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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律师在陕北家乡 (图/叶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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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神与我们并肩作战(12)
--每个案件背后的制度问题
作者:口述/高智晟 文/易帆、郭若(大纪元记者)
中国和法制国家不一样,每一个小小的案件,最终都能反映出深深的制度问题。它真实的存在而且非常沉重,但你永远不知道在什么环节上去改变它。实际上当你有改变它的愿望的时候,你已经很危险了。
企业买卖中的任意游戏规则
二○○○年十一月,我从新疆搬到北 。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当时的一起国有企业买断经营案,状告新疆巴州政府,那是中国最大的一个州,全称叫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该案的背景是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对国企进行大规模的改制,当地的那些官员从北 开完会,为了表达他们和党中央一致,回去新疆就非要卖掉当时州里最大的一家国有企业“巴州农机公司”。这就是他们对“十五大”精神的理解。
当地很穷,再说巴州农机公司年年亏损,累计亏损上亿,没人买。那些官员盯上一个叫吴安民的,强制他必须买。为什么必须买?“因为这是改革的需要,发展的需要,稳定的需要。”
于是硬是把这个企业“卖”给了人家,两年以后,企业开始盈利,他们又要求人家把企业退还给国家。为什么?还是那句话:“改革的需要,发展的需要,稳定的需要。”一个字不添,一个字不减。 巴州政府出 了警车,强行把企业给夺到手。于是我们立案起诉它。中共的那一级官员,别说不懂法,简直毫无法律意识。
他们竟然把电话打到我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那,强令律师不得介入这种案子。我们律师事务所就此演出了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形成一个“合伙人协议”,决定要我退出本案。我说这证明了你们是软骨头,我是不会怕的。但人家倒也不完全是怕,人家说,“高律师,你作律师没两年,你不了解咱们这个制度,你要是这样打下去就不能在新疆待了。”就这样,我跑到北 来了。
这场官司打了两年,结果非常不错,除了老板背信弃义不给我付律师费以外,一切都是圆满的。政府把企业还给了吴安民,另外因为没钱给,赔了大概相当于八千多万人民币的土地。
民房强拆官司履打履败
民房强拆官司我是打多少起输多少起, 分之 的输。这个数字不是官方统计的,绝对准确。广州大学城我代理了七十户拆迁户,七十户都拆了;水星水库民宅强拆的野蛮就更别提了,哎呀,那推土机是何等的气派啊!
像这类赤裸裸违法的案子为什么没法打赢甚至不许立案?因为拆迁是当今中国两种最强势力者的需要,一个是房地产商,另一个是房地产商的走狗——各级政府官员。他们在法律上还是怪物,任何法律都不能制约他们,这样的官司你能打赢吗?
今年元旦中央电视台搞的歌功颂德的“同一首歌”系列节目,广州一年有多少令他们得意的政绩不提,偏偏把“广州大学城”拿出来,还占了不少镜头,我不看中央电视台,但孩子看时我在一边听到了,我笑了。就像前几年媒体大规模的报导北 “南池子改造”的正面价值一样,现在大部分公民都有一种基本的判断,凡是当地官员竭力去表彰,反覆向外面张扬的东西,这里面必定有鬼。他们可以把自己制定法律视为狗屎,但永远改变不了文明社会的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