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不平的博客  
六六畢業附中, 六八崇明務農。 七七大學圓夢, 八九次年樓空。  
https://blog.creaders.net/u/8311/ > 複製 > 收藏本頁
網絡日誌正文
《林彪日記》說“賀龍案” 2022-10-22 09:46:25

《林彪日記》中關於“賀龍案”不是說得太多。下面是關於“賀龍案”的文字。

(949頁)(1966年)9月3日吳法憲把揭發賀龍的材料報送林彪。

9月5日毛澤東把林彪轉的吳法憲揭發賀龍的材料交給賀龍。事後,毛澤東對林彪、周恩來、陶鑄打招呼,對賀龍要一批二保

9月初宋治國將他揭發賀龍的四份材料報送葉群

9月6日林彪受毛澤東委託,在中央軍委會議上說:軍內開展文化大革命以來,中央軍委各總部、各軍兵種以及某些大軍區都有人伸手,想在那裡製造混亂,企圖在亂中奪權。...他們的總後台是賀龍,主席說要在軍內高級幹部中招呼”,對賀龍的野心有所警惕。與會的幾位中央軍委常委紛紛表態,擁護毛主席的決策和林彪講話。

950頁)(66年)9月9日毛澤東讓秘書徐業夫打電話給賀龍:經過和林彪還有幾位同志做工作,事情了結了,你可以登門拜訪,徵求一下有關同志的意見。

9月10日按照毛澤東指示,賀龍應約與林彪談話。

996頁)(67年1月)林彪在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上的講話:……

有人主張接見革命師生,把幾個老師推向前線,推到第一線當炮灰...這幾個老帥是好同志,他們是做工作,不是不做工的,是正派的,不是不正派的,是光明磊落的,把他們炮轟,軍隊是不利的。相反真正的打倒在車隊內並沒有炮轟賀x,賀x到處搞奪權,搞山頭主義,反而不炮轟,他是不正派的人,是搞兩面手法的,我們文化大革命是資產階級挑起來的,是資產階級進行反撲。……

999頁)(67年1月11日)林彪主持毛澤東提議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周恩來在會上談到外面有很多有關賀龍的大字報說:主席說了,政治局不要公開點賀龍的名,我們政治局的同志和常委的同志不要在公開的場合站他的名,只是要他去登門聽取大家的批評,不公開,當然也不要讓紅衛兵去揪他了。

(1001頁)(67年1月19日)周恩來、李富春與賀龍談話,周恩來告訴賀龍:林說你在背後散佈他歷史上有問題,說你到處伸手,不宣傳毛澤東思想,毛主席百年後他不放心等又說:毛主席是保你的,我也是保你的。我想把你留下,但中南海這個地方也不安全,連朱老總的箱子都被撬了,我給你找個安靜的地方去休息,等秋天我去接你回來。之後賀龍失去自由,被關到西隊佛寺象鼻子溝。

*宋治國的材料

《日記》中最關鍵的是點出了吳法憲和宋治國的材料。這就從根本上和“雌煞”的“名著”有了區別。從文字安排來看,可以說,《日記》認為,吳法憲和宋治國的材料是“賀龍案”的起因。

雖然說,《日記》關於宋治國的說法是不妥當的,因為宋治國的“送”實際上是葉群讓他“送”,這裡有個“主動”還是“被動”的問題,這在《毛家灣紀實》中已經說得很詳細了,所以,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宋治國把葉群讓他寫的賀龍的材料送葉群。”宋治國,不過是小小的一個處長,如果沒有人指使,他敢寫一個元帥的材料?

宋治國,在《不平系列11》中已經談過,這裡再重複一下。王年一在《關於賀龍冤案的一些資料》中提到宋治國。

(9)1966年夏,葉群授意軍委辦公廳警衛處長宋治國寫“揭發”賀龍的材科。詳見胡思升《元帥之死一賀龍同志被林、江反革命集團迫害致死前後》。林彪將宋治國寫的誣陷材料報送毛澤東。葉群為了遮掩她授意的真相,還做了手腳下。詳見張雲生〈毛家灣紀實〉P32-33。

王文正在《我所知道的賀龍之死》中說:

也是在1966年8月,葉群(時任林辦主任)把捏造誣陷賀龍的材料,當面口授給中央軍委辦公廳警衛處處長聽,指使他寫誣陷賀龍的材料,並對他說:“以你主動向我反映情況的口氣寫,不要以我指示你的口氣寫。”同年9、10月,他先後把寫的純系捏造的四份誣陷賀龍的材料送給林彪,然後林彪簽發轉報黨中央。

張雲生的《毛家灣紀實》和《“文革”期間我給林彪當秘書》都有文字披露宋治國送材料。下面的文字取自《毛家灣紀實》。

1966年8月25日,總參發生了“炮轟某某”的大字報事件。大字報由一個總參下屬部門的全體人員聯合簽名,自然是為了響應“炮打司令部”的號召和受了社會上思潮的影響,也是在執行林彪關於軍以上單位開展“四大”的指示。殊不知,這一張大字報很快成了整倒賀龍元帥的開端。

“一個部的正副部長帶頭貼大字報,炮轟總參領導人,這件事真稀奇。”葉群來到秘書辦公室,自言自語地念叨說:“我看他們肯定有後台,不然他們不會有那麼大的膽子。你們看呢?”

趙秘書不敢吭聲,我更摸不着頭腦。

葉群走後,老趙對我說:“看來要抓後台了,對這種事,我們可千萬要慎重。不管主任說什麼,我們寧可裝作聽不懂,也不要參加議論,是非太大。”

過了一陣子,葉群又過來念叨:“某某某部的大字報,肯定有後台。後台是誰呢?……”

我和老趙嚴守一條戒律:任憑你葉群念叨去,我們作為工作人員,決不搭腔。然而我心中也在琢磨,葉群在打誰的主意呢?

這幾天,軍委辦公廳警衛處的宋處長經常到大會堂來。他有時和在西大廳值班的警衛人員聊聊天,有時也到秘書辦公室坐一坐。他作為警衛處長,對林彪的安全負有直接的責任,因此對於他的出出進進,我們都習以為常。

葉群此時對宋似乎有一種特別的興趣。她每次見到他,都熱情地打招呼:“老宋,你太辛苦了。你對工作這樣認真負責,林彪同志和我都很感謝你。……”由於葉群熱情,宋處長見了她就更加畢恭畢敬。

有幾次,葉群把宋拉到西大廳的另一端。作了長時間的談話。一次談話後,宋來到秘書值班室。

“張秘書,給我找些紙,找支毛筆、硯台……”

