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是纪念耶稣诞辰的特别节日。《圣经》中的《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记述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圣诞节。两千年前的平安夜,耶稣基督降生在寒冷、荒凉的伯利恒之郊野。但圣经上并没有记载耶稣究竟是哪一天诞生的。学者一般认为,12月25日被定为圣诞节可能开始于公元336年的罗马教会。这一天是罗马历书上的冬至节,同时也是罗马国教众神之一太阳神的诞辰。罗马教会之所以选择这一天作为圣诞节,是为了用基督教改造异教的风俗习惯。公元392 年,罗马帝国皇帝狄奥多西一世正式宣布基督教为国教,耶稣基督的影响也遍及全世界。
按照基督教教义,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拯救世人,上帝派他的儿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最后为世人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上帝的大爱就在此显明了。这才是圣诞节的真正意义。耶稣基督一生传扬的是宽恕、和平、博爱和无私奉献,而这些正是人们理想中的美好品质。
圣经中说,“施比受更为有福”。受此启发,1843年,英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创作了一部广受欢迎的小说《圣诞颂歌》,诠释了圣诞精神,就是爱和分享。狄更斯认为,基督的教导简单而丰富,基督的榜样圣洁无瑕,圣诞精神值得发扬光大。后来,故事中的一些情节成了圣诞节的约定风俗,比如家庭团聚、互换礼物、圣诞大餐等,甚至“圣诞快乐”(“Merry Christmas!”)这句问候语也是在这部小说出版之后得以流行的。
《圣诞颂歌》的主人公斯克鲁奇是一位冷漠无情、极端自私的生意人。他生命中所追求的只有金钱。他对待自己的员工非常苛刻,甚至觉得圣诞节给他们放一天有薪假期也不公平,等于抢夺他的钱财。圣诞节前夕,慈善机构义工请求他为饥寒交迫、无家可归的穷人捐些钱,他一毛不拔,反倒说,
“世界上的人太多了,所以如果有些人死了的话这倒是件好事。这些都与我无关!”他的理由是,“我自己圣诞节都不快乐,所以我也不会花钱去让其他人快乐。”
由于他极端的冷漠和自私,他成了一个孤家寡人。在他的一生中,乞丐没有向他讨过钱,孩子们没有向他问过时间,也没有人向他问过路,甚至连狗见到他来了都要藏起来。
斯克鲁奇从前有一位合伙人马利,也是一个吝啬鬼,七年前在圣诞节去世了。圣诞节的前夜,斯克鲁奇下班回到家中,马利的鬼魂来访问他,并警告他,“哪
些在世时不帮助他人的人,其灵魂死后,都在这个世界上永无休止地游荡。”鬼魂告诉他,他还有机会拯救自己,有三个幽灵将带他看一些场景,提示他将如何做。
“过去之灵”
让他看到在自己孤单寂寞的童年生活中,他的姐姐是如何关心爱护他的;在他当学徒期间,宽厚仁慈的老板菲茨威格在圣诞之夜和大家一起开心庆祝。这些场景触动了他的心,他开始后悔自己对待雇员的冷酷态度。
“现在之灵”带他到他的一个雇员家里的圣诞晚会上。虽然这个小职员薪水微薄,买不起圣诞礼物,也买不起火鸡,可是却活得清贫而满足,家中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未来之灵”让他看到在他衰老之后病卧在床,连圣诞节也没有亲人朋友来看望的凄凉孤苦景象。
于是,他开始重新思考生活的意义,认识到了“施比受更为有福”的真谛,人生观发生了重大转折,变得富有同情心、乐善好施,也活得快乐了。雇员鲍勃上班迟到了,以为老板一定会生气。可是斯克鲁奇不但不生气,反而祝他圣诞快乐,而且宣布要给他加薪。接着他又买了一只大火鸡,叫人给鲍勃家送去。在街上,他一改往日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神情,逢人便说“圣诞快乐”,而人们也都报以和善的微笑。斯克鲁奇平生第一次感到了真正的快乐。“他的心在笑”,从乐善好施中他体会到了生活的乐趣。
《圣诞颂歌》出版后一时间洛阳纸贵,影响巨大。小说中所倡导的圣诞精神对西方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在美国、加拿大等以基督教立国的国家,圣诞节前夕,许多慈善机构都会向社会募捐,去帮助需要救助的人们。教会的孩子们会呼吁会友奉献“爱心盒”,把爱心礼物装入鞋盒中,寄给远方贫苦的孩子们,也把上帝的爱带给他们。
狄更斯说过,“我一直认为圣诞节是美好的时光,祥和,宽容,慈善,愉悦。据我所知,它是漫长的一年当中,所有人,无论男女,唯一能自由敞开心扉的时刻”。当然,这样美好的氛围不是人为刻意营造出来的,这样的圣诞精神必须有真实的信仰支撑。圣诞节的真正意义是上帝的儿子为了救赎世人脱离罪恶和死亡而降世为人。神学家帕克(J.I.Packer)曾批评道:“我们滔滔不绝地谈论圣诞精神,其实我们所谈的只是圣诞节所带给我们的欢乐……,圣诞节应该意味着上帝的性格特征在人类当中再生,因为上帝为了我们不断付出;圣诞节也应意味着燃烧自己来照耀别人的精神。他们就像他们的救主一样,一生坚持这样的原则,在任何有需要的时候,给予他人时间,为他人考虑,关心和照顾他人。”奉献、牺牲,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这才是真正的圣诞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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