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立即停止滅絕我們民族良知和道德的野蠻行徑(中)
高智晟為法輪功三致中國當局公開信長春市60歲的劉淑琴老人,六年裡五次被非法抓捕勞教。老人異常平靜地向我們講述了她被野蠻折磨的經歷。
“ 第一次被抓是2000年2月,警察瘋狂地連打帶踢拖着把我們推上警車,送到八里堡拘留所,非法關了15天,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我們一共被抓去10多人,受到了難以言盡的折磨,之后街道和派出所不斷來騷擾。第二次是2000年12月31 日去北京上訪,我在天安門打“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被天安門警察撲上來用電棍猛擊腰部,強行拖上警車。後送到宣武區看守所的一個操場上,大冬天讓我們 100多人坐在外面的地上半天,後來我被投入一間地牢似的房子裡,牆上全是冰霜, 警察逼我脫光了衣服後,指使人用大水管往我身上噴水,讓我光身子睡在光光的地上,什麼蓋的也沒有,屋裡馬桶臭味難聞,每天好幾個警察輪番提審,警察晚上不讓我睡覺,提審折磨了38天,毫無結果。
2001年12月31日,為了揭露政府對法輪功的謊言,我和幾個功友出去掛條幅,被人舉報抓住,“610”的警察不停地暴打我.晚上12點把我送到第三看守所,在那裡,警察用拳頭打我的眼睛,打得我兩眼冒火星,一陣發黑,又打我的腦袋,連擊了好幾拳.面對這野蠻行徑,我告訴他們善惡有報,警察又讓犯人拿來沉重(28公斤)的腳鐐,給我戴上.被關押了22天,受盡了生不如死的折磨。後警察勒索了我家不少錢才把我放了.
2003年2月28日,我剛被放出來沒幾天,綠園分局的一夥警察又闖進我家,其中警察苑大川專門翻我家的抽屜, 4000多元現金全部被搜去,沒留任何票據.其中一個警察把我孩子從國外帶回來的香水裝進自己的包,苑大川正翻我的錢,我指責他們的野蠻強盜行徑,苑大川就打我兩拳,給我戴上手銬,他們為所欲為地翻我的家,翻的家裡一片狼藉.後把我綁架到綠園分局刑訊室,給我上刑,坐老虎凳,折磨了兩個小時後,又換上綁繩,繩很細,警察使勁勒我,手綁在背後,從前胸到後,五花大綁,推出行刑室.另一伙人把我推上車,警察用我的羽絨服死死的悶住我的頭,悶得我幾乎窒息,車子開了大約20分鐘,到了一個行刑的地方(後來知道是朝陽分局),滿屋子都是各種刑具,一到屋子就把我推到老虎凳前,有六個左右的警察給我戴上手銬腳鐐, 胸前橫插上鋼管,一個年輕的警察拿一根一尺多長的鐵棒子,打我銬在老虎凳上的左手, 打了十幾下,我的手腫的老高老高,很快變成紫黑色.他們讓我說出其他煉功者的事情,我說我什麼都不會說的.這時十幾個警察將我的手銬在背後,不停的拉手銬、腳銬、及鋼管,在強大的拉扯下,只感到筋快斷骨要折,使我窒息,難忍的疼痛使我死過去幾次,警察見我昏死後就往我身上潑冷水,見我醒來時就繼續用刑,就這樣死去醒來折磨了我一天一夜,在警察使勁拉扯手銬腳鐐時手銬和腳鐐不停的往肉里扎,我的手腕和腳腕血肉模糊,地上流了一灘血。警察對我這個老年婦女慘無人道地進行的折磨,使我的胳膊、手腳、腿每根神經骨縫都疼痛難忍,全身動不了啦。三月一日把我送到第三看守所,檢查我的心臟,血壓都不行了,雙腿不能走路,就這樣還判我勞教兩年。在昏迷中把我抬進黑嘴子勞教所,上廁所也得人抬着。在二大隊,警察劉連英開始轉化我,說我腿不能走路是裝的,上來野蠻地用電棍電我腿、胸、心臟,全身都電了,當時一個叫伊麗文的刑事犯(她和劉的關係很好)看不下去了,把電棍搶過來說:‘別電她了,她都那樣了。’劉連英這才不電了。由於不能走路警察經常罵我,利用所有的轉化能手轉化我,所有的警察輪番轉化我,每天收工後也不讓我睡覺,對我進行強行洗腦,逼着我寫什麼書什麼書,我堅決不寫,這樣逼我折磨我 連續兩個月來,我經常血壓高過200, 心臟病嚴重,賈洪岩看實在轉化不了我,就開始利用賣淫的犯人,對我進行迫害,吃飯睡覺,24小時行影不離對我進行嚴管,逼我進行轉化,幾乎天天每時每刻都在打我罵我,不准許我說一句話,說話就挨罵,就是找我的茬,迫害我。勞教所里黑白顛倒,壞人管好人,警察指使刑事犯隨意地迫害大法弟子,專門監視法輪功學員。我每天身心都處在痛苦的煎熬中,長達一年的迫害使我的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身體麻木,胳膊不好使,經診斷我腦梗塞,腦萎縮,我本來身體非常健康,是這一年的迫害使我變成了這樣,只為我要作個好人,經受到這樣長期的沒有人性的折磨.”
