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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合法化之我见 2015-07-03 10:52:30

"同性恋"这个词是我来到加拿大后才了解的。在中国生活了三十多年,从没有听说周围同学、老师、同事有谁是同性恋。可是来到加拿大后的第一个夏天,一个 “同志自豪日”大游行把俺彻底震晕了,我给国内同事写信大呼,“真是开眼了!这帮男男女女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更有人全裸站在花车上,手持一个巨大的生殖器向人们示威。”我算领教了西方的自由,我想这样的场景在中国可能永远不会发生。

突然之间,我发现周围到处都是同性恋者,我的教授、同学中有不少同性恋,我的房东也是同性恋。有一年刚开学,系里一位教授家里开Party, 邀请研究生参加,他很大方地向我们介绍他的“伴侣”,一位很有阴柔之气的男性,大家似乎见怪不怪,习以为常,而我心里却觉得怪怪的。两个“大老爷们儿”一 起睡觉,还那个,太不可思议了!

有一次我挺认真地问过一位同性恋朋友,问什么选择同性恋?他告诉我,是为了卫生,因为女人太脏了。但我还是想不明白,难道同性恋的性生活要严格按照卫生程序进行?还是他们只是柏拉图式的纯精神恋爱,根本没有肉体接触?现在人们试图从医学、心理学等角度解释同性恋现象,但似乎还没有定论。

我所遇到的都是男同性恋,都是绝顶聪明之人,为人开朗大方。尽管不太理解他们的生活方式,但和他们的交往都很正常。我很尊重他们选择的生活方式,他们也没有影响我个人的生活。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就好。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如今,同性恋势力异军突起,他们发起的运动似乎无孔不入,正在对人们的正常生活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他们用金钱开道,在政治、 经济、教育、司法等各个领域全面出击,收买了无数见钱眼开的政客,包括美国总统奥巴马。加拿大安大略省选出了第一位女同性恋省长韦恩,在此人的干预下,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安省中小学生都要接受渗透着同性恋价值观的所谓性教育,这让无数家长深感恐惧。今年6月26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用5:4的投票结果,宣布同性婚姻合法。因此,超过半数州的婚姻法无效,一个数百万年来形成人类社会基础的社会制度就这么轻易地被强制改变了!

严峻的现实让人们不得不关注同性恋运动,原来这是一场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的激进主义运动,其最终目的是彻底颠覆传统道德,摧毁人类社会的基础--家庭。 1972年二月,大约二百位来自85个不同的同性恋组织的领袖在芝加哥召开大会,共同制定了一份“同性恋权益政纲”,内含17项在州政府和联邦政府中要争取的事项。截止到2005年,“同性恋权益政纲”中的大部分都已实现,只剩下四项尚未成功,即:同性婚姻合法化、男娼、女娼合法化、废除合法性交有年龄限 制、婚姻应不限人数、不限性别,集体婚姻可享法律福利。经过十年努力,最坚固的堡垒已经被攻破,剩下的最后三项“权益”应该也不在话下。一向以“弱者”自居博取同情的同性恋者如今成了强者: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在美国到处发起司法诉讼,要把不认同他们婚姻价值观的人搞得倾家荡产。

我本人不歧视同性恋,我也反对歧视同性恋。我认为同性恋的人权需要保护,我也相信在民主自由的美国和加拿大,同性恋的平等和自由在法律上已经得到了充分保障。但是我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因为它将动摇千万年以来所形成的人类社会的基础。

婚姻是神圣的,婚姻从来就是男女之间的结合,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这种概念如此明确,如此不言而喻,根本无须定义和解释。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婚姻”的定义很简单,就是“结婚的事;因结婚而产生的夫妻关系”;“婚约”的定义为,“男女双方对婚姻的约定”。在第一本Webster美国字典中,婚姻被定义为“男女之间 的法律结合”,目的为“防止两性之间的滥交,促进家庭生活和谐,保证孩子的成长和教育。”两男或两女共同生活在一起不能叫婚姻关系,连准婚姻关系都算不上。如果硬要把它称作婚姻,最好加上限定词,“假婚姻”或“伪婚姻”,以区别于正常婚姻,因为婚姻就意味着家庭,而家庭就意味着生儿育女。同性恋对婚姻的“向往”不能成为改变婚姻定义的依据,用民主投票方式决定改变人类千万年约定俗成的婚姻制度更是匪夷所思。人啊,你把自己当谁了?

