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英烈名录A》
(目前国内最全的文革英烈名录)
作者:阮钟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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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钟光的话】我在本次转载原文时,作了如下修订:每位英烈姓名之后,新增了生卒年月;在英烈简介之后,新增了“事迹”博文在本博的“超链接”,并作为“延伸阅读”列出,以便于读者查阅;将原文提供的“延伸阅读”材料,改作“参考资料”列出,并将其中现已无法链接阅读的资料,予以删除。
2013-12-29 于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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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笔者开始“文革反思”后,至今有名有姓的共找到60位文革英烈。实际笔者知道至少有80多位文革英烈,但有的一时没查到姓名。例如,福建“中国共产党幸福委员会”一案枪毙19人,而笔者只找到2人姓名。下面以英烈姓名拼音顺序排列,列出“文革英烈名录”。据笔者所知,这是至今国内最全的一份“文革英烈名录”。因文章太长,准备分三次发表。在此所说的文革英烈,是指在文革中因反对文革、林彪、“四人帮”和毛而被含冤枪毙的。当然,笔者也深知这仅仅是成千上万文革英烈中极小的一部分,今后笔者将继续收集文革英烈的材料,不断补充,也欢迎读者诸君提供信息,不断丰富文革英烈的史料。因为他们都是中华民族的英雄儿女,民族的精英,我们不该忘记他们,“逝者有其名”,这是为人的尊严!历史应该记住他们的英名!如今有人还对他们有意掩掩盖盖,千方百计不让我们知道他们的名字和事迹,实在不该!
另外,活着的张志新──王容芬和中国现代的思想家──顾准,虽然没有列入“文革英烈名录”,但他们的精神与文革英烈一样伟大,笔者认为,我们每个中国人也应该记住他们的名字。
笔者为了写这篇文章不知流了多少泪。笔者希望年轻的朋友,能化点时间,好好读读这篇笔者含泪写的文章,作为对文革烈士的缅怀,谢谢!
1、 安文忠(?—1969.9.23),男,青海省西宁市东郊公社社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对林彪、“四人帮”一伙提出打倒刘少奇等一大批无产阶级革命家,进而实现其篡党夺权的罪恶活动,非常愤慨。他不顾个人安危,书写标语传单文章1100多份,在西宁街头散发、张贴,公开提出“中国人民想念亲人刘少奇主席”等。结果被林彪、“四人帮”及其在青海的追随者逮捕,于1969年9月23日惨遭杀害。1980年7月3日,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召开平反昭雪大会,为安文忠平反昭雪,并追认他为共青团员、革命烈士。
延伸阅读:青海农民安文忠烈士永垂不朽
2、 蔡铁根((1911.12—1970.3.11),男,1911年12月生于河北省蔚县,曾就读于厦门大学,1936年12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59年10月,在全军“反对教条主义”的运动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受到开除党籍、军籍,调离部队的不公正处分,被分配到江苏省常州市机械工业局当巡视员。1969年8月,常州市机械局的人保科长偕同常州中学的红卫兵,以破“四旧”名义,到蔡铁根家里抄家,抄出了蔡铁根的40多本日记,因为日记里有对党内政治生活,以及对某些政策措施不满的言论。特别是,他在日记中有批评毛泽东的语言,常州市委于9月上旬成立了“蔡铁根专案办公室”。1970年3月11日凌晨,先是宣读“逮捕证”,接着就向他宣告死刑判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蔡铁根平反昭雪,恢复中共党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1980年1月10日,在江苏省常州市为蔡铁根举行隆重追悼会,其骨灰安放于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
延伸阅读:蔡铁根烈士(3-1):文革中被处决的最高级军官;
(3-2):右派大校 赤胆沦为文革鬼;
(3-3):长子叙述平反经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蔡铁根
