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神与我们并肩作战(44) 作者:口述/高智晟 文/易帆、郭若(大纪元记者) 这个政权还需要敌人吗(中)杜阳明老人的叙述: “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我持函到闸北区信访办,被以莫须有‘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名处以刑事拘留一个月。二○○三年六月三日,在街道信访办被警察顾某某、翁某某、信访科长沈某某等人关押折磨近八个小时左右,将我双手反剪,屁股坐在椅子上,头掀到地上,身上留有多处伤痕(有照片)。最难磨灭的记忆事件是四月二十五日凌晨,被绑在市总狱床上二十小时,致使便溺全身满床。让全世界男人都感到羞辱。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区政府某些掌权人,用行政手段以莫须有罪名写下了我人生最耻辱的一页。最不能容忍的是将我一个正直的公民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未告知所犯何事,强行押进市总狱、医院二○○三年六月三日,芷江西街道信访科长沈某某、顾某某、翁某某等五人将我反拗双臂拳打脚踢,全身多处青紫。二○○三年六月十七日,我刚出小区门口,被埋伏的警察毛国良等四人扭送到警车内,押往芷江西街道软禁十五个小时,被我脱身直接上了北 。二○○三年七月十日,在北接济站,上海闸北公安稳定科科长李某某、蒋亦成等八人,在床上用手铐将我反铐押往东郊民巷一处地下室内,再押往上海,十三天内辗转三处。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被送往殷高路禁闭室,关押七天后,被送往苏北大丰农场第二看守所,开始我冤枉加屈辱的一年半的劳教生涯。我在劳教所内,吃的是泵浦菜,喝的是带虫子的深井水。暑天顶着烈日搞操练,对着太阳罚站立,寒天坐在门边遭冷冻,常常无故被打、遭电棍电击。” “我在二○○四年十一月三日晚被贺等带到芷江派出所关了一晚,于十一月四日送往大丰,我又重新失去自由,在零下四度的低温下,将我衣裤一件一件剥光,拿走我的鞋子,让我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每天只给我三小杯的水(糖尿病人需大量饮水)。从第三天开始每天只有一杯淡淡有浅黄色水,从专备的水瓶中倒出,入口微温。喝完感觉异常,举止烦躁不安。管教那伟等三人以心理谘询师的身分对我测试精神状况,指导员顾鲁兵对我破口大骂,说我死了不如一条狗。” 田宝成夫妇对这几年因上访遭致上海市政府的野蛮迫害经历写了近三万字的控诉材料给我,老夫妇几年里所遭受的非人 的迫害让人痛心不已。 “ 我去上访,想不到竟然被栽赃陷害,为了抗议政府和警方严重侵犯人权,此后两天我一直绝食,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我被强行上铐送到上海市狱医院,他们将我捆绑在铁床上达九天,头部和四肢成‘大’字状,吃饭由犯人野蛮喂食。这种‘五马分尸’式的捆绑,让人既全身难受又无法弹,这种非人折磨实该列为酷刑之一。直至五月十二日我才被押回闸北区看守所,这之后承办员又多次提审我,用的全是恐吓诱供那一套,要我认罪,并讲如我态度不端正,少则劳教三年,长则徒刑十……,其目的是吓阻我今后再到北告状。这期间,他们为达到目的,还多次恐吓我爱人张翠平及我的兄弟姐妹,说我的罪名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这种手段卑劣之极。 二○○三年十二月二日,这本来是我被刑拘期满的日子。晚上六点许,闸北看守所一位姓朱的退休反聘狱警将我带出四号楼的逮捕间,送进了三号楼的劳教间,并口头通知我:‘你被劳教一年零三个月’,这是什么世道啊,我当即向他索要有关劳教我的书面材料,他说没有。此后八个多月,我一直被关在闸北看守所,我曾多次要求看守所拿出对我实施劳教的依据,得到的回答一直是:‘你的东西我们这里没有,上面就让我们把你押在这里,别的我们不管。’