浏览(3113) (18) 评论(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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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新见 留言时间:2015-07-08 20:44:33
发现文章分清根本性的问题:你是在说同性恋群体和同性婚姻的问题,还是在说激进同性恋倡导者的闹事问题?要是后者,那没有必要讨论。任何激进的,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危害的行为都应坚决制止。然而,激进者闹事根本不能作为反对同性恋的理由。如果因为有人因某事做过激甚至有危害的事就反对甚至制止某事,那 有人做空股市是不是就要关闭股市?官场腐败是不是就不要设官了? 单纯的同性恋或同性婚姻,只是一些人性取向不同而已。既不危害社会,也不危害他人。他们和异性恋一样地在为社会做贡献。为什么非要攻击非难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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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草 留言时间:2015-07-08 12:44:49
婚姻不是神圣的。如果是的话,禁止离婚比反对同性婚姻更能“保护”神圣的东西。从政教分离的观念出发,婚姻是一种通用的财务合同而受政府保护和限制。性是私密的行为。子女是合同的附件,不是必要的部分。每个人都可以依据宗教理由认定什么是“神圣“的,这部分政府不应介入。即不支持也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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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renaCHI 留言时间:2015-07-08 11:55:38
所以啊,阿妞,不要给他这个选项,也不要让他觉得有这么个选项。如果学校教育他那种选择其实挺cool的,你会对这个教育环境怎么想?
歪一个楼:手头刚好在看一本书,Boys Adrift, 作者是Leonard Sax, 他既不是恐同,书里也没有专门论述同性恋问题,但是他提到美国流行文化现在正在把男孩教育的不像男孩。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一下这本书的174页:American Culture--Toxic to boys?-and to girls? 以前银幕上的硬汉的孔武有力,有责任的典型传统男子汉的形象在银幕上已经很少看到了。(这个可以说部分佐证了山哥的看法)。他认为男孩成长需要一群(a community) 有男子气成熟负责任的男性楷模,包括教练,社区中心人员,家教,当然也包括父亲。作为母亲,我们希望男孩周围有这样的楷模,当然也要自己做好自己女儿的楷模,还要与丈夫彼此相爱,包容,使我们的孩子不至于被误导而对异性婚姻丧失信心,如断背山所误导的那样。至于同性恋的楷模,只要是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让孩子知道世上有人做这种选择,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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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枫苑梦客 留言时间:2015-07-07 09:29:28
阿妞,

韦恩的故事很典型,说明了社会对同性恋的宽容。要是我的邻居是同性恋,我心里可能不舒服,但也会和他们好好相处。韦恩的丈夫挺窝囊,自己搬到地下室,把主卧室让给妻子和他的伴侣,我想不明白他是怎么做到的,也许这三个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更加混乱。

