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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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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大宪章》,此羊皮卷非比寻常 2015-07-29 16:32:35

歌德曾怀著敬意,把历史称为“上帝的神秘作坊” ……但是(这个作坊)往往只是作为编年史家,漠然而不懈地罗列一个个事实,一环又一环地套上那纵贯数千年的巨大链条。因为绷紧链条也要有准备的时间,真正的时间均有待于发展。

--- 茨威格 (奥地利)

人类的历史长河,总积淀有一些文明重器,譬如那沉稳厚重的后母戊方鼎,沈毅挺拔的大卫雕像,神致恢弘的《清明上河图》。这些重器,仿佛崖岸边的礁石,迎风碎浪,卷起千堆雪,让瞻仰的人们不仅为器物本身而陶醉,更感叹人类智识之巅峰,文明如光风霁月。


到加拿大历史博物馆参观Magna Carta,即英国《大宪章》的纪念特展,我心中便充满这样的期待。


1215615日,水草丰美的泰晤士河南畔,内外交困、走投无路的英格兰国王King John被一群反叛的男爵(贵族)们裹胁着,在一张写满条款的羊皮纸下蜡封处盖上他的玺章。这份文件的主要内容是限制国王权力,保障贵族和自由民的权利。这就是《大宪章》,又称《自由大宪章》的发源。后来的历史演进中,《大宪章》中的核心理念不仅成为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基石,也被公认为人类民主宪政的源头。


为了纪念《大宪章》800周年,世界各地今年有一系列的纪念活动。2015年615日,迄今仅存的41215年版《大宪章》原件聚首伦敦大英图书馆,公示一天。展方收到来自世界二十多个国家、四万余人次的观展申请,但最终只有1215人被抽中,有幸目睹这一历史性的画面。好在有关方面经过努力,延请到英国达赫姆大教堂Durham Cathedral)珍藏的《大宪章》和《森林宪章》原件,到加拿大进行为期半年的巡展,加拿大历史博物馆正是此次巡展的第一站【注1】。



(1864年木刻:King John 签署《大宪章》场景)


(网络图片:迄今仅存的四份1215年《大宪章》原件聚首800周年纪念特展)


(雨雾中的Canadian Museum of History, 远处为国会山)


耐心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长队,进入静悄悄的展厅,直奔室中央的玻璃展柜。《大宪章》就安静地铺展在那里,A3大小的羊皮纸,在射灯下泛着黄白色的光泽;页面内密密麻麻写满花体的拉丁文,字迹真切,却全看不明白;页面下方缀有细细的羊皮条,系着一大块蜡封,虽有残缺,国王印章的纹饰仍清晰可辨。


读了介绍,才知道这里展出的《大宪章》和《森林宪章》都是1300年由国王爱德华一世授权颁布的版本。原来所谓的《大宪章》真件,并非只有一件孤品。自1215年约翰王首度签署《大宪章》,此后近一个世纪里,继位的亨利三世和爱德华一世根据当时国内外形势的需要,又几度重新颁布《大宪章》,每一次都对内容进行增删调整。1217年重发时,涉及国王森林权利限制的条款被分出来,成为一部独立的《森林宪章》,先前文件的主体部分因此被称为“大”宪章。1300年是由国王最后一次正式向全国刊发这两个宪章文件。迄今为止,世间发现的《大宪章》真品,仅存24件,《森林宪章》的真品更是少得可怜。



(网络图片:巡展的1300年《大宪章》原件)


陈列着1300年《森林宪章》的展柜,展品不让拍照)


(网络图片:国王-贵族-农奴,不同的社会阶层)


《大宪章》在西方家喻户晓,被视为人类社会史上最重要的政治法律文件之一。然而,我眼前这份《大宪章》原件,泛黄的羊皮纸皱巴巴的,显得十分低调,看不出多少“文明重器”的轩宇不凡。事实上,确实也有不少人对纪念《大宪章》表示不以为然,认为它“不过是一些男爵们为了少交税,跟国王之间的一场撕扯,大家坐下来谈条件。”那么,历史真相的确如此吗?


的确,历史上的《大宪章》本身,并非如人们通常想象的那样,是一份宪政性的制度设计。最初的《大宪章》只是一份城下之盟,是为了解决当时国王与贵族臣民之间激化的矛盾,而达成的一份政治契约。欧洲的封建体制下,国王与贵族阶层相对平等,契约关系约定俗成,早已有之,但是,《大宪章》以公开法律契约的形式,把契约关系的原则、内容、约束以明确的法律文字记载下来,公示于众,这还是人类史上的第一次。


形式如此,内容更是史无前例。展柜一旁的电子展板中显示着《大宪章》的全文,让人们可以细细研读,从文本中了解它的实质 ----


《大宪章》的内容,总共63条、4000多字,50%以上的内容是规定国王不可以任意地侵犯臣民的财产;另一类条款是关于国王不可以任意处置臣民的人身,大约占40%。例如第39条规定:“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国法审判,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这一条款影响最为深远,至今仍然是普通法系的一项重要原则,有人将之称为现代司法制度的“基因性条款”,“一切暴政和司法不公的天敌”。