“你要練毛筆字嗎?”我問。

“不!葉主任給我一個重要任務。”宋表情嚴肅,但有些激動。

“什麼任務?”我想問一句,但語沒敢出口。如果是在下邊工作,遇有這種猜謎的事,我有打破砂鍋問到底的嗜好;但在這個是非之地,我不能不小心謹慎些。

宋拿着我給他的白紙和毛筆,自己又從旁處抬來一張小長桌,在西大廳正中間的一側,作起文章來。我覺得好笑,一個拿槍桿子的人,今天居然在那裡操着毛筆,作開文章了。

宋一連忙了兩個大半天,把寫好的兩份材料分裝在兩個敞口的信封里,直接交給了葉群。

事過數日之後,我才得知,宋在那神秘氣氛中所寫的東西,都是揭發所謂賀龍問題的材料。

這時我和趙根生才明白:葉群一直念叨的那個“後台”原來就是指賀龍。

賀龍想幹什麼?林彪、葉群認定,賀龍想奪權!其根據就是某某部的那張“炮轟某某某”的大字報。大字報是某某部某某帶頭簽名的,而某某是二方面軍的,是賀龍的老總政,如果沒有賀龍的支持,他有那樣的膽?他炮轟某某某是想奪總參的權,而總參的領導是林彪所信任的,這是賀龍想奪林彪權的一個信號。林彪是毛主席的接班人,是毛主席的親密戰友,賀龍既然把手伸向林彪,不就等於伸向毛主席嗎?……

林彪、葉群整賀龍,就是用的這個荒謬的邏輯。

1966年9月上旬,林彪主持召開了一次軍委常委會,說是奉主席指示,就賀龍問題打一下“招呼”。林彪說,有“證據”表明,賀龍有野心,想在軍內伸手奪權。他列舉了總參的大字報以及駐京一些軍事機關發生的一系列“炮打”事件,說這都與賀龍有關。林彪講話後,參加會議的人員都很驚訝。林彪召開這次打“招呼”會,軍委常委委員大部到場,唯獨沒請賀龍參加。賀龍漸漸發現自己的處境反常,想找林彪當面談談。由於主席說過對賀龍的方針是“一批二保”,林彪對賀龍的求見無辭拒絕。但這一下,可把葉群嚇壞了。

有那麼幾天,葉群忙得團團轉。她親自坐車去空軍、海軍;她親自打電話給裝甲兵、工程兵、炮兵和二炮的個別領導人;她親自在人民大會堂召見北京軍區某負責人……緊接着,就從空軍、海軍、裝甲兵、北京軍區等單位轉來一封封“絕密件”,上寫林彪或葉群親收,由於標有“他人勿拆”,這些絕密件都直接送到葉群手裡。

這些絕密件都寫的什麼?我後來知道,這都是揭發所謂“賀龍問題”的。

“張秘書,這些材料你給保存一下。”葉群把一疊厚厚的文件給了我。“這些是經過主席圈閱的文件,內容非常重要,都是些珍品,可不能丟失了。”

我接過文件,簡單翻了翻,大約有十多份,每份文件的開頭都寫着“毛主席、林副主席”,“主席”上面畫了一個工整的圓圈,“林副主席”四字則用紅油筆圈上。一份文件有三、四頁和五、六頁的不等,信封都一律別在文件的後面……

“這些材料你可以看看,因為對你們秘書是無需保密的,但絕對不準泄露出去。”葉群坐下來繼續說,“對一個人真無法看透,想不到賀龍竟把手伸得那麼長……”

我又翻了翻這批材料,翻到中間,我發現有兩份是宋某某寫的。

“這裡還有宋處長寫的材料呢?”我覺得好奇,不由地冒出了一句。

“那是宋某某自發地寫的。”葉群說,“宋某某是做警衛工作的,經常到反帝路17號去。他是忠於主席和首長的,見有不正常的事,寫信向首長和主席反映情況,這很自然。但他寫這些材料完全出於自發,沒有任何人預先向他布置……”

聽到葉群公然扯謊,我覺得可笑。我想直冒一句:“宋某某幾天前向我要紙寫材料時,說是要完成主任給他的一項重要任務。明明是他奉命而寫,怎麼能說他是自發的呢?”我偷看老趙一眼,他在旁繃着臉,一聲也沒敢吭。我也把眼皮搭下,翻着那些揭批賀龍的文件……

一天,葉群為了掩人耳目,特意把宋某某叫到秘書值班室,當着我們幾個秘書的面,問宋:“你寫的那些揭發賀龍的材料,是真的嗎?是,我們就上送;不是,我們就不送。”

宋某某神色有些緊張地答:“是。”

“你不怕打擊報復嗎?”葉群又裝模作樣地問。

“為了保衛毛主席和林副主席,我什麼都不怕。”

“好,你可以回去了。”葉群打發走了宋,立即請我們三個秘書(趙根生、李春生和我)聯名就葉群與宋這段對話寫個證明。大家推我整理成文字,葉群看後不滿意,又口授了一大段話加在上面,用意不外是證明宋某某寫材料是自發的。

我對葉群的這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拙劣把戲十分反感,但又不敢公開反抗。事過之後,我偷偷在那份所謂證明材料的底稿上加了一個小條:“此材料是根據主任(葉群)口授寫的,修改處也是主任讓加的。”這個底稿和小條將存在檔案里,請未來的人們去作評斷吧。

比較有趣的是,“雌煞”在轉載《毛家灣紀實》的時候,還會加一個注釋:“博主按:林彪整賀龍,純屬作者猜測,就憑葉群讓宋某寫揭發材料,就是林彪要整賀龍?如果是林彪整賀龍的話,那麼九一三事件後賀龍為什麼沒有立即放出來”。這個“雌煞”的腦子是徹底壞了。任何一個讀者,只要是腦子正常的,就會問:“如果林彪不想整賀龍,幹嘛葉群要讓宋某寫材料?”“雌煞”當然是絕對提不出這樣的問題的,因為她的腦子不正常。賀龍於1969年6月9日被迫害致死,九一三事件發生於1971年。這“雌煞”豈非胡說八道?可見“雌煞”已經完全癲狂了。所以,讀者可以想象,“四大名著”中找不到“宋治國”三個字。

幸好,《林彪日記》還算是有點明白的,不像“雌雄雙煞”這樣混賬,所以才會把“9月初宋治國將他揭發賀龍的四份材料報送葉群。”寫進《林彪日記》。倒是應該問問“雌煞”:“如果宋治國送材料和林彪無關的話,為什麼要把宋治國送材料寫進《林彪日記》?”

再來看看“雄煞”。“雄煞”有文《“文革”時期軍內的一場大搏鬥--賀龍案辨析》(原載《紅禍--文革五十周年學術論文集》吳稱謀主編,世界華語出版社2016年4月出版)。近2萬字。不過要想在其中找到“宋治國”三個字,無異於緣木求魚。真是:“雌雄雙煞”,垃圾一堆。區別在於,“雄煞”說了一句狗屁不通的“在賀龍被整肅過程中,林彪亦有牽涉,附和了毛澤東的決策,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其過程與羅瑞卿倒台一事頗為相似。”宋治國的材料,在“雄煞”看來是“附和了毛澤東的決策,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不過即使這是“附和了毛澤東的決策,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雄煞”也是絕口不提。你去看看兩萬字的垃圾,能看到多少“林彪亦有牽涉,附和了毛澤東的決策,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等到《林彪畫傳》出世,“雄煞”一個馬屁拍上去:“文革中賀龍的倒台以及劉少奇的被打倒與林彪無關。”連“林彪亦有牽涉,附和了毛澤東的決策,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都拋到九霄雲外去了。當然,“雄煞”所說“其過程與羅瑞卿倒台一事頗為相似”還是有點道理的。1965年5月20日,林府家丁就寫了《羅總長到處宣傳林彪同志拒絕接見羅榮桓同志》,在“雄煞”看來,這也是“林彪亦有牽涉,附和了毛澤東的決策,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從5月份開始“推波助瀾”,一直推到11月,也是夠累的。

