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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律師在陝北家鄉 (圖/葉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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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神與我們並肩作戰(12)
--每個案件背後的制度問題
作者:口述/高智晟 文/易帆、郭若(大紀元記者)
中國和法制國家不一樣,每一個小小的案件,最終都能反映出深深的制度問題。它真實的存在而且非常沉重,但你永遠不知道在什麼環節上去改變它。實際上當你有改變它的願望的時候,你已經很危險了。
企業買賣中的任意遊戲規則
二○○○年十一月,我從新疆搬到北 。其中的一個原因是當時的一起國有企業買斷經營案,狀告新疆巴州政府,那是中國最大的一個州,全稱叫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該案的背景是黨的“十五大”提出要對國企進行大規模的改制,當地的那些官員從北 開完會,為了表達他們和黨中央一致,回去新疆就非要賣掉當時州里最大的一家國有企業“巴州農機公司”。這就是他們對“十五大”精神的理解。
當地很窮,再說巴州農機公司年年虧損,累計虧損上億,沒人買。那些官員盯上一個叫吳安民的,強制他必須買。為什麼必須買?“因為這是改革的需要,發展的需要,穩定的需要。”
於是硬是把這個企業“賣”給了人家,兩年以後,企業開始盈利,他們又要求人家把企業退還給國家。為什麼?還是那句話:“改革的需要,發展的需要,穩定的需要。”一個字不添,一個字不減。 巴州政府出 了警車,強行把企業給奪到手。於是我們立案起訴它。中共的那一級官員,別說不懂法,簡直毫無法律意識。
他們竟然把電話打到我所在律師事務所的主任那,強令律師不得介入這種案子。我們律師事務所就此演出了一場令人啼笑皆非的鬧劇,形成一個“合伙人協議”,決定要我退出本案。我說這證明了你們是軟骨頭,我是不會怕的。但人家倒也不完全是怕,人家說,“高律師,你作律師沒兩年,你不了解咱們這個制度,你要是這樣打下去就不能在新疆待了。”就這樣,我跑到北 來了。
這場官司打了兩年,結果非常不錯,除了老闆背信棄義不給我付律師費以外,一切都是圓滿的。政府把企業還給了吳安民,另外因為沒錢給,賠了大概相當於八千多萬人民幣的土地。
民房強拆官司履打履敗
民房強拆官司我是打多少起輸多少起, 分之 的輸。這個數字不是官方統計的,絕對準確。廣州大學城我代理了七十戶拆遷戶,七十戶都拆了;水星水庫民宅強拆的野蠻就更別提了,哎呀,那推土機是何等的氣派啊!
像這類赤裸裸違法的案子為什麼沒法打贏甚至不許立案?因為拆遷是當今中國兩種最強勢力者的需要,一個是房地產商,另一個是房地產商的走狗——各級政府官員。他們在法律上還是怪物,任何法律都不能制約他們,這樣的官司你能打贏嗎?
今年元旦中央電視台搞的歌功頌德的“同一首歌”系列節目,廣州一年有多少令他們得意的政績不提,偏偏把“廣州大學城”拿出來,還占了不少鏡頭,我不看中央電視台,但孩子看時我在一邊聽到了,我笑了。就像前幾年媒體大規模的報導北 “南池子改造”的正面價值一樣,現在大部分公民都有一種基本的判斷,凡是當地官員竭力去表彰,反覆向外面張揚的東西,這裡面必定有鬼。他們可以把自己制定法律視為狗屎,但永遠改變不了文明社會的共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