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的中國人最缺的是什麼?
回答五花八門:缺錢、缺公平正義、缺法制、缺好的體制等等都是可能的答案。
儘管前一段鬧過 “錢荒”,但中國人缺錢不是答案。地球人都知道,中國GDP總量已經躍居世界第二,已經成為世界頭號資本主義國家美國最大的債主,擁有三萬多億美元的外匯儲備。中國富豪在海外狂買奢侈品令人驚愕,中國貪官動輒一貪就是上億元。再看看中國的房價,上海、北京等地的房價和咱們加拿大的房價差不多,甚至更貴。所以,中國人不差錢。
最刺耳的答案是:缺德!雖然難聽,但不得不承認,這是事實。世風日下,拜金主義盛行,道德底線一再被突破,太多“缺德”事情發生,令有識之士憂心忡忡,長此以往,國將不國。很多人驚呼:我們什麼都可以缺,但不能缺德!一旦缺德,一切將喪失殆盡!
關於“缺德”的原因,網上流傳一份所謂的“蘭德報告”有如下揭示:“目前中國正在遭受着資本主義社會兩大邪惡的折磨,即環境的破壞與人性的喪失。由於中國人天生的貪婪的本性,它們可以毫無保留地接受資本主義的陰暗面即無止境地追求利潤,忽視人的尊嚴。中國人對西方的技術與產品狂熱地追求,卻對西方管理文化所強調的坦率、直接、誠實這些品質漠不關心。”
不講誠信在中國是一個司空見慣的現象,上行下效,誰講誠信誰吃虧。官員學歷、政績可以造假無人追究,企業報表造假,可以不顧“社會責任國際標準”,以至於假藥、毒奶粉、礦難頻頻發生,還有大量“豆腐渣”工程造成的人為災難。
關於國人缺乏誠信的原因,“蘭德公司報告”分析道:“中國人缺乏誠信和社會責任感。中國人不了解他們作為社會個體應該對國家和社會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普通中國人通常只關心他們的家庭和親屬,中國的文化是建立在家族血緣關係上而不是建立在一個理性的社會基礎之上。中國人只在乎他們直系親屬的福址,對與自己毫不相關的人所遭受的苦難則視而不見。毫無疑問,這種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道德觀勢必導致自私、冷酷,這種自私和冷酷已經成為阻礙中國社會向前發展的最關鍵因 素。”
不知道這份報告是否真的出自蘭德公司,如果屬實, 我們真應該感謝他們,揭示出了問題的根源,振聾發聵。
讓外國人來對咱們中國人品頭論足,令人尷尬。那就看看咱們自己人的評論吧。作家梁曉聲出國考察一圈之後有了一個驚人“發現”,他發現文明在西方,傳統在台灣,腐敗在大陸。在他看來,中國人並不缺乏聰明,講起策略,鬥心眼,古今中外,大概中國人都是當仁不讓的。但中國人缺的是聰明人里的道德正義感和社會責任感,因此中國人缺乏公共道德,不遵守公共規則,不願受公共場合的行為約束。
為什麼中國人會有那麼多和現代文明格格不入的毛病?梁曉聲認為,這主要是受了傳統的文化中的壞的東西的影響,同時也因為缺乏對商品社會契約性的認識。中國能否真正走向現代體制的國家,走向一個公民社會,在很大程度上要取決於文化的轉變和制度的轉變。
梁曉聲的“發現”並不新鮮,他的結論也早就有人提出來了。梁啓超曾經尖銳地指出,中國人在精神層面上最缺少的是公德,即對社會的責任心。
為什麼會這樣?在當代哲學家周國平看來,中國人之所以缺少公德和社會責任心, 是因為中國人缺少真正的靈魂生活和廣義的宗教精神,因此而沒有敬畏之心,沒有絕對命令意義上的自律。中國人不但不信神,而且不信神聖,即某種決不可侵犯的東西,一旦侵犯,人就不再是人,人的生命就喪失了最高限度和最低限度的意義。靈魂的嚴肅和豐富是一切美德之源,一個對自己生命的意義麻木不仁的人是不可能對他人有真正的同情之感、對社會有真正的責任心的。
一個多世紀以來,中國人一直在向西方學習,一個可悲的事實是,西方的東西一引進來就變了質,西方真正的好東西沒有學到,反而把中國的好東西也丟掉了。中國人非常講究實用主義,正是這種實用主義影響了中國的現代化進程。
國學大師王國維力主引進西方精神文明,主張在第一所現代大學京師大學堂設立西方哲學系。但令他感到失望的是,當時的新學主流派不但不通過引進西方的精神文明來扭轉中國文化的實用傳統,反而把引進西學當成了實現政治目的或實利目的的工具。他指出:政治家、教育家們混混然輸入泰西的物質文明,而實際上,中國在精神文明上與西方的差距更大。
在五四新文學狂飆突進運動中,以魯迅為代表的一批文人發現,中國要走向現代文明,必須徹底改造國民性,因此對中國國民性展開了猛烈批判。他不但批判國民性,而且批判自己,通過對自我的罪的反思來激發人們的罪感,反思自身的人性惡,進而產生懺悔和贖罪意識。魯迅不反對引進西方的物質文明,但強調指出,在科技發展的同時更應該注重民族精神的重建。他預言,科技的發展將極大地改變世界,但這個改變可能帶來正負兩方面的影響。一方面,科技進步帶來的物質文明將促進人類社會的進步。但另一方面他也認為,不能過高地評價科學對國民精神改造的價值。並不是說科技發達了,生活質量就高了,人的素質就高了。他提醒,如果片面追求科學和物質文化,可能帶來負面的影響和潛在的危害。魯迅認為,忽視人的素質而專注於外部功效,羨慕西方的科技手段、典章制度而昧於其人性根源,這無異於舍本求未。魯迅抨擊洋務派和改良派所提倡的“物質”與“眾數”的主張,重視“精神”與“個體”。
在一個缺乏宗教意識尤其是原罪意識的中國文化中,魯迅反思國民性的缺點並主動表達自己的罪感和懺悔意識,是難能可貴的。只不過這種懺悔缺乏一個超越性的主體對象,因而難以產生震撼人心的力量。最近,有不少當年參與迫害的紅衛兵公開發表文章,對當年的行為表示懺悔。這對於習慣了控訴而拒絕懺悔的國人來說,的確是一個巨大的轉變,值得歡迎。但需要追問的是,這些人的“懺悔”有多少是真正從靈魂深處發出的呢?這樣的“懺悔”(或曰認錯)如果沒有信仰作為基礎,其作用會有多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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