我們可以看到,“雌雄雙煞”對宋治國極力搞人間蒸發,絕口不提。《日記》能夠點出宋治國,實屬不易。《日記》雖然不是說得很明白,至少表達了這樣一個意思:賀龍的倒台,林彪脫不了干係。

《日記》中(996頁)披露了林彪在67年1月的講話,但是用了省略號。王年一在《關於賀龍冤案的一些資料》可以作些補充:

(19)1967年1月9日,林彪在軍委擴大會議上講話,誣陷賀龍。他說:“真正要打倒的未打倒,在軍隊內並沒有炮轟賀龍。賀到處搞奪權,搞山頭主義,反而不炮轟。”“賀龍這個人手伸得很長,不僅軍隊到處伸手,而且地方也到處伸手。賀龍搞大比武,是個大陰謀。羅的後台就是賀龍。賀龍是個大土匪,是土匪出身,拍肩膀,介紹老婆,搞舊軍隊一套,40年來靈魂深處是個大野心家,吃了飯不幹事,經常在家請客,拉攏幹部,許多軍區、軍種、兵種都有他的人。賀龍是反毛主席的

當然,在“雌雄雙煞”的文字中是看不到這些內容的。

*吳法憲的材料

說了宋治國,再說吳法憲。我們來看看《日記》中所說“9月3日吳法憲把揭發賀龍的材料報送林彪。”此事在《吳法憲回憶錄中寫得比較詳細。

《吳法憲回憶錄》:

大概是八月七日,林彪從大連回到北京,住在人民大會堂的浙江廳。八月九日,林彪把我找了去,要了解一下空軍全會的情況。當我講到成鈞他們四個人曾經到了賀龍那裡,向賀龍匯報空軍全會的一些情況和賀龍的表態時,林彪說:“這件事,你要他們寫一個材料,然後送給我。”

回到空軍,我就找到成鈞他們四個人,要他們實事求是地把這些情況寫出來。然後,我和余立金以我們兩個人的名義,將這些材料送給了林彪。我們還附了一封短信。信的大意是:“毛主席、林副主席:現送上成鈞、黃立清、傅傳作、廖冠賢四人所寫的材料,請閱。現在看來,空軍黨委十一次全會之所以形成這樣,是因為有兩條線操縱着。一條是以林副主席為首的一條紅線,貫穿着空軍黨委十一次全會的始終;另一條是以賀龍元帥為首的黑線,在控制着這次會議。”

材料是林彪要的,成鈞等四個人寫的,但信中“兩條線”的提法是我和余立金加上去的。這個問題我經過反思,當時這樣對賀龍元帥無限上綱,是非常錯誤的。

這個情況,就是一九八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書上所列舉的“林彪指示吳法憲編造誣陷賀龍在空軍陰謀奪權”這一條罪狀的來龍去脈。在這個問題上,我承認,我們這樣對賀龍無限上綱,是非常錯誤的。但是,說我們“編造誣陷”,卻不是事實,因為材料是成鈞他們寫的。我們只是把別人寫好的材料轉交上去而已,不存在我們編造的問題。

這裡就不說吳法憲有沒有為自己辯護的成份。吳法憲至少說明了“林彪說:‘這件事,你要他們寫一個材料,然後送給我。’”“材料是林彪要的”

吳法憲所說“林彪把我找了去”,所談的話當然不止這些。王年一的《關於賀龍冤案的一些資料》說得稍微詳細一些:

吳法憲1980年9月4日交代:“1966年8月中旬,林彪住在人民大會堂浙江廳,有一天上午林彪約我去匯報情況,即匯報空軍黨委十一次全會情況,我說:“據成鈞、傅傳作、黃立清、廖冠賢等人交代,會議期間他們曾到賀龍家去談過,說:吳法憲、余立金不能主持和領導會議,問題很多,又不積極,對開會採取消極態度。賀龍同志回答他們,那你們自己組織起來開嘛,繼續把會開好。’林彪接着就大肆污衊賀龍同志,林彪說:‘這不是明明指示他們奪你的權嘛,我早就知道賀龍插了手,賀龍到處插手,總參、海軍、空軍、政治學院都插了手,賀龍早就想叫成鈞當空軍司令員。你叫傅傳作他們把材料寫出來給我,並且寫一個報告給我。’然後林彪到毛主席那裡去了,我就回來了。”我回來後就叫成鈞、傅傳作、黃立清、廖冠賢他們寫材料,他們材料寫好後交給我們,用吳法憲、余立金兩人名義向林彪寫了一個報告,將材料送給林彪。”

《我所知道的賀龍之死》中說:

1966年8月,林彪指使吳法憲(時任空軍司令員)寫“賀龍插手空軍黨委”的材料,此時賀龍的職務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中央軍委副主席。

可是吳法憲依照林彪的旨意,寫了“賀龍參加空軍黨委十一次會議,有奪權活動”,說“賀龍是一條黑線在指揮空軍黨委會”,說“林彪是一條紅線在指揮空軍黨委會”的材料。經吳法憲同某政委簽名後,於同年9月3日報送林彪,林彪批轉後報送黨中央。

1980年12月6日,特別法庭在庭審吳法憲時,他在法庭上供述:“報告上說‘賀龍是一條黑線’、‘林彪是一條紅線’,是我形容的,我編造的。說‘賀龍插手空軍黨委十一次全會’,‘搞幕後活動’,‘要奪權’等,不是我編造的,那是林彪叫我寫的話。”

《吳法憲回憶錄》比較一下,完全合拍,只是《吳法憲回憶錄》隱去了“那是林彪叫我寫的話”。其實,在“賀龍案”上,不僅有吳法憲、宋治國的材料,還有黃永勝、李作鵬的材料。

《賀龍傳》:

8月28日,林彪把吳法憲找去,對他說:賀龍“有野心”,“到處插手,總參、海軍、空軍、政治學院都插了手”。“空軍是一塊肥肉,誰都想吃”,“你要警惕他奪你的權”。他讓吳法憲回去把賀龍“插手”空軍的情況寫個材料給他。

9月2日,林彪打電話給李作鵬說:“你要注意賀龍,賀龍實際上是羅瑞卿的後台。他⋯⋯拉了一大批人來反我。軍委很快要開會解決他的問題。你就這個問題儘快寫個材料。

《賀龍年譜》:

9月5日)張秀川給毛澤東、林彪寫信誣陷賀龍。“我覺得他不夠正派,對林副主席、對毛主席的領導抵制和有反對情緒。......”

