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對中國式腐敗很感興趣,討論很熱烈,俺也忍不住想說上幾句。
據透明國際發布的腐敗感知指數 (CPI),2013 年中國的得分是40,在全球177個國家中排名第80位,屬於非常腐敗的國家之一。雖然還不屬於極度腐敗的國家,但問題也相當嚴重。之所以嚴重,是因為中國式腐敗不僅僅是官員的腐敗,而是全社會的腐敗。別看大家談起腐敗一幅痛心疾首的樣子,但凡自己有點權力,也一樣會毫不猶豫地利用權力搞腐敗。一個政治局委員會利用職權讓家屬大肆斂財,一個幼兒園老師也會利用調換座位難為孩子,逼迫家長送禮。因此,中國人並不十分痛恨腐敗,而是恨自己沒有機會參與腐敗,正是"人人口頭上反腐敗,人人行動上都腐敗"。這種腐敗不好治理。
為什麼會產生這種奇特的中國式腐敗?有人認為,中國文化就是一種腐敗的文化,腐敗是中國文化的本質特徵。要我看,腐敗和文化之間的關係並不十分密切,因為任何文化背景下都可能產生腐敗,只不過程度不同、表現形式不同而已。最近加拿大議員冒領津貼補助,被皇家騎警調查、起訴,歐盟官員也出現大面積腐敗。印度、菲律賓、墨西哥等國腐敗也很猖獗。香港、台灣、日本、南韓都屬於儒教文化圈,那裡的腐敗和中國大陸比起來就不那麼嚴重。
世界銀行對腐敗下的定義是"為了私人利益而濫用公共權力的行為"。這個定義很準確,不僅囊括了官員假公濟私行為,也囊括了公民為私利而行賄的行為,因為行賄本身就是參與腐敗。
美國學者約翰斯頓研究了近百個國家的腐敗現象,總結出了四種典型的腐敗症候群。
第一種是所謂的權勢市場腐敗症候群。這類腐敗發生在市場經濟成熟,民主政治體制穩定的國家,如美國、日本、德國等西方民主國家。這種腐敗的顯著特點是有政治影響力的富人利益集團主導着權勢市場,利用財富去尋求強大的政治結構中的權勢。權勢者往往通過合法的政治獻金方式支持或輸送自己的代理人接近或直接進入政府任職,從而影響政府的立法和執法活動,以便獲得政府的利益輸送。
第二種是精英卡特爾腐敗症候群。這類腐敗發生在正經歷着激烈的政治民主化過程、存在較多不確定性、制度化程度相對較弱的民主國家,如意大利、韓國等。這種腐敗強調政治與經濟力量的結合,而不是一方對另一方的決定性優勢,腐敗的目的不是影響特定的政策,而是阻撓或籠絡競爭者。
第三種是寡頭和幫派腐敗症候群。這是一組在政治和經濟上都處於轉型期的國家,民主制度不穩固,如俄羅斯、墨西哥、菲律賓等國。這些國家的政治和經濟機會被一些寡頭人物或幫派勢力所控制。這些寡頭背景複雜,經常亦公亦私,既是公職官員又是私人企業家。在這些國家,反腐敗都是做給外界看的煙幕或者是迫害對手的工具,私有化成為他們合法掠奪分割國家資源和社會財富的過程,規範經濟活動的法律制度成為官員們收取賄賂的來源,也是一些寡頭反對另一些寡頭的工具。這種類型的國家裡的腐敗非常猖獗,而且常常與暴力相伴,嚴重影響政治和經濟的發展,使得外部投資者望而卻步,即使進去投資的也只是注重短期回報而不是長期發展。
第四種是官僚權貴腐敗症候群。在這些國家中,政治上仍然不民主且缺乏競爭,經濟體制正在過渡期且又以市場經濟為導向,公民社會很弱或根本就不存在,如中國、肯尼亞、印度尼西亞等國。在這類腐敗國家裡,私企老闆用他們的財富來影響政治人物和他們的親信,有權勢的官員也可以輕易變身成為經濟富豪,而這些富豪仍需要官員的保護和支持。國家的公民自由和政治權利是最弱的,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最頻繁,干預的質量最差,政治和政權的穩定性最差。腐敗官員侵占公共土地和資源、擁有個人企業、與受惠的商人組織走私和策劃逃稅等等。在這些國家,腐敗常常表現為強取豪奪,並且涉及單方面濫用政治權力而不是進行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間的對等交換。一方面官員們不同程度地通過腐敗肆意斂財,有時能把國家企業轉變為追求利潤的私人企業,比如有官員子女空手套白狼,用幾千萬銀行貸款,經過幾番商業運作,就把價值上千億的大型國有企業攫為己有。另一方面那些受到官員保護的商人和合伙人在建立龐大企業時具有準官方的地位。不管哪種方式,權力都不真正在國家手裡,而是在那些利用政治強勢獲得財富的官員手裡,公共與私人領域之間的界限模糊不清甚至根本不存在,總之是國家權力過分集中且官員權力幾乎不受限制,在這類腐敗症候群里,大權在握的國家官員幾乎隨心所欲地對經濟和社會進行掠奪。
中國式貪腐正是權力過分集中且官員權力幾乎不受監督和限制的惡果。中國歷屆政府都重視反腐,可是腐敗卻愈演愈烈,就是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習近平的反腐運動短期內也許能夠遏制腐敗,但是如果不解決權力過分集中、官員權力不受限制、財產不公開等問題,恐怕也達不到什麼效果。 其實,只要做到官員申報財產和新聞自由,不義之財就無所遁形,中國式腐敗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中國式腐敗和文化當然也有關係,正如梁啓超所指出的,中國人"私德"強而"公德"弱,因此假公濟私,公權私用比較普遍。說到底,腐敗的深層原因是人自己心靈的腐敗,這是導致一切腐敗的淵藪。因此,反腐敗要標本兼治,既要建立制度約束機制,也要建立心靈約束機制,就是一種真正的信仰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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