《大宪章》的第61条更加关键。该条款授权二十五名男爵(贵族)成立委员会以监督国王的权利,倘若国王违反《大宪章》,“即可联合全国人民,共同使用权力,以一切方法向余(国王)等施以抑制与压力,诸如夺取余等之城堡、土地与财产等等”。这一条款被有些学者形容为后来议会制度的先导;更重要的是,这是人类社会历史上第一次以公开契约的形式,确立了一条根本性的法治原则,即“the Rule of Law”,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权力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制约。


保护民众权利与自由,拒绝“绝对王权”,强调法律至上和正当程序,这些《大宪章》的核心内容,蕴涵着现代民主法治社会中所依赖的一些最根本的原则,凝结着巨大的历史价值。遥想《大宪章》订立之时,欧洲尚处于中世纪的漫漫长夜,专制横行,人类理性缺失,《大宪章》能提出这样纲领性的基本原则,似长夜明灯熠熠,引领后世践行800年,不能不令人慨叹再三!


然而,有哪一种权力会俯首帖耳被关进笼子呢?1215年的《大宪章》订立不久,很快就被本不情愿的约翰王单方面废止了。此后历任英格兰国王或出于传统,或迫于贵族阶层的压力,曾反复重颁或表态要恪守《大宪章》,但是到了1516世纪的都铎王朝时期,王权专制强化,《大宪章》沉寂了200多年,几乎无人提及。


历史的车轮行进到17世纪,斯图亚特王朝和英国议会的矛盾冲突越来越激烈,新兴的英国资产阶级从《大宪章》中为反抗君主专制找到了历史的依据,《大宪章》的内容被重新解释,自由的权利被赋予包括普通民众在内的全体英国人,《大宪章》由此成为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一面旗帜。1688年,英国完成“光荣革命”;次年,议会通过《权利法案》,确立“法律至上”和“议会主权”两大原则,以议会立法的方式,奠定了法治的崇高地位,而法治又为向君主立宪的民主制度过渡提供了前提保障。英国纪念《大宪章》800周年委员会主席Robert Worcester爵士这样评价道,“《大宪章》是自由的基石,也可认为是民主的基石。


研究《大宪章》及其影响的著述可谓汗牛充栋。不少历史学家认为,《大宪章》对后世民主与法律制度的发展影响有限,其作用被严重夸大了。而更多的社会学者则视《大宪章》为宪政与法治思想传承的源头,制度演进史中的圣杯。展览中有专门一部分,介绍《大宪章》的影响如何出英伦而遍及欧陆、大西洋两岸乃至世界的不同角落。美国《独立宣言》、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乃至印度、南非的民权运动,在内容或精神上,都被溯源于《大宪章》。


电子展板的世界地图上,标记着一个个红点,隐隐似星火燎原。我的目光停在亚洲大陆的东端,那里一片空白。其实,在中华数千年的文明史上,也有几多灵光闪现。早在殷商初年,即有贤臣伊尹将残暴的殷王太甲流放到桐之宫,直到七年后他改过自新后才还政于他。秦以后,郡县取代封建,皇权大一统,历代的儒生士大夫,唯有从人治的角度,期待“君权天授”的帝王懂得克己复礼,以天下苍生为重,却总是失望大过希望,郁郁而毫无作为。


到了传统专制集权达到顶峰的明清时期,石破天惊,出现黄宗羲这样的学者,对“绝对王权”发起强有力的挑战,指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必须以“天下之法代替“一家之法”,“有治法而后有治人”。梁启超曾评论说,“在卢骚《民约论》出世前之数十年,(黄宗羲)有这等议论,不能不算人类文化之一高贵产品。”令人叹息的是,以小自耕农为基础的中央集权体制下,完全没有这些先进思想付诸实践的土壤。黄宗羲的杰出著作《明夷待访录》自清乾隆始便长期列为禁书,直至清末,康、梁等人推动变法改良,为开启民智,才“节抄印书万本,秘密散布”。专制政权的本能,一要禁锢思想,二要贬抑法治,概莫能外。光阴迅忽,世事流转,黄宗羲光辉的思想注定如流星一般,隐入黑漆漆的夜空。


我又一次低头,端详展柜中的《大宪章》,它静静躺在那里,泛着幽幽的光泽。


800年,从一纸羊皮卷到现代民主法治社会之圭臬,个中传承,草蛇灰线,若有似无。《大宪章》真正的意义,也许并不限于那张羊皮纸上的字里行间,更在于它作为一种理念的图腾,如何被人根据现实的需要而解读,然后努力付诸实践。理念的引导和制度的设计固然重要,而践行的结果却必然取决于每个历史阶段中,各种矛盾的碰撞妥协,各个社会阶层的博弈平衡,在时间轴上积累、盘旋、走向进步。


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宪章》800周年,值得纪念的岂止是最初那一个点,更是这800年来人类的奋斗历程。



(加拿大历史博物馆内景:原住民文化图腾)


(网络图片:雨过天晴天青色,夜幕下的博物馆)



【注1】: 《大宪章》加拿大巡展日程

Magna Carta Canada Exhibitions

June 12, 2015 to July 26, 2015
Canadian Museum of History
Ottawa

October 4, 2015 - November 7, 2015
Fort York National Historic Site, Toronto

August 15, 2015 to September 18, 2015
Canadian Museum for Human Rights, Winnipeg

November 23, 2015 to December 29, 2015
Legislative Assembly of Alberta Visitor Centre, Edmo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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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海天 留言时间:2015-08-11 21:12:10
颜九博:您好!非常不好意思,这些天在休假,今天才看到您的留言,回复迟了,请见谅!

