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伊始,我的大學同班同學賀永新先生給我寄來了一段文字,這是從我們班被打成右派的江之滸先生所寫的回憶錄《夜闌,濤聲依舊》裡複印的,文中赫然記錄了1957年反右運動中我在班級批鬥會上的兩次發言——
1957年10月中旬批鬥會發言
錢理群:民主自由問題。你污衊國家,說在我們這個社會公民權利沒有保證。給呂慶仕的信中(按:呂某是江之滸在外地某大學讀書的同學,江在給呂的信中介紹了北大運動的情況,並談了他的看法,這些信在反右運動中就成了他的主要罪證)故意歪曲事實,借黃必達(江註:中文系黨總支委員)自殺一事說:“在我們國家裡,事實真相永遠不會清楚”。引張元勛、沈澤宜的話:“我們貼出這首詩,難保不進監獄”,為什麼要別有用心地引呢?想這樣封住黨的嘴。“五七年肅反缺乏理論根據,有些人被莫須有的罪行投入監獄”。肅反搞清楚歷史問題,為什麼是“失去了人的尊嚴?”借大字報上的“為鬼申冤”,暴露了自己的真面目。“法制不完備,這是‘三害’猖獗的原因”,說我們國家無法,我國有憲法,有人民的法制,這些都保證了公民的權利。“‘三害’分子可以犯法,而不受應有的處分’,高崗、饒漱石、張子善、劉青山不是黨員?一直把對黨的仇恨埋在自己心裡,到時候就按捺不住自己。“現在不擴大社會主義民主不行了”,企圖揭竿而起。實際上是說“人道之光必明,‘三害’之仇必雪,不擴大民主不行”,學生會人員產生是提幾個人選幾個,人民代表也是等額選舉,“簡直作孽”。候選人是協商出來的,一致通過也是經過充分討論的,難道美國的民主才是民主?廣大人民興高采烈的選舉他說是“作孽”。他一方面對我們仇恨,一方面又像笑面虎。他說,在我們社會沒有民主,他要爭取的是反革命的民主。整個信中打了民主、自由的旗幟,企圖推翻黨的領導。自己寫的還賴得了嗎?不要以為自己聰明,應放老實些!
1957年11月3日批鬥會發言
錢理群:關於等級制度和新聞自由。我的父親也是國民黨的高級官員,逃去台灣。如果說江處於十八層(地獄),那我就要處於第十九層。但從上海一解放到現在,我沒有感到受歧視。我加入少先隊,擔任少先隊職務。高一時我不是團員,組織上分配我作輔導員。在我們社會中,黨對於剝削階級出身的並不歧視。黨應該不應該加強對工農子弟的培養?他對培養工農幹部不滿。我們國家是以工人階級為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國家,不注意培養工農子弟,還成什麼社會主義國家?他反對這一點,正是反對我們的社會主義性質。無可諱言,剝削階級出身的,一般是不同黨同心同德的,必須要得到改造。他為什麼成為右派,怎麼不從階級出身找根源呢?到底是受到歧視,還是他自己不改變立場?
其次,談新聞自由。任何一張報紙都是要封鎖消息的。要發一些,壓一些。
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對反動言論當然不登。真理在我們一邊,我們不怕說真話。
他說“要忠實地報道各國各方面現狀”,他自己報道的北大鳴放大字報情況就歪曲事實。我們黨是否不允許批評?不允許揭露生活黑暗面?請問,世界上哪有像我們這樣的黨,號召人民提意見,歡迎人民批評的?我們說肅反好,他說糟得很,和我們站在完全相反的立場上。不惜造謠來揭露所謂黑暗。否認我們的成績是主要的,缺點是次要的。他要報紙成為歪曲生活的東西。他把黨報和人民對立起來。其實,只有黨報才能代表大多數人民的利益。《光明日報》也只能代表資產階級和右派分子的利益。他為非黨報紙爭反黨反社會主義的自由,讚揚《文匯報》,並作介紹。1946年,國共停戰有三人小組調停。在你父親作官的南通,發生“南通血案”,進步學生、教授被殺,其中也有新聞記者。他們的生命也沒保障。楊剛的哥哥被顧祝同殺死,此事後來由美國進步記者揭露出來。上海一個雜誌,三個記者被活埋。生命保障都沒有,還有什麼採訪自由?只有在現在的社會裡,新聞記者才能為人民說話。
面對這白紙黑字的歷史,我的第一個反應是:我怎麼把它遺忘了?是的,我在很多場合都說過,在反右、文革中我說過違心的話,做過違心的事;但是,在江之滸的批鬥會上的這兩次發言,在我的記憶里,卻早已消失了。而受害者卻沒有忘卻,受重創的心靈,至今也還在隱隱作痛!我怎麼會、怎麼能把它遺忘?!當年對自己同窗的傷害就已經有違做人的良知;而後來的“遺忘”,就更不可原諒!——歷史的舊痛在我這裡怎麼“消失”得如此輕鬆?這“輕鬆”不正建立在自己弟兄的持續的痛苦之上?這是怎麼回事?這究竟意味着什麼?!這簡直是一個嘲諷:這些年,我一直在說,要“拒絕遺忘”,但首先遺忘的,竟然是我自己!原以為在去年年末出版了《拒絕遺忘——“1957年學”研究筆記》一書以後,可以將自己和這段歷史的糾纏告一個段落;卻不料,新的一年一開始,就又遭遇了這樣的尷尬事:1957年那段歷史,不僅是我們國家、民族之痛,更永遠是我心上之痛!