說話慢聲細語的張致奎平靜地敘述了他在長春市被迫害的經歷:
“1999 年7月20日以後,我上訪北京,因給北京人講法輪功真相,被警察抓後,交給長春駐京辦事處的公安,他們把我的雙手雙腳都綁起來,用木棍把手和腳串起,掛在兩桌之間蕩來蕩去,棍斷了就跌在地上,對其他被抓的有的用皮帶打,也有吊起來的,他們用白臘木棍打我的大腿,之後把我們送回長春的二道河子區公安分局.當時我們十幾個人,進去後政保科長把我提起來,逼我把褲子脫下來,當時男女都在場,政保科長用皮帶抽我的頭,頭髮木,嗡嗡的響,什麼也不知道了,他問我什麼時候去的北京,叫什麼名字,我被打暈了,感到自己什麼都想不起了,他還繼續打,然後用皮鞋先跺我的腳,再用皮鞋跟碾我的前面腳指頭,他一邊碾一邊用眼看着我的表情,我痛的大汗淋漓,打完我之後又開始打其他大法弟子,把我送到鐵北看守所後,管教向犯人示意,讓犯人扒光我的衣服打我,一腳把我踢到廁所撞到牆上,我爬不起來,兩盆冷水澆到我的身上,又用腳踢我,胳膊和腿都流血了,腿上有一個大口子,一個月之後把我放出來,什麼手續都沒有。
99年 11月底,我去北京最高人民法院上訪,最高法院的工作人員叫來警察將我抓捕並交給了山東招遠的駐京辦,他們路上把我的皮帶抽下,讓我提着褲子走,他們一邊走一邊打我,到了招遠駐京辦,又繼續用皮帶猛抽我,打了半晚上。到了第二天,把我送回招遠,送到了招遠市看守所,他們讓犯人打我,後來犯人看我活都搶着幹了,犯人被感化不打我了,後來專門派來了個啞巴犯人打我。有一天,警察讓我把頭伸出鐵門上的小洞,警察用腳踩着我的頭,打我的臉,其他監室的大法弟子喊不許打人,後把我和妹妹送到辛莊鎮公安分局(在7月20日之後我全家人被抓),之後把我和我妹妹分別關在樓梯下面漆黑的小屋裡,小屋裡因矮直不起身,只是每天晚上才讓上一次廁所,每次關上十天,然後再送到招遠看守所關一個月,就這樣來回輪迴過六次,我們兄妹被折磨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2000 年國慶節,我去長春文化廣場打條幅被抓,因國家新聞媒體全部說謊,都不幫我們說話,所以我們要這樣做。警察梁處長和一些警察把我的上衣扒下,用我的衣服包住我的頭,用手銬把我的手銬在後面,從樓上把我拖下,架到車上。大約走了兩小時,我感覺車出市區很遠,到了目的地,我被架到一個屋子裡,我頭上的衣服取下後,我感到陰森森的,屋裡有一個老虎凳,我知道是在山裡,聽到山風嗚嗚的。梁處長他們扒光我全身的衣服,把我按在老虎凳上,我的手反綁在後背的木棍的兩端,在我胸部、大腿根部、和小腿前各橫插了一根鐵棍,鐵棍的兩端固定在老虎凳上,這樣使我的身體緊緊的控制在老虎凳上不能動彈,雙腳被扣上鐵環固定住。這時梁處長拿出一把一尺來長的尖刀,在他自己的褲腿上正反擦了兩下之後往桌子上一扔,惡狠狠地對我說:‘張致奎我今天就是叫你死在這,今天我在這把你整死, 扒個坑把你埋掉,誰也不知道,誰也找不着.’說完梁處長出去了,至少三個公安開始給電棍充電,還有兩個警察抓住我固定在後背棍子上的雙手從後面經過頭頂繞道前面,只聽到我的骨頭喀嚓喀嚓不停地響,骨頭已斷開,這樣反覆多次,令人窒息的疼痛使我痛不欲生。