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大家认清这股极左思潮,让咱们再来看几段文字,这几段文字是从两篇社论《文汇报的资产阶级方向应当批判》(以划线为记)和《撕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的遮羞布》中选出来的。
资产阶级右派就是前面所说的反共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反动派。
这种人不但有言论而且有行动,他们是有罪的,“言者无罪”对他们不适用,他们不但是言者,而且是行者。
只有一种情况除外 ,就是累戒不改,继续进行破坏活动,触犯刑律,那就要办罪。
谁要是反党反社会主义,谁要是反对无产阶级专政,谁要是反对毛泽东思想,我们就要打到谁。
是不是办罪呢?现在看来,可以不必。因为人民的国家很巩固,他们许多又是头面人物,可以宽大为怀,不予办罪。
一个伟大的巩固的国家,保存这样一小批人,在广大群众了解了他们的错误以后,不会有什么害处。
你们妄想要我们放弃无产阶级专政,同你们这一伙牛鬼蛇神讲自由、讲平等、讲博爱,让你们来专我们的政,更是绝对办不到的。
我们必须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必须给你们以毁灭性的打击,把你们彻底搞臭,彻底斗垮,彻底打倒,把一切“害人虫”统统扫除。
错误的言论一定要批判干净,这是不能留情的,但允许他们保留自己的意见 。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这些原则,对他们还是适用。
可是,好景不长,你们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幕很快就被揭穿了。当你们丢盔卸甲狼狈逃窜的时候,你们又慌慌忙忙的扯起什么“博爱”的破旗,摆出一副不偏不倚貌似公正的伪善面孔,叫嚷对那些“学术观点反动的人”,"要允许他们保留意见",不要“不准革命”,“不要揪住不放”等等。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们对你们这一伙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帮是多么体贴入微爱护备至啊!
所有上述各种人,仍然允许有言论自由。
你们要的“自由”,就是向党向社会主义进攻的自由,向无产阶级专政进攻的自由,向毛泽东思想进攻的自由。一句话,就是反革命的自由。
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不许一切反革命分子有言论自由,而只许人民内部有这种自由。
你们要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我们就决不能给你们这种自由,如果允许你们有反党的自由,反社会主义的自由,革命就要失败,人民就要遭殃,国家就要灭亡。
这两篇社论对比一下,可以看到什么呢?在前一篇还有“宽大”、“言者无罪”等字眼,后一篇则没有了。前一篇社论办罪、专政的标准是“进行破坏活动触犯刑律”,后一篇的标准呢?“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反对毛泽东思想”。你看加上这个罪名是何其容易,况且罪名一经加上,立即实行专政,绝不实行平等,唱的是独脚戏。
再拿《肥田》来说吧,办了这样一个专栏,至多不过是言者罢,难道言者无罪也不适用么?办这样一个专栏,算不算“进行破坏活动、触犯刑律”呢?触犯了哪一条“刑律”呢?从前者来说,是无罪的,是还有资格享受言论自由的。
然而从后者来说呢,极左思潮说,你写这样一些文章,办这样一个专栏,是“反党反社会主义”,是“反对无产阶级专政”,是“反对毛泽东思想”。然而我说我是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的,是拥护无产阶级专政的,并且以为提出意见,时有不满,望其更好是最大的爱护,掩饰错误,容忍其发展,才是真正的反对。然而你们允许我发言么?至于“反毛泽东思想”,我不敢担保我不反,因为我对毛泽东思想还没有全部了解,我头脑里存在着多少反毛泽东思想的东西我也不知道。即使我努力想不反,我也不能保证我脑中反毛泽东思想的东西不流露出来。并且我认为反毛泽东思想并不算是一条罪状。我的口号是向真理投降。
这些极左派先生一天到晚高叫:阶级斗争、阶级斗争。其实他们何尝忘记过阶级斗争呢,他们的阶级斗争只不过是说楸出来斗,勒令扫地诸如此类的斗争罢了。如今我说了这样一句话,于是你反对阶级斗争,似乎又可以进行一下斗争了。是我不要阶级斗争吗?不、阶级斗争还要看怎样的斗法。二个人吵架,你可以打他,可以骂他,可以置之不理,可以嗤之以鼻,可以和他讲道理,也可以叫一帮人捆他起来割掉它的舌头。这种种他都在进行吵架,为什么阶级斗争就独独只有专政一种方法呢?按照这种逻辑,鲁迅在旧社会进行阶级斗争,造革命的舆论准备,旧社会则没有和鲁迅进行阶级斗争。
无产阶级为什么不要专政呢,“帝国主义还存在,国内反对派还存在,国内阶级还存在。”为什么不要专政呢?只有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才能“使中国有可能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稳步的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消灭阶级实现大同。”
但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是谁呢?
