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生前,曾經非常民主開明地說過這麼個意思的話:不要怕民主言論自由式爭論,因為,“真理總是越辯越明的”。咱以前膚淺幼稚,而不相信或不懂,卻盲信鄧小平的所謂“不爭論”,或者說:曾經儘量地傾向於為鄧小平那獨裁暴政性質的所謂“不要再看群眾臉色行事”的歪理謬論,這樣的話,會更簡單利索些,而以免囉囉嗦嗦而更浪費時機。然而,本草民今天所親身經歷的客觀實踐性事實,卻反倒驗證了毛主席說法的英明正確性,更加與世接軌於歐美西方的民主言論自由辯論的法治性...... 俺不久前,具體有根有據有佐證地、客觀就事論事地才剛發帖了一個標題為《鄧“核心”才是當年自廢武功性令運十下馬而毀終極決斷者,並非沈圖或其他“公知”可定奪》的帖子。 結果,便引來了某常客性網民那種慣性避重就輕、主次顛倒,而文不對題式答非所問的跟帖,稱俺:“繃不住了,為了反鄧都開始替沈圖這個間諜辯護了,極左果然還是極左,最善長把路線問題轉變成敵我問題,然後為了打擊不同路線的人甚至不惜向敵人投降,為敵人作辯護!這就是極左的真面目”云云...... 聽起來,挺可笑的。他的跟帖不是客觀地針對性看人家文章所論證的人和事,是否客觀中立,而具體有根有據有佐證的客觀事實性。而卻總在重複其慣性的那種:避重就輕、主次顛倒或本末倒置而試圖帶跑別人話題式,東拉西扯到什麼“為了反鄧”,就所謂“極左”了!然而,根本問題在於:其客觀事實性的問題,難道不正是如同人家文章的主題內容下,所具體地、有根有據有佐證地揭露出來的客觀性人和事嘛!人家作者也根本沒有口空無憑式憑空捏造或瞎編杜撰。這又怎麼能牛頭不對馬嘴地給作者莫名其妙地扣上個什麼“極左”,或又所謂“為了打擊不同路線的人甚至不惜向敵人投降,為敵人作辯護!”的政治帽子呢? 再則,難道當年自詡“核心” 決策者,以違法違規、亂政亂綱之舉,而根本未經黨國高層之政綱法定的民主集中制的商討,也根本沒有親自接見那研製運十大飛機的整個科技團隊,並與之面對面地溝通之,便假以主觀臆斷而牽強附會或生搬硬套、而實乃妄自菲薄、投降賣國而洋奴哲學性質之諸如:所謂“造不如買”花言巧語藉口,而擅自以其慣性所謂“一錘定音”的獨斷專行之舉,來裁撤那已經試飛和反覆投入使用的民族品牌科研成功運十大飛機,自廢武功式下馬和拆毀中國科學家耗費十幾年、耗費幾個億的巨額財政和資源之投資下研製成功的國家尖端科技成果,及其相應的整條生產線,而令國家巨額財產前功盡棄地毀於一旦等,試問:這還能政治上算得上所謂“最善長把路線問題轉變成敵我問題”嗎?而更該從黨紀國法的法理原則邏輯性,客觀而實事求是地鑑定其為涉嫌重大違法犯罪嗎?那麼,莊嚴的法理政綱、依法治國的根基還何在呀?那麼,所謂要客觀“實事求是”的原則,還何在呀?難道還能繼續法盲式搬出那文不對題而南轅北轍性質的所謂“改革開放”的來敷衍而推委卸責嗎?完全就是弄巧成拙式自我打臉式狡辯中,反而客觀事實邏輯性更加坐實了:鄧大人本人就是那自廢武功性毀調了民族自主研製之尖端科技成果運十大飛機之罪魁禍首決策者。 因此,本草民便客觀針對性地提醒對方,還是請認真吃透人家作者的主題內容,再來緊扣話題之論證。而非又來試圖帶跑話題式東拉西扯!因為: 1)即便能假設沈圖,就是其所冤稱的所謂“間諜叛徒”的話,那麼,他也根本不是涉及運十的命運的最終決策者嘛!否則,就是重複性本末倒置來說事兒! 2)即便能假設沈圖,就是其所誣陷抹黑的所謂“間諜叛徒”的話,他其當時所處於國內黨國高官的政治背景,在客觀法理政綱下,他是根本不可能被輕易批准其移民或隨意私人性出國的!除非他是涉嫌非法偷渡!那麼,其違法犯罪嫌疑的背景身份,也根本不可能被任何西方國家所接納!再則,邏輯上,他又何必放着眼前好好的國內高幹的舒適環境,而挺險非法偷渡之苦呢?連撒謊的邏輯都說不通。 3)即便查閱百度的官方鑑定,也根本核實不出他何曾有過任何涉嫌為犯罪性質事情,並因此所謂“叛逃出國”的具體事實性根據。他反倒是:安全退休後,一直留在北京養老壽終,骨灰還進了八寶山。既然你認為他是什麼“間諜叛徒”,也必須找出公開性相應的具體證據來佐證之吧? 