之後又用一隻鐵水桶扣到我頭上,用羅紋鋼棍猛砸水桶,猛烈的震動和刺耳的響聲使我的頭要炸開了。一長陣的痛楚之後,警察知道我們煉功人不喝酒,卻用一瓶白酒從嘴裡灌進我的肚裡,又用煙猛吸一口後,用煙頭燒我的整個後背,疼痛難忍使我昏迷過去。接着他們用涼水澆醒我,最後他們又點上蠟燭,用蠟燭燒我的後背,把我的肉燒焦後,再澆上蠟油,疼痛使我身體不停的顫抖跳動,我只聽到老虎凳喀嚓喀嚓的被我搖響。由於我身上已沒有一塊好皮膚,警察就開始電擊我的小便,把小便給擊穿了,緊接着拿起鐵棍把我的小便頭給砸碎了, 我昏死過去,不知過了多長時間,我昏昏醒來。經過一夜的酷刑折磨,我的臉腫的比原來大了幾倍,整個身體血肉模糊,已經完全不成樣子了。因身體疼痛地扭動使鐵環把腳腕處的皮和肉磨爛了,露出了骨頭和筋。但他們看我醒來,又把我拖到屋外,屋外零下十多度,在我光着的身上澆上涼水,把我扔在屋外,他們進屋半小時後,出來看我是否還活着。不知過了多長時間,天亮了,我已經奄奄一息,被警察抬回到市局。市局裡面有很多小屋,我看到每個小屋都有一個老虎凳,老虎凳上都是女大法弟子,很多都已昏死過去,都赤裸着下身,下身只搭着一件衣服。市局給招遠打電話說:‘我們抓了一條你們想要的大魚,恭喜你們。’最後把我送到鐵北看守所,在鐵北看守所繼續折磨我,我開始絕食五天了,他們才停止。在看守所住了四十天,又把我送到朝陽區勞教所五大隊,我繼續絕食,有十幾個大法弟子與我一起絕食,這一個五大隊裡就關押着500名大法弟子,大隊長見我們絕食,領着勞教犯來大打出手,那種打人的場面讓人恐怖。最後把我們絕食的大法弟子帶到一大隊,一大隊是該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最兇狠的,犯人許輝經常虐待大法弟子,有一名六十多歲的大法弟子是一名處級幹部,由於不穿囚衣被打的奄奄一息,還不罷手。由於我傷勢嚴重,他們當時沒有動我,當我身體稍微恢復一點,又開始折磨我,每天早晨3時起床,必須靜悄悄的拿着衣服到走廊站着,每個大法弟子都有犯人承包,大法弟子之間不能講話,如講話就像發生了天大的事一樣,被打翻在地,開始坐板,一上午都得仰着頭,身子不許動,許輝和手下幾個犯人每天吃早飯後,就換上硬底鞋,就開始打我們,大法弟子一動,他們就下來往死里打。我萌生過死亡的念頭,長期承受着無法形容的痛苦,下午是這樣,晚上是這樣!深夜還是這樣。當大法弟子睡着了,出一點聲,就又要招來一頓毒打,整的大法弟子不敢睡,我晚上咳嗽不止,他們就整晚上的打我,根本不讓咳嗽,晚上不敢喝水,因為根本不讓大法弟子上廁所。有一個大法弟子隋福濤20 幾歲,在衣服里夾着師父的經文,被犯人用扳子在身上砍了五十多板,沒過多長時間這位大法弟子就被打死了。有一次我實在憋不住了去了廁所,回來後許輝把我打了個半死,用腳踹我的腎,把腎踹的挪位,我全身無法動彈了很多天。我的大妹張淑琴被判刑10年,妹夫被判3年,9歲的小孩因父母修煉法輪功被“610”勒令學校開除。跟我往來的大法弟子中有八、九個大法弟子都被活活打死了,比如王守慧 劉博揚 劉海波 劉承軍 徐樹香王克飛於麗新鄧世英,有些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的名字已記不起來啦!真是慘絕人倫呢!
