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次薄熙來的庭審中,薄當庭翻供,推翻他在受中紀委審查階段所寫的書面材料和提供的口供。他所持的理由是在中紀委審查時受到了壓力和誘惑,被提審數百次,暈倒27次,同時中紀委給他誘惑,說中央領導同志還是保護他的,讓他坦白從寬,至少要拿下兩大單,可能保留黨籍,等等。讓他抱有可能保留黨籍保留政治生命的僥倖心理,所以他才違心地作了交代,寫了自述書。裡面交代的內容是不真實的。而且他還說,就在要開審前的兩個禮拜,中紀委的一位姓李的高層還和他談話,拿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被判死刑和原鐵道部長劉志軍被判死緩的案子為例子,恐嚇他,要他在庭上配合。甚至說,中紀委官員拿他老婆兒子威脅他,不配合就就判他老婆谷開來死刑,不配合就把他兒子薄瓜瓜緝拿歸案,等等。
這些都是對共產黨當局,對中紀委的非常嚴重的指控,把中紀委描述成黑社會性質一樣。我原來以為,中紀委,或者共產黨中央的相關單位,可能會召開記者會或者以書面方式等等,出面澄清這些指控。因為如果不加以澄清,那給人感覺就是默認這些指控。而一旦默認這些指控,那麼法庭理所當然的可以把這些所謂的證詞證據排除在外。同時,一旦默認這些指控,中紀委的存在就面臨時候合法的指控。共產黨當局要想利用黨的紀委來反腐敗將會成為句空話廢話。
所以,如果中紀委,共產黨中央對自己的聲譽還看中的話,決不應該對薄熙來的指控不理不睬。
當然,中紀委的名聲本來就不好,黨紀國法不分,以黨紀代國法,要說濫權,誰才是真正濫權?是中紀委濫權,它本來是沒有資格私設公堂的,他本來只應該處理涉及黨內紀律的,一旦涉及司法,它就應該迴避的,以尊重司法為先的。現在這種做法,私設公堂,搞刑訊逼供,搞誘供,搞恐嚇,等等,而且硬要把這些非法得來的所謂交代材料拿到法庭,作為呈堂證供,這不是濫權是什麼?
再說,薄熙來是共產黨的前政治局委員,他能夠對中紀委作出這麼嚴重的指控,中紀委還要沉默嗎?
話又說回來,中紀委也許是有嘴也說不清楚了,因為它的存在和現有的司法程序,本來就站不住腳,經不起推敲,所以,它不保持沉默又能做什麼呢?
如果我是習近平或者中紀委的書記王歧山,我一定不會沉默,一定會捍衛我的聲譽。要知道,一個人也好,一個組織也好,聲譽勝過生命。
要是我,我會怎麼做呢?我會舉行聽證會,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就薄熙來的指控進行獨立調查。為了公正起見,獨立調查委員會要對社會公開,就它調查的範圍,程序,它的組成人員,等等都對社會公開,同時引進在社會上有影響力的黨外人士到調查委員會裡。並且就調查進度,結果定期向社會大眾公開。
我想,只有做到公開,透明,才能做到公正,才能挽回名聲。
一個人也好,一個組織也好,對自己的聲譽一點也不在乎,那還怎麼在社會上站得住腳?尤其是共產黨和它的中紀委,還有什麼道德可言?還怎麼領導這個國家?
當然,一旦調查屬實,共產黨中央需要對公眾一個交代,如何處理中紀委,如何處理當事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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