更未给叶群张罗过任何特殊待遇。严慰冰说叶群在医院吃不到鸡就大吵大闹,纯属无中生有的造谣。

这样的“知情者”有多少分量?如果这样的“知情者”可以信任的话,世界上就没有犯罪了。你说我偷窃,我给你一个“知情者”证明我没有偷窃,你说我杀人,我给你一个“知情者”证明我没有杀人,世界上还会有罪犯么?对于丁凯文来说,“知情者”就像孙行者身上的毫毛,什么时候需要了,拔一根下来,说一声“变”,一个“知情者”就出来了。丁凯文又说:

叶群1936年加入中共,在北平参加了“一二九运动”,卢沟桥事变后辗转去了延安。从资历上来说,叶群属于三八式干部。中共建国后,在五十年代评订军衔时,叶群被评为少校,这也符合当时的定衔标准,并无不妥。叶群那时的主要工作是照顾身体不好的林彪。为了照顾好林彪,叶群不得不放弃自己在教育部的工作,专职做好林办主任,这其实也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交给叶群的任务。〔9〕那时的叶群从未过问过军内事宜(林彪那时尚且不过问军内事宜,更何况叶群),严慰冰指责叶群向党伸手要权要官,“在军内颐指气使,是个女霸”,实属恶意诽谤。

这次,总算不用“知情者”了,用了罗浮山的文章,可是,罗浮山不是叶群的弟弟么?本期《不平系列》附有薛明的文章,读者自己对比吧。

*贺龙和杨成武的倒台都与叶群的历史有关

叶群的历史可不是一件小事,不仅陆定一的倒台和它有关,贺龙和杨成武的倒台都和它有关。

《中国元帅贺龙》中有文字如下:

会议第四天的傍晚,叶群突然来到了兴国路,拜访薛明。她们是老朋友嘛!

叶群对薛明说:“林总很关心贺总,让我来代他问好。”

薛明说:“不敢当啊!请代我们向林总问好。”

彼此闲谈了一会,叶群客气地告退。

出于礼貌,过了一天,薛明前往林彪住处回访。

叶群似乎甚为热情。寒暄之后,她说:“1965年8月1日,《人民日报》上刊登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民主传统》那篇文章,是林总决定用贺总的名义发表的。你知道为什么吗?林总考虑,贺总在群众中威望高,特别近几年来在国防建设上有功。”

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叶群给贺龙戴起高帽子来了。

叶群还以自责的口吻说:“过去我多年不到你们家里去,是因为怕贸总骂我。薛明,说真的,我摸不透贺总的脾气。”

薛明一时弄不清叶群说这些话的目的,心存疑虑,她只好敷衍说:“你是贵人,太忙了。”

闲谈了一会,叶群突然说:“过去你说了我那么多坏话,只要以后不再说了,我也就既往不咎了。”

薛明说了叶群什么“坏话”?让叶群为此耿耿于怀。

这已经是抗日战争年代的事了。

叶群,原名叶宜敬,又叫叶瑾。1937年,“七七”事变以后,她在南京国民党控制的电台当过广播员。在青年战地服务训练班的时候,又与国民党的一个教官关系暖昧。

她还参加过三民主义青年团举办的“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演讲比赛,又为国民党CC派办的壁报供稿。从一个人的生活之路来看,当时,叶群年纪很轻,本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无需向组织隐瞒,讲清楚也就可以了。这些事,当时随平津学生赴南京请愿的薛明都知道。延安整风时,要进行干部审查。薛明出于对叶群的关心,动员她向组织上讲清楚,以免不必要的麻烦。关于这件事,薛明是这样说的:

“1942年延安整风时,贺龙同志去部队视察工作,林彪也去了重庆参加国共谈判。

我曾找叶群谈南京的事。她承认在南京讲演,内容是三民主义,并说过‘只有蒋介石才是我们唯一的领袖’,但我要她自己去向组织上作交待时,她当场耍赖,又哭又闹,满地打滚,说我趁林彪不在,要害她。我觉得问题不好办了,就把她拉到中央组织部组织科长王鹤寿那里去了。”

叶群指的“坏话”,就是这样一件事。

薛明听她说什么“既往不咎”,心里有点恼火,但不便发作,便说:“过去的事,你我都清楚。”

薛明对叶群提的问题没有明确表示,叶群甚为不快。

《林彪传》432:

找杨成武证明叶群不是假党员

1967年9月底10月初,湖南省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欧阳敏纳写信揭发叶群的历史问题,说她是假党员。叶群到延安前曾在南京国民党办的抗战青年训练班学习过,欧阳敏纳是南京青训班的少将教官。军委办公厅将信转给“林办”,叶群将信给林彪看,以林彪名义给吴法宪和杨成武写了封信,大意是:现在有人调查叶群的历史,叶群的历史在延安已查清,现在再搞,可能有黑手,要整叶群的黑材料,望派人查清。吴法宪派空军干部部的张舜甫、何汝珍,杨成武派了军委办公厅警卫处长宋治国,吴法宪与他们三人谈话,然后他们飞往长沙,调查此事。至于到底是谁在调查叶群的历史,最后还是没有结果。

1968年3月初的一个晚上,叶群打电话叫杨成武来,说有要紧事情。杨成武走进林彪客厅,叶群非常热情,又是让座,又是端茶,林彪坐在沙发上,说:“成武同志,今天找你来,不是什么大事。”林彪看了叶群一眼,说:“最近有人写信,说叶群是假党员,还参加了国民党,这都是造谣喊。现在,不少当事人都写了证明材料,都证明她没有问题。可是他们的职位不够高,影响不够大。你是军委常委、代总长,军委办公厅主任,所以需要你写个证明。现在就缺个主要领导同志的证明......"杨成武说:“林总,我和她认识很晚,这你是知道的。1936年我们都在红军大学,她在天津、北京,我写不好,别人写了证明书就行了吧?”林彪站起来,走了两步,说:“吴法感同志写了,你也写一个吧。”杨成武进退两难,他决定来个缓兵之计,说:“林总总,别人说叶群什么,我也不知道,能不能让我先看看材料再说。”林彪脸色骤变,半天没说一句话。杨成武问:“林总还有什么指示吗?”“没有了,”林彪一摆手,让杨成武走了。

叶群1936年2月在北京师大女附中读书。“一二九”运动后,中共北平地下党在北平成立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很快成为全国性的抗日救国组织。叶群由学长傅英豪介绍下加入了“民先”,以后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66年叶群到空军礼堂介绍“四清”经验,无意中发现下边坐着的传英豪。会后叶群从吴法宪那里得知,傅英豪担任空军雷达兵部部长。叶群让传英豪写了介绍她入党的证明。然后让内勤小李将这个入党证明拍照复制。叶群怕“假党员”这件事扩散,不敢拿到《解放军报》复制,也不敢找摄影师来毛家湾拍照。总之她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就内勤小李来办。

可是内勤小李不会摄影。叶群有办法,她让内勤小李先把靠北墙的厨房胆出来,改造成暗室。还让他借来一个大照相机,就是过去照相馆那种黑箱子一样的立式照相机。然后把《空军报》的摄影记者魏光明找来。魏光明经常给林彪拍照,比较熟悉,叶群让魏光明教内勤小李摄影。内勤小李学了两个小时,学会了照相。叶群等魏光明走了,把一张纸递给内勤小李,上面写着我证明某年某月,在什么地方,我介绍叶群同志加入“民先”,以后转党,下面是付英豪签名。

叶群解释说:“有人说我是假党员,我是假党员吗?污蔑我,就是攻击首长。这是一个证据,你复印几份给我,不要告诉任何人。”当晚内勤、李就去了照相室,搞了两三个晚上。他用搪瓷盘分别装显影液和定影液。因为掌握不好,液体不是浓了就是淡了,时间不是长就是短了。暗室里照片不能有光,他摸黑洗出来的照片,不是灰的,就是黑的,又重新弄。正是特别热的时候,内勤小李穿着裤衩背心,还热得透不过气。最后总算搞出两张来。虽不满意,也只能这样了。叶群看后说“挺好”,就拿走了。那个照相室只用过这么一次。

叶群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有正常手续,她不是假党员。但叶群相当紧张,她让吴法宪给她证明了,还想让杨成武证明。她在林彪面前哭哭啼啼,要林彪出面找杨成武。林彪当然不愿意别人诬嫩叶群,就照办了。林彪毫无社会生活经验,杨成武就是证明了又有什么用呢?

老实说,薛明的文字远比魔术师找到的“知情者”要可靠得多。当然,丁凯文会说:这两段文字不能证明贺龙和杨成武的倒台都与叶群的历史有关。笔者劝各位复习一下《吴法宪回忆录》:

(叶群说)林总讲了,你同罗长子的关系是很密切的,你一定要彻底揭发罗长子,同他划清界限。

我听了叶群这些话,好大一会儿说不出话来。她这些话的意思很明白,如果我不照她的话去说,就要把我划进罗瑞卿的圈子里去了。想清楚了后,我忙表态说:“我当然是跟林总的,怎么会跟罗长子呢?”叶群说:“那好,明天上午你就在会议上发言。刘亚楼说的事情你讲最合适,你和余立金都要在会议上讲这几条。我已经告诉杨成武,你们讲了以后他们会跟上来的。另外告诉你,梁必业已经陷入罗瑞卿的圈子里去了,你要注意。”

吴法宪不听话,就要把他“划进罗瑞卿的圈子里”,贺龙和杨成武有如此过节,焉能不痛下杀手?丁凯文会说,打倒贺龙和杨成武都是毛泽东的主意,那为什么吴法宪看到叶群就像老鼠见了猫?吴法宪为什么不说:“我当然是跟毛主席的”?丁凯文会说,你这都是你的猜想,没有证据。那吴法宪的“就要把我划进罗瑞卿的圈子里去了”有证据吗?

