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神與我們並肩作戰(30) 作者:口述/高智晟 文/易帆、郭若(大紀元記者) “黃老漢”的房屋被暴力拆毀一周年祭(下)每個稍微有一點現代文明社會常識者都曉得,如果沒有刑事訴訟法律,那麼,刑法對社會關係的保護及調整價值完全與聾子的耳朵之功效無異。沒有憲政機制保障的《憲法》,與沒有刑事訴訟法保障的實體刑法價值毫無二致。 中國現政權令文明社會驚詫的奇蹟正在於此,在一個制度文明的社會裡,如果沒有刑事程式法律,實體刑法若能發揮絲毫價值的作用將是不可思議的事,這是有人類認識以來都未發生過的奇蹟,但我們卻可以在半個多的世紀裡,是僅有《憲法》而無憲政保障機制,與一個完全沒有《憲法》的社會毫無二致。現代社會,沒有《憲法》價值作用下的狀態只可能發生在兩種情勢下,即:完全是不食人間煙火的聖人群體統領着的社會,這種情形至有地球以來還未發生過。另一種則是,黑幫暴力集團控制的社會。 中國今天發生的、以野蠻暴力為主要形式的強制拆遷,以及其他諸多在光天化日下存在的、針對無辜公民的血腥惡行,令文明社會恐怖及絕望,但這些只是浮在層面上的罪惡。公民被光天化日下的暴行肆虐,卻完全處於無助的境地,根本的原因還在於,官商一體的權力集團,是絕不允許產生使《憲法》具有了真正價值的憲政機制。這個集團有着使《憲法》不能獲得絲毫力量的能量,在這個社會裡,類黃老漢之悲劇的不發現屬為偶然。權力控制集團對恐怖及暴力的絕對迷信信條,也並非始於以往的一年裡。西諺有云:“真理需要堅持,而謊言永遠變化”。從“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到“三個代表”、到“以人為本 ”、“構建和諧社會”,人們看到的永遠的變化是,美麗的口號不絕於耳,而權力的殘暴 質依舊,公民的無助及無奈永遠。這種存在,是中國社會的最大危險。 文章的最後,我想藉公民許正清在入獄前給我的書信中的結尾部分,作為我這篇文章的結束語: “但不該發生的事終究還是發生了,並且以後還會繼續發生,這是多麼可怕的殘酷現實啊…… 堂堂大國,天地之大,如此卑鄙,如此腐敗。 慣以欺詐得勢,好以迫害為功。 毫無半點誠信原則,毫無半點人道主義。 公民的安居樂業在哪裡?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保護在哪裡? 公民的申訴、上訪權利在哪裡? 國家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在哪裡? 社會的公德在哪裡?政府的責任在哪裡? 法律的尊嚴在哪裡?法官的良知在哪裡? 公平在哪裡?正義又在哪裡? 以上字字是辛酸,句句是血淚! 誰知 遷苦,斑斑血淚史! 世上竟有此事,豈有此理!公理法理,請您評理!” 附錄 黃老漢維權周年大事記 二○○四年四月一日晨八時許,數 人民警察突然將黃老漢的房子包圍,欲施暴。黃老漢在群力保護下,高頌《憲法》,喝退了強暴之寇,其情甚是悲壯。 二○○四年四月五日,《中國青年報》發表“北 一老漢手持《憲法》抵制了強制拆遷”一文。 二○○四年四月十四日,《人民日報》刊登“向手持《憲法》維權的老人致敬”文。同日晨八時許,黃老漢夫婦被八名惡警分別綁架在兩輛車內非法拘禁,數小時後,兩位老人的房屋被野蠻拆毀,其景甚是慘烈。眾鄰居群力為這對無家可歸的可憐老人搭建窩棚。 二○○四年四月十八日,城管、派出所以暴力強行將這對老人的棲身窩棚拆除,引起眾怒。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人民政府派人把老人的出路 死,從此,黃老漢每天在大街上持話筒高唱 東大鼓“被拆遷的人們”,引得眾人憐。 二 ○○四年六月四日,黃老漢在拆遷辦門口,高舉橫幅:“反對暴力拆遷”,抗議針對無辜公民的暴行,集各城區幾 名拆遷戶,其勢甚大、其聲如潮。政府調虎狼警力逾 人彈壓。二○○四年六月五日,法院通知去法院詢問,城八區的被拆遷人紛紛前往,法院欲開庭,但眾人難服,群情振奮,庭未開成。 二○○四年七月一日,拆遷辦欲強拆二條兩戶未果,野蠻傷害老人,群眾登上拆遷辦屋頂,高呼口號,眾人憤怒難平,幾乎把大街交通阻斷,此謂“七一”紀念。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六月十七日,二位老人寄居在鄰居李華家。 六月十七日~八月七日期間寄居在花市高田順家,以上二位大義救助,令人敬仰。 二○○四年十月八日,黃老漢狀告政府案開庭,黃老漢未出庭,老漢夫人出庭,法院事先已安排好旁聽席,數 來者只准進去八人。法院喝令黃老漢的委託人離開,氣極至老夫人當時暈倒,黃老漢狀告政府至今仍未開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