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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重审薄熙来 2015-03-18 19:40:55
薄熙来的案件早已经终审定献,薄熙来本人也在秦城监狱服刑,刑期是无期徒刑。但是最近在办理周永康的案件时,发现周永康与薄熙来涉及非组织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白皮书,指出周永康薄熙来涉及非组织政治活动。我想,这样的指控是非常严重的。在检察院没有针对这些非组织政治活动进行起诉,法院也没有针对非组织政治活动进行任何审讯审判的情况下,公开指责周永康薄熙来犯下这样的罪行,是不妥当的。这是最高法院知法犯法,执法犯法。

那么应该怎么做呢?如果检察院,最高检察院有明确证据,应该寻求法律途径,对薄熙来周永康进行司法审讯。周永康的案件反正还没有到审判阶段。但是薄熙来的案件,当年已经审判了的。在当年起诉的罪状里面,没有这项非组织政治活动。所以,有必要针对新出现的罪名进行司法起诉和审判。

这样才能体现依法治国,依宪治国。

其实,薄熙来的案件虽然已经终审定献,但是根据现行法律,如果发现新的犯罪证据,检察院或者法院,都是可以追加罪状进行起诉的,甚至可以启用审判监督程序。总之,最高法院不能在没有通过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对当事人进行任何的指控。

非组织政治活动,是一项非常严重的指控。比当年刘晓波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指控要严重。刘晓波只是涉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薄熙来不仅仅是煽动,而是直接参与了非组织政治活动,实际上是直接参与了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了。这与坊间流传的周永康薄熙来阴谋推翻习近平政权的传闻是一致的。

所以,最高法还是需要走法律程序。如果证据确凿,那就重审薄熙来吧。如果毫无根据,那就收回那样的指控,并且向当事人道歉,取得当事人的谅解。

其实,薄熙来本人也是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可以对最高法的不实指控进行起诉的。

中国的法治,还是有点乱七八糟。连最高法都可以用一个白皮书来进行指控,而完全忽视应有的法律程序。这样的最高法,这样的最高法院院长,我看是不称职的。

看来,习近平的所谓全面依法治国,还任重道远得很哪。

有人说,非组织政治活动未必就是指政变,只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术语。如果是这样的话,出现在最高法的白皮书中,那就更不应该了。最高法本身是执法机关,是法律的最高执法机关。怎么能容忍模糊政治术语呢?这就是我早在周强任最高法院院长之初就指出的那样,周强不是学法律出身,不是律师,不是法官,怎么能做大法官呢?他只是一个与法律有点关系的政工干部。见《周强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他够资格吗?》一文。

当然,薄熙来已经被判处无期徒刑,就算重新审判,追加非组织政治活动,阴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也改变不了他这个无期徒刑,大致上也不可能改判死刑。但是罪名成立与否,法律程序还是很重要的。程序的正当性正义性是不容置疑的。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那些薄粉们,看到我这篇文字,不要太兴奋,我主张重新薄熙来,是因为当局发现了他的新的犯罪证据,是希望依法追加罪名,而不是要为他洗脱已有的罪名。如果重审的话,薄熙来只会加重刑罚,而不会减轻刑罚。顶多维持无期徒刑不变。

呵呵,所以,薄粉们要失望了。


浏览(7528) (2) 评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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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南大街哦哦 留言时间:2015-03-20 13:20:53
华山耍贫嘴你最好还是回家跟你爹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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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昆仑山上一棵草 留言时间:2015-03-20 07:17:16
中国刑法,乃至世界上任何一部法律,是否有“非组织活动”这条罪?如果没有如何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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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mart518 留言时间:2015-03-20 04:44:26
哇,终于看见真正的五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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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大街哦哦 留言时间:2015-03-20 02:02:07
dragon221:你好!可能我和你的想法差不多。我的回帖针对的是华山。不知道你了解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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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大街哦哦 留言时间:2015-03-20 01:59:08
华山 留言时间:2015-03-19 22:28:51
博主这儿的主题是“需要重审薄熙来”,围绕薄的所谓贪腐受贿,证据及定罪就是正题。而你在这儿不就具体事实争辩,胡搅烂扯,为裆中央保驾,别有所图。

+++++++++++++++++++++
华山:博主的文章俺还没有看。我的回帖主要就是针对你的,因为你是俺的呕像。
薄熙来的证据和定罪就是一个法治健全的问题。俺知道但凡要求依法治国的人士都是你丫攻击的对象。忆往昔斯大林是你的干爷爷,看今朝薄熙来是你的干爹。再次提醒你丫想想当初薄熙来是怎么给别人用酷刑的!

你丫不是为薄熙来鸣不平嘛?俺也为他的待遇鸣不平。俺也建议裆中央把薄熙来送到普通监狱享受和所有的犯人一样的待遇。都是犯人还要搞什么特殊待遇的犯人吗?