中国古人相信阴阳平衡之说,老子说过,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同性恋显然破坏了阴阳平衡,违背了天道。总之,我觉得从家庭和社会结构稳定的角度出发,同性恋是不应该被鼓励的,同性恋运动应该被遏制。他们把手伸向毫无防范能力的孩子应该受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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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枫苑梦客 留言时间:2015-07-07 09:29:06
沐岚,
你在这个问题上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谢谢你!你的努力决不会是徒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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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枫苑梦客 留言时间:2015-07-07 09:28:30
SerenaCHI,
谢谢!现在的学校开放的性教育令家长担忧,只能依靠家庭教育作为补充,有多大效果就很难说了。但努力还是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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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5-07-06 22:45:50
SerenaCHI的态度其实和俺非常接近。俺也不希望俺儿子对同性恋有偏见,拒绝和他们交朋友。但是,俺实在也不会喜欢看到他交上了同性恋的男朋友。俺或许也只能指望上帝,他不会那样。。。。
纠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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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5-07-06 22:39:46
第一时间拜读过枫兄此文。没有留言,因为第一你的看法在案意料之中,俺的看法除了俺认为你相当了解之外,一定有网友出来表达和俺类似的意见。比如施化与欢乐颂。
你后面那篇,俺就把俺没有表达过的看法贡献出来了(关于共产党宣言与那篇同性恋宣言的类似)。
但是再回头来看,俺发现你提到的那位安省省长同志的个人经历很有点意思。俺有一个观点,就是同性恋者的任何社会行为都可和其他人一样在同等的道德与法律范围内看待处理,只要不把同性恋本身作为不道德和违法。
但是。这个安省省长,作为有妇之夫,有儿女的人,和另外一个同性恋女人出轨出柜,反倒更复杂了。如果她和另外一个男人出轨,这不但有违道德,也可以被丈夫作为提出离婚的重要理由,这就是现成婚姻法及相关法律可以解决的。
倒是这个道德问题,呵呵呵。如果他和另外一个男人出轨,肯定是不道德。可是,邻居们未必给予同样性质与烈度的白眼。这就是暗含着,同性恋是比有妇之夫跟野男人出轨更不道德的事。而在同性恋婚姻都合法的加拿大,如果这种因为她是同性出轨而遭白眼的道德谴责,反倒激发她没有那种和野男人出轨的羞耻感与道德自责,因而在同性恋者以及支持同性恋权益,尤其是接受同性恋不是任何病态这种观念的人看来,她这个违背道德的行为都有理由忽略——因为她遭遇的白眼不是正常的道德谴责,而是带有歧视性与偏见的。当然他丈夫一样有理由跟她离婚。(必须的嘛)
当然,无论作为同性恋还是非同性恋,有妇之夫出轨,总不是圣人的表现。而圣人的要求,最多只能对红衣主教以上人来要求,对政客如果这样要求,政治就成了神圣们的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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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沐岚 留言时间:2015-07-06 09:24:21
大鼎 Serena!我们家相互间讨论也从来不用“Gay” 这个词,就用同性恋这个词。不认可他们的价值观不等于歧视,也不等于不同情,恐怕不少高喊同性恋人权的,用“gay"这个词的频率比我们高多了,至少目前为止,除了在这里打出这个词,我是没有用过这个词的,这是真正的尊重。生活中接触的同性恋者,我想在万维上我必一般人多,但我们从来没有只是表面上的应酬却心底里歧视,相反,非常尊重他们,而且对他们敢于展示自己真是状态的勇气表示钦佩。有些价值观是不可被侵犯的, 其它也不想多说了,这个混乱的时代,只求自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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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renaCHI 留言时间:2015-07-06 09:05:04
----我所遇到的都是男同性恋,都是绝顶聪明之人,为人开朗大方。尽管不太理解他们的生活方式,但和他们的交往都很正常。我很尊重他们选择的生活方式,他们也没有影响我个人的生活。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就好。

这也代表我的观点。 尊重, 但不认可。 我们也教育孩子, 我们要把“歧视”这个字眼从他们的字典中拿走。 我们自己, 还有教育孩子, 绝不可以张口闭口用“gay"这个字眼。
但不歧视不等于认可。作为家长, 我们可以选择远离, 正如远离毒品, 赌博, 大麻一样。 还可以及早注意培养孩子的性别意识。 (花蜜蜂好像以前有一篇文章讲到这点),就像他们知道了真币是什么样的, 就可以识别形形色色的假币一样。
但是把我们的孩子置身与这种需要家长大量介入的环境中, 是令人遗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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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枫苑梦客 留言时间:2015-07-05 16:34:46
谢谢山哥。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自然和反自然,正常和反常的问题。中国哲学讲究阴阳和谐,这个趋势恰巧就是阴阳失衡,还能有什么好结果,索多玛城,罗马帝国都是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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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哥 留言时间:2015-07-05 05:32:07
看来梦客兄和我的很多看法还是很相似的。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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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马懿 留言时间:2015-07-04 10:29:58
每一位真心信主的基督徒,让我们向神祷告求助 - Dear Lord, we bring our prayers to You, please give the freedom back to our Christian homeland, the freedom to worship You, the freedom to follow Your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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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马懿 留言时间:2015-07-04 10:28:02
每一位真心信主的基督徒,让我们向神祷告求助 - Dear Lord, we bring our prayers to You, please give the freedom back our Christian homeland, the freedom to worship You, the freedom to follow Your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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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沐岚 留言时间:2015-07-04 09:53:44
万能的万维专家,高学历的也好,自封的刚识字的也罢,麻烦你们在这里写一个关于同性恋的故事好不好?那些冰冷的数据,什么同性恋的比例只占人群的百分之零零零零几几的学术性的东西就不要显摆了,多我等草民愚民没有说服力,我只要举出韦恩的例子就可以告诉你,全安省有这么一个就可以折腾得老百姓鸡犬不宁了,我很想听听你们对同性恋比较深入的故事,而不是“我看到隔壁邻居是同性恋,非常友好有尊严与常人无异之类”的陈词滥调。与常人无异,还有必要闹得天翻地覆吗?常人可是一男一女结合生儿育女的哟。