9月7日)李作鵬給林彪寫信密告賀龍同志反對“四好連隊”運動。反對林副主席派李作鵬和張秀川到海軍工作。

《超級審判――圖們將軍參與審理林彪反革命集團案親歷記》中說:

1966年3月,黃永勝由於在誣陷羅瑞卿的“戰役”中不力,便給葉群寫信:

“……我跟得不好,跟得不緊,我不敏銳……你轉來林指示,我是蠢豬。”

1966年10月,黃永勝以特有的政治敏感主動靠近林彪。由於串連,他的孩子來京曾住在賀龍等老帥家。黃永勝命他們火速返回廣州,並附孩子們的檢討和他的檢討寄給葉群,並提供整賀龍的情報。

《超級審判》說到李作鵬的時候是這樣說的:

當審問其為什麼要給羅瑞卿扣三頂帽子時,他不得不承認是對羅誣衊,並連說:

“我不賴帳。我不賴帳。”

在事實面前,他承認了寫信給林彪誣告賀龍。同時,承認其向黃永勝密報毛主席南巡談話的內容。

王年一在《關於賀龍冤案的一些資料》披露了李作鵬送材料:

不久,林彪召見了李作鵬,誣衊說:“要注意賀龍,賀龍實際上是羅瑞卿的後台。他採取種種卑鄙手段拉了一批人來反我。”李作鵬1966年9月7日給林彪寫信,誣告賀龍反對“以四好為綱”,支持海軍某些人反對李、王、張企圖罷官奪權。他們既顛例了路線是非,又憑白無辜地歸咎於賀龍。林彪將此信報送毛澤東。

可見,林彪為了打倒賀龍,真是煞費苦心,動員了三大金剛,尤其是還有一位名不見經傳的“宋治國”。《林彪日記》披露了吳法憲和宋治國,雖然沒有提到黃永勝和李作鵬,也算是不錯了。讀者會注意《關於賀龍冤案的一些資料》發表於1992年第6期的《黨史研究資料》,而《日記》於2009您出版。

*“雌煞”說“賀龍案”

《林彪日記》提到“賀龍案”不過數百字,其中就提到“宋治國”,可見“宋治國”在“賀龍案”中份量之重。我們來看看“雌煞”是怎麼說“賀龍案”的。“雌煞”的文字不多。《林彪畫傳》2007年出版,《林彪日記》2009年出版。2016年《林彪傳》出版。也就是說,《林彪畫傳》在《日記》之前出版,而《林彪傳》在《日記》之後出版。《林彪畫傳》中關於賀龍的文字如下:

image.png

 

image.png

 

打倒賀龍、劉少奇,與林彪無關

彭羅陸楊被打倒後,手握兵權的賀龍成了下一個目標。

1964年11月7日,在蘇聯政府舉辦的慶祝十月革命47周年的招待會上,蘇聯國防部長、元帥馬林諾夫斯基對中國黨政代表團副團長賀龍說,我們現在已經把赫魯曉夫搞掉了,你們也應該仿效我們的榜樣,把毛澤東搞下台,這樣我們就能和好。賀龍立即嚴加駁斥,並立刻向中國黨政代表團團長周恩來匯報。周恩來向蘇方提出抗議。雖然賀龍立即匯報了,但毛澤東懷疑,為什麼蘇聯國防部長馬林諾夫斯基要對賀龍說這樣的話?1965年10月10日,毛澤東在與各大區第一書記談話時提到"兵變"[1]。

張雲生回憶:1966年9月6日,林彪受毛澤東委託,就賀龍問題在軍委會議上正式"打招呼"。

林彪說,軍內開展"文化大革命"以來,軍委各總部、各軍兵種以及某些大軍區都有人伸手,想在那裡製造混亂,企圖亂中奪權。……他們的總後台是賀龍,因此主席說要在軍內高級幹部中打招呼,對賀龍的野心要有所警惕。賀龍缺席,到會的幾位老帥紛紛表態,擁護毛澤東的決策[2]。

1966年9月10日,賀龍到人民大會堂浙江廳與林彪談話。因為是毛澤東的意思,葉群不好拒絕,但極度擔心林彪的安全。她布置眾多的警衛,由她躲在幕後當"指揮官",隨時準備衝出去保護林彪,直到賀龍離開[3]。為什麼葉群如此緊張?在一次接見造反派領袖的談話中,毛澤東說,這個賀龍,到哪裡都帶着槍嘛。吳法憲回憶:關於賀龍的問題是毛澤東親自決定的。據我所知,1967年1月,毛澤東決定隔離賀龍,他和周恩來在中南海專門研究,要周恩來親自去落實。周恩來問賀龍,聽說你身上帶了手槍?賀龍說有一支,周恩來要他立即交出來,然後警衛部隊把賀龍夫婦送到北京西郊的山區[4],失去自由。

林豆豆回憶:林彪、葉群看到賀龍病危的報告,要求盡一切努力大力搶救,並急報毛澤東。1969年8月9日,賀龍在北京301醫院逝世。

林彪不禁仰天長嘆:一個元帥去世了,難道連個追悼會也不開了?我們這些人也快了[5]!

再看《林彪傳》是怎麼說的:

image.png

image.png

可以看到,舒雲對於《日記》中所說的宋治國送材料的事堅決不提,也可以說,《日記》打了《林彪畫傳》的耳光。《林彪傳》承認了毛澤東“把吳法憲等人的信交給賀龍”,但是,吳法憲的信是怎麼來的?“雌煞”是絕對不提,把“材料是林彪要的”隱藏起來,甚至連“林彪把我找了去”都不提,製造出林彪與吳法憲的材料無關的假象。

這個“雌煞”,真是無可藥救了,提到了“張雲生回憶”,而對於“張雲生回憶”的葉群向宋治國要材料的長篇文字,《秘書》中91-95頁,楞是兩眼一閉,充耳不聞。

當然,如果你把“有關”的材料,“有關”的人物都抹去了,自然就“無關”了。《日記》的好處,就在於它把被“雌雄雙煞”抹去的人物恢復出來了。

*丁凱文又玩起了魔術

《日記》中的時間順序比較清楚。9月5日毛澤東說“對賀龍要一批二保”,9月6日林彪受毛澤東委託打招呼,9月9日毛澤東讓賀龍“登門拜訪”林彪。丁凱文在《“文革”時期軍內的一場大搏鬥--賀龍案辨析》中說:

在拿下賀龍之前,毛澤東特意在9月5日將賀龍請到中南海以示關懷,毛對賀龍褒揚了三條“忠於黨、忠於人民,對敵鬥爭狠,能聯繫群眾”。9月9日晚,毛又讓秘書徐業夫給賀龍打電話說:“經過和林彪還有幾位老同志做工作,問題解決了,沒有事了。你可以登門拜訪,徵求一下有關同志的意見。”

然而,就在9月8日,林彪受毛澤東委託在人民大會堂新疆廳開了軍委常委擴大會議,出席者有軍委副主席林彪、陳毅、劉伯承、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其他與會者還有蕭華、楊成武、王新亭、劉志堅、邱會作等人。根據會議記錄:

主持會議的林彪說:“今天談談賀龍同志的問題。在主席那裡談過兩次,主席已看了空軍的材料,總參的材料。他的材料很多,只選看了一些綜合性材料。主席的意思,要在高級幹部中打個招呼。主席已找賀龍同志談了,要他以後不要這樣搞,人家不滿意。賀龍同志說,有些是事實,有些不是事實。主席找我、劍英、陶鑄同志談,主席說賀同主席的關係不好。”

“我們元帥中間,除了彭德懷外,賀是最不好的一個。”

“過去早有苗頭了,因為不那樣緊急,所以拖着沒有談。我從沒有同主席談過。這次他搞到總參來了,利用外事局這樣小的一件事,要把楊成武同志搞掉。要打倒楊成武,換上許光達。”

“在空軍大鬧要搞掉吳法憲,就是他煽動的。打掉吳法憲,替成鈞開路。”