*叶群的党籍和傅英豪其人

丁凯文说:

所谓“隐瞒历史,虚报党龄”纯属无中生有。叶群的入党介绍人是师大附中的地下党员傅英豪,中共建国后曾任空军雷达兵部部长。(注8)

这里的(注8)是罗浮山的文章。为了让读者能够了解傅英豪其人,《不平系列》附上几篇文字,包括罗浮山的文字。笔者也不想做过多的分析了。相信读者都是有判断力的。另外,张聿温的《林立果“小舰队”兴亡始末》(102页)提到了傅英豪:

8月3日,就在空军“三代会”驻地,空军政治部党委会由王辉球主持,一致同意任命林立衡为空军政治部副主任、空军党委常委,并决定同空军司令部“商量”,建议任命林立果为空军副参谋长、空军党委常委。

空司雷达兵部部长傅英豪走得更远,他先是建议林立果任空军第一副司令员,后又建议林立果任空军第二司令员兼军委办事组成员。他修改好建议书,在本部支部大会上宣读“通过”后,由空司政治部原副主任王志诚送给了王飞、周宇驰、刘世英。

王年一在《大动乱的年代》中说:

介绍叶群的文章不少,以《人民日报》记者胡思升写的《钉在耻辱性上的女人--叶群外传(载《新创作》总第42期,1988年5月6日出版)最为详尽、客观。胡思升的《人海浮沉录》(海峡文艺出版社1986年6月出版)中,也有关于叶群的三篇。写叶群的文章,几乎全部写她个人品质不好(她的个人品质确实不好,应予揭露和谴责),对她在“文化大革命”中起恶劣作用的科学说明极少。

笔者找到了胡思升的文章《如此“白璧无瑕”》,把它附在后面,读者自己看吧。

*严慰冰的精神病

丁凯文认为,严慰冰写匿名信是因为精神病,而且仅仅是因为精神病,没有其他原因。丁凯文说:

严慰冰写匿名信的行为被官方誉为“出于一种义愤而进行的揭露和谴责”,更有人干脆将严慰冰的行为拔高为“准确地作出了历史的预言”。是耶?非耶?有待于我们对其重新作出历史的评价

丁凯文坚决否认“出于一种义愤而进行的揭露和谴责”,我问你,“封建贵族加现代特权”是不是“出于一种义愤而进行的揭露和谴责”?“机关算尽九头鸟,十殿阎罗把魂招”,算不算“历史的预言”?你抹去了张云生所说的“封建贵族加现代特权”,这就是你“对其重新作出历史的评价”?丁凯文说:

她的目的何在?1960年以前,林彪一家与陆定一一家基本上没有往来,以往也没有任何私人的恩怨。林彪从事军队工作,但1959年以前因为身体健康的缘故基本上远离中共政治漩涡,中共建国以后历次政治运动都与林彪无缘,叶群更未涉入中共党内任何事宜。陆定一则长期从事党务宣传工作,是中共掌握宣传口的总管。林彪与陆定一在工作上也从无交集,乃井水不犯河水。套用一句俗话来说,林彪、叶群与陆定一、严慰冰往日无冤、近日无仇

严慰冰有精神上的问题是可信的,严慰冰因精神问题在那几年中请医学专家会诊一事应该也是可靠的。严慰冰之所以写匿名信是由于精神上的问题,属于精神不太正常,这应该还是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很难想像一个正常的人会长年累月无休止地给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关、毫无利益冲突的人写匿名信,且主要目的是挑拨人家的家庭关系。由此而观之,严慰冰的行为的确属于精神问题。

笔者不知道丁凯文对“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怎么定义。当年的林彪住在北京,知青陈卓然住在南京,可以算是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在工作上也从无交集”,为什么陈卓然要到街道上去贴“打倒林彪!”的大标语?

