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tor SUN 釘板鋸尺鑽,幾樣簡單的工具物件,外加我這個連木工入門級水平都算不上的人,構成了自己生平第一個木工製作的快樂經歷!產品雖然簡陋,但它傾注了我的心血和熱情,外加一點小小的智慧和氣力,從整個經歷中所獲得的美好體驗和快樂喜悅也是難以描述和言表的。。。。。。
由此,我體會和感受到,生活在北美的難得之處之一是:有機會真正做生活的主人!可能有朋友因為立場/經歷/觀點/概念的不同,不贊同我的看法,沒有關係,我並不想試圖說服任何人,只是在此談論分享自身的體會和感受。
北美的人工是出了名的貴(發達地區和國家普遍現象),這是缺點,同時也是優勢:北美長大的孩子,一般動手能力和生活能力都很強,因為很多事情必需自己動手豐衣足食!我的手工製作經歷告訴我,生活的樂趣真的不在於你擁有多少物質財富,而在於你擁有怎樣的生活態度和經歷。我可以花錢買現成的或請技工來做,我相信十有八九要比我自己做的東西強不知多少倍,然而我花再多的錢,無法買來我在製作過程中的快樂體驗和成就感!
快樂的生活是怎樣的?體驗成就感和滿足感是衡量生活質量的重要標準!
我做的手工,雖然談不上精美,但是我自己很是敝帚自珍,這裡不但是手工製品本身,也包含隱含其中的我的心血和智慧;如果別人隨便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動用我製作的東西(或抄襲我的設計),我自然是心裡不會痛快,因為那人是沒有尊重我的勞動。
中國有句話,你怎樣對待別人,別人也會怎樣對你;你尊重別人,也是對自己的尊重。由此我又引伸到對知識產權保護的看法。以前總是不以為然,不花錢或少花錢的東西總是好的;現在我漸漸明白,問題的根本之處不在於是否不花錢和少花錢,而在於你是否尊重別人的勞動,換句話說,你是否尊重你自己!
北美人工貴,那是人力寶貴的體現。什麼時候我們的祖國也能夠有這樣的現象,我想那不是壞事,而是人的價值的一種體現方式,這不正是現在流行的關於\"人權\"的一個表現嗎?人權不是空洞的概念和名詞,而是有豐富內涵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循序漸進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