“空軍開會期間,賀那裡是地下司令部。”

“海軍他想扶蘇振華,搞掉王宏坤、李作鵬、張秀川。”

“材料很多了,總參、空軍、海軍、工程兵、政治學院、國防工辦、公安部、衛生部,到處發現他伸手奪權,……他同彭真、羅瑞卿、楊尚昆關係很密切。”

“現在主席說要向高級幹部打一個招呼。”(注17)

據邱會作回憶:林彪傳達了毛主席的指示後說身體不舒服退席了,葉劍英組織繼續開會。軍委常委們對賀龍進行了批評和批判,陳毅、聶榮致的發言非常尖銳,平日很少說話的劉伯承也說了不短的批評話。結束時,葉劍英交待會議內容絕不許外傳。會後,還擴大了一些軍兵種正職首長秘密地到葉劍英家裡看過賀龍歷史上通敵嫌疑的原始材料,向大家打了招呼。”(注18)

資料來源:

(注17)王年一《關於賀龍冤案的一些資料》,載《黨史資料研究》1992年第6期。

(注18)程光《心靈的對話-邱會作與兒子談文化大革命》,上冊,香港北星出版社,2011年版,第70-71頁。

丁凱文,以玩魔術為業。看了丁凱文玩的魔術,真是嘆為觀止。任何一個讀者,看了丁凱文的“林彪傳達了毛主席的指示後說身體不舒服退席了”,都會以為(注17)中的文字都是“毛主席的指示”。這一段文字,確實是從《關於賀龍冤案的一些資料》而來,但是其中林彪的這些話並非都是“毛主席的指示”,相反,“我從沒有同主席談過”明顯的是林彪所說。可是“雄煞”楞是把《關於賀龍冤案的一些資料》和程光的垃圾揉在一起,造成林彪所說都是“毛主席的指示”這樣一個假象,魔術成功了。實際上,只要看看這裡的時間順序,看看這裡的說話口氣:“在空軍大鬧要搞掉吳法憲,就是他煽動的。打掉吳法憲,替成鈞開路。”“海軍他想扶蘇振華,搞掉王宏坤、李作鵬、張秀川。”像是毛澤東說的嗎?毛澤東會輕易對吳法憲和成鈞的矛盾,對李作鵬和蘇振華的矛盾表態?筆者看來,林彪在這裡十足是狐假虎威、夾帶私貨。

這裡的“在主席那裡談過兩次,主席已看了空軍的材料,總參的材抖。他的材料很多(參看張雲生《毛家灣紀實》第33頁、34頁——引者注),只選看了一些綜合性材料”“材料很多了,總參、空軍、海軍、工程兵、政治學院、國防工辦、公安部、衛生部,到處發現他伸手奪權”,很有意思。這些材料來自何處?和“羅瑞卿案”一模一樣,來自毛家灣。《毛家灣紀實》中說:

有那麼幾天,葉群忙得團團轉。她親自坐車去空軍、海軍;她親自打電話給裝甲兵、工程兵、炮兵和二炮的個別領導人;她親自在人民大會堂召見北京軍區某負責人……緊接着,就從空軍、海軍、裝甲兵、北京軍區等單位轉來一封封“絕密件”,上寫林彪或葉群親收,由於標有“他人勿拆”,這些絕密件都直接送到葉群手裡。

“雄煞”說:“其過程與羅瑞卿倒台一事頗為相似”也是有道理的。看看林彪在65年11月30日寫的信:

有重要情況需要向你報告,好幾個重要的負責同志早就提議我向你報告。我因為怕有礙主席健康而未報告。現聯繫才知道楊尚昆的情況(葉劍英講的),覺得必須向你報告。為了使主席有時間先看材料起見,現先派葉群送呈材料,並向主席作初步口頭匯報。如主席找我面談,我可隨時到來。

可以看到,兩個事件的模式都是:先遞材料,後告狀。區別在於,“羅瑞卿案”在是收集了材料,一次性交,“賀龍案”是逐漸地交,“羅瑞卿案”中是葉群去告狀,“賀龍案”是林彪親自“在主席那裡談過兩次”。“羅瑞卿案”中,葉群告狀後召開了上海會議,“賀龍案”中,林彪“在主席那裡談過兩次”後,開了“打招呼”會。

《解放軍與文化大革命》中,在上面一段林彪講話下面還有一段文字(89頁):

image.png

《賀龍年譜》中對應文字如下:

image.png

可以看到,“雄煞”不僅抹去了“葉群授意軍委辦公廳警衛處長宋治國‘以反映情況的口氣’寫了5封揭發信。”也抹去了“經葉群、江青、康生、陳伯達等人的積極倡議下形成會議決定”。什麼原因,讀者想必都已清楚:葉群是“雄煞”的“保護對象”。

對於“宋治國”三個字,筆者翻遍了丁凱文的文字,沒有看到。對於吳法憲的材料,《解放軍與文化大革命》並沒有提到吳法憲送材料。

“雄煞”在《艱難歲月的再回首--讀《吳法憲回憶錄》》中說的是:

劉震等人為何在文革初起時就迫不及待地在空軍內部掀起了倒吳運動?吳法憲認為有兩條原因。一是對吳法憲接替去世的劉亞樓出任空軍司令不滿,劉震為中央候補委員,上將軍銜,而吳只是中將,也不是中央候補委員,劉震對此心有不服;二是劉震等人對劉亞樓不滿,劉亞樓任空軍司令時作風硬朗,頗有些“霸道”的味道,有時也不講情面。劉震等人對劉亞樓的怨氣轉向了吳法憲。但是僅僅這麼兩條原因就足以構成劉震等人的倒吳運動嗎?其背後難道沒有更深遠的原因嗎?吳的回憶對此有所涉及。成鈞等原紅二方面軍的幹部曾向軍委副主席賀龍匯報空軍黨委會議情況,說“空軍的問題很多,吳法憲已經不能主持會議了”,而賀龍則說“這個會,吳法憲、余立金他們不能開,你們就組織起來繼續開嘛。有話就說,有問題就揭嘛。”由此看來賀龍對空軍黨委的倒吳行為採取了默許和縱容的態度。成鈞等人後來也寫了材料,由吳法憲和余立金送交林彪。吳餘二人在送交這些材料時附有一信致毛澤東和林彪,信中認為空軍的會議貫穿了兩條路線,一是林副主席為首的紅線,另一條則是賀龍為首的黑線。

看看“雄煞”所說,“成鈞等人後來也寫了材料”,仿佛成鈞等人是“自願”寫的。可以看到,“雄煞”所做的,就是堅決把“林彪說:‘這件事,你要他們寫一個材料,然後送給我。’”“材料是林彪要的”隱藏起來,甚至連“林彪把我找了去”都不提,製造出林彪與吳法憲的材料無關的假象。這同《林彪傳》承認了毛澤東“把吳法憲等人的信交給賀龍”如出一轍,就是把林彪隱藏起來。《“文革”時期軍內的一場大搏鬥--賀龍案辨析》(2016年)、《找尋真實的林彪》(2011年,432頁)中“雄煞”也承認:

空軍黨委會議後來因為林彪和中共中央的介入得到平息。林彪特地給吳法憲打了電話,對吳說,“空軍黨委的這次全會,一定要全部按照中央常委、軍委常委和葉劍英副主席的指示辦事。除劉震和張廷發之外,一定要把空軍的大多數人團結起來,從工作上、感情上團結在一起,把空軍的工作搞好。對犯錯誤的同志,主要是進行批評教育,要抱着與他們團結共事的態度,不要傷害他們,只要他們檢討認錯,表示今後願意在軍委的領導之下,願意在三總部的領導之下,在空軍黨委內部團結一致、搞好工作,有這一點就行了。”針對賀龍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林彪要求吳法憲寫一個材料。在林彪的要求下,吳法憲找了成鈞等人,要他們實事求是地把這些情況寫出來,吳法憲和余立金還附上一封短信稱,空軍黨委會議有兩條線貫穿其中,一條是林副主席的紅線,一條是賀龍為首的黑線。(注13)吳法憲、余立金這樣的報告有言過其實、誇大其詞的問題,但是賀龍未經中央軍委常委討論就擅自對空軍黨委會表態,無疑有縱容劉震、成鈞等人在空軍中搞奪權活動之嫌。

《找尋真實的林彪》(2011年)有一節“賀龍案”,(433頁)和《“文革”時期軍內的一場大搏鬥--賀龍案辨析》提到了吳法憲的材料:

1966年6月至9月召開了中共空軍黨委三屆十一次全體會議。據吳法走回憶:“從一開始,參加空軍黨委十一次全會的人就形成了三派。這裡面,我和余立金,以及軍區空軍和空軍領導機關的一部分人是一派,我們這派人是天天受氣。劉震、成鈞、曹里懷、徐深吉、常乾坤、譚家述、王輝球等幾個常委以及軍區空軍的另一部分人是另一派,他們是天天出氣。張廷發是孤立的,他一個人一派,兩邊都不靠。”空軍常委劉震等人在7月初正式向中央軍委遞交了控告信,羅列了二十五條意見,其中十條針對劉亞樓,另外十五條針對吳法。他們的目的就是要將與法憲、余立金拿下。而這些人卻得到了賀龍的支持。原紅二方面軍的幾個幹部成鈞、黃立清、廖冠賢、傅傳作等人到賀龍處匯報空軍黨委會的情況。他們說空軍黨委正在開會,空軍的問題很多,到現在已經亂糟糟地開不下去了,吳法憲已經不能主持會議了。賀龍則說:“這個會,與法憲、余立金他們不能用,你們就組織起來開嘛。有話就說,有問題就揭嘛。”空軍常委會議後來因為林彪和中共中央的介入得到平息。林彪特地給吳法憲打了電話,對吳說,“空軍黨委的這次全會,一定要全部按照中央常委、軍委常委和葉劍英主席的指示辦事。除劉震和張廷發之外,一定要把空軍的大多數人團結起來,從工作上、感情上團結在一起,把空軍的工作搞好。對犯錯誤的同志,主要是進行批評教育,要抱著與他們團結共事的態度,不要傷害他們,只要他們檢討認錯,表示今後願意在軍委的領導之下,願意在三總部的領導之下,在空軍黨委內部團結一致、搞好工作,有了這一點就行了。”針對賀龍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林彪要求吳法憲寫一個材料。在林彪的要求下,吳法憲找了成鈞等人,要他們實事求是地把這些情況寫出來,吳法憲和余立金還附上一封短信稱,空軍黨委會議有兩條線貫穿其中,一條是林副主席的紅線,一條是賀龍為首的黑線。吳法憲、余立金這樣的報告當然有言過其實的問題,但是賀龍未經中央軍委常委討論就擅自對空軍黨委會表態,無疑有縱容劉震、成鈞等人在空軍中搞奪權活動之嫌

“雄煞”說:“賀龍未經中央軍委常委討論就擅自對空軍黨委會表態,無疑有縱容劉震、成鈞等人在空軍中搞奪權活動之嫌。”那末,林彪三次指示“李作鵬、王宏坤、張秀川同志是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的,是擁護毛主席的,是突出政治的,是有幹勁的,對海軍工作轉變做了很多工作,反羅瑞卿是有功的。”“經過中央軍委常委討論”林彪說“要注意賀龍,賀龍實際上是羅瑞卿的後台。他採取種種卑鄙手段拉了一批人來反我。”是“經過中央軍委常委討論”?林彪對吳法憲說“賀龍要成鈞當空軍司令員,你要警惕和防備成鈞奪你的權。”是“經過中央軍委常委討論”?看看林彪三次講話:

15)吳法憲1980年10月14日交代:“1966年12月於人民大會堂新疆廳開中央文革和軍委文革的聯席會議上,林彪參加了,在講話中有一段誣衊賀龍同志的話,大意是:賀龍出身於騾馬幫,販賣鴉片煙土,又當過土匪、軍閥,手段很多,對軍閥、土匪一套很在行,搞篡軍奪權一套是里手,所以他對海軍、空軍、總參的問題都插手了,揭發的材抖不少。”

賀龍是個大土匪,是土匪出身,拍肩膀,介紹老婆,搞舊軍隊一套,40年來靈魂深處是個大野心家,吃了飯不幹事,經常在家請客,拉攏幹部,許多軍區、軍種、兵種都有他的人。賀龍是反毛主席的。

這不是明明指示他們奪你的權嘛,我早就知道賀龍插了手,賀龍到處插手,總參、海軍、空軍、政治學院都插了手,賀龍早就想叫成鈞當空軍司令員。你叫傅傳作他們把材料寫出來給我,並且寫一個報告給我。

所有這些,都“經過中央軍委常委討論”?都沒有“搞奪權活動之嫌”?林彪讓李作鵬、吳法憲寫材料,算是有什麼“之嫌”?葉群讓宋治國寫材料,這不是“搞奪權活動之嫌”?

實際上,可以看到,林彪是矛頭直指賀龍,是不爭的事實。反之,沒有資料顯示,也不可能有賀龍直接點名林彪的言論。

“文革”時期軍內的一場大搏鬥--賀龍案辨析》中說:

大陸官方的賀龍傳記將這段過程作了加工美化,賀龍傳記稱:1967年1月19日,周恩來與賀龍談了一次話,談話時李富春也在座。周恩來說:“我這次談話代表黨中央、代表黨組織的。本來江青同志也要來,她臨時有事沒來。”周還說“林副主席最近講了很多你的問題,說你到處插手,插手空軍、海軍、通訊兵、裝甲兵。說你不宣傳毛澤東思想,反對突出政治,毛澤東百年之後不放心。”“還有洪湖肅反擴大化的問題,夏曦、關向應、你都有責任,這些問題你要好好想一想。”“你不要說了,毛主席不是和你談了嘛,他要保你,我呢,也是保你的。”“我給你找個地方,先去休息一下,等到秋天,我接你回來。”賀龍聽了周恩來這番話,傷心地說“我沒想到把我看成這樣的人。”(注23)

周恩來口中所謂的“休息”云云不過就是關押審查的代名詞,至於周恩來所言的“秋天去接賀回來”一語更是一個讓人望梅止渴的遁詞。可以說,是周恩來親自動手軟禁了賀龍,親手將賀龍送進了北京西郊的監管地。1月20日凌晨,賀龍與夫人薛明一起被押送到北京西山象鼻子溝國務院戰時指揮部。

看看《林彪日記》中的文字:

(1001頁)(67年1月19日)周恩來、李富春與賀龍談話,周恩來告訴賀龍:林說你在背後散佈他歷史上有問題,說你到處伸手,不宣傳毛澤東思想,毛主席百年後他不放心等。又說:毛主席是保你的,我也是保你的。我想把你留下,但中南海這個地方也不安全,連朱老總的箱子都被撬了,我給你找個安靜的地方去休息,等秋天我去接你回來。之後賀龍失去自由,被關到西隊佛寺象鼻子溝。

丁凱文,我問你,《林彪日記》是不是“大陸官方的”?是不是在“加工美化”?