我35歲的二妹張淑春,公安抓她時她從樓上跳下,摔斷的肋骨穿進內臟,腿和胳膊全被摔斷,當場昏死過去。當時圍觀的群眾很多,有人問是什麼事?‘610’的警察說:‘他們倆口子吵架鬧離婚。’由於她是所謂的 ‘要犯’,被公安拖至公安醫院準備搶救,結果醫院認為沒有必要強救,法輪功分子扔了算了,結果那些警察還真將她拋棄在野外,後被好心人救活後,公安現在又到處通緝她。”
王玉環,又一個在六年裡被長春警方非法關押、勞教過九次的女人,“說來你們不一定信,在勞教所里,管教為了自己賺錢,賣我們睡的鋪位,一個鋪位2000元,一旦買到鋪位的犯人就可以享受到平躺,不用‘立刀魚’式的受罪了,同時享受平躺的犯人也擁有了打我們的權利。大法弟子決不花2000元買一個鋪位,買到一個鋪位使用權一個月,買的犯人越多,大法弟子睡的位置就越少越遭罪。2000年8月我被送到黑嘴子勞教所。在這裡採取強制轉化我的辦法,每天超負荷18小時做出口國外的活,勞動之外還要我寫思想匯報,不寫就會被犯人打罵。六大隊的管教孫明燕,為了轉化我騎在我頭上,用電棍電我的頭、臉一個多小時,頭髮焦了,臉和脖子都糊了。她把我打的臉、身上都是腫的。快到元旦時我又被調到二大隊,超強的勞動抱電機,使我的肌肉拉傷。 2001年11月釋放時,我的手還端不起飯碗。“610”在釋放我的時候還要了我2000塊錢。
2002年3月5日,因電視被大法弟子插播真相,中央“610”下令在長春大搜捕,我是被警察抓捕的對象,當時共抓了5000多個大法弟子,看守所每個號至少有50多個人,號子裡廁所里關的都是大法弟子。3月11日,我被長春公安一處抓走,我被關在南關區財神廟附近的一個派出所的1.3米高的鐵籠子裡,直不起腰。3月12日晚,刑警大隊一處的高鵬和張恆等人開始審問我,他們把我的手反拷在我的後背,把一個帆布雨衣的袋子套在我的頭上和脖子上,袋子的繩把脖子勒緊使我什麼也看不到,呼吸非常困難。他們又用繩子將我五花大綁全身勒緊,放在車後備箱裡,然後開到淨月的一個山里。這裡是專為迫害大法弟子用大刑的地方,在這裡,好多大法弟子因大刑被折磨死,大法弟子劉海波就在這個魔窟里被扒光衣服跪着,警察用最長的電棍從肛門一直插進去電到他的五臟被當場電死,劉海波是大學畢業生。
綠園區醫院大夫劉義,30多歲,也被酷刑折磨死在這裡。在這裡因大刑被折磨死的大法弟子有23名,名字我都能叫上來不少,被打死的大法弟子就地埋在那裡挖的坑裡。一個比較漂亮的女大法弟子項敏被抬回來後告訴我,在這裡警察一邊電她一邊侮辱她的陰部,在這次長春的大搜捕中被酷刑折磨死的有近30名大法弟子。
當我被警察用了兩個多小時的時間送到這個山裡的魔窟時,只聽停下了車,幾個警察連拖帶打,跌跌撞撞的,我被不停地撞到樹上,警察不停的罵着說今天定要整死我。走了大約十多分鐘,進了一個樓里,又上上下下走了一段時間,到了一個屋子,把包着頭的帆布雨衣袋子取下,警察說:‘今天看你怎麼個死法,沒有誰能走出這裡!’我看到我在大約六平方米大的小屋裡,有個小桌子,放着三根帶爪子的長電棍,還有一根繩子,一張床,床是給警察打累我們時躺在床上罵我們用的。還有老虎凳,很多個警察在屋裡開始做準備工作。只聽山風在忽忽淒叫,緊接着幾個警察把我推到老虎凳上,狠狠地把我按在老虎凳;手上戴着手銬反綁在背後。然後雙臂架在老虎凳的後背,胸前和腹部被橫跨在老虎凳兩邊的鐵棍緊緊地固定住,腳腕套上兩個大鐵環固定住之後,警察開始每隔五分鐘給我上一次大刑。每次把我反綁的胳膊往前搖再往後搖,只聽到骨頭卡嚓脫臼的響聲,撕心裂肺的疼痛使我幾乎昏厥,頓時汗水、淚水湧出。