严慰冰有精神病是可能的。但是,她写匿名信也是有缘由的,为什么她不写别人?丁凯文说:

郭罗基先生是北大教员,又在美国生活多年,笔者原认为,郭罗基对严慰冰事件应该有最起码的认知。严慰冰无端给林彪一家写匿名信一事本身的是非与对错是很清楚的。严慰冰的匿名信与政治无涉,既非出于“政治远见”,也没有“反革命”动机,仅仅是拿不上台面的女人之间的嫉妒,或心理、精神上的问题。否则中共打倒林彪这么多年,严慰冰的匿名信真有高瞻远瞩和先见之明,中共早就拿出来公之于众,大大宣传严慰冰的革命英雄事迹了,就如同文革后宣传张志新一般。可时至今日中共仍然无法出示这些信的内容,说来说去,中共实在是拿不出手,因此只好用含混的说法声称这是严慰冰“出于一种义愤而进行的揭露和谴责”(席宣、金春明《“文化大革命”简史》,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版,第78页)。

丁凯文一面说是“严慰冰无端给林彪一家写匿名信”,一面又说是“拿不上台面的女人之间的嫉妒”,不是自己打自己耳光么?丁凯文总算承认,在精神因素之外,还有着其他因素,不过丁凯文不会把它归结于政治因素,而是认为这是“女人之间的嫉妒”,嫉妒什么?嫉妒“封建贵族加现代特权”?嫉妒叶群嫁了一个好老公?

丁凯文,我问你,你明明知道严慰冰的一首诗,三篇文章也没有看到你提到,你为什么不“早就拿出来公之于众”?你是怕什么呢?

丁凯文的脑子往往是想当然的,“早就拿出来公之于众”根本就是丁凯文走火入魔的呓语。只是丁凯文放屁放惯了,也就不足为奇了。宁夏的余渭国,1970年3月30日写出了《砂不见木》的讨林檄文,其中有:

我看到了一个大的不得了,了不得的庞然大物,我能怀疑他吗?尽管他有点秃……并洋洋得意地宣称他在大树底下乘凉呢!他‘战功赫赫’,‘举世公认的毛主席的当然接班人’,这一点已载入‘党章’。记得日本报刊评论他是‘天才’的军事家,《星火燎原》上有很多高级将领大谈他那套几面几线的战术是如何的‘灵验’。这么一个大人物我再去碰他一下,不是有明文规定是现行反革命吗?可是形势却逼着我上梁山……我深信判决的决不止我一个,而是一大片,也有德高望重的朱总司令(历史上形成的毛主席的亲密战友,却被他搞了个突然袭击,被贬成‘饭桶’不算,还有‘野心’)……且看日本帝国主义的爱憎:‘朱毛两命亡’,而林彪却是‘天才’的‘常胜将军’,见鬼去吧,‘常胜’将军,你这‘常胜’骗不了人,打倒林彪。

为此,银川市革委会保卫部依照“公安六条”,于1970年4月1日将他逮捕,后被处死。这,算不算“有高瞻远瞩和先见之明”?你看到共产党“大大宣传他的革命英雄事迹了”么?丁凯文,如果你能在上面文字以外多找出一个字,我算你本事大。

安徽的石仁祥在〈致中共中央的一封信──关于林彪问题的汇报〉中列举了林彪28条罪状,被处死,文革后平反,还被追认为烈士,你看到共产党“大大宣传他的革命英雄事迹了”么?你以为中共就会公布“林彪28条罪状”么?

丁凯文自己也承认的南京的陈卓然贴出“打倒林彪!”的标语,你看到共产党“大大宣传他的革命英雄事迹了”么?文革中反对林彪被囚被杀的四位数是绝对有的,你看到几个“如同文革后宣传张志新一般”?

丁凯文说:

郭罗基文中自称法学也是他的专业,那么他应该知道在中国公布案情是公安部门的职责,而非受害者。再说郭罗基先生一句“无从判断”就能将其瞒天过海遮掩过去吗?事实真如郭罗基所言吗?严慰冰案告破后,党内高层对此知之甚清,只不过严慰冰的匿名信太过下流,一般人不愿再作传播。

丁凯文又在捣糨煳了。“党内高层”到底是对匿名信这件事知之甚清,还是对匿名信的内容知之甚清?匿名信中有“封建贵族加现代特权”,“党内高层对此知之甚清”么?严慰冰写过一首诗,“党内高层对此知之甚清”么?你去问问邱会作,他知道不知道信中提到“封建贵族加现代特权”?你去问问王力,他知道不知道信中提到“封建贵族加现代特权”?你再去去问问那个看不见摸不着的“知情者”,他知道不知道信中提到“封建贵族加现代特权”?你再去问问他们,他们知道不知道这封“最恶毒的匿名信”?知道不知道严慰冰的这首诗?

