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神与我们并肩作战(27)
作者:口述/高智晟 文/易帆、郭若(大纪元记者)
天桥挂横幅 寻找高智晟
一九九九年还有这么一件事情,有一天一个朋友打来电话,说“过街天桥有一个很奇特的景观,你必须去看。”我到那一看,繁华的过街天桥挂着一条横幅,上面写着“寻找高智晟律师”,横幅下面是一对夫妇和三个孩子,其中一个是九岁的脑瘫病孩。
我把他们带到我的办公室。这家人姓王,家在新疆北部阿勒泰地区。孩子三岁时患了当地牧区很流行的包虫病,部队医院给他做了一个简单的手术,导致脑瘫。之后他们多次到医院和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每一次都被赶出来。于是举家来到一千四百公里外的乌鲁木齐找我。
听着他们的故事,看着孩子,我眼泪哗哗的。病童长得非常漂亮,可脖子却像面条一样,人要扶着,头能支起来,人要不扶,马上就耷拉下去了。如果这是我的孩子,我的生活不全部乱套了吗?我给孩子塞了两 块钱,并决定给他打这场官司。
新疆贫穷落后,新疆法官的保守在全国也是榜上有名的。我为此案四次往返于阿勒泰和乌鲁木齐,最终给孩子争取了十六万元赔偿。
杨伟国等不及胜利的判决
那几年像这样的案我处理过不少。还有一个民工的孩子叫杨伟国,三岁,到市场玩的时候,看到卖海鲜的摊上放着矿泉水,拿起来就喝了。原来那是黑心的商贩为了使海鲜看上去新鲜、有光泽而使用的烧碱水。孩子不懂,以为是饮料,当时就把整个食管烧得全部黏连在一起了。医院拿出一个方案说要做二十二次手术,要把整个食管全部切除,然后把小肠还是把哪一部分一点一点往上拉,一次手术拉一点。
孩子的父母在出事后紧急地跟小贩交涉,小贩拿出了一万块,还要孩子的父母打了个借条。给孩子做了两、三次手术以后这个家已经倾家荡产了,医院里有个医生建议他们到新疆去找一个叫高智晟的律师。这家人就拽着一个名字,没有电话,没有地址,到新疆找到了我。
这场官司对方的阵容是十名被告,十二名律师,非常庞大,因为他们各个是个体户,都有钱,我们这一方只有我和孩子又瘦又小的父亲。庭还没开呢,对方就故意放出风声,说他们跟当地的政法委、人大和法官关系如何如何,“姓高的想赢本案,如履蜀道!”
一开庭我就告诉他们,如果你们理智,你们将给孩子赔钱,你们输的是钱;如果你们不理智,迷信那两个钱的力量,那你们将输掉道义和失掉钱。
我当时正在给新疆检察系统讲课,他们一听我是免费给孩子打官司,给我派了车。新疆电视台对这场官司一直跟踪报导,强力地支持了我,法院最终判决给孩子赔偿三十二万。
非常不幸的是,官司打赢了,杨伟国这孩子却因为耽误治疗死了。
※ ※ ※
这几场官司都打赢了。正因为打赢了,我更有条件去评说它们。
从这几场官司我们看到了什么?我们看到更多的是民众对道义和良知的支持。我也经常在各种场合谈到,这大概是中国仅存的一点希望。至于法律,至少它没有自觉的发挥作用。那些最终对受害儿童有利的判决,往往不是为了维护孩子的权益,而是慑于来自社会主流、非主流道义支持的能量,在新闻媒体反覆跟踪、报导的压力下,不得不作出的。即使法律在这期间产生了作用,也是偶然力量的介入和偶然因素的刺激,最终迫使它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我这几年如果有一些成就感,那就是我支持了很多孩子,使他们因为我的代理获得了一些赔偿。某些持相反价值观的同行称我是“一条在全国各地拚命免费为人打官司的疯狗”,我觉得这话值得商榷。作为一个律师,打免费官司绝对不是我的追求,而是没有任何选择余地的“接受”。它不是一个自觉选择的结果,而是接受的结果。当那些受害人、那些父母背着孩子万里迢迢找到了你,你了解了他们的痛苦之后,他们流泪的过程就是你流泪的过程,你还能有什么选择?你觉得你没有力量保护他们,但至少可以参与他们所谓“维权”的过程。仅此而已。
当然,那些案子也给我带来很大的困扰,尤其是前几年,全国各地这类型的案件来找我的很多很多。毫无疑问,不管我疯到什么程度,我不能全部接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