緊接着他們再狠命地按着我的頭往胯處,因胸和腹部被鐵棍固定在老虎凳上,這樣來自警察的力量和固定我鐵棍的力量,使我的脖子欲斷裂的感覺,胸部和腹部被鐵棍頂的異常痛苦和疼痛,每一秒鐘我都感到我即將窒息。他們還用繩子綁在固定在腳腕上的鐵環,然後猛力往後拉鐵環,使腳腕被拉扯得鑽心的痛,同時另外的警察用力按住我的頭部往胯處,痛苦和疼痛使我全身不停地顫抖。在每五分鐘一次重複這樣的大刑中,汗水、淚水和從傷口裡流出來的鮮血浸透了我的頭髮和衣褲,後來難以承受的疼痛和痛苦使我一次次的昏死過去,他們一次次的用涼水和滾燙的熱水把我澆醒,熱水把我本已受傷的皮膚燙得更破了,我真的不想承受這漫漫的痛苦,我希望他們能用槍子打死我。
在對我 4個多小時的老虎凳折磨後,又用鐵桶套在奄奄一息的我的頭上,七個警察每人抽三隻煙,往桶里噴了一個多小時,我一陣陣被嗆得昏迷,又一次次用涼水澆我,我沒有完全清醒他們又用抽的三隻煙,猛抽一口,用煙頭扒開我的眼烤,烤痛了,我掙扎着動一下。這樣折騰夠了,又用拳頭打我的頭、臉,鼻子、牙都被打出血了,把我的門牙打掉了兩顆,我的臉腫起來了,變成了紫黑色。他們還用細竹棍往我兩耳里扎,扎的我的耳朵半個月什麼也聽不到。對我大刑到後半夜兩點鐘他們累的睡着了。
2002年3月,在17天中我被三次送去魔窟上大刑,一次比一次嚴重,後兩次都是半夜,每次都是由七、八個警察直接進號里強行架走。每次我都是奄奄一息的被送回來。其中一次警察為了不讓別人看到我被折磨的血肉模糊、鮮血淋漓,給我穿了很厚的毛衣褲,鮮血很快滲透了衣褲,警察又給加了一層更厚的毛衣褲,但滲透出來的鮮血還是把毛衣褲濕透了。那時恐怖和對功友的擔心使關押在這裡的大法弟子每天晚上都睡不着,凡在“610”上了黑名單的人天天被所謂的‘提審’,每次都是五花大綁,頭上套上帆布套,雙手反綁在後面,放在汽車的後背箱,在山路轉來轉去,後送去山裡的魔窟上大刑迫害。
我在上大刑之後,身體已經完全不行了,第三看守所被欺騙才收下我,第二天送省醫院和軍大三院檢查,說我全身沒有合格的地方。下午我和郭帥帥被送到監獄醫院繼續迫害,一進醫院就把我和她背綁在床上,給我打一種無名藥物。到今天我的雙腿都是麻木的,掐一下沒有感覺,腳長期冰涼。在這裡郭帥帥被強制灌食兩個多月,管子天天插着,郭帥帥極其痛苦。大法弟子姜勇和我們一起進來,到六、七月份,在這裡被迫害致死,姜勇被打了一種無名針,天天被抽去一大管子血,使姜勇極度虛弱,奄奄一息,後在野蠻灌食下姜勇死亡。我們親眼看到一個人被折磨致死的過程觸目驚心!郭帥帥感到灌食太痛苦就把1米半的膠皮管全吞下去,肚子痛的在床上滾來滾去,獄醫怕郭帥帥出去有證據,便更加殘酷的整郭帥帥。警察和男犯天天看着郭帥帥和我一絲不掛的裸體,還把迫害過郭帥帥的手段用在我身上,其中一個獄醫,還用手向郭帥帥的小便處掏,在極其痛苦的折磨下郭帥帥又吞下一個小杓,肚子更加疼痛得在床上翻來覆去,獄醫用刀劃開郭帥帥的肚子取出,從胸口一直開到小腹底下,開完肚後縫上,就把生命垂危的郭帥帥送回家,導致郭帥帥身心至今還沒有完全恢復。
和我一起住進監獄醫院的趙小琴,‘610’刑警把趙小琴打昏後從樓上扔下,她至今不能說話,痴呆,腦袋上有碗那麼大的包,左胳膊斷了,扔下樓後,又送到監獄醫院繼續迫害。在醫院裡獄醫給斷胳膊的趙小琴打了石膏,一個夏天只打了一次石膏,致使趙小琴的胳膊爛的生蛆,被迫害致痴呆的趙小琴只是傻傻的笑和哭。我親眼看到了那一起起慘絕人寰的暴行,我們作為女人都被扒的一絲不掛的大字型綁在什麼都不鋪的硬板床上,就這樣被光着身子綁了26天,受盡了警察、監醫和男犯的侮辱!
