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神與我們並肩作戰(24)
和殘疾孩子一起維權
作者:口述/高智晟 文/易帆、郭若(大紀元記者)
我的一些案件但凡有一點意思的,或者說從新聞的角度看有些新聞亮點的,都是為弱勢群體打的一些免費官司,給受害兒童提供了一些無償的法律幫助,其餘都是經濟官司。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五日,《中國律師報》有一篇題為“他們要為孩子討回公道”的文章,講述了一個叫鄒偉毅的孩子的故事。一九九三年,孩子出生三個月的時候,在遼寧瀋陽鐵路局醫院打吊針,由於醫院大劑量的使用青大黴素,導致孩子雙耳重度耳聾。這個官司,孩子和他的祖母,這一老一少,奔走了將近六年,醫院分文不賠。最後老祖母拉着小偉毅雙雙跪在報社門口告狀。文章的最後有這麼一句話:“全國哪一位有正義感的律師願意為孩子提供法律援助,請迅速與《中國律師報》聯繫。”
我讀着報紙淚流滿面,當即把電話打到北,希望由我來給孩子提供法律幫助。報社的回應頗讓我感到沮喪,他們謝絕了我,理由是新疆律師的援助會讓內地上十萬律師面子上過不去。但是,他們最終還是選擇了我,原因是全國毛遂自薦的十三家律師事務所,多多少少都要求受害人承擔一點費用,至少是差旅費用,唯獨一個律師聲明不要受害人掏一分錢,那個律師就是我。報社把由我給孩子代理的決定告訴孩子的姥姥,老人當場拒絕,為什麼呢?後來她告訴我,一是新疆太遠,怕人情擔當不起;二是她把新疆的落後和新疆律師的水平給聯繫在一起了。
我給老人撥了個電話,我說,“老人家,我是新疆的高智晟律師,我自己有一個和鄒偉毅同齡的孩子,非常理解孩子在這種遭遇下父母的心情。我願意為孩子打這個官司。你見了我就知道了,我不是在作秀,我能給孩子提供一些實質的幫助。”老人當時在電話上就哭了:“高律師,這麼多年從來沒有一個人稱我為老人家,沒有人認為像我們這種人還有人格,還有尊嚴……官司就交給你去打了。”
這個官司打得很艱難。首先這一選擇意味着巨大的家庭支出,我們在新疆,受害者在遼寧,相距幾千公里,單是我和我助手從烏魯木齊到丹東的單程機票就是五千塊錢。那時候我們還沒有什麼基金積累,可我愛人特爽快:“我們本來就是窮人,生活困難點沒什麼,我支持你。”
七月底接受了這個案子,我們用電話遙控,調查取證,陸陸續續共取得了十三份證據。十一月三日我和我的助手到了瀋陽,從瀋陽連夜坐了一晚上火車趕往丹東。為了節省時間,我們坐的是專門給小商販準備的列車,非常亂,但便宜。
到了丹東,一下火車就看到一個老太太,舉着一個牌,上面寫着“接新疆高律師”。我當時非常感 。因為不願意打攪人家,我沒有通知他們我們什麼時候到,沒想到老太太從十一月一日起每天舉着牌子在火車站等我。
我只顧自己感 ,可沒想到人家老太太一看到我心裡就涼了半截。後來我們無話不談時,老人對我說了真心話。她說,“我心裡跟你們這些西裝革履,很有派頭的人天然就有隔閡,這樣的人能給我們窮人辦事嗎?”
在丹東我們住的招待所是十五塊錢一個晚上,大白天,耗子在過道上肆無忌憚來回跑,把我的助手嚇得夠嗆。她問服務員:耗子這麼多怎麼住啊?服務員也很幽默,“小姐你放心,這樓下是一所中學的廚房,耗子只是白天來吃點東西。這的居住條件差,它們晚上不在這住。”
東北非常冷,飯館的飯、包子、稀飯都是冷的,老太太問我覺得東北怎麼樣,我說除了你老人家對我的熱情外,什麼都是涼的。
十一月五日我們開始緊張的工作。在我介入此案之前,孩子家曾經請過一位據說在當地頗有名氣的律師,人稱“周鐵嘴”。
周拿了孩子家一千塊錢,要求醫院給孩子賠償八千塊。這八千塊的案子被振興區法院一壓六年,周律師也黃鶴一去不復返了。而在另一方面,被告以十六萬聘請了兩位東北一流的律師,並揚言他們寧可掏一萬打這場官司,也絕不給孩子賠一分錢。經過一系列的調查、取證、計算,我發現本案的索賠數額應當遠遠不止八千,我要老太太把索賠調整到七十萬(其中精神損害索賠三十萬),送呈丹東中級法院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