百度上還白紙黑字地明確指出:“......運十飛機項目下馬是當時多方面決策的結果,涉及主管航空工業的部門和更高層決策,不能簡單歸因於某一位民航負責人(即:沈圖)。沈圖當時主要負責民航運輸航線和運營,飛機型號研製決策主要由航空工業主管部門負責,兩者職權範圍不同”云云。可鑑:那些鄧黨、蔣黨背景的跟帖者,就熱衷於:重複式不懂裝懂,而東拉西扯的狡辯。卻反而客觀邏輯性坐實了:鄧大人確實就是客觀事實性強硬地令運十大飛機下馬和徹底拆毀的最高層定奪者。而法理不容冤屈性諉過卸責到無辜的沈圖身上。 本來,俺以為,就這麼客觀而針對性地就事論事回應他,也該點到為止了。應該不再有啥可東拉西扯的了。然而,事實並非如此。人家緊接着,又翻出樓主文章中,屬於枝節性的內容而這麼吹毛求疵式如下道: “但是,我也不得不指出,你的文章的硬傷非常非常多:首先,你把馬鳳山的逝世被暗示為‘蹊蹺’,搞起了政治陰謀論,然而事實是:他1982年即被查出肝疾,此後八年仍堅持工作,你在沒有提供任何證據就暗示他被滅口,這是不是歷史分析?不,這是借一個長期患病、積勞成疾的科學家之死推銷陰謀論而已! “其次,你在用一個簡單故事去代替複雜的歷史,仿佛這個世界非黑即白,1981年中國軍費不到170億元,而運-10研發每年需投入約1.5億元,相當於每年1%的軍費用於一架原型機,國家砸這麼錢下去會收穫什麼?一架什麼人也不會買的飛機嗎?民航明確表示不要此飛機,財政部也認為沒有客戶使用這架飛機而不再落實資金,更不用說其技術缺陷,安全性不達標了!你是國家領導人你會把錢投到一架既貴,又不合格,更沒有人用的飛機嗎?現實已經不支持這個項目下去了為什麼還要扔錢到無底洞裡?把多重壓力下做出的決策,描述為純粹出於愚昧短視的個人意志,這合適嗎? “你全篇都是在用結果倒推動機,並且只允許一種動機存在,照着答案找問題,只接受符合自己敘事的因果鏈,對其他所有證據選擇性失明。那我問你,能因為結果壞,就反證動機惡嗎?錯誤判斷不必然是道德上的背叛,而拒絕承認錯誤與背叛之間的區別,那不就是唯心的歷史觀嗎?這好像不是一個客觀求是的人的作風吧!你覺得僅憑邏輯推演就能坐實歷史人物的內心動機,全文都是‘法理邏輯無法自圓其說’ ‘客觀邏輯性坐實了’這類表述,可是修辭的嚴密不等於證據的充分,在沒有充足的證據下任何對歷史的表述都是脆弱的。 “最後,運-10確實是“文革”期間立項並推進的,周恩來1970年批准了“708工程”。但是毛澤東、周恩來、葉劍英、中央軍委都是決策者,就連王洪文主持上海日常工作也只是執行環節的一部分,這種多層級推動的國家工程簡化成什麼‘文革春天’的產物,忽略了複雜的歷史,這不就是為了需要而裁剪歷史用一種目的論的方式,從而使用篩選和組織史料的方式去服務已經先預設好的結論嗎? “歷史應該用嚴肅對待。嚴肅對待的方式,而你把它變成一篇陰謀論,一篇簡單的對錯故事。問題不在於你的立場,在於論證立場的方式,違背了你自己所標榜的實事求是!”云云...... 然而,其這番類似避重就輕而轉移主題之緊扣性所政論的話題,帶跑話題式回帖的邏輯漏洞又來了: 1)人家文中所提及的馬鳳山問題,純屬枝節性順帶好奇而提及,純屬作者個人學術性好奇、猜測、存疑綜合性而已,完全可以忽略不提。而根本不是準備拿來討論的概念性定論!何必那麼緊張兮兮地反應,而反倒易被視為類似“此地無銀三百兩”般過度敏感呢?這就是該網民這類人熱衷於丟了西瓜,而卻避重就輕式拿枝節性芝麻來東拉西扯之所在了嘛...... 2)假設該跟帖中又繼續本末倒置性地東拉西扯什麼“.......1981年中國軍費不到170億元,而運-10研發每年需投入約1.5億元,相當於每年1%的軍費用於一架原型機,國家砸這麼錢下去會收穫什麼?一架什麼人也不會買的飛機嗎?民航明確表示不要此飛機,財政部也認為沒有客戶使用這架飛機而不再落實資金,更不用說其技術缺陷,安全性不達標了!你是國家領導人你會把錢投到一架既貴,又不合格,更沒有人用的飛機嗎?現實已經不支持這個項目下去了為什麼還要扔錢到無底洞裡?把多重壓力下做出的決策,描述為純粹出於愚昧短視的個人意志,這合適嗎? “你全篇都是在用結果倒推動機,並且只允許一種動機存在,照着答案找問題,只接受符合自己敘事的因果鏈,對其他所有證據選擇性失明。