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发生五十周年,结束四十周年,被“彻底否定”三十五周年。在此之际,《人民日报》重申文革是错误,是浩劫;《环球时报》重申文革已经被彻底否定。我的问题是,感觉好象还欠缺了点什么。 在我看来,文革定性本来就有问题,文革是毛泽东发动的,只是毛泽东吗?文革不是哪一个个人发动的,而是当时的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动的。《五一六通知》是当时的政治局通过的。毛泽东已经死了,组织还在,共产党还在,发动文革的共产党还在。作为发动文革,给国家民族和几乎所有百姓造成了深重灾难的中共,虽然承认了错误,但是却没有对国家,对民族,和对全体百姓做过任何道歉和忏悔。所以,要说欠缺点什么?首先就是欠缺一个道歉,欠缺一个忏悔。虽然有个别文革加害者个人向受害者道歉,但作为发动文革的组织,中共对整个国家民族和全体百姓,欠一个道歉。 很多人讲到文革,都说需要反思文革。这个固然没有问题。但是在反思之前,首先需要把文革的一些事件厘清楚,把一些没有公开的档案公开,把责任厘清楚。现在这个情况,特别是一九八一年关于文革的定性那个共产党党内文件,实际上是在捂盖子。为要厘清文革真相,就是要揭开盖子,把事实公诸于众。这是最关键,也是最欠缺的。防止文革卷土重来,最重要的是要让年轻人了解文革真相。 第三,文革的清算,如何清算,是按照文革期间的办法,用私刑报复吗?显然不是的。中国应该立法规定如何清算,对文革受害者如何申请向发动文革的共产党索取赔偿,还是向加害人索偿,等等,需要有法律依据。对文革加害者进行惩罚,是要让那些妄图文革还魂者,文革加害者,不能逍遥法外。 这段时间以来,文革红歌时不时的泛滥成灾,有的人借机为文革招魂。对于文革红歌,允许还是不允许唱,歌唱会允许举办还是不允许举办,等等,也需要有法律依据。这些都是目前所欠缺的。在2011年,我就写文章针对当时的唱红打黑,我主张《将唱红打黑纳入民主与法治的轨道》,今天还是这个看法。 在中国,只要还是人治,只要没有法治,文革就会以各种不同方式卷土重来。对于给文革招魂,宣传文革,的行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依法打击。 文革不仅仅是文革发动者个人的错和罪,也同时是共产党这个组织的错和罪,作为组织,需要向国家和民族,向全体受害者道歉,这是最重要,也是最欠缺的。 虽然习近平本人也是文革的受害者。但是他如今处在文革加害者这个组织的首领的位置,他就应该要负起责任来,代表共产党道歉,承担罪责。 我一向主张不知忏悔罪难赦,对六四是如此,对文革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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