秦晖是我比较敬重的一位历史学者。我没有读到过他关于《大宪章》的研究,您留言中引述的这一段,上下文我也不十分清楚。单就几个论点而言,感觉并无异议。比如他不赞同“说英国的宪政起源于1215年的大宪章,说大宪章以后就从来没有被废除过”,还有“不可能自然地就变成近代宪政了”,这些当然是对的,因为偏于绝对化的措辞本身就没什么辩论的意义。我文中简单提到了《大宪章》之后的历史,包括被废除、被遗忘、被重新解释。英国的宪政可以“溯源”于《大宪章》,但这绝对不等于说是从《大宪章》就一下能跳到近代宪政。我觉得《大宪章》之于英国后来的宪政,像是来自古时的光亮,也似藏在蛋壳里的火种,而真正使得宪政发展形成的,在于后世的努力 -- 契约精神的继承与发扬,法治传统的制度化,个人自由与权利的普及。在17世纪英国建立宪政最关键、最重要的阶段,起主导作用的当然是以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市民阶层。

英国的教会,在《大宪章》订立之初是有很大影响的,前面我在跟阿妞的讨论里提到过。后来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强调国家至上,王权大于教权,此后教会对于英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的影响力大为降低,这是不争的事实;而硬币的另一面,宗教改革也成为个人主义和政治自由的先声。

再次谢谢您的补充与交流!祝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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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lor99 留言时间:2015-08-08 15:00:55
秦晖强调三角关所以我觉得它并不是从大宪章就一下跳到近代宪政的,何况我们现在谈论英国宪政起源的时候,通常都有两种谈法,现在比较流行的是贵族起源论。系。国王,贵族,平民。另外,我看到也有人强调教会或教皇对国王的制约。但对英国而言,乔治八世和教皇因离婚案闹翻后,教皇对其无影响力,所以教会对其宪政进程几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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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lor99 留言时间:2015-08-08 14:48:04
早就看到了海天的好贴。没有想到大宪章还有原件可供膜拜。
贴一点不同观点,是秦晖说的:
我觉得我们有一种偏向就是容易把一些路径给单一化,比如现在很流行的一种说法,你也讲了,而且我也注意到很多人都讲了,但是我是比较怀疑的,就是说英国的宪政起源于1215年的大宪章,说大宪章以后就从来没有被废除过。

  从来没有被废除过它怎么会重新公布了那么多次呢?我们不要把人设想得太坏,也不要把人设想得太高尚,讲得简单一点,所谓大宪章无非就是国王打不过一帮山大王,搞了一个城下之盟,双方任何一方如果羽翼丰满了,他都会不在乎这个事情的。所以国王强大了,他要撕毁,领主强大了可能也要撕毁,所以才会有一次又一次的恢复,一次又一次的重颁,一次又一次的重建。

  而且老实说,英国在走向宪政的过程中,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以破坏大宪章为前提的,就是所谓的市民与王权的联盟,就是都铎时期王权的扩大。
所以我觉得它并不是从大宪章就一下跳到近代宪政的,何况我们现在谈论英国宪政起源的时候,通常都有两种谈法,现在比较流行的是贵族起源论。

  贵族起源论就比较强调1215年的大宪章,那个显然是贵族遏制王权的一种产物,但是好像同样久远的有一种市民起源论,这个市民起源论就不太强调1215年的这个事,因为1215年有大宪章就证明贵族强大,那个时候正好是典型中世纪时代,典型中世纪时代实际也是典型农奴制时代。

  那个时候王权是很弱的,但是领主和农奴的关系是很强的,你当然不能说现代化是这样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如果老是这样也不可能现代化的。而且我觉得后来我们讲的middle Class、citizen也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产生的。

  所以我是很反对在中国引用中产阶级这个概念或者说中间等级这个概念的,因为这个概念,你可能也知道,它就是在西方这个背景下产生的,因为它讲的middle class不是讲的穷人和富人之间,也不是讲的别的人,讲得很简单,就是主人和奴才之间,既不是主人也不是奴才的那种独立的人,这种独立的人往往是在城里头,同时又叫做市民。这些人有什么特点呢?

  这些人既不是领主也不是农奴,他自己就直接对着国家,直接对着国家就有了所谓的“无代表不纳税”的愿望,领主和农奴都不可能有这种愿望。他直接对着国家,他就容易和国家产生联盟,市民与王权的联盟,我不敢说事实上发展到什么程度,从逻辑上来讲的确有这种逻辑关系的。

  也就是说,从理论上讲如果没有这样一种关系,从领主制中是不可能产生出现代化的宪政的,因为如果是这样你就不可能有所谓的中间等级存在,就不可能存在着市民,但是这个概念在中国是不存在的,为什么呢?

