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神与我们并肩作战(24)
和残疾孩子一起维权
作者:口述/高智晟 文/易帆、郭若(大纪元记者)
我的一些案件但凡有一点意思的,或者说从新闻的角度看有些新闻亮点的,都是为弱势群体打的一些免费官司,给受害儿童提供了一些无偿的法律帮助,其余都是经济官司。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五日,《中国律师报》有一篇题为“他们要为孩子讨回公道”的文章,讲述了一个叫邹伟毅的孩子的故事。一九九三年,孩子出生三个月的时候,在辽宁沈阳铁路局医院打吊针,由于医院大剂量的使用青大霉素,导致孩子双耳重度耳聋。这个官司,孩子和他的祖母,这一老一少,奔走了将近六年,医院分文不赔。最后老祖母拉着小伟毅双双跪在报社门口告状。文章的最后有这么一句话:“全国哪一位有正义感的律师愿意为孩子提供法律援助,请迅速与《中国律师报》联系。”
我读着报纸泪流满面,当即把电话打到北,希望由我来给孩子提供法律帮助。报社的回应颇让我感到沮丧,他们谢绝了我,理由是新疆律师的援助会让内地上十万律师面子上过不去。但是,他们最终还是选择了我,原因是全国毛遂自荐的十三家律师事务所,多多少少都要求受害人承担一点费用,至少是差旅费用,唯独一个律师声明不要受害人掏一分钱,那个律师就是我。报社把由我给孩子代理的决定告诉孩子的姥姥,老人当场拒绝,为什么呢?后来她告诉我,一是新疆太远,怕人情担当不起;二是她把新疆的落后和新疆律师的水平给联系在一起了。
我给老人拨了个电话,我说,“老人家,我是新疆的高智晟律师,我自己有一个和邹伟毅同龄的孩子,非常理解孩子在这种遭遇下父母的心情。我愿意为孩子打这个官司。你见了我就知道了,我不是在作秀,我能给孩子提供一些实质的帮助。”老人当时在电话上就哭了:“高律师,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一个人称我为老人家,没有人认为像我们这种人还有人格,还有尊严……官司就交给你去打了。”
这个官司打得很艰难。首先这一选择意味着巨大的家庭支出,我们在新疆,受害者在辽宁,相距几千公里,单是我和我助手从乌鲁木齐到丹东的单程机票就是五千块钱。那时候我们还没有什么基金积累,可我爱人特爽快:“我们本来就是穷人,生活困难点没什么,我支持你。”
七月底接受了这个案子,我们用电话遥控,调查取证,陆陆续续共取得了十三份证据。十一月三日我和我的助手到了沈阳,从沈阳连夜坐了一晚上火车赶往丹东。为了节省时间,我们坐的是专门给小商贩准备的列车,非常乱,但便宜。
到了丹东,一下火车就看到一个老太太,举着一个牌,上面写着“接新疆高律师”。我当时非常感 。因为不愿意打搅人家,我没有通知他们我们什么时候到,没想到老太太从十一月一日起每天举着牌子在火车站等我。
我只顾自己感 ,可没想到人家老太太一看到我心里就凉了半截。后来我们无话不谈时,老人对我说了真心话。她说,“我心里跟你们这些西装革履,很有派头的人天然就有隔阂,这样的人能给我们穷人办事吗?”
在丹东我们住的招待所是十五块钱一个晚上,大白天,耗子在过道上肆无忌惮来回跑,把我的助手吓得够呛。她问服务员:耗子这么多怎么住啊?服务员也很幽默,“小姐你放心,这楼下是一所中学的厨房,耗子只是白天来吃点东西。这的居住条件差,它们晚上不在这住。”
东北非常冷,饭馆的饭、包子、稀饭都是冷的,老太太问我觉得东北怎么样,我说除了你老人家对我的热情外,什么都是凉的。
十一月五日我们开始紧张的工作。在我介入此案之前,孩子家曾经请过一位据说在当地颇有名气的律师,人称“周铁嘴”。
周拿了孩子家一千块钱,要求医院给孩子赔偿八千块。这八千块的案子被振兴区法院一压六年,周律师也黄鹤一去不复返了。而在另一方面,被告以十六万聘请了两位东北一流的律师,并扬言他们宁可掏一万打这场官司,也绝不给孩子赔一分钱。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计算,我发现本案的索赔数额应当远远不止八千,我要老太太把索赔调整到七十万(其中精神损害索赔三十万),送呈丹东中级法院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