3、 陈寿图(1923.10—1970.2.27),男,又名陈红红,1923年10月出生。陈寿图于1949年8月参加乡减租反霸斗争。1950年当选县人民代表,乡长、中共五龙乡总支书记。1967年2月,他公开反对“造反派”组织向党委、政府、公检法机关夺权,反对采取军管。公开主张刘少奇主席和各省委书记均不能打倒。先后写了《我的正确观点》、《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论共产党员修养)是红修养》、《给中共中央一封信》、《给毛主席的一封信》等文章,公开阐明:“刘少奇是中共创始人之一,是个有高度马列主义水平的革命家”、“邓小平书记是有名的建国将领,贡献很大,不应批判”、“不应发动群众将忠于党的主要将领和长征老干部抓去挂黑牌、戴高帽、批判游街示众”;他直言“林彪说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的顶峰,我认为毛泽东思想是接受马列主义来的,但不能说顶峰”,“早请示、晚汇报我认为是教条主义和唯心主义”。他直指:“林彪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靠奉承拍马,骗取毛主席的信任,培养为接班人。他在中央搞宗派主义,夺取中央党政军三大权”、“林彪这样搞政变,是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给党在政治上、组织上、经济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他是个人野心家” 1968年12月7日,陈寿图被刑事拘留。在狱中,他受到严刑拷打,仍然威武不屈地写出《我有真理,必须坚持到底》、《我的观点永远不能改变》等文章,继续揭露林彪、江青等人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1970年2月27日,以“现行反革命”罪名判处陈寿图死刑,立即执行。1979年3月,县人民法院改判无罪。1980年1月追认陈寿图为烈士。
延伸阅读:福建省福清的张志新——陈寿图
4、 陈耀庭(1931—1971.711),男,1931年生,震泽镇人。1949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选送到华东军政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二局任机要员。1955年5月从部队复员,9月以调干生身份考入复旦大学生物系。1961年毕业,分配至江西瑞金大学任教。1962年调至赣南医专当教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不顾个人安危,对这场运动提出反对意见。在妻子谢聚璋配合下,先后写下了《辱骂不是战斗──驳〈“修养”的要害是背叛无产阶级专政〉》等13篇文章和《致毛泽东信》等14封信,共10余万字。他用大量事实证明,“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方针、政策都是错误的,林彪、江青是名副其实的埋在毛泽东身边的两颗最大的定时炸弹,并对刘少奇的冤狱表示极大愤慨。他指出,这场浩劫一定会得到清算。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陈耀庭敢于坚持真理的行为被定为“677反革命”案件。1967年12月被捕,1970年3月被判处死刑,终年38岁。妻谢聚璋1968年2月11日被捕,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971年7月11日死于劳动农场。1980年10月,中共江西省委为陈耀庭夫妇冤案彻底平反昭雪。11月,国家民政部批准他俩为革命烈士。
延伸阅读:陈耀庭:反对倒行逆施 为捍卫真理英勇献身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陈耀庭;赣州往事:为了忘却的记忆
5、 陈卓然(?—1970.4.28),男,1970年2月12日,陈卓然、苏小彬用剪刀剪下报纸上的字,拼合成六条标语,贴到南京市的主要街道上。标语的主要内容有:“查金华烈士永垂不朽!”“我们要真正的马列主义!”“打倒林彪!”“打倒江青!”等。查金华烈士是南京市“一打三反”运动中第一位殉难者,仅仅因为他组织了一个马列小组,用马列主义的观点对现行政策提出了一点怀疑,就被处以极刑。(查金华烈士的个人专题资料未搜索到,敬请网友帮助!——笔者注)3月6日,两人被捕。4月28日陈卓然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延伸阅读:陈卓然“2.12反革命案”
参考资料:“一打三反”运动中的冤案(2)
6、 丁祖晓(?—1970.5.8.),女,湖南大庸县人,文革中,不畏文革暴政和政治高压,毅然群起反对“造神”运动和个人迷信,反对文革迫害革命老干部等暴行,散发传单,被认为是“穷凶极恶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而列为大庸“特一号案件”,四女杰被打成反革命集团。姐妹双双被捕入狱。1970年5月8日,被杀害。临刑前,丁祖晓还慷慨陈词:“我始终认为忠应该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真理。不应该忠于哪个人。现在提倡的‘忠’字,是搞个人崇拜,是奴隶主义。”1980年8月,中共大庸县委公开为她们平反。
延伸阅读:“四女杰”中的两英烈丁祖晓、李启顺
参考资料:风雨如磐的岁月——1970年一打三反运动记实
7、 杜长绪(1934 --1970.4.18),男,原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干部。1967年1月15日,他被诬陷为“现行反革命”投入监狱。狱中他仍坚持:“他们(指上海文革小组)把生产、革命对立起来了,他们没有按照群众的要求去指导革命”,“上海文革小组就是使群众离开工作岗位的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人”, “现在掌权的人是打着红旗反红旗的人。现在赶下去的是无产阶级”,“受审判的不是我,而是你们!”“历史将宣判我无罪”。1970年4月18日被杀害,终年36岁。