由於我不轉化,他們決定送我回第三看守所,結果三所說我隨時可能死亡就不收,他們氣急敗壞的打踢我,把我吊在三所的鐵門上五、六個小時,後警察再次把我送回監獄醫院迫害。回到醫院我仍絕食五十天,獄醫用刀把我的靜脈切開,把切開的血管一頭打上結,然後繫上繩,另外一頭埋上針,血不停的流出來,地上床上到處都是血,獄醫和警察已習慣了到處都是血的環境。腿腫得老粗老粗,腳開始壞死,獄醫都說我左腿一定殘廢。每天要打10多瓶不知名的液體,沒人護理,大小便都在床上,幾十天身體一直浸泡在尿液里,痛苦難耐。打奶液時,因絕食血管已乾癟不通,外科主任把輸液管在手中搖幾下硬擠進血管,在擠壓下痛的使我多次昏厥。”
長春市法輪功修煉者楊光的境遇更是讓人觸目驚心!我在一封知情者寫給我的信中摘出以下一段,我們誠懇的向您反映一個真實情況:
楊光,吉林省長春市人,因修煉法輪功,2000年1月被非法抓捕,直到2002年3月間,受到了長春市公安局一處梁處長及其手下的十幾個人十幾次的酷刑摧殘逼供,電棍電、老虎凳、約束衣、上大掛、塑料袋蒙頭窒息、強行灌酒等等,有時審訊三十至四十小時。左耳被打聾,當時右腿被打折,致使股骨頭壞死。後被非法判刑15年。楊光當時是被抬進吉林監獄的,關押在吉林監獄老殘監獄區。楊光現腿殘疾,腳趾潰爛後變形,手臂失去功能,胸積水,腎衰竭,下身癱瘓,隨時有生命危險。
楊光被關在吉林監獄的“裸體區”後,下身常年被禁止穿褲子,赤身裸體。由於下身癱瘓,為了大小便方便,犯人給他“特製”了一個簡易的小車。小車四周是鐵管焊成的,周圍是木板,臀部坐的地方是一個圓洞,下面是四個小輪。每當楊光大小便時,犯人就推着這個特製的小車,把他送到廁所里自己方便,就沒人管了。因車的四周都是木板,楊光的手又不好使,根本夠不着臀部,所以每次大便後,也不能擦,終年生活在充滿異味、骯髒無比的屎尿中。他和監獄的精神病犯人、被打殘的刑事犯人、生活失去自理能力的犯人,在冬冷夏熱、終年不見陽光的裸體區內度日如年。生活條件極其惡劣,睡覺的地方不足60厘米,伙食極差,菜里根本沒有油。洗澡時,把他扔在水房,用水管子猛衝全身,用帶釘子的拖布擦身,還美其名曰‘美容洗澡’,一年四季都是如此。在這種情況下吉林監獄還逼迫楊光‘轉化’,楊光仍不放棄信仰,被關‘小號’迫害,致使生命垂危。才於2004年12月轉移到長春鐵北監獄特殊監區,不給任何治療,每月還要家屬交一千多元的床費。
楊光家只有一位八十六歲的老母,至今不知道自己的兒子被迫害成了這個樣子,見到人就悽慘的問:‘小光是個好人啊,他到底在哪裡?我要見兒子!’楊光的妻子被迫與之離婚,家中沒有任何經濟來源,楊光承受着精神和身體上的雙重痛苦。現楊光的親屬要求釋放楊光,被吉林監獄和省司法廳、監獄管理局以種種藉口推開。”
大連的常學霞是位非常文靜的姑娘,她低着頭向我們講述了她被勞教時被迫害經歷:“第一次被抓是因上訪,送到大連的戒毒所,關了39天后釋放,什麼手續都沒有。 2003年1月,他們對我再次進行強制轉化,把我關到小號里,小號里有各種各樣的刑具,大約十幾平方,裡面有鐵籠子,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隊長萬雅琳,指使刑事犯幾個人把我關在鐵籠里,把手吊起來,腳剛點地,萬雅琳對刑事犯說:‘給我一齊上,好好收拾她。’刑事犯蜂湧而上,拳打腳踢,不分頭腳,我被打的昏死過去,昏死之後他們把我放下,然後腳踩着臉,踩着手用勁碾,還說,看她是不是裝的。當我醒來後,左胳膊已經不能動啦,胳膊已被踩脫臼,不折磨我的犯人,管教萬雅林就調走他們,而且給他們加刑期。後來又再次被吊起來,把師父像放在我內褲里,往我臉上寫一些罵師父罵大法的話,用木板打我,出來一年後還能看到當時被打得青紫色還沒褪去。後來我還不轉化,就把衣服脫光,一絲不掛,刑事犯幾個人開始用手掐我的乳頭,揪陰毛,嘴裡不斷地說下流的話,後來看我還不轉化,就拿那用來刷水槽的刷子,然後,往我陰道里捅,下面放一盆水,捅一會看看刷子上有沒有血滴在盆里,看沒出血又換成大的鞋刷子瘋狂捅我的陰道,在這種情況下我被迫答應在勞教期間不再煉功。