*一些日期的疑問

《關於賀龍冤案的一些資料》中說的是9月8日打招呼,《日記》說的是9月6日打招呼。到底是哪一天?《關於賀龍冤案的一些資料》說:“(13)1966年9月14日,毛澤東在中南海游泳地見賀龍,讓賀龍看了林彪報送的關於賀龍的一些材料。賀龍提出與林彪談話,解釋—下。毛澤東表示同意。”《日記》中說:“9月9日毛澤東讓秘書徐業夫打電話給賀龍:經過和林彪還有幾位同志做工作,事情了結了,你可以登門拜訪,徵求一下有關同志的意見。”《關於賀龍冤案的一些資料》說:“9月下旬,賀龍去人民大會堂浙江廳與林彪談話。”《日記》中說:“9月10日按照毛澤東指示,賀龍應約與林彪談話。”這些都是矛盾之處,我們看看其他一些資料。

《賀龍傳》:

9月5日上午,在中南海游泳池休息室里,毛澤東把林彪送來的吳法憲的誣告信交給了賀龍。賀龍看後問道:“我要不要找吳法憲他們談談?”毛澤東說:“有什麼好談的?”又說:“你不要怕,我當你的保皇派。”“我對你是了解的,我對你還是過去的三條:忠於黨、忠於人民、對敵鬥爭狠,能聯繫群眾。”

賀龍哪裡知道,這次談話後的第三天,林彪就在一個“小型打招呼會”上,要大家對賀龍的所謂“奪權陰謀”“提高警惕”。

9月9日晚上,毛澤東讓秘書徐葉夫給賀龍打電話說:“經過和林彪還有幾位老同志做工作,事情了結了,你可以登門拜訪,徵求一下有關同志的意見。”

9月10日上午到林彪住處去徵求意見。

《賀龍年譜》:

A picture containing text Description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Text, letter Description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毛澤東年譜》:

9月5日)上午,在中南海游泳池住處同賀龍談話。把林彪指使吳法憲等寫的誣告信交給賀龍,並說:你不要怕,我當你的保皇派。我對你是了解的。我對你還是過去的三條:忠於黨忠於人民,對敵鬥爭狠,能聯繫群眾。

9月9日)晚上,針對賀龍受林彪等誣陷一事,讓機要秘書徐業夫給賀龍打電話說:經過和林彪還有其他幾位老同志做工作,事情了結了,你可以登門拜訪,徵求一下有關同志的意見。次日,賀龍即根據毛澤東的意見同林彪談話,明確表示:誰反對黨中央、毛主席,我就反對誰;誰擁護黨中央、毛主席,我就支持誰!

比較一下,《林彪日記》中所說“9月6日”應該有誤,《關於賀龍冤案的一些資料》中所說的“9月8日”比較可靠,而《關於賀龍冤案的一些資料》的另外兩個日期都錯了。

《賀龍年譜》中的“9月8日,宋治國的信在交送以前”似不確。寫信既然在“7-24日”,“作旁證”怎麼會在“8日”?胡思升《賀龍元帥之死——賀龍同志被林、江反革命集團迫害致死前後》(原載於1980年12月13日《人民日報》)中所說旁證作於“1966年9月27日”應該比較確切。

凡是在林彪陷害忠良的場合,決不會沒有葉群的魔影。

這一次,葉群選中了軍隊內負責警衛工作的處長,此人名叫宋治國。葉群數次口授誣陷賀龍的材料,叫宋治國以自己的名義寫揭發信。從1966年9月7日至24日,宋治國一共寫了四封誣陷賀龍同志的信給林彪,林彪立即下令印發。

葉群假宋治國之手寫的誣陷信的原件,如今都已查獲。這些信,有些純屬捏造,有些十分荒唐可笑。為了立此存照、錄以備考,不妨摘引幾例:

一、“羅瑞卿的家裡辦公桌,玻璃板底下壓着一張照片,其中有賀(龍)、薛明、羅(瑞卿)、郝治平四人的合影,天天看。但沒有放主席的照片”。

二、“我覺得賀(龍)與羅(瑞卿)、彭(真)、楊尚昆反黨分子來往很為密切。他們經常密談。”“常去他(指賀龍)家的人神態不正常”。

三、“賀(龍)本人自己房間裡親自保管着一支精製進口的小手槍,夜間睡覺時常壓在自己的枕頭底下,外出帶上。不知為了什麼?”

四、“他對警衛人員的教育不是以政治掛帥,而是業務掛帥。如教育大家如何將槍法練好,並要求每個警衛人員要練得百發百中。”

五、“聽說體委自動銷毀了120部電台,此事甚為可疑”。

六、據說賀龍家曾經“在電話上安過一個竊聽器”。

等等,等等。

既要借刀殺人,又不想留下痕跡,葉群還精心導演了一番。宋治國按照葉群的口授,在寫好誣告信後,來到葉群處。葉群當着林彪辦公室三位秘書的面假惺惺地問宋治國:“你寫的這些材料是否都是事實?是,我們就送;不是,我們就不送了。”

宋治國答:“完全是事實,我完全負責。”

雙簧演畢,葉群還嫌不足,又叫“林辦”三位秘書於1966年9月27日寫了一份《關於宋治國寫材料情況的證明》,無非是證明此事與葉群無關,是宋治國主動揭發的。

總之,在“賀龍案”上,《林彪日記》的好處在於:第一、披露了“9月初宋治國將他揭發賀龍的四份材料報送葉群”,第二、披露了林彪在67年1月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上的講話,雖然是用了省略號,第三是披露了周恩來在68年1月19日的講話。所有這些,“雌雄雙煞”都是“極力掩蓋和迴避”的。《日記》的缺點在於,披露的材料太少,沒有反映出林彪與賀龍矛盾、鬥爭的全面。而這是林彪一生中的一件大事。


 