昨夜,我睡不安寧。夜半突然驚醒,歷史的一幕幕,陡然清晰地呈現,我反覆追問:我為什麼會作這樣的發言?此刻,我又一遍遍地審讀,自省,尋求答案。於是,我發現,我的“批判”始終有兩個重點,一是關於“民主自由”,一是關於“家庭出身”。而這正是我在1957年最感困惑,並因此使自己面臨滅頂之災的危險的兩大關節。記得我在反右運動開始的一次共青團內的討論會上,曾做過這樣的發言:右派反黨反社會主義,是我不同意的;但反右也會有副作用,從此,知識分子再也不敢講話了。我的結論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為了保衛社會主義,我還是贊成反右;但希望堅持民主自由,不要把知識分子嚇跑了。我的這一番發言,當時就遭到了嚴厲的批判,被認為是“和右派思想劃不清界限”,甚至“滑到了右派的邊緣”。因此,讓我出現在江之滸的批鬥會上,並作發言,第二次還是第一個發言人,我心裡明白,這是黨給我的一次機會,也可以說是一次考驗。我關於民主、自由的那一番“慷慨陳辭”,其實是一個自我批判,自我表白,是用批判來和右派“劃清界限”,藉此向黨表示我的悔改與忠誠。可以看出,我是很用了一番心思的,甚至查閱了一些歷史資料,力圖使自己的“批判”似乎“有理有據”。而這也是黨所要求的:既要緊跟,以黨的觀念為自己的觀念,又要有“創造性”的發揮。這也就是近年我多次引用的魯迅的分析,說統治者對知識分子的要求是:既要“同意”,保持一致,又要“解釋”,即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解釋其思想、口號,以具有某種學理性。總之,一句話:既要當“奴隸”,又要做“奴才”。我的發言表明,我所扮演的,就是這樣一個會講歪理因此“有用”的“奴才”。而我關於家庭出身的那番言辭,因為觸動我的心病,那擺脫不掉的原罪感,就更是曲折婉轉:先以身說法,硬說並未因出身而受歧視;再竭力說明黨重視培養工農子弟之必要與合理;最後承認自己因剝削階級出身而天然地不能與黨“同心同德”,因此有改造的必要。這都是自我說服,煞費苦心而自有可憫之處;可憎的還是那副自以為大徹大悟,洋洋自得,居高臨下地教訓被批判者的奴才心態與口吻。但我就是依靠這樣的奴才式的表演而逃過了一劫。逃過的代價是對本和自己命運相當的同窗的迫害,把他人推入萬丈深淵而以自救:這是怎樣的卑劣的行徑和罪惡!而我居然把它忘卻了!-------
而這又絕不只是個人之罪。這是體制所必然。我曾經說過,人性本有善、惡兩面;健康、健全的社會與體制使人揚善抑惡,不健康、不健全的社會與體制則使人揚惡抑善。反右運動,以及建國後的一個又一個的運動,都是對人性內在的邪惡的大誘發,導致人與人之間的大廝殺,逼迫着每個人既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迫害,又參與對他人的迫害。可以說,體制異化了人性,異化了的人性又支持着體制。這樣的“體制和個人的關係”:每個人既是體制控制,以至迫害的客體,對象,又是體制的主體,參與者,是最具有“中國特色”的。如果我們不自覺地意識到這一點,並力圖改造這樣的體制,那麼,像1957年發生在我及我們這一代身上的這樣的迫害他人以自救的悲劇,是會隨時再演的:歷史並沒有真正成為“過去式”。
2008年1 月14日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