在教養院我受到的迫害還不是最嚴重的,一個叫王麗君的女大法弟子,曾經3次在小號里受刑,刑事犯用系上扣的繩子在她的下身陰部來回的使勁拉,整個陰部都腫起來,刑事犯在大隊長的指使下,用拖把折斷後帶刺的一頭往陰道里捅,導致大出血,後整個小腹和陰部都腫起來,像放了一個球一樣,褲子提不上,上廁所蹲不下,排不出尿,兩個月後還不敢坐,腿也瘸了,另外我看到還有一個未婚女孩也被用了這種酷刑。在後來出來的法輪大法弟子還講,管教把捉來的毒蟲放在大法弟子身上咬。”
“我叫魏純(隱去真名),今年35歲,住大連,1998年我開始煉法輪功,由於法輪大法讓人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去做人,所以在修煉的過程中我感到自己的心裡和身體上都有很大的改善,能夠寬容地對待別人,同時提升自己的道德。 1999年7月,開始鎮壓法輪功,政府對法輪功的誣衊和造謠全面展開,我不能無視這種對人類最基本道德的踐踏,2000年3月份我到北京上訪,想替法輪功說句公道話,當我上火車的時候,警察攔住了我,讓我罵一句李洪志先生的話,我拒絕了,於是我被扣下了,後來我才知道:當時只要是去北京,無論是火車還是汽車,都必須罵一句李先生或法輪大法的話,否則不准予上車。我被帶到了大連戒毒所,拘留了7天后,被釋放,回到單位,單位停止了我的工作,讓我上午在廠區打掃衛生,下午思過,最後改變信仰,寫揭批法輪功的資料,我拒絕了,一個月後我被迫辭職。 2000年4月份我又找到一份工作,2001年3月15日,大連公安一處的陳欣等到單位強行把我帶走,5天5夜不讓睡覺,我的手被反銬,把煙點着強行插進我的鼻孔,同時把我的嘴裡也塞滿煙。有一次一個警察走進來,拿一根鐵棍,擊我頭部,後來我被送進大連看守所,判勞動教養兩年。5月18日,我被送進大連教養院5大隊。6月4日我和劉永來、曲飛、黃文忠被帶到4樓,逼我們罵李老師,罵法輪功,罵法輪大法,如果不罵,就對我們進行電刑,如果罵就下去寫“三書 ”(揭批書、反省書、保證書),首先把我和劉永來面對面坐着全身衣服扒光。我的左手和他的右手銬在一起,我的右手,和他的左手銬在一起,兩個人的身後各有六根電棍,分別從頭上、後背、大腿、陰部、兩肋、脖子進行電擊,我倆咬緊牙,不停的扭動身體,躲避電擊,以至手銬越來越緊,最後勒進肉里,碰到骨頭,鑽心的疼,流了很多血。這種電擊大約持續1個小時,又把我們分開,把劉永來雙手反銬住,匍匐在草甸子上,再來兩把椅子壓在身上,上面坐兩個犯人,周圍六個犯人提着剛充完電的電棍在後背、臀部、脖子、腿肚子、腳心、陰部進行反覆電擊,甚至把陰部扯出來單獨電擊。我則被綁在一個椅子上,這個椅子兩個椅子腿被綁上兩根電棍,然後把我的腿綁上,椅子靠背綁上三根電棍,然後用繩子把我緊緊綁在靠背上,頭上一個犯人提着一根電棍,6根電棍一起放電,我當時全身痙攣,生不如死,絕望的慘叫聲充斥整個樓,二樓、三樓有很多法輪功學員,據說他們當時聽到我的慘叫時都哭了。這樣大約持續了一個多小時,我和劉永來調換位置,他去坐電椅,我來到了草甸子上,這種六根電棍同時放電,又大約持續了一個小時,我覺得自己要撐不住了,但是就是死我也不願背叛我的信仰,違背良心罵師父和大法,於是我開始用頭撞擊地面,以求撞昏,我什麼都不知道,每一次的同時放電都猶萬箭同時穿心。我覺得自己死過多回,沒電又換來新的電棍、電擊強度越來越強,我開始變的恐懼,最後我屈服了,一會劉永來也承受不住,屈服了。帶領犯人對我們實行電擊得警察是:喬偉、朱鳳山、景殿科等,犯人我都不記得了,後來得知:黃文忠當時被電擊,滿臉是血,曲飛臉被板鞋打得臉腫得像個饅頭。下來後,我們寫了保證書。