有的说是资产阶级。在说到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时候,就有人说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专政,难道允许有什么平等吗?我们对他们的关系绝对不是什么平等的关系,而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关系,即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实行独裁或专政的关系,而不能是什么别的关系。例如所谓平等关系,被剥削阶级同剥削阶级的和平共处关系,仁义道德关系等等。
为什么要对他们实行专政呢?他们曾经剥削过劳动人民,使劳动人民没有了“不受剥削的自由”,也可以说是对人民犯了罪,所以要对他们实行专政。
这种讲法对不对呢?不对,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的国家,中国的一般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也受到外国帝国主义和中国官僚资产阶级的压迫,所以它曾经参加过中国共产党和无产阶级领导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它是属于“人民”这个范围的,它并不是专政对象。
在中国,是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对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实行独裁或专政的关系。而并非是"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实行独裁或专政的关系"。
专政,就是阶级压迫阶级。那么敌对阶级会不会消灭呢?当然会。解放以后只要四十余年,或者半个世纪,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就会消灭了。连资产阶级也会消灭,因为中国是有了广大人民群众不受剥削的自由,就没有了任何人享受剥削的自由,亦即没有了任何人成为资产阶级剥削阶级的自由。所以从剥削的关系被破坏后,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就是后继无人,等到他们见了上帝后,这些阶级就可以算是消灭了。
那么这两个阶级消灭以后,无产阶级专政对象又是谁呢?
还要说道专政对象并非全部是敌对阶级,专政是为了维护制度而用的。为了维护制度,保证它不受破坏,就需要用专政来镇压破坏的人。
专政的对象并非全部是敌对阶级。毛主席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说“人民犯了法,也要收处罚,也要坐班房,也有死刑,但这是若干个别的情形,和对于反动阶级当作一个阶级的专政来说是有原则的区别。”这就是说专政对象并非单是反动阶级,还有犯罪的人民。举个例来说,一个工人与人争吵一时气失手打死了对方,为此收到了专政。你说他是属于第几个阶级呢?
专政的对象是反革命,那么是思想反动的人就是反革命还是具有反革命破坏活动的人才是反革命?专政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人们的思想不反动呢?还是保证祖国和无产阶级事业不被破坏?思想反动的人是不是属于人民的范围?
专政从根本上来讲就是镇压一切犯罪的人,而无产阶级专政是与资产阶级专政的不同,也就在于对“犯罪”的概念不同。
专政的对象只能是犯罪分子,你们为什么要对我实行专政呢?是因为我犯了罪,那么请问我犯了什么罪呢?是犯了思想反动罪吗?我又是什么时候犯的罪的?是具备了这些思想的时候起,从此无时不刻不是犯罪吗?还是说仅仅是因为我将我自己的思想暴露了出来,仅仅因为我不愿隐瞒自己的思想,要做一个老实人,于是就算是犯罪。
我是一个新社会长大的青年,想来没有资格享受剥削之类的自由,并且好像也没有那一次做梦要享受到剥削之类的自由,我不属于资产阶级,从阶级对阶级实行专政来说,我不应该受到专政。
假如我是属于人民这个范围的,那么我办《肥田》这样一个刊物并不算犯罪。
在说到“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时候,就有人说“难道无产阶级不要专政”?
平等是不要专政吗?不。
平等就是以血偿血,以命抵命,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文来文对,武来武对,以笔杆子对付笔杆子,以枪杆子对付枪杆子。
平等就是说论功行赏,按过责罚。试问这难道不对吗?
请问为什么思想反动要受到专政?请问思想反动算不算犯罪?