  因为中国从秦以后就不是那种由主人和奴才构成的社会,假如是的话,那就有一个最大的主人——皇上,我们都是他的奴才。你要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引用中间等级这个概念,你只能说如果你不考虑皇上这个主人的话,仅仅就我们彼此的关系而言,中国自秦以后所有的人都是middle class,因为我们都不是奴才也不是主人,那个体制是不允许发展这种关系的。

  但是如果你考虑我们所有人都是皇上的奴才,我们中国可以说不管有多少做生意的人,也找不出一个middle class来,因为这些人都是奴才。如果用你刚才讲的民族国家的概念,我们早就有了,为了打仗,要征税,这样的机制法家不是早就建立了吗?一点都不稀奇。

  真正没有的是那些纳税人的独立意识,我们一直没有,你交的就是皇粮国税,你是不敢对他进行问责的,这是我们讲的大共同体和公民社会真正的区别。

  我这里要讲的就是说,假如在他们那里需要先有一个中间等级,然后才有宪政,因为如果是领主和奴才构成的社会是不可能搞宪政的,所以我认为1215年的宪政也不可能自然地就变成近代宪政了,你先得有一个这个东西。但是在中国可能就相反,在中国可能是要先有宪政才会有一个中间等级,因为如果你没有宪政,我们都是上面有一个皇上,我们都是不可能有真正的中间等级的,因为我们始终是皇上的奴才,皇上是个大领主,我们都是他的农奴,就变成这样一种关系。所以这个秩序就颠倒过来了,但是它的难易程度是不是颠倒过来了呢?

  我觉得从历史现实的角度来讲,肯定是他们先搞我们后搞,这个没有什么可说的。但是从逻辑上能不能这样证明,我觉得还是比较难的,因为历史中已经有的东西我们都是可以从偶然性中找出理由的,不仅仅是可以从必然性中找出理由。

  我们当然不可以说英国这样做并不是因为英国是领主制而是因为英国还有别的比如什么海洋国家,周围都是水等,找出一大堆的奇奇怪怪的别的理由,如果仅仅是靠这个它就一定能成长起来吗?中国当然也是这样,中国现在都灰头土脸的觉得很可悲,很可悲也可能是我们的很多具体环节没有做好,也未见得说那就是因为我们命中注定就是绝对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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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天 留言时间:2015-08-07 18:58:42
特有里博:再谢!可不可以这样做一个简单的提炼:弱势方需实力以制衡,强势方需理念以进步。

祝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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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有理 留言时间:2015-08-07 09:32:23
海天:谢谢你的回复!“先生”二字实不敢当,网上有很多像博主这样的网友,具有深厚的学识、深刻的思想。相比之下,我的许多文章都是快餐式的表达。

你所提到的“制衡”理论使得我们的思想基本重合了,这的确是问题的一个关键。没有实力的退让只是一种懦弱的表现;而有实力的让步则是一种大智大慧。西方文明今日的强盛,正是源于这种大智慧;而中国社会的长期落后和不断动荡,也是因为权谋文化的全面侵蚀。

《大宪章》的光辉之处,就是来自这种从长远利益着眼的思想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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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天 留言时间:2015-08-06 19:35:18
特有理博:欢迎您来访!读过先生的不少文章,鸿篇巨论,论证系统而缜密,很愿意与您进行探讨。

先生重点提到了“实力平衡”的问题,指出“平衡是相对的,暂时的;而不平衡则永远是绝对的,长远的。契约的本质,是为了建立一种动态平衡”,这些观点,我都深以为然,不存疑议。

而您提出“实力平衡的说法...它所形成的思维模式,无非是丛林法则的扩展。而动态平衡的实现,正是体现了强势一方的作为,而非暂时的平衡所致。因为静态的平衡极易打破。”我认为在这里,“实力平衡”这个概念并没有绝对的、静止的意味,因为无论是如先生所说,从哲学角度还是科学角度,抑或社会学角度,事务都是在不断的发展演进过程中,不同利益集团间的冲突与矛盾形势当然也在不断变化。这里所说的“平衡”,不是指僵化的平稳,而重在相互间的制衡。

一个社会矛盾的形成、激化到解决,总有一个过程,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内在的动因必然是利益冲突与实力摩擦。利益,可以是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等等;而实力,则可以包含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乃至信念和理想本身,有形或无形。

如果一个群体缺乏足够的实力,就缺乏主张和捍卫自身利益的能力;此时如果对立方处于强势,在绝大多数正常的走势下,弱势方将受到压制,直到矛盾激化鱼死网破,或者情势变化此消彼长,各方角力相互制衡,才能出现解决矛盾的契机,达到一个博弈的均衡点。我认为,这种由利益冲突与实力摩擦而形成的动因是基本的,客观的,很多时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历史发展真正的推动力。如果这就是您所指的唯物主义,那就算是吧。

我觉得这一点跟您所强调的强势方理性自制、予以让步而实现平衡并不矛盾,因为理性的思想和观念,会使人站在一个更高的维度上,重新审视自己和对立方的利益诉求,可以认识到在利益均衡和权利制衡中,存在着矛盾的最佳解决方案,而不是只会输赢二元思维,对弱势方一味倾轧。举个例子,洛克政治契约论中所主张的“政府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并且保障人民自然权利时,统治才具有正当性”的思想,一旦被广泛接受成为人们的共同理念,统治阶级维护绝对权力的想法就成为明日黄花了。正如先生所说,高瞻远瞩的思想,也是一种导致必然的因素。