*再说林晓霖

《不平系列》已经在17期和21期说过林晓霖,这里再说一次。为了证明匿名信是“恶意毁人名誉”,丁凯文塑造了一个贤妻良母的叶群。《辨析》中有这么一段文字:

林彪与前妻有个女儿林晓霖,对这个非亲生女儿,叶群一直是很照顾的。五十年代时期,林彪在青岛修养时,叶群多次吩咐秘书把林晓霖接到家里,让林晓霖和林豆豆、林立果住在一起。林晓霖要去海边游泳,叶群为了安全还吩咐秘书陪同,并安排好住宿和伙食等。〔10〕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林晓霖生孩子时,叶群特地委托邱会作的夫人胡敏前去看望,带去叶群精心挑选的婴儿用品。一个家庭难免会有一些家庭矛盾,尤其是不同婚姻而形成的家庭矛盾,在所难免,外人很难判断其中的是非对错,因此世上也就有了“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格言。严慰冰毫无道理地介入别人家庭的事宜,挑拨别人的家庭感情,制造矛盾,其心态龌龊、卑鄙。

丁凯文在《周恩来与林彪文革作用之比较研究》一文中提到了周恩来:

1966年11月18日周恩来与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八·八”红旗战斗团谈话时,周恩来为林彪作辩护说:“林副主席讲话我看过了,我证实是真的”。“这个问题你们不要去研究了,最伟大的人对自己子女也处理不好,封建社会里有句话:清官难断家务事,你们有了孩子就知道了。他们把它(林副主席指示)到处张贴是不对的。没有什么了不起,你们娃娃们不懂这些事情。这是林副主席和造反团随便的谈话,家务事也讲了”。

这是周恩来在帮林彪擦屎。只是林彪拉的屎太多了,周恩来擦不干净,于是,丁凯文继续擦。当然,用的都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一武器。区别还是有的,周恩来擦屎是在老二如日中天之时,丁凯文擦屎是在老二葬身异国之后,周恩来是擦给“娃娃们”看,丁凯文擦屎是擦给严慰冰看,周恩来擦屎擦出了“最伟大的人对自己子女也处理不好”,丁凯文擦屎擦出了“对这个非亲生女儿,叶群一直是很照顾的”。

张云生说:“‘文化大革命’中的第一批受害者成千上万,林彪前妻生的女儿林晓霖也是其中之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加害林晓霖的不是别人,而正是林彪和叶群。”宋德金说:“她还在叶群掌控下被流放到大西北,此事引起人们对叶群的愤慨,对晓霖的同情。”丁凯文,你以为张云生和宋德金都不知道“清官难断家务事”?都是“毫无道理地介入别人家庭的事宜,挑拨别人的家庭感情”?严慰冰和他们俩人的区别只在于严慰冰比他们俩人走得更远,更为激烈。

在《林彪的功过与林晓霖的浅薄》一文中,丁凯文因为林晓霖进行谢罪就进行辱骂,这才是“毫无道理地介入别人家庭的事宜,挑拨别人的家庭感情,制造矛盾,其心态龌龊、卑鄙。”林晓霖要谢罪管到你什么事?丁凯文,你到底是林家的“外人”还是“内人”?“外人很难判断其中的是非对错”,宋德金和张云生都不能判断,就你能判断?什么“对这个非亲生女儿,叶群一直是很照顾的”,你怎么就这么清楚?你和林彪,和叶群,到底是什么关系?

“清官难断家务事”,林彪、叶群和林晓霖之间,确实是“家务事”,是属于民不告官不究的事。不过,宋德金、张云生虽有愤慨,不会多管。严慰冰写匿名信,有点多管闲事。只是,严慰冰和林彪、叶群之间,也是民不告官不究的事。丁凯文和马悲鸣夹在严慰冰和叶群之间,愤慨不已,也是在多管闲事。区别在于,严慰冰的多管闲事是站在林晓霖一边,邱会作、丁凯文、马悲鸣是站在林彪、叶群一边。

对于林府的“家务事”,丁凯文说了三件事。一是“接到家里”,二是“游泳”,三是“婴儿用品”。第一件事,《开国元勋的子女们》中说到:

刚到北京那年,林晓霖曾在罗荣桓元帅家里住过一年

早在林晓霖上小学的时候,罗荣桓夫人林月琴就几次对叶群讲:“应当把晓霖从沈阳接到北京来,她毕竟是林总的女儿嘛!”

叶群推三阻四,搪塞说:“林总身体不好,我们常住在外地休养,把她接来,没有人照顾呀!”

就这样,好心肠的罗荣桓夫妇把林晓霖接到家里。有时候,听说爸爸回北京住,林晓霖就想去看看爸爸,林月琴就出面帮忙联系。一年之后,叶群怕别人非议她虐待前妻孩子,这才很不情愿地把林晓霖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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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凯文,你以为这是“官方的说辞”么?你能否解释一下,为什么“林晓霖曾在罗荣桓元帅家里住过一年”?你能不能把你的“丁氏的说辞”展示一下?

