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柴玲指控远志明早年强暴她的事情,发公开信,寻求在教会内部解决,要求远志明牧师道歉。看了网络上很多议论。我也来谈一谈。呵呵,还是浅谈,深不了。
这件事情到底怎样,很显然,两人在当年确实发生过性关系,这个双方都承认了。只不过柴小姐说是远志明带了黄带放给他看,然后把她按在地上强暴了她。而远志明则说,他去的时候,柴小姐穿着睡衣迎接他,很明显地在勾引他。远只承认发生婚外性,而不承认强暴。
这个事情已经发生二十年了,为什么翻出来炒作呢?按照柴小姐的说法,她是想要得到远志明的道歉和忏悔,她才肯原谅他。我有点不明白,柴玲女士作为天安门事件当时的领袖,前段时间炒作什么对六四屠杀的所谓“原谅”,甚至给天安门母亲写信,什么的。六四屠杀,这么大的事情,当事人,屠杀者,既没有道歉,也没有忏悔,她柴玲为什么原谅这些屠杀者们呢?而远志明就算当年真的强暴了她,到现在同样没有道歉和忏悔,为什么柴女士能原谅六四屠杀者而不能原谅远志明呢?这里是不是有点“inconsistence”?
这是一。第二,柴玲指责远志明强暴他。地点发生在美国,发生的时候他们两个都还没有信基督。当时为什么没有报警?就算现在他们都已经是基督徒了。可是强暴首先是个法律问题,而不单单是个道德问题。法律问题为什么在教会里解决?
我看了网络上对这件事情有很多评论,有很多争议。其实事情没有那么复杂。我这两个问题,搞清楚了,就知道没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了。二十年前的事情,拿来炒作,究竟想做什么呢?柴玲小姐想要搏取人们的信任和同情,首先自己要有信用,要consistent。这是最基本的。
其实男女之间的事情呢,有很多时候也是说不清楚的,就算摁在地上,也未必就是强暴,呵呵,男女之间相处,如果都是彬彬有礼,相敬如宾,那也生不出小孩。有时完全自愿,有时半推半就,有时一开始的时候有点不自愿而后自愿,也有的一开始就自愿然后却有点后悔,等等。作为成年人,对强暴与调情乃至调性的区别,柴玲女士应该分得清楚。
柴玲当年已经不是一个学生,更不是小孩,也不是处女,是曾经的学生领袖,在天安门事件发生的时候,曾经轰轰烈烈的举行过婚礼,甚至在大学期间还堕胎两次,对性事,对调情,可以说完全不陌生。如果真是被强暴,当时就知道怎么处理。不会,也不应该在事隔这么久之后翻出来炒作。就算时隔二十年要想解决问题,也会分辨法律问题与道德问题。
所以,这件事情本身并没有那么复杂。如果联系柴女士作为当年的天安门领袖,在时隔多年后炒作天安门事件来看,搞所谓的原谅屠杀者们,联系起来看,那么其实是很容易得出结论的。在我看来,这个结论就是她柴女士的故意炒作。
当然,如果柴女士想证明她不是故意炒作,那她应该向法院起诉远志明先生,走法律程序,而不是在教会里公开搞事。而如果走法律程序,也要看能不能。根据美国的法律,强奸罪,如果过了追诉期,是没有可能追诉的。当然,美国各个州法律不尽相同。
呵呵,至于说柴女士为什么会故意炒作,除了和远先生有什么感情纠葛或者个人恩怨之外,恐怕与她的不甘寂寞的个性也是相关的,在心理学里有一种“渴望被强暴”的幻想,呵呵。这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个人会时不时的拿点事情出来炒一下。就好象某些网络人士,也时不时的自我炒作一下一样。搏个眼球罢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当时柴女士半推半就的,后来大概远先生不想继续了,女生大概觉得男生对她不好了,就想报复一下。这些都是有可能的。
我这篇文字丝毫没有为远志明先生开脱的意思。他自己做的事情当然需要自己处理。我不喜欢那种两情相愿搞在了一起,男的提上裤子就不认帐,也不喜欢女生提上裤子就后悔莫及。成年人的事情,需要自己为自己负责。作为柴女士,你不可能在事情发生二十多年之后才喊冤,指望别人替你主持公道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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