谢谢先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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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有理 留言时间:2015-08-06 10:10:57
极具思想启迪性的精彩文章!许多评论也是缤纷相呈。

相比众多知识女性的理性思考,中国的男人们在当今世界及过往的历史面前,就显得那么猥琐和无能。尽管他们掌握着政权、掌握着金钱、掌握着武力。华人中,即使是“有思想”的男人们,大都还停留在权谋的思维层面。万维就是一面镜子。

如果说《大宪章》确立了社会的【契约】精神,那么它的实质,就是超脱了权谋这种小人及下流的层次。

我想探讨的关键一点,是阿妞和海天都提到和阐述的“实力平衡”的问题。这个问题,是社会走向的根本问题。无论从哲学角度还是科学角度,平衡永远是是相对的,暂时的;而不平衡则永远是绝对的,长远的。契约的本质,是为了建立一种动态平衡,而动态平衡的科学实质,则是在强势时予以让步,而不是提携弱势的一方。提携弱势一方的结果,就是狗熊分饼干的反向 - 火并。纵观西方文明的发展,其方方面面都体现出了强者自制的景象。最典型的当属绅士风度。

实力平衡的说法,我想是源于唯物主义的影响。它所形成的思维模式,无非是丛林法则的扩展。而动态平衡的实现,正是体现了强势一方的作为,而非暂时的平衡所致。因为静态的平衡极易打破。中国有句话:“敢拼才会赢”,平衡时更是“两军交战勇者胜”,那么,《大宪章》的问世,难道是英国缺乏“勇者”的偶然?

我想,我们这里的大多数人都不会认同这种“偶然”性。讨论中提到的宪章落实的反复,更是说明在“偶然”当中存在着一种导致必然的因素,也就是社会精英思维的层次和高瞻远瞩。

历史证明,正是这种思想的力量,是得英国远远走到了世界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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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天 留言时间:2015-08-05 09:11:48
SerenaCHI:谢谢先生再来,又提出一个非常好的话题,让探讨可以进一步深入。

其实,说《大宪章》怎么能不提宪政,提中国的宪政前景如何能避开改良与革命的辩论,并且自然而然地要回顾清末民初那段颠覆与新创历史,正如您所说,“那是中西思想大冲撞的开端, 应该是最能激发波澜壮阔思想的时代”。辛亥革命前那一场改良与革命的大辩论,可以说是一个人(梁启超)与一群人(同盟会众元老如宋、胡、汪等)的论战,有意思的是双方都以海外为基地发声,但是观点和思想却在国内传播,成为辛亥革命的爆发和民国的建立在思想层面的宣传准备。我觉得当时双方论战的焦点1,君主立宪还是民主共和,体现了对民主理想和体制适用性的认识;而另一个焦点,是拥清还是反清排满,表面上是一个种族问题,其实是关于满清统治合法性。今天中国的情况,与一百多年前显然已经有着巨大的区别,但是基本的问题永远是核心,是形成正确判断必须的起点。

在那一拨涌现的思想大家中,最值得研究的一位应该是梁启超吧,百科全书式的人物,中国历史上也找不出几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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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renaCHI 留言时间:2015-08-04 20:25:48
谢谢海天详尽的回复, 你的主贴和与朋友们的讨论绝对都读来是一种享受,有机会一定好好读一读清末民初思想大家的文集, 那是中西思想大冲撞的开端, 应该是最能激发波澜壮阔思想的时代。
中学时候读历史, 非常想知道当时“改良派”与“革命派”的讨论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现在万维不是还在争这个话题吗? 历史绕了一个圈还是回来了。 不过我很想知道当时的思想巨臂们是如何争论的。
另外, 文言文有一种特别的气势, 简洁有韵律, 所以当时读“原君”真有一种荡气回肠的感觉。 不是当时其他语文课文其可以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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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天 留言时间:2015-08-04 20:23:11
沐岚:原来你还短期回国一次啊!老人摔伤,国内又到处高温,一定够你受的了。回来了,快好好休息休息,咱们这儿美丽而短暂的夏天要珍惜啊!

我上面跟你说的话也不是谦虚,也不光是说文字。相比于立意和结构,我其实真不很意文字。其实一般读者读的,首先还是你要表达的内容吧,思想和情感,其次才是行文,所以才像你说的那样,“自己的文章自己能看出不完美的地方,读者反而被内容所吸引不太在意文字本身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我觉得你的文章从架构到细节表达都是相当优美讲究的,何必鸡蛋里挑骨头;况且这种时候,即使有一点不同的想法,也许只是个人偏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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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天 留言时间:2015-08-04 20:06:34
瑾子:我记得你以前也提过,我有哪篇文章写得像报告文学,我可真是一头雾水呢,咱业余作者,根本不懂报告文学的体裁身量。MM是专业的,你既这么说我就信了哈:-)

《晓松奇谈》,我基本没有看过,不过高晓松以前的《晓说》,还是看过不少。我觉得他不讨人厌,还是有些思想的,能侃,但是有时候也是满嘴跑火车,瞎侃。他的节目就是娱乐性的,很多时候都不严密,但是我还真没想到高在评论《大宪章》的时候,竟也如此大嘴巴豁边。给个差评!