闸北分局承办员蒋亦城和刘训城等五人来跟我谈条件,他们说:‘你们夫妻现在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无条件投降,我们放你出去,二是坚持讨公道,那就只有蹲狱。何去何从,你们自己选择……’十一月二十八日,闸北区信访办主任叶明也来到看守所,他骂道:‘娘个戳X,你搞清楚,你们是自讨苦吃!你只有无条件投降,否则,关死你。’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因闷热难忍,我拿起纸片扇凉,一位姓刘的管教硬说我不服改造,手打我,边打边说:‘怎么,还不服气啊,你会告状是吧,去告呀!我打的不止你一个人,很多人被我打过,打你又怎么样,我下午把驻所检察员叫到你那里,你告我好了,告诉你,以后有你苦头吃。’第二天我向副警长孙国庆反映昨天被打之事,要求见所长,孙国庆把我带到他的办公室,不等我讲话就一阵拳打脚踢,边打边说:‘这是什么地方,还有你讲话的权利?打你又怎么样了。’我被打倒在地,他又狠命踩,我痛得大叫:‘警察打人!’孙国庆跑到隔壁卫生间,操起一杆洗厕所用的拖把拚命往我嘴里塞,还一边说:‘我叫你叫,你再叫再叫!’我的两颗门牙当场被打掉,头部、胸口、手臂、大腿等处被打得都是伤痕。听到我的惨叫后,姚所长来了,我给他看伤势,并要求做伤残鉴定,他根本不理睬,冷冷地说:‘不是你想怎么样就能怎样的。’” “高律师,我的孩子都和他们一般大,我像一个孩子一样被他们打得满地打滚呢!” 田宝成的老伴张翠平几年来被上海市政府的非人 迫害叙述的更多,这里仅摘述以下: “ 有一次,鲁世玉、施有才等警察又闯入我家,用一种不容质疑的口气下令:你们知道,中央要开两会了,现在带你们到横沙岛散散心,你们不想去也得去。就这样我们夫妻被强行带到闸北分局做笔录,随后被三辆车押往吴淞码头。十月十日早晨,我们夫妻被警察带离横沙岛,随后我被他们单独押往闸北看守所提审。上午十点许,鲁世玉以‘非法集会示威’的罪名宣布对我实施刑事拘留。从十月十日至十六日,在闸北看守所我共被提审十九次,有时其他犯人睡觉了,警察还来提审我。提审者无一人向我告知身分,面对恐怖和威胁,我连续四天不开口,维护一个公民应有的尊严和沉默权。由于我连续四天保持沉默,十月十四日中午起,三个不穿警服的陌生人把我带到底楼一间约三十平米的特审室后,连续二十八小时不松手铐,不让我坐凳子,不让睡觉,更不给我吃饭。为了逼我开口,他们竟在我面前树起一盏脸盆大的强光灯,灯的温度极高,直刺人脸和眼睛,我被烤得头晕目眩、大汗淋漓,实在忍不住时我便把脸侧向一边,警察轮番上来揪住我的头发暴地把我的脸推向高温强光灯。一夜下来,我的头至少有二、三十次被他们推向强光灯。这二十八小时中,他们换了三班人马提审我,我四次晕倒,其中有三个便衣用皮鞋踢我,骂我装死,要我起来。我忍不住哭出声来,他们又骂我在演戏……那天下半夜,一个中年便衣晃到强光灯前,我瞥见他披着的警服,扭头细看警号,他慌忙用手捂住喝道:‘不要看,这件衣服不是我的,你不要到了外面瞎写。’如此外强中干、心虚胆怯,实在令人齿寒。这个中年人也是折磨我最凶的一个恶警,两个月后,他们再度提审我时,我才知道他的警号是034 054 。那天,三班人马对我轮番恐吓:‘你知道吗,这个特审室是专门提审那些被判死刑和无期徒刑的杀人犯的,你在这里受审,说明你的案子要判十年二十年。’我依旧一言不发,一个四十来岁的便衣见我不搭腔,便无耻地挑拨我们夫妻的关系来了:‘你是外地人,而且你现在已是犯人了,你老公不会要你了,说不定他身边现在正睡着别的女人。’见我仍不理会,他接着自演自唱道:‘在北,你们里面谁是头,是谁指挥你们到这到那的,如果你隐瞒事实就判你十年二十年。’一个女便衣见我始终不吐一个字,冲我发起火来:‘你这个神经病,马上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就像日本电影追捕那样,给你打针吃药把你变成一个疯女人,你别以为政府没办法治你,放聪明一点……’。”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