好在还有四个大法官给人以希望之光,他们也是天赋人权“下的大法官,怎么你们就视而不见了呢?难道你们认为”天赋人权“是有选择性的,有层次的有势力的?这四位大法官是反天赋人权和自由民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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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沐岚 留言时间:2015-07-04 09:41:17
中共以“天赋党权”的名义开展“计划生育”,做灭绝人伦天良的事,西方的民主以”天赋人权“的名义宣布同性婚姻合法做灭绝人伦天良的事, 实在是殊途同归,一丘之貉,今后谁也不要指责对方是错的,坦然承认权力高于一切好了,免得误导民众,浪费了民众一脸崇拜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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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沐岚 留言时间:2015-07-04 09:34:13
欢乐博好,非常欣赏你的坦诚,好久不见了,也欢迎你回万维。“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这是大自然的规律啊,连动物的生理构造都是如此,要不怎么叫“结合”而不是叫“并立", 怎么可以在人权天赋普世价值的理念下,做违背大自然规律的事呢?要不我说这是人类在做拎着头发脱离地面的事,拎着头发脱离地面是想飞,这个理念还不崇高吗,但是可能吗?“趋吉避凶”的本能导致人类避开无数可能毁灭的机会,并从而制定各种不论何种人类社会形态都遵照的准则,发展人类文明。难道老祖宗的一切都错了?按照如今的西方价值观,恐怕我们今天都不存在了,我们对先祖小心翼翼地维护人类繁衍,得心存感激,有批判的继承,而不是一味否定他们。我想不论东方还是西方文明,延续人类在古代肯定是天下第一大事,中国的传统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不知其他文明有没有此类的道德规范。

这次的同性婚姻合法事件,其实使不少人对普世价值和天赋人权产生了严重怀疑。这是好还好不好?特别令人愤怒的是,居然以人权天赋迫害持不同观点者,这是什么样的人权天赋? 什么样的普世价值?万维的阿妞,牧人,何岸泉可否就Mozellia总裁的遭遇给出一个符合“言论自由”“天赋人权”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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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欢乐颂 留言时间:2015-07-04 07:48:12
回沐岚:你对这个社会议题了解很深,我的体会则不深,还需要再考虑一下。我原以为问题的焦点是能不能将同性恋者接纳为正常的生活伴侣,和我们普通人一样,而不是一开始就视为社会中的异端。但我承认其实这更多的是一个科学问题而不是伦理学问题,也许高院一开始就不应该接这个案子,留给科学界去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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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沐岚 留言时间:2015-07-03 22:26:49
而且从韦恩的故事看,她带了另外的性伴回家住,把丈夫儿子赶去地下室,这么恶劣的事情,邻居们仅仅只给白眼,如果她是带一个男人回家和丈夫儿子同住,想想邻居会怎么做?这不正说明了社会对同性恋的宽容吗?也不是说明了同性恋更具有欺骗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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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沐岚 留言时间:2015-07-03 22:17:04
欢乐博说的这个逻辑恰好就说明了是恶,不激活时人家是个正常的家庭,激活了连儿子都成了同性恋,没得后代可生育还受邻居白眼,一家人被雀占鸠巢,等自己得了权力后,以权谋私。要是多来一些这样的事,还会认为他们是弱势群体和无害吗?白人种族成为少数民族是指日可待啦。按照光谱分析,只有两头两尾极少数人群是同性恋或异性恋,中间大跨度的部分是容易被诱惑的,虽然有强有弱。那么一旦明目张胆地激活起来,会发生什么情况?军队里的同性恋大概是被激活的吧,要不怎么比例那么高呢? 同性恋者艺术天分高,媒体从业者众,没有这个合法性时,他们还有一定的顾忌,现在好了,无需顾忌,而且是荣光了,大肆在媒体上宣传看是什么效果?而且别人不能反对,反对就被迫道歉辞职罚款, 什么世道,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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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枫苑梦客 留言时间:2015-07-03 21:53:11
文中提到的“同性恋权益政纲”在下面连接中有详细介绍。