俺也为谷开来鸣不平,要知道谷开来杀人不是过失杀人、不是激情杀人、不是精神分裂症杀人,而是有同伙的杀人犯、有预谋的杀人犯、杀人后知道如何毁灭证据的杀人犯。这样的杀人犯没有被枪毙,是合情、合理、还是合法?

俺也为薄瓜瓜鸣不平,裆中央要查清楚薄瓜瓜的留学费用是他父母的合法收入还非法所得,如果是非法所得,他就要返还赃款,如果不返还,那政府就要通缉捉拿他那怕他到天涯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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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ragon221 留言时间:2015-03-19 20:07:39
“南大街哦哦”
这里你所咒骂的“薄粉”与薄熙来并无一分钱的往来,也不见得赞同薄的做法。只不过为薄遭遇的不公正审判发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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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大街哦哦 留言时间:2015-03-19 17:44:06
华山你丫是个什么呢?你丫就是一旦和你丫对路的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你就说法律的不公平。
一旦和你丫不对路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就是五马分尸你都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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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大街哦哦 留言时间:2015-03-19 17:31:04
华山:你是说法律对薄熙来的审判不公?那你说应该建立什么样的法律体系才算公平?
或者你说中国什么时候的法律体系是比较公平的?

想想当时薄熙来王立军给人坐老虎凳,是否也应该给薄熙来坐坐老虎凳呢?薄熙来想到他也会有今天吗?薄熙来当年就没有昧着良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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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edbury 留言时间:2015-03-19 17:23:31
争入常,争当‘革命事业’接班人,是每个党员,每个公民的最基本权利。 应予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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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大街哦哦 留言时间:2015-03-19 14:10:21
华山 留言时间:2015-03-19 00:39:49
这是眼看薄熙来受贿罪漏洞百出而想出的应急招数,无非是另一桩莫须有。不过将所谓反腐斗争最终引向政治斗争,那是黔驴技穷,没了章法,只得继承中共十大路线斗争的套路,让老百姓更反感。

+++++++++++++++++++++++
薄熙来有没有乱搞女人?有,他自己承认的。

薄熙来有没有贪污?有,他自己承认的(书面材料里)。

薄熙来老婆杀人,有没有动用薄熙来手下包庇?有。

薄熙来的打黑有没有动用老虎凳等酷刑?有。

薄熙来的政绩工程有没有透支国家财政?有。专家学者已经论述过。

就薄熙来这样一个人渣,也只有疯狗华山和傻子才会为他鸣冤叫屈。

薄熙来还能勃起来吗?不能了。

疯狗华山就是一丧家犬,要么投靠新主子,要么只有满大街找狗屎吃(不要到南大街找啊,这里没有狗。哦哦。)。
回复 | 0
作者:鹰击水底 留言时间:2015-03-19 11:06:59
薄的支持者与反对者终于有了共识,重审,并加入政治指控,其实结果不重要,重要的再一次验证了薄是有魅力的相对干净的政治人物
回复 | 1
作者:真是好玩 留言时间:2015-03-19 10:56:44
非组织活动,是指脱离党组织的活动。所以这是我党内部的事,党外的同志们就不要操这个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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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潇石 留言时间:2015-03-19 10:22:21
此文刺到华三薄粉的痛处啦,薄很难出来啦,换新主子吧。大家理解你,你们奴才没有主子哪怕是一天也是很难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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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哲 留言时间:2015-03-19 10:21:40
确实应该重新审理。法国那边已经把薄 熙来被幻灯的房子卖了。这个最关键的“贪污受贿”的证据依然被证明是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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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杭州阿立 留言时间:2015-03-19 04:16:34
估计克强兄和庆丰帝在那个男儿生活座谈会上也在打酱油似地纠结。。。

这个孔子曰:水至清则无徒。。。那个孟子道:古来浑水好摸鱼。。。纠结。。。

顿首,顿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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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哈娃娃 留言时间:2015-03-18 21:55:29
这里问题的关键是这个所谓非组织政治活动的大帽子是用来套什么人的:是普通百姓还是党内大佬?若果是党内大佬,这话不该由高法的小周说,应该由中纪委的老王说。如果这顶帽子是给普通百姓做的,那老百姓还活不活了?那些个未经居委会同意的唱歌红歌的大妈们还不都成了反革命?这里面是有个根本的矛盾。

下次开民主生活会的时候,咱哥几个还得把这事跟中央提一提。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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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念11 留言时间:2015-03-18 20:37:24
人民心里清楚,当局演戏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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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哈娃娃 留言时间:2015-03-18 20:00:36
“非组织政治活动”是一个相当模糊的表述,不见得就非得是政变。比如说未经中央研究同意,他老周参加了重庆的一个红歌会,还跟着唱了两句。这是不是也可以定性为非组织政治活动?高法的小周说话相当圆滑,故意把话说的模糊,试探一下诸位万维大佬们的反应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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