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神與我們並肩作戰(27)
作者:口述/高智晟 文/易帆、郭若(大紀元記者)
天橋掛橫幅 尋找高智晟
一九九九年還有這麼一件事情,有一天一個朋友打來電話,說“過街天橋有一個很奇特的景觀,你必須去看。”我到那一看,繁華的過街天橋掛着一條橫幅,上面寫着“尋找高智晟律師”,橫幅下面是一對夫婦和三個孩子,其中一個是九歲的腦癱病孩。
我把他們帶到我的辦公室。這家人姓王,家在新疆北部阿勒泰地區。孩子三歲時患了當地牧區很流行的包蟲病,部隊醫院給他做了一個簡單的手術,導致腦癱。之後他們多次到醫院和有關部門反映問題,每一次都被趕出來。於是舉家來到一千四百公里外的烏魯木齊找我。
聽着他們的故事,看着孩子,我眼淚嘩嘩的。病童長得非常漂亮,可脖子卻像麵條一樣,人要扶着,頭能支起來,人要不扶,馬上就耷拉下去了。如果這是我的孩子,我的生活不全部亂套了嗎?我給孩子塞了兩 塊錢,並決定給他打這場官司。
新疆貧窮落後,新疆法官的保守在全國也是榜上有名的。我為此案四次往返於阿勒泰和烏魯木齊,最終給孩子爭取了十六萬元賠償。
楊偉國等不及勝利的判決
那幾年像這樣的案我處理過不少。還有一個民工的孩子叫楊偉國,三歲,到市場玩的時候,看到賣海鮮的攤上放着礦泉水,拿起來就喝了。原來那是黑心的商販為了使海鮮看上去新鮮、有光澤而使用的燒鹼水。孩子不懂,以為是飲料,當時就把整個食管燒得全部黏連在一起了。醫院拿出一個方案說要做二十二次手術,要把整個食管全部切除,然後把小腸還是把哪一部分一點一點往上拉,一次手術拉一點。
孩子的父母在出事後緊急地跟小販交涉,小販拿出了一萬塊,還要孩子的父母打了個借條。給孩子做了兩、三次手術以後這個家已經傾家蕩產了,醫院裡有個醫生建議他們到新疆去找一個叫高智晟的律師。這家人就拽着一個名字,沒有電話,沒有地址,到新疆找到了我。
這場官司對方的陣容是十名被告,十二名律師,非常龐大,因為他們各個是個體戶,都有錢,我們這一方只有我和孩子又瘦又小的父親。庭還沒開呢,對方就故意放出風聲,說他們跟當地的政法委、人大和法官關係如何如何,“姓高的想贏本案,如履蜀道!”
一開庭我就告訴他們,如果你們理智,你們將給孩子賠錢,你們輸的是錢;如果你們不理智,迷信那兩個錢的力量,那你們將輸掉道義和失掉錢。
我當時正在給新疆檢察系統講課,他們一聽我是免費給孩子打官司,給我派了車。新疆電視台對這場官司一直跟蹤報導,強力地支持了我,法院最終判決給孩子賠償三十二萬。
非常不幸的是,官司打贏了,楊偉國這孩子卻因為耽誤治療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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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場官司都打贏了。正因為打贏了,我更有條件去評說它們。
從這幾場官司我們看到了什麼?我們看到更多的是民眾對道義和良知的支持。我也經常在各種場合談到,這大概是中國僅存的一點希望。至於法律,至少它沒有自覺的發揮作用。那些最終對受害兒童有利的判決,往往不是為了維護孩子的權益,而是懾於來自社會主流、非主流道義支持的能量,在新聞媒體反覆跟蹤、報導的壓力下,不得不作出的。即使法律在這期間產生了作用,也是偶然力量的介入和偶然因素的刺激,最終迫使它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我這幾年如果有一些成就感,那就是我支持了很多孩子,使他們因為我的代理獲得了一些賠償。某些持相反價值觀的同行稱我是“一條在全國各地拚命免費為人打官司的瘋狗”,我覺得這話值得商榷。作為一個律師,打免費官司絕對不是我的追求,而是沒有任何選擇餘地的“接受”。它不是一個自覺選擇的結果,而是接受的結果。當那些受害人、那些父母背着孩子萬里迢迢找到了你,你了解了他們的痛苦之後,他們流淚的過程就是你流淚的過程,你還能有什麼選擇?你覺得你沒有力量保護他們,但至少可以參與他們所謂“維權”的過程。僅此而已。
當然,那些案子也給我帶來很大的困擾,尤其是前幾年,全國各地這類型的案件來找我的很多很多。毫無疑問,不管我瘋到什麼程度,我不能全部接下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