第二件事,丁凯文引用的文献〔10〕,为宋德金《真实的林彪—林彪秘书最后的回忆》。该书就在丁凯文引用的这段文字前面,有这样一段文字:

许多人都知道,“文革”期间叶群对林彪与前妻的女儿林晓霖的严重伤害。在叶群一手操控下,发佈所谓“林彪声明”说:

晓霖反对我(林彪),她在外的一切言论和行动并不代表我,我概不负责,从现在起,我与他断绝父女关系。

林彪声明公布后,不仅晓霖所在的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群众组织“八八团”顷刻瓦解,她还在叶群掌控下被流放到大西北,此事引起人们对叶群的愤慨,对晓霖的同情。

不过,叶群在发迹前对晓霖还没有后来这么绝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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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凯文,“她还在叶群掌控下被流放到大西北,此事引起人们对叶群的愤慨,对晓霖的同情。”你看到没有,你要不要把你的“将其转送他处隔离保护起来”的魔术再拿出来表演一下?你看文字,怎么就老是这样,要么见头不见尾,要么见尾不见头,要么中间抽一段,到底是你的眼睛有病,还是你的脑袋有病?

再说第三件事。滕叙兖《开国元勋的子女们》中有下面文字:

(林晓霖的西军电同学曹树华:)到了假期,我们才知道林办有人来学校,不准她进北京。林晓霖忧伤地说:“我要是个普通工农家庭的孩子有多好!看来我得改个姓了!”

然而,北京毛家湾里的后妈,仍不放过灰姑娘林晓霖,每年寒暑假之前,总有北京来的神秘人物,他们就是奉叶群之命的林彪办公室秘书,任务是阻止林晓霖与父亲团聚。看到同学们兴高采烈,准备回家度假,体弱多病的林晓霖如落寂孤雁,越发郁郁寡欢。院、系领导都知道个中缘由,暗暗为她鸣不平,也尽力安排好她的假期活动。

丁凯文,在有名有姓的曹树华面前,你的看不见摸不着的“知情者”还有立足之地么?

众所周知,林彪在1966年8月有一个指示:

晓霖因长期不接受我们教育,屡教不改,处处与我们作对,而且还有后台指挥她,政治上非常落后,表现很不好,背着我们在外边做了一些坏事,因此,九年来我拒绝见她,九年来已与她断绝来往,只是在经济上供给她,并屡次交代学校严格教育她,等待她的转变,但她一直表现不好,她一贯反对我。因此,她在外边的一切表态都不能代表我的意见。她的所有错误言行和种种不良表现,都希望广大革命师生对她进行严肃的揭露、批评和教育,使她思想得到改造,痛改前非。请你们转告她,希望她在这次“文化大革命”中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听毛主席的话,真正和革命师生站在一起,向牛鬼蛇神进行坚决斗争和揭露,真正参加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

以上情况,请你们转告国防科委首长及潘复生同志并黑龙江省委,转告哈尔滨有关院校革命师生员工同志。

滕叙兖的文字和林彪的“指示”对照一下,完全合拍。林晓霖在新疆因为脚伤,想回北京治疗,结果是:

“单身干部每年都可以探亲一次,我早已经够条件了,我要请假。”

“你的情况特殊啊,我们不能批你的假。”副司令面有难色,“北京有指示,不许你回京,我们也没办法。”

林晓霖潜回了北京,可是她进不去毛家湾。算是林彪、叶群夫妇开恩吧,新疆不去了,又被送到了重庆。滕叙兖下面还有一段文字:

后来林晓霖到基层养猪,那时候她已经怀孕了。她天天在养猪场喂猪,十分辛苦,裤子的膝盖都磨破了也顾不上补。有一天,她拖拽水管冲洗猪舍,摔倒在地,导致早产,第一个儿子早出世十多天。

1970年秋的庐山会议之后,林彪集团开始走下坡路,毛泽东责令黄吴叶李邱五员大将检查,不可一世的叶群打蒿了。

翌年春,高少军从北京回到云南大理,他为林晓霖的儿子带来“贺礼”;有叶群送的一小篮水果,还有叶群让服务员阿姨织的小毛衣,黄永胜的夫人和邱会作的夫人也跟着凑热闹。

高处长碰了墙,林晓霖拒收“贺礼”:“用不着黄鼠狼拜年!”“哎呀,你给林副主席生了外孙,”高处长好言相劝,“晓霖你有功啊!还是收下来吧!”

林晓霖实在在被缠得发烦,只好收下,写了一张“东西收到”的收条,好让左右为难的高处长向林办交差。经手此事的林郭秘书后来讲过:“叶群那是做给别人看的,她什么时候对晓霖好过?”

丁凯文,你自己看看,你有多卑鄙、多无耻。世界上再要找到和你这样不要脸的,恐怕已经很困难了。你为了把叶群漂白,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了。你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魔术,已经可以算是登峰造极了。

以上所有种种,是严慰冰“介入别人家庭的事宜,挑拨别人的家庭感情,制造矛盾”的结果么?