你们说我是反革命。纵使如此罢了,我也只不过是写写文章,你们就组织文化围剿、组织大批判,为什么要专政呢?旧社会鲁迅写写文章,资产阶级也不过是组织文化围剿而已。
当你们要使我流血的时候,你们因该回答一个问题,你们以我之血将偿谁人之血。
当你们要使我牺牲的时候,你们必须回答一个问题,你们以我之命将抵谁人之命。
有一个人在大街上碰到另一个人,抡起手来就是一巴掌。众人问:“你们为什么要打他?”他说:“因为他恨我》”试问有这种理由吗?就像思想反动受到专政一样。
二个人在对骂,一个人先动手。你说他是理亏呢还是理赢?“因为他骂我所以我打他。”是不是说得通。正像我写了这样一些文章,碰到了某些人的痛处,他们不敢辩论,立即赐以专政。
总之对剥削阶级实行专政,有理。因为他们剥削过劳动人民,可以说是对劳动人民犯了罪,对犯罪分子实行专政有理,因为他们犯了罪,独有对思想反对的人专政,无理。因为他们没有犯罪。
看来还是资产阶级比较平等些。他们对付鲁迅所采取的方法,仅仅不过是“文化围剿”。对于马克思等人,连“文化围剿”也少得很。当他们采用武力的时候,就要负一个“迫害”的罪名,这比起现在有人刚讲了半句话,立即堂而皇之的实行专政确实是平等得多了。
我们知道旧社会对鲁迅非常之恨,恨之入骨,我们知道如果鲁迅杀了一个反动军官的话,立即会遭到不同的待遇,并且他写了这么多文章,其作用远远超过了杀死一个反动军官,然而之所以他能够活到死,就是因为资产阶级还比较平等的缘故。
资产阶级为什么要采用武力呢?就是因为他们没有真理,就是因为毒草不能战胜香花,就是因为反革命的舆论打不破革命的舆论。
现在一些无产阶级,自称是掌握真理的,自称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自称是掌握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的,然而所采取的手段呢?比资产阶级还不如,这就未免有点太不像话了。
我们对于反革命的政策如何呢?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请问坦白什么,是彻底交代自己的罪行,思想反动能算是罪行吗?需要坦白自己的反动思想吗?假如是坦白自己的反动思想,那么坦白了以后,又“宽”到怎样一个程度呢?仅仅是思想反动,应该宽到不予办罪不予专政。大家共同生活,襟怀坦白,无需实行专政,何等的好啊!当然这里并非不要斗争,生活本身就是充满者斗争的,乃是政治上的等。
抗拒从严,请问他不交代自己的思想反动,你又从何知道他的思想反动?
为什么要对思想反动的人实行专政?是为了防止(而不是镇压)他们的反抗,因为他们还仅仅只不过是思想反动,还没有反抗,那么索性把他们枪毙,岂不更加妥当?
我们再说,这些青年,为什么思想反动的呢?难道不是你们疯狂的推行极左思潮所造成的吗?他们的思想难道是上帝恩赐的吗?记得一本书中说到一个人堕落时说:“与其说是他们对社会犯了罪,还不如说是社会对他们犯了罪。”那么如今这些青年对社会犯了罪吗?没有。他们还仅仅不过是思想而已,然而他们怎么会思想反动呢?环境造成的,“是阶级斗争的反映”。他们为什么会被资产阶级夺过去呢?难道是他们生下来就“向往”着资产阶级?难道不是你们放松了争夺?难道不是你们的力量小于资产阶级的力量?再回溯上去,你们为什么不去枪毙那些资产阶级呢?使得他们被争夺了过去。如今你们还仅仅是专政,还没有枪毙,那么下一代又要有一些二十年后的青年人被争夺过去了,这又是为什么呢?
专政,我们从一方面来说,迫使敌人不敢反抗,不敢破坏。你敢反抗就坚决镇压。然而现在呢?专政迫使人思想不敢反动,你思想反动就坚决镇压。有这种道理吗?。本来,专政是镇压敌人的反抗和破坏,以保障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如今,专政是镇压青年思想反动是为什么呢?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思想进步?
专政能保障人的思想进步吗?举旧社会为例,旧社会抓了很多共产党人判了刑、坐了监牢。那么他们在牢房里思想会改变吗?很多革命先烈说;进了牢房是上了一次马列主义的大学,出来时,革命道理懂得了更多了。那么,倘若按照这种思想专政法,岂不是说一关进去就是无期徒刑?在新社会也有人说进了牢房是不能改好的,因为里面接触的全是一些渣滓,这话我也是较相信的,那么按照这种思想专政法,岂不是说也只有无期徒刑了?又分什么十年二十年呢?有人说这是为了防止他们以后再犯罪,这话我还是较相信的,然而这又不符合思想专政法。
况且一个人所能做的,也只是不去做犯罪活动,倘若说要求自己思想不反动,这又怎么行呢?思想总是社会给与的,自己要使自己的思想朝着某一条路发展,这又怎么可能呢?
毛主席在《向国民党提出的十点要求》中说:“信仰为人人之自由,而思想绝非武力所能压制者。过去十年‘文化围剿’之罪恶,彰明较著,奈何今日又重蹈之乎?我愿诸君深沉思之,深沉思之,莫要口头上一天到晚‘捍卫’,‘捍卫’,实际上却一天到晚‘违反’,‘违反’。”
面对着这股吃人的极左思潮,我要狂呼“《文汇报的资产阶级方向应当批判》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