延伸阅读:杜长绪烈士永垂不朽;关于追认杜长绪同志为革命烈士的决定
参考资料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追认杜长绪同志为革命烈士的决定
8、 杜映華(1927-1970.3.22),男,1927年生于陇西县。1948年毕业于陇西师范学校,同年7月加入中共地下党组织。1958年4月,任中共甘肃省武山县县委常委、书记处副书记兼中共甘肃省武山县城关公社党委书记。1959年反右倾期间,杜映华和全国380万说实话、干实事的干部一样被打成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并且被开除党籍下放到东顺化肥厂劳动改造。在此期间,他由于更加贴近农民群众,了解到农民由于饥饿、啃树皮、吃观音土、大量饿死人的情况,心急如焚,与下放劳动改造的右派学生一起谈论过一些真实的想法,并且认为兰州大学一些下放劳动改造右派师生办的《星火》刊物,说的都是实话,于是,他也被牵连进全国第四大案“右派反革命案”中。1962年11月23日被武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送交甘肃省第三监狱服刑劳动改造。杜映華在甘肃省第三监狱服刑期满留场后,他又被以向服刑的“密谋暴动越狱”反革命犯、兰大右派学生张春元传递信件,于1970年3月22日因现行反革命罪被枪毙。1980年5月18日,由甘肃省天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宣告其无罪,并彻底平反。
延伸阅读:林昭同案犯张春元、杜映华之死;文革中被枪毙的中共县委副书记杜映华
9、 方运孚(?—1970.3.6),男,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重庆分行职员。文革中因公开为刘少奇喊冤,于1970年3月6日被重庆市公检法军管会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处决。1980年获平反昭雪。1983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追认为“烈士”。
延伸阅读:文革烈士方运孚永垂不朽
10、 冯元春(1928~1970),女,四川青神人,四川大学生物系四年级学生。整风号召大鸣大放时,她是川大乃至四川最先批毛泽东者。其论点是:毛是伪马列主义者,与刘邦同类的乱世夺鼎,夺鼎成功后即杀高岗等功臣,语惊校园与海内。反右时被划为极右,又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她徒刑13年,押简阳平泉农场劳改;拒不认罪服管,再加判无期徒刑,送南充省一监狱劳改。文化革命中,毛泽东把国家主席刘少奇打倒、清除出党时。冯元春笑曰:“我称他是杀功臣之刘邦、朱元璋,岂妄言哉?”被人听见,报之狱管。一九七○年“一打三反”运动中他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延伸阅读:第二个林昭似的女英雄 —-冯元春;右派撷英录:冯元春
参考资料:第二个林昭似的女英雄──四川大学生物系学生冯元春
11、 顾文选(1934—1970.3.5),男,1934年生,浙江杭州人。1956年考入北京大学西语系英语专业。1957年被划成“右派份子”并被判刑五年。1970年在“一打三反运动”中被作为“反革命犯”判处死刑,罪行是“经常散布反动言论,恶毒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刑满就业后多次策划叛国投敌,于1966年7月19日,偷越国境,叛国投敌,并出卖了我国重要情报,后被引渡回国。”1970年3月5日被枪毙,终年36岁。
延伸阅读:顾文选的故事
参考资料:顾文选的故事
12、 官明华(1934—1971.3.21),女,1934年生于广东省始兴县隘仔公社一个地主家庭。949年,她15岁就离家,参加土改宣传队。1952年从广州市第三医士学校毕业后,报名参加海南农垦建设。先后在儋县木排农场、白沙的龙江农场从事医务工作。1961年调到牙叉农场医院当医士。官明华没有因出身问题自暴自弃,她还写了入党申请书。事情源于“文革”期间一次批判“三家村”的群众大会。官明华因头天晚上给产妇接生忙了通宵,便打起瞌睡。被会议主持人发觉后,认为她是有意对抗,给扣上和“三家村”穿一条裤子的“小黑帮”帽子,撤销卫生员职务,下放改造。1968年6月,当地出现了一个所谓“反共救国团”案件,官明华被株连诬为“特嫌”,送县保卫组审查。1969年末,她又被扣上“攻击新生的革命委员会”罪名,列为“严重政治问题”的审查对象,先后被押在团部和师部隔离审查。官明华始终不承认自己的所谓“罪名”。1970年初,她开始公开反对林彪。当年被审查期间,她在6月22日到24日写了《敦促林彪投降书》、《敦促学习班领导与林彪划清界限书》等3篇文章。文中说,“全国亿万人民已经识破林彪是披着羊皮的狼”,“林彪是埋藏在毛主席身边的一颗定时炸弹”,“林彪的末日快来到了!”不久,她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1971年3月12日,她被判处死刑,牺牲时年仅37岁。官明华因坚决反对林彪,于1971年3月12日被枪毙。而林彪叛逃途中在内蒙古摔死,是在1971年9月13日。
延伸阅读:“海南张志新”:官明华的悲怆命运
参考资料:官明华的政治敏感从何而来?