丁凯文说:

林家为了证明严慰冰匿名信的捏造,找到了当年在延安时期的保育员、接生员等,证实林豆豆确实就是林彪和叶群的亲生女儿。尽管如此,这已经给林彪一家造成了无可挽回的严重伤害和无穷的烦恼。

丁凯文,你怎么不想想,林晓霖过的是什么日子,这又是谁造成的?叶群怎么没有想到,去找“当年在延安时期的保育员、接生员等,证实林晓霖确实就是林彪的亲生女儿”?

林晓霖明明参加的是哈军工“八八团”这一个保守组织,被你说成是“林晓霖在所在学校哈尔滨军工学院积极参加造反派”,林彪把林晓霖绑架到新疆,被你说成是“将其转送他处隔离保护起来”,连“新疆”这一个地名都不肯披露。如今又说“林晓霖生孩子时,叶群特地委托邱会作的夫人胡敏前去看望,带去叶群精心挑选的婴儿用品。”你怎么不说说:林晓霖这时在什么地方?又发生在什么时候,她是怎么会到那里去的,叶群自己为什么不去看她?

到1966年林彪声明出世,林彪已经“九年来我拒绝见她,九年来已与她断绝来往”,后来林彪“趟了五年浑水”,忙于“得天下”,当然也没有见她。这些,你都没有看到,都看不到,却会去捡一些芝麻绿豆,颠倒是非,把叶群打扮成贤妻良母。丁凯文,当你的下三滥的魔术被曝光的时候,你还有脸活在世上么?你算算看,从1958年到1971年,叶群见过几次林晓霖,送过几次东西?仅有的一次“婴儿用品”,就被你说成是“对这个非亲生女儿,叶群一直是很照顾的”。你这个人还是不是人?

我们可以看到,在林晓霖的问题上,丁凯文完全是颠倒黑白,胡说八道。

邱会作回忆说:“严慰冰的做法,当时是触及刑律的犯罪行为,现在看仍然是触及刑律的犯罪行为。豆豆闹,叶群到处找证人,老警卫员、马夫等等,搞得林总一家不得安宁。这件事对林彪的伤害很大。”(邱会作《邱会作回忆录》,上,新世纪出版社,2011年版,第438页)

邱会作知道林彪有个女儿叫林晓霖,他的妻子还到云南去给林晓霖送给“礼物”,可是他假装这个人不存在,提都不会提。至于马悲鸣,笔者不能确信,他是否知道世界上有一个人的名字叫林晓霖,如果他不知道,说明了他的无知,如果他知道而假装不知道,那是说明了他的卑劣。

*丁凯文奇怪的逻辑

丁凯文说:

此外,笔者还想指出,中共建国以来的确制造了无数的冤假错案,严慰冰“反革命案”就是其中之一,笔者坚决支持予以平反。但是不要忘了,国人在讨论问题时不能用两种不同的标准评论历史和历史人物,中共制造的“严慰冰案”是冤案,难道中共制造的“林彪案”就不属于冤案吗?为什么我们重评林彪案在郭罗基先生口中就成了“热心为林彪翻案的人使劲鼓噪”?难道我们可以再将历史人物分为“好人”和“坏人”?对于“好人”就要热情讴歌和赞颂,他们的缺点和陋行也随之而不见了,或淡化缩小了,而那些“坏人”即使是被诬陷也是罪有应得?这难道就是号称马列主义哲学家的郭罗基先生做学问的出发点吗?郭罗基在启蒙别人的同时,对此是否也应有所反思呢?

丁凯文的脑子确实有毛病,想到的就是“为林彪翻案”,“为林彪翻案”成了丁凯文日思夜想,梦寐以求的目标。什么事情都能够联系到“为林彪翻案”。你要知道,文化革命以后平反的人多着呢。不光是严慰冰,还有陈卓然、朱守忠、石仁祥、张志新等等、等等。他们很多人都喊过“打倒林彪!”的口号,很多人因此而被杀。如今,文革后,这些冤假错案都得到了平反,很多人还被追认为烈士,人们崇敬他们的勇敢不屈的为国为民牺牲精神。这时候,丁凯文跳了出来:“你们当年因为喊‘打倒林彪!’被处死判刑,是中共制造的冤假错案,‘笔者坚决支持予以平反’,既然我支持给你们平反,你们也应该支持我,给林彪平反。既然你们的案的冤案,那末林彪的案也是冤案。‘国人在讨论问题时不能用两种不同的标准评论历史和历史人物’。”丁凯文,你的脑子是彻底坏了。我在此劝你一次,去买块豆腐撞撞算了。