http://www.rslevinson.com/gaylesissues/features/collect/onetime/bl_platform1972.htm

http://www.massresistance.org/docs/gen/09b/Redeeming_rainbow/chapters/Chapter-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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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欢乐颂 留言时间:2015-07-03 21:22:57
我赞成施化兄上面的看法,但即使医学研究确认同性恋会被“激活”,也不意味着这一定是一种“恶”。我怀疑韦恩省长就是有这种基因,她儿子可能也有遗传,很难想像一点儿都没有这种基因的人仅因为外在因素会转化为同性恋。正是因为在社会上被压抑,比如邻居的白眼,使韦恩省长上台后采取了激进的做法,看,我这个narrative也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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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沐岚 留言时间:2015-07-03 19:59:32
施化博,不是百分百,即使同性恋之间也不会一勾引就上的,也还有之间的取舍。嗨,也和你一样,对语言的表达容易产生误会和歧义很无奈的。好在不是学术报告和正式场合发言,说话的和听话的也就将就不必太在意就是。 我不信任何宗教,但发现我有宗教情怀,怀有太多的担忧,有时在别人眼里觉得太没有必要,不过我没办法控制自己不去担忧,而且回过头去看,我所担忧的最后都成了事实,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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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07-03 19:52:49
在我的知识里,有一种性取向叫双性恋。即既恋异性,也恋同性。当然,也是长久隐藏在人们的视野之外。他们在某个时期恋某一种性,但很少同时恋两种性。不知道红楼梦里的薛蟠是不是这种。李银河?这种人经常给人印象,以为性取向会在外力下改变。

还有,一些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在受到异性的心理伤害以后,会改变性取向。

总之,这个情况很复杂,至少复杂得超出我们的想象。

但是得出一个结论说,凡是异性恋的人受到诱惑,都会变成同性恋,至少现在我还不能接受。需要更多医学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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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沐岚 留言时间:2015-07-03 19:35:58
不知为何这么多人只看研究的数据和报告说同性恋不会引诱人,而不去看具体的案例,其实这些人根本就不关心同性恋问题,只要政治正确。 看来我都还算是关注的了。至少读过这方面的案子,知道那些受害者的家庭有多痛苦,孩子们受多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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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沐岚 留言时间:2015-07-03 19:31:07
施化博,请读一下李银河的故事,王小波的遗孀,她本来是去同性恋聚会的地方做社会调查的,被同性恋者看上了,一直把她追到手为止。同性恋的主动性非常强的,被动的都是被勾引的。韦恩的故事令人唏嘘,特别是她儿子。所以说同性恋怎么可以和其他人无关,不伤害其他人? 网络上这样的故事实在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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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07-03 19:18:44
谢谢!这是一个典型案例。希望了解更多。尤其是性取向改变的机制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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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枫苑梦客 留言时间:2015-07-03 18:53:35
施化兄,
我们安大略省长韦恩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她曾经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丈夫是会计师,她生三个孩子。没想到她的一位中学同学是同性恋,暗恋她多年,找准时机下手,获得成功。韦恩把这个女同志领进家里,住进主人套房,把丈夫赶到地下室。她的大儿子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也成了同性恋。街坊邻居对那个女人生生拆散一个家庭很不满意,给了她们很多白眼,她们就觉得受了歧视。韦恩当上教育厅长后力主从中小学生开始普及同性恋知识,受到强烈反对而作罢。去年自由党在选举中获胜,她便强力推行这项教育计划,今秋开始。家长们举行了多次抗议活动都没有效果,只能等下次大选把她赶下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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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07-03 18:42:06
知道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不过是未雨绸缪。

还是要采用实证的方法来研究。希望得到两种第一手资料,一是同性恋者经过一个人为的过程,成功转化为异性恋。二是异性恋者被勾引变为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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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沐岚 留言时间:2015-07-03 17:25:52
施化博,这点大可不必担心,这里的反对者早就声明了尊重同性恋,没有歧视,但说对他们有担心是真的
毕竟他们就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而且是一个和最敏感的天性相关的。古时候没有同性恋的增加,主要是价值观对他们的压制导致的,当代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了。想想那些邪教,想想共产主义,再看看已经开始的对不同看法的人的政治迫害,谁知道会发展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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