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罢友人转来袁红冰先生之〈高智晟律师的孤独〉文,我不禁潸然。袁先生对当下中国律师这个群体的怒骂入木三分。中国律师群体的责任麻木及道德沦丧现状当骂,但一个人、一个群体自觉地且强烈地自取其辱的事一般是不会出现的。我这里丝毫无与袁先生争辩及为中国律师声辩之意。「中国的律师只是一条向腐败的司法权摇尾乞食的狗」。
告诫律师同行︰分清无耻与荣耀的界限
一针见血,我真心希望我的那些「西装革履」的同行们都能读到这篇文章。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不会因此而改变多少。这是我和袁先生痛的共同点。
二 ○○一年,我曾代理了一起被境内外媒体称为「荒唐的律师讼争案」案件。东北名律师王玉琦曾与我一起,为被诬蔑为非法拘禁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记者的姚氏集团董事长姚志萍案辩护。在我与王一起会见被羁押的姚志萍过程中,姚说:「我非常感谢高律师在未取分文报酬的情况下,从新疆赶到东北为我辩护(当时我在新疆执业),我的冤狱结束后,我定要重谢二位律师,给你们每人好处费十万元。」我当即告诉姚:「请信任、尊重律师,我把当事人给我额外的好处费之举视作是对我的不信任及不尊重。」姚当即泪流满面。
让姚始料不及的是,王律师记住了姚的这一承诺。此后,其以各种手段及计谋逼姚兑现给其十万元好处费的诺言,先后从姚家人手里拿走现金九万九千五 元,只有五 元未及时兑现,被其诉至法院(姚的企业被央视「焦点访谈」记者公开与造假者勾结,策了一次无论是从效率、彻底 及残暴 方面,还是从杀伤力方面都超过任何黑社会组织的司法迫害过程。
在当年的政治个体户慕绥新、马向东等人的支持下,姚氏集团二十名管理人员被抓,十人被关押长达六个月之久,几个月之内,将一个极具活力的企业置于死地)。王律师通过诉讼方式索要好处费,全无顾忌地选择无耻,令人惊悚。更令人痛心不已的是,王周围的五位律师,均面色从容地为王的违法索要好处费的行为作证。这五名律师无一例外地认为王索要好处费理所当然,无不认为姚不及时支付剩馀五 元好处费是有违道德的。
庭审结束后媒体记者问我,通过本案,请我对全国律师同行讲几句话,我当时告诫我的律师同行,当中国律师什么时候能自觉地分清无耻和荣耀的界线时,那是中国律师希望的开始。令人痛心的是,我们至今不能看到这种希望的开端!
世界上,没有哪个行业像律师行业一样,是如此地贴近司法制度;没有任何一个行业能像律师行业一样,天然地担当著现实社会正义的职业义务。但在中国,这一切是变得如此的糟糕,如此的面目全非。
平心而论,这应该不是中国律师这个群体自觉追求的结果,但却是这个群体自我放纵的结果。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不愿作狗的狗,我不得而知,但一个人、一个群体的人愿去作狗是不会有人信服的。没有一个人自觉地愿成为狗,却最终群体地类狗一般,实在是因为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只允许类狗者昂首阔步,这实在让人痛心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