回到班裡之後,從此每天都要寫三句話,內容是罵李老師,罵大法,罵法輪功,寫滿一張紙。同時每天還要喊三句話,這對於我來說,無異於扼殺靈魂,它給我帶來的痛苦遠勝於肉體的摧殘。如果反抗和拒絕,就會被帶到四樓進行電擊,時間長度不等,直到屈服。後來3班一位姓李的法輪功學員不堪忍受這種精神上的折磨,選擇了上吊自殺,被救下。那時侯的每一天我都不想活,太屈辱,但我不願再承受一次電擊,我怕自己承受不住,可我不能在這做着罪惡的事情,有一次我和劉永來交流:如果有學員敢於獻出生命,他們就不敢這樣迫害我們了。他說,為了大家他想先走一步。有一次到戶外打掃衛生,劉永來從樓後的台階走上了三樓,從三樓頭朝下跳下,當場死亡。不久很多法輪功學員寫了聲明,聲明在強制迫害下所寫、所說的一切違背良知、違背事實的話作廢,並且堅定的維護信仰和真理。於是他們就把這些寫了聲明的學員聚到一個班,強制勞動,早五點起床,干到晚上十一點,同時他們9個學員送到關山教養院,進行新一輪迫害。我意識到不能再配合他們的迫害,於是我開始不穿囚服,不走步,不唱歌。絕食抗議對我的迫害。馬上我們班全部絕食抗議迫害。後來我們被分開,我被分到3大隊,在3大隊我繼續絕食,當一個檢察長和我談話時,問我為什麼要絕食,我說:我沒有別的辦法,因為沒有人敢接受我的訴訟,到處都是江澤民的法官、法院,沒有人敢替我們說話,我只能用我的生命進行抗議,抗議對我本人的迫害,抗議江澤民和政府對法輪大法的迫害。我有兒子,當將來我兒子問我時:在那場最嚴厲的對正義迫害中,你做了什麼,我不想告訴他:我屈服了。我想做一個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生命。在我絕食的第十五天,他們怕我死在教養院,10月24日以保外就醫的名義釋放了我。”
我們窒息般地聽取了一個個在這場迫害中死裡逃生,有的是多次從死裡逃生的受害同胞口述真相的過程,其情其景,縱使魔鬼亦會為之動容。曠古、曠世的血腥場面,兇殘的人性,慘絕人寰的折磨手段。面對一個個平靜述說他(她)們被野蠻迫害過程的同胞,我們不禁要質問:那些頭頂國徽,身着制服的人,在六年裡,在近六十年裡,你們究竟見證並掩蓋了多少起這樣的滅絕人性的真實?我們的制度,為什麼竟能培育出這樣一群對居住在自己周圍的、並且是養活了自己的、同樣具有自己的父母、妻兒、子女、兄弟姊妹的同胞如此兇殘、如此缺乏人情、缺乏道德的公職人員!那些同胞的悲慘經歷表明,在我們的社會裡,一群具有公職身份者,長期地是如此令人毛骨悚然的惘顧人類社會的基本道德共識,持續地以完全遠離人類道德及人性的方式,干着幾乎是徹底摧毀人性,摧毀基本道德、摧毀人類善良及良知的骯髒勾當。含胡、溫二位在內的所有同胞必須承認,至少是我們任何人都無法否認,我們的制度在持續的,以積極的行為製造着這種令文明社會不恥的存在,同時它又持續地昭示着我們制度的徹底的不道德性。
胡、溫及全體中國同胞,是到了我們民族成員全體必須反思的時候啦!人類歷史上沒有哪個國家的人民,為了心靈中的信仰,會在有政府的和平時期經歷着如此規模的、如此持久的、如此慘烈的災難。這種仍在繼續着的和平的今天的災難,使數以千計的無辜同胞喪失了寶貴的生命,數以十萬計的人民被剝奪了自由。我們看到的真相表明,所有被非法剝奪自由期間的同胞,都遭到了令文明社會難以置信的對肉體的摧殘過程和對精神的野蠻殺戮煎熬。這場完全喪失人的理性的迫害過程,還使的一億多的法輪功信仰者,一億多個家庭的數億人遭受了傳訊和恐嚇,剝奪就業資格、工作機會、收入,被搶劫財產的不同程度的、不同性質的迫害和打壓,這是多麼的愚蠢、危險和不道德的惡舉。這是在持續地與全體中國人民、與人性文明及整個社會的道德基礎為敵啊!這個制度怎麼會需要這樣的價值呢!我們還有何理由、有何道德條件拒絕反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