*丁凯文的“总结”

丁凯文说:

中国受几千年来皇权专制制度的影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随着某个政治人物的得势,其家人亲属也一起跟着沾光,逐渐形成一股政治势力,呼风唤雨、左右政坛。严慰冰夫贵妻荣,乃至彭真在公安部破案后竟采取了姑息、纵容的态度。其实,日后的江青就是绝好的一例,江青在文革中在毛泽东的庇佑下纵横中共政坛十载,给中国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正如余汝信所言:“时至今日,如果我们还仅仅从个人品质的优劣去解读往昔而不是从制度设置的落后性方面,理性而又深刻地反省夫人干政这一类带有强烈封建色彩的糟粕对国家民族的严重危害,那么,我们的意识不仅尚与现代法治社会的精神理念还相去甚远,而且,也实难彻底根除类似文革这样的悲剧在中国大地上重演的可能。”

张云生是毛家湾的秘书,他亲眼目睹了毛家湾是所作所为。看看张云生所说:

1957年反右时,一个人因为说了句“党天下”,被扣上了“右派”帽子,成了被“专政”的对象。但到了“文化大革命”中,“党天下”也残存不多了,人们一度见到的却是“家天下”的复活。看看毛家湾的“选美”活动,其规模之大,时间之久,手段之卑劣,在古今中外都属少见。如果不是“朕即天下”的魔影又重现世间,那又作何解释呢?

丁凯文,看看你说的“中国受几千年来皇权专制制度的影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随着某个政治人物的得势,其家人亲属也一起跟着沾光,逐渐形成一股政治势力,呼风唤雨、左右政坛。”你到底在说谁呢?

*朱明的匿名信案

无独有偶,中共高层夫人之间的匿名信也不是严慰冰一件。早在1953年3月,江青在上海也收到匿名信,匿名信主要写的是她20世纪30年代在上海的一段风流丑事和被捕变节的历史问题,内容非常具体。

此案数年未破,一直到1961年,一次偶然的事情中,查明了给江青写匿名信的人,原来是林伯渠的妻子朱明。

林伯渠又名林祖涵,中共元老:1920年任孙中山大元帅府参议。1921年经李大钊、陈独秀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冬至1948年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被人称为"延安五老"之一。解放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在第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均当选为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60年5月29日病逝于北京。

案破后,朱明承认匿名信是她所写,随即自杀。

丁凯文,你能不能比较一下两个案子?发表一下你的高见,或者说,魔术?朱明匿名信的内容是不是恶毒下流?是不是“不堪入目”?是不是“心态龌龊肮脏,手段低级下流”?这个案子是政治案还是刑事案?

邱会作引以自豪的,就是怎么样抵制江青,说起抵制江青来,那是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人家朱明可是在53年就同江青斗了,而且是拿着一条命来斗的。在朱明面前,你们只能算是后生小辈了吧。要论勇气,你们都排得上号么?你们的前辈居然是“刑事犯”,你们不感到寒碜么?

丁凯文会不会说:“53年的时候,朱明就能看出江青的野心,就能有先见之明,这不可能。”

丁凯文会不会说:“严慰冰匿名信案不是政治性案件,仅仅是单纯的人格侮辱、造谣、诽谤和骚扰他人家庭罪。此案如果发生在一个正常的法治国家,警方会很快予以处理,将其制止并绳之以法。”

丁凯文会不会说:“朱明匿名信事件的基本事实是清楚的,笔者评论朱明‘心态龌龊肮脏,手段低级下流’并未说错。这种行为在任何正常的法制国家都属于刑事犯罪。此事如果发生在美国,绝无可能由“党组织”出面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一定会将肇事者告上法庭,追究其刑事责任。”

丁凯文会不会说:“朱明的匿名信与政治无涉,既非出于‘政治远见’,也没有‘反革命’动机,仅仅是拿不上台面的女人之间的嫉妒,或心理、精神上的问题。否则中共打倒江青这么多年,朱明的匿名信真有高瞻远瞩和先见之明,中共早就拿出来公之于众,大大宣传朱明的革命英雄事迹了,就如同文革后宣传张志新一般。可时至今日中共仍然无法出示这些信的内容,说来说去,中共实在是拿不出手”?

丁凯文会不会说:“中共制造的‘朱明案’是冤案,难道中共制造的‘江青案’就不属于冤案吗?难道我们可以再将历史人物分为‘好人’和‘坏人’?对于‘好人’就要热情讴歌和赞颂,他们的缺点和陋行也随之而不见了,或淡化缩小了,而那些‘坏人’即使是被诬陷也是罪有应得?这难道就是号称马列主义哲学家的郭罗基先生做学问的出发点吗?郭罗基在启蒙别人的同时,对此是否也应有所反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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