在写这篇博文之前,我读了一些国内作者关于《大宪章》的评论文章,有些水平很高,但也有些帮闲文人写的东西真不着调,比如强调《大宪章》只是保护贵族而不是广大农奴的利益,借此贬低它的利益;再比如在做东西方对比的时候,揪住一些枝节末梢,简单类比,得出各种夜郎自大的结论,却看不见更重要更本质的东西,或者说故意忽略吧。就像我前面跟山哥讨论时提到的那样,你永远叫不醒装睡的人。

另:看见我昨天给你的QQH了吧?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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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天 留言时间:2015-08-04 19:34:47
阿妞好!你的新自画像,“俺是兼翻浪摸鱼采珍珠的水怪”,实在令人忍俊不禁!

你的评论有趣,意义很深刻。从前报刊媒体高高在上,广大文学老中青少年投稿都是诚惶诚恐地,真发表了总是件很有面子的事,文章的水平是另一回事。网络对社会最大的意义,就是信息交流的无处不在,使得每个人都有了向世界发声的可能与便利。万类霜天竞自由,哪怕是龙吟虎啸,加鸡鸣犬吠,外加喇喇蛄大合唱,也总比万马齐喑好得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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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天 留言时间:2015-08-04 19:19:16
SerenaCHI: 欢迎您光临!呵呵,我这篇文章只是关于《大宪章》的一个粗浅介绍,如果能引起朋友们的兴趣,对这个议题及其延伸意义更加关注,感觉尽到一点心意。

您说的对,黄宗羲的《原君》确实是收录在我们的高中语文课本里的,我也还能背出其中的几句。后来是不是被撤出了,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没有找到准确的说法,似乎是在2005/2006年前后还在,但是目前的课文目录里好像是没有了。我前面还跟芹泥提起过,当时我们学到《原君》的时候,受的教育是反封建,何曾有人从限制绝对王权的角度来诠释文章的主题。现在如果把《原君》真撤掉了,很可能不是因为它不合时宜了,而是不对心思了。

有意思的是看到一篇介绍民国时期中学语文经典课文的文章,《原君》高频率入选很多课本版本,而且很有地位。文中这样介绍道:

“......所谓的“时代意识文”是指体现民国时代意识的课文,或者说,因为时代意识而选录的课文,这类课文占据了这三个榜单的半壁江山。具体而言,这些时代意识及其课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反对极权专制和新中国想象。反对集权专制是民国社会之时代精神的焦点。在这些榜单中,黄宗羲的《原君》表现最为抢眼,无论是初中还是综合,都是排名第一。黄宗羲在清末民国精英中的地位极高,被尊为“中国思想启蒙之父”,梁启超对他极为服膺,认为《明夷待访录》是“人类文化之一高贵产品……我自己的政治运动,可以说是受这部书的影响最早而最深”。《原君》是反对极权帝制的著名文章。在文中,黄宗羲认为后来的人君“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提出人君应该“天下为主,君为客,儿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的主张。这个初步的民主思想恰恰是民国之所以立国的思想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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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沐岚 留言时间:2015-08-04 10:26:15
海天,往往是这样的,自己的文章自己能看出不完美的地方,读者反而被内容所吸引不太在意文字本身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我也是常常希望有人指出不足,但基本上没有过,呵呵。

我前一段回国了九天,婆母病危,91岁了摔了一跤,跌断了脊骨。我回来后一直在倒时差,以前倒时差是白天睡晚上清醒。这次是白天也不要睡了,很难受要崩溃了,这几天好一些了。我婆母还躺在医院做无效治疗,真是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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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瑾子 留言时间:2015-08-04 10:11:54
海天的一些文章很有报告文学色彩,在新闻,资料,叙述,剖析,论证中,时常运用文学的语言和方法行文走笔。这篇非常典型的一个特征就是开头,不少网友表示喜欢开头,我也一样,开篇意境深沉,修辞讲究,联想一泻千里,议论带入佳境。同样报告文学的结尾常以哲理思索收笔,此篇亦然,画龙点睛,概括意旨,让人回味。谢谢好文!