13、 洪沧海(1948.8.16—1970.2.27),男,1948年8月16日出生于新加坡,祖籍同安。在1967年3月回国,定居厦门,就读集美中学。洪沧海回国之后,面对文化大革命的现实,大失所望,以其“番仔直”的侨生个性,直抒已见批评文化大革命,书写日记,最后发展成书写张贴“反动标语”,在观看样板戏的戏票上写对联:表演得越出色,暴露得越彻底,江青有女皇梦。事发后他的日记被查抄,他在日记中直指伟大领袖“独裁”,攻击江青的样板戏是为她个人树碑立传,对刘少奇和邓小平的遭遇表示同情。1968年11月,洪沧海却因“现行反革命罪”被捕。1970年2月27日,由厦门市人保组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980年6月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洪沧海一案,宣告洪沧海无罪。
延伸阅读:首身离兮心不惩 魂魄毅兮为鬼雄;祭处死刑的21岁新加坡归国侨生
14、 贾正玉(?—1970.2.22),男,1962年于青海师范学院政史系毕业后被分配到青海省西宁实验学校任历史、语文教师。他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林彪、“四人帮”一伙推行极左路线极为忧虑不安。特别他看到刘少奇同志和大批老一辈革命家受迫害后,坚持正义,公开表明自己的看法,说:“刘少奇是无产阶级革命家。”1969年11月4日被逮捕,并于1970年2月22日被杀害。1980年7月3日,中共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为贾正玉召开平反昭雪追悼大会,追认贾正玉为中共正式党员、革命烈士。
延伸阅读:贾正玉烈士永垂不朽
15、 李启顺(?—1970.5.8),女,湖南大庸县人,文革中,不畏文革暴政和政治高压,毅然群起反对“造神”运动和个人迷信,反对文革迫害革命老干部等暴行,散发传单,被认为是“穷凶极恶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而列为大庸“特一号案件”,四女杰被打成反革命集团。姐妹双双被捕入狱。1970年5月8日,被杀害。1980年8月,中共大庸县委公开为她们平反。
延伸阅读:“四女杰”中的两英烈丁祖晓、李启顺
参考资料:风雨如磐的岁月——1970年一打三反运动记实;《位卑未敢忘忧国——湖南抵制“文革”的一代先驱——摘自《中国共产党湖南历史》第二卷》第四节“四女杰”抵制个人崇拜”
16、 李九莲(1946.9.9—1977.12.14),女,1946年9月9日出生于江西赣州市。祖籍江西丰城。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爆发时,李九莲是赣州第三中学学生、学生会学生部长、校团委宣传股长。文革中任第三中学卫东彪造反兵团负责人。1967年6月29日—7月4日,江西赣州发生大规模武斗,造成168人死亡。李九莲在收尸时受到刺激,开始对“文革”提出疑问。
1969年2月,李九莲被分配到赣州冶金机械厂当学徒,这时她将并把自己对“文革”的思考写入日记。1969年2月28日李九莲给已经参军入伍的男友写恋爱信,被男友告发。同年5月1日,李九莲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拘留审查。直到1972年7月20日,林彪出事以后,中共赣州地委对李九莲作出“政治结论”,以“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获释。
李九莲获释后,曾多方进行申诉,1974年3月19日在赣州公园张贴大字报《反林彪无罪》,要求平反。4月,赣州地区有3万人组织“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并走上街头,给予声援。1974年4月24日,赣州地区公安局以“现行反革命翻案”等新罪名秘密拘捕李九莲。主持江西省委工作的江西省军区司令员陈昌奉,向赣州地委发出“五点指示”,认为“李九莲是地地道道的现行反革命跳出来翻案”。1975年5月,兴国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1976年,文革结束后,李九莲因当局拒绝为其平反而继续表示抗议,12月,写了《我的政治态度》。1977年12月14日,江西省省委认定李九莲在服刑期间重新犯有反革命罪,同意波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李九莲死刑,并放在其家乡赣州执行。当天,在赣州体育场召开了公判大会,李九莲被五花大绑,押至公判大会现场。为避免她在公众场合呼喊口号,她的下颚、舌头被一根竹签刺穿成一体。上午10时,李九莲被押往西郊通天岩下受刑。
1980年1月,胡耀邦作出批示,此案得以重新审查,李九莲获得平反。
延伸阅读:真理的遭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李九莲
