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网上报道,一个博士留学移民加拿大后,就把老娘忘得一干二净,八年了,连个信也没有,更不用说反哺回报老母亲的养育之恩了。网友称之为“躲妈妈”,因此,引来一片谴责之声:博士“躲妈妈”躲得过良心吗? 本人无法考证上述“躲妈妈”事件的真相,但是,我觉得对自己是一个很好的提醒。夜深人静之时,我也会按着自己的胸口问自己?我的良心安吗? 中国有句老话“父母在,不远游”,作为儿女要在父母身边服侍尽孝,为他们养老送终。在传统中国社会,老人去世后,子女按礼须服丧三年,服丧期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参加吉庆之典,当官者必须离职,称为“丁忧”。这项规定从汉代就开始实行了,一直到中国封建社会的结束才结束,清代更规定,匿丧不报者,革职勿论。 现代人一生忙忙碌碌,苦苦为生存而奋斗,一口气都歇不下来,甚至连亲情和孝道都很难顾得上。想想自己,不但远游,而且游出了国。从离开家乡到北京读书,工作,再到出国留学,移民,很多年了,在双亲身边尽孝的日子屈指可数。心中常怀愧疚。电话中,有时年迈的母亲会抱怨,你是越跑越远了,够不着你了。趁父母还走得动,前年把二老办来加拿大,小住了一段时间,可惜那时有一半的时间自己还是“飘”在外面,真正陪父母的时间很少;每年记得给父母寄一点钱表示孝心,经常给他们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只求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总是有种紧迫感,尽孝要抓紧时间,否则会后悔莫及。今年早就计划回国去看望他们,偏偏又赶上猪流感,怕从“疫区”回去,被关上一个星期,既耽误时间,又让家人担心,所以一直犹豫不决。 于是想再多说一点良心这个话题。康德说,有两项东西,即人的内心道德原则与天上的星辰,一样为人所赞叹和敬畏。意大利哲学家伯森蒂说过,人的内心有一个声音,这声音有时强,有时弱,但总可以听到。这声音向人说:“要行善避恶。”于是,全人类有了一个共同的基本原则。这个共同的基本原则就是人心里那个称为良心的东西。 当代中国,经济在高速发展,道德在快速滑坡,道德底线被一再冲破,令无数有识之士忧心忡忡。当被问到“当代中国人最缺的是什么”这个问题时,有学者回答说:“第一是良心,第二是良心,第三还是良心!”良心的缺失的确是当代中国社会最大的问题。 人们做事情,尤其是涉及到他人的事情时,比如卖家卖东西童叟无欺,不缺斤短两,不往猪肉里注水,等,他会说自己 “凭良心做买卖”,“对得起良心”, “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 ;人们谴责干坏事的人,骂那些惟利是图、不顾他人死活的不法之徒,比如在牛奶中添加三氯氰胺的人,会说他“坏良心”,“昧良心”,“良心太黑”,“良心叫狗吃了”。可见,良心是人们判断是非曲直的道德标准。 良心是人性的一部份,它是使人称之为人必不可少的东西,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特征之一。不过,在“上下交征利”的今天,良心似乎被人们看得越来越轻,越来越淡。因为人们看到,很多昧着良心说话做事的人活得还挺滋润,别人看不惯,最多是说几句,也未必能把他怎么样。而那些凭良心说话做事的人往往下场很悲惨。良心对那些存心向善的人的行为有约束力,但是,一个昧着良心做事的人,可能会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像那位“躲妈妈”的博士先生,但是法律往往奈何不了他。再说,他人在加拿大,中国的法律也管不了。此人尽可以对自己的良心不屑一顾,人们,包括他的母亲,也无可奈何。 现在听到看到中国媒体上到处在呼吁“讲良心”,讲 “八荣”、“八耻”,但是,在贪污腐败盛行、社会风气江河日下的今天,这种呼吁显得是那样的微弱。良心的根基被破坏了,再造根基何其难哪! 良心从何而来?是先天就有的?还是后天习得的?说法可谓林林总总。 弗洛伊德认为,良心来源于人的利己本能,而利己本能则来源于生物进化。这种解释很勉强,当人们良心不安或者良心发现的时候,恰恰是考虑到自己的利己行为给别人带来伤害的时候,利己本能产生不了良心,也解释不了良心。 良心也不可能从生命本身产生出来。生命是什么?生命只不过是“蛋白质存在的形式”而已,怎么可能从蛋白质中产生良心?人并不仅仅是一种物质,人有超乎其它生物之上的生命的灵性。 于是又出现了良心进化论。良心如何进化?是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坏到好?越来越好?看一看几千年前的希腊哲学、希伯来智慧,和中国的儒家学说,再看一看现代人的道德标准和道德表现。人的良心进化了吗?进步了吗?答案恐怕是否定的,不仅没有进步,反而倒退了。进化论对此真是“功”莫大焉。正是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教条戕害了人类的道德观念,使现代人为自己的堕落败坏找到了合适的借口。当“生存”成了生命存在的唯一意义的时候,人就和动物没什么区别了。只要你能在弱肉强食的残酷竞争中活下来,你就是赢家,赢家可以通吃,而不管你采取的手段如何,良心根本不在考虑之列,失败者命该如此,谁让你是弱者呢?“丛林法则”被普遍用于人类社会,为了自身利益,没有不敢想的,也没有不敢做的。只管目的,不顾手段。善良、宽容、忍让的传统道德更是成了迂腐的代名词,“笑贫不笑娼”成了社会常态。 孟子认为良心是天生的。“不学而能谓之良能,不学而知谓之良知”。“良知”既然是“不学而知”,当然就是天赋之知。后人往往还加上两字“天理良心”,以示强调。明代王阳明的“致良知”进一步阐发这种学说,强调依良心而行,就是存善去恶,除去私欲,恢复良知。有人可以昧着良心做事,做事可能没有良心。但是良心本身不会坏,否则就不能称为良心。昧良心的人会有负罪感,良心不安,也会“良心发现”,从而改邪归正,重新做人。当整个社会道德堕落、风气败坏时,人们会呼唤良心。高尔基说:“人如果没有良心,哪怕有天大的聪明也活不下去。”同样,一个社会,如果群体良心缺失,无论多么富有也难以长久维持下去。 良心的根源是上帝的法律。圣经上记载,“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耶三十一33)。”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马书二13-15)。所以基督教圣经一直强调人要存清洁的良心。刻在人心里的法律,使人能明辨善恶是非,成为人类共同道德标准和良心基础。律法与良心,都能使人知罪,并知道有责任行善。良心若不被压制、蒙蔽、污损,其功用和律法相似。在一个人人讲良心的社会,不法的事就会减少,社会才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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