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神与我们并肩作战(29) 作者:口述/高智晟 文/易帆、郭若(大纪元记者) “黄老汉”的房屋被暴力拆毁一周年祭(中)二 ○○四年九月,上海徐汇区朱钢等九位教师在联合署名的信中写道:“上海永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徐汇房地产迁有限公司迁。在业主不接受‘霸王’协定时,他们(或指使拆房民工)干尽卑劣之能事,对未签约的迁居民断水、断有线电视、断通信、砸掉窗户等,把我们坚固的大楼变成污水横流、垃圾成堆的危楼。 迫使未签约的教师逃离家园,有家不敢回。更为严重的是,在我们未与开发商签订迁补偿协定情况下,我们大多数业主的家屡屡被盗,电视机、冰箱、空调、电脑、衣物等财物被偷盗、洗劫一空,我们所居住的房子窗户、房门、外墙已被野蛮拆除,我们的家满目疮痍、千疮孔!阳光下的城市,居然能容忍如此野蛮地践踏人的尊严和生存的行为肆意存在,这是为什么?”二○○四年三月份,在私产及人权保护写入《宪法》之际,上海市的王明清的进 上访已达二十多次。二○○五年二月份,当他的上访达到三十次时,传来了他被捕入狱的消息。 二○○五年二月份,上海被强拆居民许正清在 上访期间,在去悼念赵紫阳的路上被一群警察抓捕,抓捕他的人群中,竟然有将他的房产拆毁的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许现已被这个强大的国家正式逮捕。 二 ○○四年年底,北 的残疾人李大成来信说:“二○○四年十一月五日清晨,一伙不明身分的壮汉闯入我公司及住宅内,将我拖走拘禁在北崇文区东花市三期工程拆迁办公室内长达七个小时,放出后我坐落在北市崇文区东花市上二条十三号的公司及住房被夷为平地。公司及我个人的有效证件、有价证券、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均无下落。现在我身无分文、居无定所、生活无着落。此前,未有开发商及相关部门与我商谈拆迁事宜,也未有拆迁的书面通知。” 二○○五年二月,朱彤等八位北 秀水街的居民来信痛陈: “ 从二○○三年九月到二○○四年二月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开发商打着‘给国庆五十五周年献礼’的旗号,进行疯狂的野蛮拆迁、逼迁。开发商不顾楼里居住着上有九旬老人、下有数月婴儿,不顾大量居民还未搬走,尽其一切所能地破坏居民的基本生活设施,停水、停电、停煤气、停暖气,无恶不作,令人发指。” “ 更重要的是,这里濒临使馆区,南面是长安街、东侧是迎宾路,在长安街上如此疯狂的野蛮拆迁,当时很多外籍人士拍照摄像、伫足叹息,国内外媒体都有报导,在国际上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严重辱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格。但是,各级政府面对姓的投诉视视无睹、不闻不问,最后反而举起了‘裁决强制拆迁’的大棒将老 姓赶出家园!” 信中说:“针对开发商侵吞钜额国有资产,拆迁 姓启 了十场‘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和行政覆议,但是,北市第二中级法院和朝阳区人民法院相关的审判人员严重歪曲事实和法律,违反审判纪律,完全违背国家《宪法》和法律、颠倒黑白、枉法裁判,让老姓心寒到对国家法律失去信心的程度。”“法院以辱没国格、玷污《宪法》、剥夺公民法定诉讼权利的方式为官商勾结……保驾护航。”来信痛心疾首道:“司法腐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敌人”,“首善(这帽子也不知是哪个无眼无珠者给戴上的)之区,长安街上,如此疯狂的司法腐败必将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八点,崇文区政府携公安、武警、特警近 人,将北 居民丁年的合法私有房?夷?平地,而其时,丁家未获得分文补偿。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九时,在北 市宣武区人民法院的主导下,一个庞大的暴力组合群体包围了公民库振宇家,接下来发生的暴力使库家终生刻骨 心。他们全家赖以生存的合法私有房产,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被荡为废墟,呼天喊地的一家未获得分文补偿。 …… 仅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中午十一点,北 西城区公安分局一次,即将李玉奎等八人,因抗议官商合体者的暴行,在和平上访过程中抓捕关押。四月四日,还是这个公安局,再次抓捕三名上访者关押。 …… 二 ○○四年四月~十月,广州大学城的非法强制拆迁,无论从人 的残暴程度,还是从用国家暴力的规模、持续程度;无论从这种完全与黑帮暴力毫无二致的被侵害公民的广众程度,还是官商合体者对整个文明社会的规则、道义的公然践踏程度言,均乃“当今世界殊”。在这一切暴行发生的全过程中,这个施暴群体持续地,在广州的各大报纸上,歇斯底里地喊着要认真学习《宪法》、要严格地遵守《宪法》,上演了一场旷世独特的、暴力加谎言的持久闹剧。 …… 其实,精明的列宁早就说过:“《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一年前的《宪法》修改前如是,修改后的《宪法》依旧如是。《宪法》修改后的一切,之所以未发生任何人们期望的变化,实在是因为,除了写在纸上的《宪法》作了一点改变外,这种改变发生之前既已存在了几十年的、使《宪法》不能获得任何力量的权力运机制并未发生任何哪怕是丝毫的改变。仅发生在纸上的改变,何以会带来使《宪法》有了真正价值的改变呢,这只能是痴者的白日梦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