17、 李香芝(1930—1971.9.2),山东阳信人,1947年17岁参军入伍,195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作为23军文工团员随军入朝参战,1955年归国,转业到地方,先后任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艺科科员,杭州话剧团演员、副团长,南京歌舞团副团长,江苏省歌舞团合唱队副队长。1966年,李香芝经过一阵迷茫,也响应毛主席的号召,起来造反,被推选为江苏省歌舞团红色造反队的勤务组成员。1967年1月26日,南京的造反派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夺取了江苏省和南京市的党政大权,大打派仗。李香芝心灰意懒,又生了肝病,退出了造反派组织。1968年清理阶级队伍,李香芝被从医院里揪出来,关押到南京农学院专设的牛棚。因曾在地主伯父家生活几年,她被诬称为地主分子;因转党手续不全,她被诬称是假党员;因文革初参加一些派性活动,她被说成犯有反党乱军罪。从1970年8月起,李香芝又在一打三反中作为“五·一六”的重点对象被长期隔离审查、逼供信,坚贞不屈的李香芝最终被逼疯,被诬为“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1972年2月正式逮捕入狱。于林彪叛逃前11天即1971年9月2日,惨遭杀害。1979年2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文宣布:“李香芝同志在文革中无辜被长期隔离审查,在逼供信情况下,造成精神失常,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不应负刑事责任。撤销原判。
延伸阅读:李香芝同志之死;林彪叛逃前11天被杀 女演员李香芝和她的冤案
参考资料:李香芝同志之死
18、 梁炳煌(?—1971.10.30),男,绥宁县林业局干部。1959年反右倾时被错整,1962年下放偏远的绥宁工作。1967年10月,梁炳煌以真名实姓上书中央,批评林彪、江青一伙。1968年3月,他给人民日报写稿,“认为文化大革命不是好得很而是糟得很”【1】,再次批评江青有野心。好心的同事劝他不要再冒这个政治风险了,那会打成反革命的。他坦荡地说:“生命是有限的,年龄逝去永远不会再回来,真正为人民做点事,才对得住人民,才对得住苦心教育我的党。”他先后13次上书党中央,公开为“党内最大的走资派”刘少奇和邓小平辩护。1968年6月,他被定性为“现行反革命”,判处20年徒刑。1971年10月30日病逝狱中。1978年5月21日,中共绥宁县委为他平反并于1980年10月17日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延伸阅读:梁炳煌13次上书中央反对林彪、江青
参考资料:(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陈清林谈关于党史正本二卷的编写
19、林昭(1932—1968.4.29),女,原名彭令昭,后以笔名“林昭”作为正名。1932年生,苏州人,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1954级学生。1957年被划为右派。1960年10月,林昭因涉嫌参与地下刊物《星火》,在苏州被捕。《星火》是兰州大学一些下放至天水劳动的右派师生办的,说的都是实话。林昭在狱中坚持自己的信仰,并书写了数十万字诗歌、信件、日记、笔记等(有些为血书),控诉了当局对她的残酷政治迫害,表达自己追求人权、自由和平等的信念和追求。1968年4月29日林昭在上海被当局枪决,家属被索取枪杀她的子弹费。1980年8月2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之前判决,以精神病为由平反为无罪,并认定该案为冤杀无辜。1980年上海高院再次做出复审,认定以精神病撤销判决不妥,宣布林昭无罪。
延伸阅读:林昭:有的人永远不会被历史忘记;记录片《寻找林昭的灵魂》;林昭语录。
参考资料:百度:林昭
20、 刘凤翔(?—1970.4.4),男,原为湖南农民报编委。1949年10月参加工作,195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7年被划为右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送劳动教养的处分。1970年4月4日,被抢杀。1985年8月5日,湖南日报社务委员会发文,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决定“撤销原判,宣告刘凤翔无罪”,“刘凤翔同志在农民报工作期间,兢兢业业为党报工作,为办好《湖南农民报》作了一定的贡献。他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事业,为人忠诚耿直,是一位好干部,过去强加于他的一切不实之词,应予彻底否定。”
延伸阅读:忆凤翔——在文革中倒下的右派;在狱中教杨小凯英语的“断手”——刘凤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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