那我問你,能因為結果壞,就反證動機惡嗎?......”等之類,作者文章中,實質上已經所針對性的回答過了的問題,仍能邏輯性成立的話,那麼,不就又類似偷換概念式東拉西扯些,這些年來,早就被網絡“文革”下,老百姓所有根有據有佐證地戳穿過的重複廢話了嘛! 因為,本來的客觀事實真相性,就是鄧大人當時政治愚昧,而上當受騙,那就該客觀性就事論事地承認上當受騙算了嘛!難道還能主觀臆斷式再另行編造其它藉口來狡辯嗎? 假設果真的資金性問題的話,那麼,還能另行常態化自廢武功毀農,而花費巨額外匯,來長期進口糧食大米,而靠洋吃飯式解決老百姓的“吃飽飯”問題嗎? 假設果真的資金性問題的話那麼,難道自當年開始而長期幾十年來,不間斷地進口波音、空客大飛機,全都能是“免費贈予”嗎?人家西方帝國主義會有發那麼大的“慈悲心腸”而免費相贈嗎?否則,那些進口飛機的巨額資金,該從哪裡來呀?不都基本上全是毛主席時代裡長期勒緊褲腰帶式艱苦奮鬥而點滴積攢下來的、本該專款專用於尖端科技之研製以及應對突發性大規模災難或風險之用的外匯嘛!客觀性歸根到底,即便那所謂“造不如買”之舉,不也照樣還是花費了毛主席時代之豐功偉績下積攢的巨額資金,而本該理所當然地因果歸功於毛主席所遺留的改革開放性政治遺產嘛..... 他鄧小平不是曾經什麼軍隊經商而賺錢了嘛!咋還來藉口所謂“財政緊”而缺錢了呀?即便發動機不過關,不也照樣可以權且先進口臨時替代一段時間的同時,也同步研製再說唄!這對於哪位航發製造國的出口國而言,也是個不小的買賣嘛!試問:難道波音、空客等全都百分之百自己生產了嗎?客觀事實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嘛!他們不也照樣有不少零部件拿來中國、或拿到其它國家生產嘛!否則,難道資金問題、或不能自產航發等,暫時未能過關,抑或,即便暫時跟外資合作等,就是可以將運十逐架拆解得一點東西都不剩的硬道理嗎?且連一台起碼可作為歷史存檔或存於博物館的樣機都不剩嗎?連原草圖都必須被徹底焚屍毀跡嗎?這跟資金缺乏有啥必然的邏輯關係嗎? 根本的問題在於:是否凡屬客觀事實的真相性涉及鄧小平,就不能有異議呀?你就必須千方百計、東拉西扯地瞎扯着狡辯嗎?為什麼呀?那麼,法理邏輯性維持這法盲式做法的具體依據還在呀?凡事總得有個法理性客觀公平公正的問題吧! 那麼,為何江青等人被客觀事實性“莫須有”罪冤屈,你一句話沒幫說呀?那麼,你們還所謂“客觀實事求是”的原則,全都跑哪去了呀?鄧小平不是還將《紅旗》雜誌,改名為所謂”《求是》嘛!那麼,大家就按照“求是”說話嘛! 還想補充俺另一個好奇心的是:既然你都覺得鄧小平最後自廢武功性定奪了下馬和拆毀運十大飛機,是那麼理直氣壯的話,那麼,你們更該引以為自豪而算入其功勞簿上才對嘛!又何必那麼慷慨大方地張冠李戴式推諉到那什麼“間諜叛徒”的沈圖“小人”頭上呢?那不就太虧了嘛..... 還有一點更可笑的是:但凡客觀事實性、中立性就事論事地、具體有根有據有佐證地揭露性點評鄧小平那些歪理謬論及其邪門歪道的因果惡效,以及同時客觀事實的實踐性、邏輯性印證了毛澤東思想及其政治路線的因果英明正確性的事實,就勢必被斥之為所謂“極左”的定義性政治大帽子。那麼,試問:這麼個狡辯性說法,不就恰恰邏輯性反過來坐實了,所謂“極左”還客觀事實性,完全合法合規、合情合理地英明正確性了嘛!沒啥大逆不道嘛! 反過來,倒是那政治思想意識性早已形同淪為了蔣國民黨極右政治代理人性質的鄧小平,其種種思想理論上之歪理謬論及其經不起實踐檢驗的因果惡效,不就全都客觀事實性淪為了禍國殃民的邪門歪道,而政治反動性質了嘛...... 那麼,從法理邏輯的中立性、政治理論的概念定義性而言,不妨試問:他鄧小平還該如何才貨真價實地算得上他所自詡的所謂“馬克思主義者”,甚至所謂“中國人民的兒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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