我偶尔会在干活时听点节目,前段时间听《晓松奇谈》,真是听到奇谈,有关《大宪章》的奇谈,高说:虽然《大宪章》限制了王家的权力,但不能叫限制王家权力就是最好的,《大宪章》的限制王权,包括中国南朝世家限制王权,不是人民限制王权,不是我们今天说的宪政,中国那时的大贵族和西方那时的贵族,限制王权是为了让人民当自己的奴隶。高提到《大宪章》100年,要多说几句,我洗耳等待《大宪章》限制王权如何给人民带来灾难,给社会发展造成桎梏,但没有下文了。他接下来讲的全是中国南朝世家如何在限制王权后,自己做大,欺压百姓。我很难相信他把《大宪章》和南朝世家限制皇权相提并论,虽然《大宪章》早期的条约里面有捍卫贵族权益的因素,但《大宪章》最著名的部分是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承认人人平等,无论贫富和背景,就像:未经其同级贵族依法裁判,或经国法判决,皆不得逮捕、监禁、流放、剥夺法律保护权,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这里明确规定不经合理合法的审判,王权和贵族从此不得把人民投入监狱等等,公民受到保护,议会民主制显出端倪。他也算是中国“精英”阶层吧,如此解读历史和宪政,让人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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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5-08-03 22:10:02
谢谢海天拨冗逐个回帖!
再看了一遍你的博文以及跟帖,发现另外一个关于导读以及点击率的问题,也很好玩。
现在的网络自由资讯与言论世界,是过去纸媒时代不可比拟的。你如果看过俺的《山伢子》,就知道在毛时代邓小平开一点点缝隙,一个中学生的作文背选入集子出版了, 都是何等了不得。
如今哪怕在中国,言论出版自由度也是中国改开之前的“读书时代”不可比拟的。俺上大学那时候在中国,虽然有着相对毛时代比较开放的书刊出版物,但是谁如果能够有文字排成铅字,是了不起的事。俺在大学校报上发表几篇小文字,就几乎成了明星,偶尔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了几篇,更是不得了。其实,现在回过头来看,不但俺当时“了不得的作品”还没有如今微博几个小段子有意思,就是许多当时的大作家的作品,有几篇如今还有人能够都下去啊。
但是,思想就是这样积累发展成熟甚至迸发火花的。人类就是这样走向文明的。
万维这样的网络平台,不妨看作一个池塘或者水库,里面水草鱼虾王八生物多样性。浪花翻得大的不一定是大鱼,甚至就是大鱼,也可能是吃不下去的泥巴大鲤鱼。而珍珠不翻浪。要靠水底去摸。
俺是兼翻浪摸鱼采珍珠的水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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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renaCHI 留言时间:2015-08-03 22:05:43
海天好文! 要收藏起来好好精读!
说到黄宗曦, 我想起中学语文课本上曾经选过一篇他的“原君”。 开篇还记得:有生之初, 人各自私也。。。。“ 还有但是说暴君的”。。荼毒天下之肝脑“, 印象深刻。 当时读来有醍醐灌顶之感, 虽然还不怎么明白他的政治思想, 但是那种让人神清气爽的感觉。
可是, 这篇文章好像后来被从中学语文课本被抽走了, 很说明问题啊。 怕被孩子们读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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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天 留言时间:2015-08-03 19:04:15
立兄:双语资源真的是宝贵,一种语言就是一扇门。我的感觉,如果看到中文报道老外的什么事,我会更想看英文原文;反之亦然。我的孩子听说中文还非常流利,跟国内的小孩差不多,但是读写就不行了,斗大的字认不了一箩。有英文关于中国文化的内容,我也喜欢让他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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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天 留言时间:2015-08-03 18:55:42
沐岚:谢谢!我这个人如果说还有比较大的优点,那就是自知之明,对自己的优缺点有清晰的认识。我希望我真有你写的那样好,可是方方面面真的差很远。感谢朋友们的鼓励,更希望能从朋友们的批评中学习提高。

休博那事,不是封博挂笔,是休息一段的意思。主要是有competing priorities,需要特别处理一段时间。你了解我,我肯定会若即若离的。你这段时间在忙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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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天 留言时间:2015-08-03 18:48:10
绿岛:瞧你这骄傲的,“咱们大英帝国的《大宪章》嘛”,你的口头禅可是“小英帝国”哦!哈哈,玩笑,英国对人类近现代史的发展,确实贡献巨大。

我前两天还想,你没露面,肯定是又出去玩了。英国人民对苏格兰人民不够照顾啊,怎么连手机信号覆盖都做不好?我这个长周末去了魁北克玩,法裔在加拿大总摆出一副不甘受欺负的面孔,其实很多政策,对他们是相当倾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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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天 留言时间:2015-08-03 18:38:46
阿妞:得到你这样的政论大V赞扬,感觉还是很高兴的!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历史爱好者,这篇文章是梳理一下自己对《大宪章》的理解,即它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被后世认为那么重要,这一条基本脉络,顺带着抒发一下自己的历史观。关于《大宪章》能形成的历史渊源、西方宪政法治传统的发展历程与主要因素,在文中没有能更多展开讨论。

前面牧人、芹泥、山哥和广东人的留言,做了一些很好的补充;阿妞你上面关于《大宪章》产生过程的解说,尤其是"契约建立在实力平衡"基础上的观点,我都非常赞成。这也正是我的主要历史观之一,即历史的走向取决于各种社会内在的矛盾与博弈;制度的设计本身可能影响但不能主导历史发展;时势造英雄,形势比人强。上面跟广东人的讨论中,提到宗教的巨大影响,西方的民权、民主思想,生长于教俗二元权力体系夹缝中的土壤。事实上,《大宪章》的产生,教会作为国王和贵族之外的第三方,是重要的推手,《大宪章》的原文甚至就是坎特伯雷大主教起草的,后来被废,也是教皇介入的结果。

