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三”後,官方對林彪的結論是“當面說好話,背後下毒手”。
對於這個結論,百姓並不認同。因為所謂的林彪企圖發動反革命政變,另立中央,企圖謀害毛澤東都沒有足夠的證據。
即便象“叛國投敵”這樣一件似乎是鐵板釘釘的罪名,其實更不能成立。林彪帶着一家子人坐上飛機跑了,越過了國境線,這都是事實。至於他跑出去後準備幹什麼?已經永遠沒有人知道了。他也可能成立流亡政府,在海外豎起反毛大旗;也可能僅僅為尋求一份政治避難,發表一個反毛聲明後,悄悄地當一名蘇聯政府豢養的持不同政見者;也許他什麼都不做,聲明也沒有,就悄無聲息地活下來,以度殘年。
邱會作的兒子邱路光回憶說:(九一三後我去西山看黃永勝)黃伯伯見到我,提到“九一三”這件事,黃站起來對着牆上巨大的三北地圖說:“跑什麼跑?!真是害死人呀!”我父親去後對黃說:“總理保我們了。”黃當時很冷靜,沉思了一下,說:“話是這麼說,文章不一定這麼做喲!”“九一三”事件後,給林彪扣的帽子是另立中央,純粹是瞎扯!林就是搞政變,也不會先到廣州另立中央呀!難道林彪不知道這是毛澤東的天下,到廣州另立中央,有人擁護他嗎?林彪到廣州另立中央,沒有一個人會跟着他;即便是黃、吳、李、邱,也根本不會跟他去的。林彪怎麼會那麼傻?他也是身經百戰的人,在政治上那麼成熟、那麼深刻,他怎麼會在廣州搞政變、另立中央?這都是瞎編的!你說他走為上計,跑掉了,還有可能;但說他要另立中央,純粹瞎扯蛋!至於說,林彪知不知道飛機去蘇聯?我們不知道,誰也不知道。從法律上講,你說林彪主動外逃,你把證據拿出來;我說林彪沒有主動外逃,我也沒有根據。
筆者認為邱路光的這一段話邏輯上沒有問題。主動外逃沒有證據,叛國投敵也沒有證據,不是主動外逃也沒有證據,不準備叛國投敵也沒有證據,根據“無罪推定”的鐵則,這一罪名首先應當否定。
既然沒有下毒手的證據,這兩條評論就根本不能成立。
所以,過去的幾十年中,人們相信的另外的兩句話:“當面說好話,背後吐真言”。
當年在“批林整風運動”中,披露了林彪大量的“黑話”。當初給人們的普遍感覺主要是驚奇:喔唷!齊得隆東牆!林彪原來在背後如此評論毛的?
隨着時間的推移,人們回味林彪的那些“黑話”,越來越感到說得何等好啊!
所以人們將這些黑話界定為“真言”,這些“真言”是中國大地第一次思想解放運動的啟蒙教科書,林彪實際上也成了最早的思想解放者。
當初林彪說這些話全都是躲在被窩裡說的,躲在他那四里不通風的臥室里說的,或是在久遠的年代寫在發黃的書報眉腳上的偶得。他是打算“被窩裡放屁獨吞”的,或是“放屁一陣風,來去影無蹤”,說過就算了的。即使他真有“黃袍加身”的那一天,這些“黑話”也不可能拿出來示眾,因為他公開的講話“全黨共誅之,全民共討之”,自己將自己的這條路堵死了。
他當然做夢也沒有想到有一天,他竟會乘機外逃,他會被抄家。
他更沒有想到在他死後,老毛居然會將他的那些“黑話”來發表。
這件事也證明了一個道理:再聰明的人也會辦蠢事,偉大領袖也不例外,親密戰友更不例外。
所以,他那些“黑話”流傳於世純屬偶然,並不是他的原計劃,之所以能成為中國第一次思想解放運動的“教科書”,純屬“有心栽花花不發,無心插柳柳成蔭”之舉。
這不是貶低他,而是客觀分析。
“當面說好話,背後吐真言”,是基本正確的。
但是筆者認為這兩句話仍然不夠確切,也不夠生動,所以筆者另有兩句話貢獻:
當面拍馬屁,背後發牢騷。
為什麼要將“好話”兩字改為“馬屁”呢?
因為他的“好話”說得太多、太出了格,許多“好話”已達到“無恥”的程度,又有一些“好話”甚至是“無恥之尤”,喪失人格尊嚴,丟盡了做人的臉。早已不是一般的“好話”,而是“馬屁”,甚至也不是一般的“馬屁”,而是“超級馬屁”,帶有他個人鮮明特色,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誰都學不來,誰都趕不上,念天地之悠悠,獨“彪記之馬屁”。
為什麼將“真言”兩字改為“牢騷”呢?
因為“牢騷”里也包含“真言”。例如林彪對毛本質的認識,對毛手腕的認識,對付毛的那些辦法,無不惟妙惟肖,入木三分。
俗話說:“知人知面不知心,畫龍畫虎難畫骨”,唯有林彪是能將他的研究對象的骨頭畫出來了的,將五臟六肺看清楚了的,將XXXX掏出來了的。
但是,看清楚,並不等於做得也清楚;一時清楚也不等於一世清楚。趙括紙上談兵,頭頭是道,一到實際戰場上就是一隻菜鳥了。林彪在政治戰場上的表現當然比趙括強多了,也取得許多局部性的、階段性的勝利,但最終的結果也仍然與趙括一樣。
如“你先說了東,他就偏說西。故當先聽他說才可一致。”這一條,他一輩子都做得很好的,但在九屆二中全會上,他就沒有做到這一點,搶先發表了意見,結果被毛甩了一個大馬哈。
又如“不得已時使用捧上的辦法,然後暴露之,打下之。”
這一條話雖說得兇狠,卻至死也不曾有機會實行。
這樣一些“說到沒做到”的例子還有很多,所以筆者對他的評論:
“當面拍馬屁,背後發牢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