瀏覽(4125) (2) 評論(0)
發表評論
我的名片
不平
註冊日期: 2014-03-07
訪問總量: 560,414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欄
新書出版
最新發布
· 把林彪和“四人幫”分開來
· 從《林彪日記》說到“楊成武案”
· 假如沒有林彪
· 2023新春感言
· 《林彪日記》中的“批判林彪”
· 《林彪日記》說“賀龍案”
· 《林彪日記》說羅瑞卿案
分類目錄
【舒雲】
· 假如沒有林彪
· 《林彪日記》中的“批判林彪”
· 《林彪日記》說“賀龍案”
· 《林彪日記》說羅瑞卿案
· 《林彪日記》中的程世清談話
· 叄國大戰《豆豆述》
· 舒雲的邏輯
· 《林豆豆口述》讀後(二)
· 《林豆豆口述》讀後(一)
· 舒雲的採訪4---《林彪傳》中的采
【丁氏魔術2】
· 丁氏魔術13---丁凱文子承父業(
· 丁氏魔術13---丁凱文子承父業(續
· 丁氏魔術13---丁凱文子承父業
· 丁氏魔術12---嚴慰冰的匿名信案
· 丁氏魔術11---丁凱文發飆
【丁氏魔術】
· 從《林彪日記》說到“楊成武案”
· 丁氏魔術11---“講話”與“放屁”(
· 丁氏魔術9---“講話”與“放屁”(一
· 丁氏魔術8---嚴慰冰的“不堪入目”
· 丁氏魔術7---林曉霖參加了造反派
· 丁氏魔術六:關於《羅瑞卿案》
· 丁氏魔術5---“綁架出逃說”
· 丁氏魔術4---林豆豆成了官方
· 丁氏魔術3---賀龍案辨析
· 丁氏魔術1---丁凱文腰斬葉群
【二十一】
· 2023新春感言
· 國內局勢的我見
· 我替老大擬講稿
· “鐵鏈女”的終解
· 《環球網》提線的“請願信”中的三
· 關閉迪特里克堡實驗室的請願信和
· 來自中國的一些觀點--關於迪特里
· 阿Q該向未莊道歉?這種想法怎麼
· 觀“提刀探花在緬北”有感
· 李文亮:不是英雄的英雄
【不平之論】
· 把林彪和“四人幫”分開來
· 自由的階級性
· 論“統一思想”
· 林彪的四大經典馬屁評析(三)
· 山東大學的“‘學伴’項目”之我見
· 林彪的四大經典馬屁評析(二)
· 林彪的四大經典馬屁評析(一)
【史論一見3】
· 廬山大戲
· ZT:中華民族到了“罵大街”的時候
· ZT:若沒有集體反思,那才是無藥
· 世界各國醫療衛生總支出排名,猜
· 林彪團伙為什麼要在廬山會議上圍
· 卸甲一書生:詩情做伴好還鄉?
· 馬雙有:劉少奇和毛澤東在“四清”
· 群:林彪是個謎嗎?——說說林付統
· 朗 鈞:林彪人生最大污點:策動指
· 馬雙有:林彪元帥是如何“變異”的
【往事堪回首3】
· 廖伯康——我的大躍進 3小時等於2
· 論“句句真理”
· 論“統一思想”
· 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 中共中央委員會“五•一六”
· 再論“吃小虧占大便宜”
· 穩當的英雄
· 吳塵因無罪
【史論一見2】
· 馬雙有:林彪與“二月逆流”
· 馬雙有:林彪與彭德懷冤案
· 群:“紅”的可以—說說林付統帥
· 林彪在廬山的“突然襲擊”是怎麼回
· 馬雙有:林彪講話為何惹毛澤東不
· 朗 鈞:林彪為什麼要堅持“天才論”
· 大海之聲:關於林彪正面評價的三
· 馬雙有:彭德懷與林彪之死
· 馬雙有:林彪在七千人大會講話是
· 馬雙有:林彪在七千人大會發言的
【史海一角2】
· 老鬼:堅貞的舒賽
· 戴晴 洛恪:女政治犯王容芬
· 無罪的囚徒——石仁祥
· 寫第一張反對林彪的大字報的——舒
· 官明華的悲愴命運
【往事堪回首2】
· 強權和真理
· 告廣大無產階級書
· 誰反對毛澤東思想就砸爛誰的狗頭
· 從反右到文革
· 幸福觀
· 評《必須繼續鞏固無產階級專政》
· 評做老實人------林彪死後感之三
· 林彪死後又感
· 一篇大字報的前前後後
· 林彪死後感
【大千一斑】
· ZT:閻錫山5個月滅疫創奇蹟
· ZT:疫情洶湧時,易中天、方方、
· 關於“道歉”的網戰
· ZT:幽靈病菌攜帶者:“我在醫院被
· 2009年H1N1中國的反應
· 轉:關於“美國H1N1流感”的真相——
· 轉:各位,這裡有點兒不對勁,對
· 陳秉安:習仲勛意識到“大逃港”是
· 再發附照 大逃港:香港百姓救了
· 大逃港:香港百姓救了多少大陸人
【史論一見】
· 朗鈞:林彪為什麼要堅持“設國家主
· 朗鈞:毛澤東的“個人崇拜情結”及
· 朗鈞:毛澤東-林彪反目成仇是從什
· 高華:革命政治的變異和退化—“林
· 朗 鈞:王年一到底想對汪東興說些
· 胡鵬池:評林彪在“七千人大會”上
· 朗 鈞:毛澤東是什麼時候向林彪推
· 胡鵬池:林彪的PK情結
· 胡鵬池:也談“四個偉大”的由來
· 胡鵬池:林彪素描
【史海一角】
· 王實味:野百合花
· 巴金:《隨想錄·文革博物館》
· 丁群: 女演員李香芝和她的冤案
· 郭羅基:我的學生李訥(毛澤東和江
· 第二個林昭似的女英雄--馮元春
· 右派擷英錄:馮元春
· 青史迎英烈——有這樣一對同案犯
· 文革被殺第一人:劉文輝的遺書
· 文革烈士方運孚永垂不朽
· 文革中被槍斃的中共縣委副書記杜
【往事堪回首】
· 林彪死後感
· 馬克思論出版自由
· 論自由的階級性
· 論個人崇拜
· 評《我們是舊世界的批判者》
· 影響論
· 放﹖
· 四十年前準備的大字報
· 不平:印紅標先生的若干評論
· 四十年前的大字報
存檔目錄
2023-05-15 - 2023-05-15
2023-02-11 - 2023-02-11
2023-01-02 - 2023-01-07
2022-11-20 - 2022-11-20
2022-10-03 - 2022-10-22
2022-09-25 - 2022-09-25
2022-08-24 - 2022-08-24
2022-07-31 - 2022-07-31
2022-05-21 - 2022-05-21
2022-02-04 - 2022-02-25
2022-01-14 - 2022-01-14
2021-12-16 - 2021-12-16
2021-11-01 - 2021-11-16
2021-10-12 - 2021-10-21
2021-09-05 - 2021-09-14
2021-08-03 - 2021-08-14
2021-07-06 - 2021-07-15
2021-06-16 - 2021-06-25
2021-05-11 - 2021-05-29
2021-04-01 - 2021-04-28
2021-03-01 - 2021-03-10
2021-02-27 - 2021-02-27
2020-04-01 - 2020-04-05
2020-03-01 - 2020-03-27
2020-02-11 - 2020-02-27
2019-08-21 - 2019-08-21
2019-07-10 - 2019-07-25
2016-05-05 - 2016-05-05
2015-05-04 - 2015-05-05
2015-04-01 - 2015-04-26
2015-03-02 - 2015-03-27
2015-02-08 - 2015-02-28
2015-01-01 - 2015-01-29
2014-12-01 - 2014-12-31
2014-10-03 - 2014-10-20
2014-09-01 - 2014-09-28
2014-08-01 - 2014-08-29
2014-07-01 - 2014-07-30
2014-06-01 - 2014-06-30
2014-05-03 - 2014-05-31
2014-04-05 - 2014-04-30
2014-03-06 - 2014-03-30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