而在世俗方面,中世纪的封建制下,统治阶层内部权力分散,相互制衡,国王与贵族之间没有本质上的不平等,后来又不断发展出资产阶级、市民阶层,代表不同利益的集团,各种利益诉求在矛盾中斗争,寻找平衡,是而有法治、成宪政。在中国以中央集权为特征的,以小自耕农为社会基础的“封建”时代,就没有可以相互平衡博弈的不同利益集团,也没有教会这样的第三方力量,社会矛盾的解决之途唯有通过农民起义这类暴力革命,改朝换代,循环往复。宪政之路漫漫,在现代应该是要以理念引导,但还是离不开各方利益集团实力平衡这样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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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杭州阿立 留言时间:2015-08-03 15:47:51
海天:是的。

不过英文大报的中文版有一个好处:不少文章是英文原文,所以有双语的。而且还是有不少旅游,美食等分类。外国人的视角,也本身是为外国人服务的。

阿立偶尔会把双语对照版发给儿子们。他们读中文都乖乖的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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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天 留言时间:2015-08-03 14:27:52
立兄:在海外工作生活久了的人,当然应该争取从更多的渠道,非中文的和中文的,获取方方面面的信息。我从海外中文网站上,主要看跟中国有关的社会或娱乐新闻,这些东东,FT,WSJ中文网之类不可能擅长滴(国内网站当然内容更多,可是我比较受不了他们的版面,到处闪啊闪,大小窗口不断往外跳)。

其实海外中文网与主流媒体网站的市场定位本来就不同,后者是媒体,要报告新闻,且内容分析必须有观点有深度的;而前者做点收集转载,自己的内容主要来自,以论坛、文库、博客自媒体为主。反正现在就是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对来源的取舍,对内容的甄别,与网络社群的关系,既是网络生活的能力,反过来也定义了网络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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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天 留言时间:2015-08-03 14:05:45
晚秋好!很高兴你能喜欢我的介绍。参观展览的时候不让拍照,可这篇博文里当然少不了《大宪章》展品的真容,幸好在网上找到了“巡展的1300年《大宪章》原件”那张照片,不仅可见展品全貌,环境装饰也在上面。画面中那位女士,大概是负责组织这次《大宪章》加拿大巡展的人士。我感谢他们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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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天 留言时间:2015-08-03 13:59:26
广东人:谢谢留言!记得以前在别的网友那里,读到过先生的发言,很有印象。您的评论总是非常精炼,但是把一个观点讲得深刻而清晰。您在这里借福山和王岐山的对话,陈述了基督教的核心价值观是西方法治精神的源头,这无疑是非常有道理的。

基督教信仰中蕴涵的平等、正义,自由和秩序的理念,必然影响着信众看待世俗社会问题的态度;而基督教在其发展与传播过程中,与世俗权力长期的斗争,使得西方社会在中世纪就存在政教二元化权力体系,权力的边界和制衡是必然的意识。从信念到实践,宗教给了法治传统以发端的土壤和源泉。

我个人绝对不是一个民族文化虚无主义者,如果仅讨论宗教对法治与宪政的影响,中华历史上最有影响的儒释道三大体系(如果遵常规称其为“教”的话),没有哪一个从观念到社会权力范围,可以跟上面提到的基督教地位具有相似可比性。先生提到的道家的“玄之又玄”,佛家的遁世,儒家的修齐治平,都无法担当对法治与宪政的现实促进与思想引领。 这个题目实在是太大了,需要再好好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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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沐岚 留言时间:2015-08-03 08:42:27
刚刚匆匆浏览了一遍全部跟评,隐约听到MM说要休博,这是怎么回事呢?你要休博,那好多人会失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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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沐岚 留言时间:2015-08-03 08:23:03
海天,谢谢介绍。这么好的文章,没经你同意,我转给几位好朋友看了,这是我向他们介绍你的话也是我要在你这篇博文后的留言:
这是我非常喜欢的博主海天写的关于她最近在渥太华参观古老的《大宪章》原件展后的介绍博文。这位70后理工女生不但学贯中西,文理通吃,文采斐然,对事物有着通透和深刻的看法,客观而理性的分析,独特又新颖的视角,令人欣赏和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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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绿岛阳光 留言时间:2015-08-03 01:59:02
海天的文章总是大手笔,每篇都是精品!这篇特别要顶!是咱们大英帝国的《大宪章》嘛!
俺们在苏格兰自驾游刚回来,那里荒凉,路上连手机都经常无信号。昨天看到这篇文章上了大岛,忍着今天回来仔细拜读,果然,开篇就不同凡响: “人类的历史长河,总积淀有一些文明重器,譬如那沉稳厚重的后母戊方鼎,坚毅挺拔的大卫雕像,神致恢弘的《清明上河图》。这些重器,仿佛崖岸边的礁石,迎风碎浪,卷起千堆雪,让瞻仰的人们不仅为器物本身而陶醉,更感叹人类智识之巅峰,文明如光风霁月。 ”
好思想!好文笔!大赞MM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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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雁高飞 留言时间:2015-08-02 06:40:23
阿妞真是“一剑封喉”,好爽!把问题的实质讲得非常透彻,太过瘾了!

海天还是不要全隐休博为好,真的很希望能经常看到你呢。:-)探春园开门时,我出去旅游,用掉了一半儿的假期。另一半儿假期准备花在11月份火鸡节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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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天 留言时间:2015-08-02 02:48:01
广东人,晚秋,阿立,阿妞:

感谢各位留言!现人在旅途,仓促回复难成敬意。明日定当一一回复,见谅!

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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