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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加拿大 + 美国 |
注册日期: 2011-02-27 访问总量: 2,495,479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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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徒,请别再张牙舞爪! |
| 网络的生活空间,虚拟。 大约,这是散布恐同反同的优质土壤:肥硕且气候适宜。每每自义self righteous的说教总如涟漪般能被传开,直至有另一块大石头被投下,击撞而起的波浪才能将涟漪所盖过。 有关同性恋问题的类似争执的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前些日子在多伦多,华社就有因第13号法案一事在舆论谋体上掀起过一场大辩论。13号法案的精神是支持弱者,少数者。其用意是教育孩子们不要歧视性取向不同的、大约5-7%的同学。有人将此等同于向孩子们灌输同性恋性行为方式、等同于要人"断子绝孙"。这也实在是对事实与正义的扭曲,别有用心般的混淆是非。上不了台面的自欺欺人。 在言论自由的社会,反对任何一条法案、政策或某个政客是我们的天赋人权;但是借此渲泄对少数群体的仇恨,无论明暗,则不是我们生来就有的权力。然而网络上这类情绪的喷射,却又常常是借助造物主之口。每每如是:冲在前沿的往往是平日里和眉善目的信男善女。 看看反同恐同的联合阵线,某些基督徒、宣教士的身影总也在最前面。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字眼来形容我的心情。 我也搞不明白为何有些基督徒热衷的社会议题总是与性有关的Hot Button Topic议题: 红灯区、色情网,「断背山」、风月版,堕胎和现在同性婚姻与反歧视教育。 买报纸上的广告、开记者招待会、写反同恐同的搏文,这仿佛是这些人仅有的三大法宝。他们呼吁信众抵制抗衡有关同志们的相关法律政策与社会习常,好象他们自己就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犹如只有他们是造物主的代言人。但是,对于牵涉教会中权贵者的凟职滥权、性侵犯的事件,却从来没有见他们在诚实公允地面对,更别提对被害人和会众乃至社会的道歉。教会,至少是我所认识的不少华人教会在这些议题上看似患有「分裂症」。 我所认识的教会,特别是某些华人教会与宣教团体,愈来愈没有生命和能力。过去多年,有些教会与宣教士们为维护自己利益越来越变的与文革时期张牙舞爪的乡村党支部书记没有太大区别。这种迹象过去几天在万维博客的几个院子里更是显而易见。 再多的查经聚会、再频密的禁食祷告、无数名人艺人科学家的见证,只显出教会的势利与见风驶舵。在教会内,圣道越来越少,传销、关系、网络、利益、教牧相护越来越多。教会已经沦落为既无异象、也乏品味的街坊福利会、传销会、同乡会、专业人士协会。 也许,我说的教会与基督徒只是少数。但是,他们的确有将赤裸裸的偏见与歧视包装成圣洁。他们扭曲经文从而将真正的不义合理化、圣经化。他们聪明地、义无反顾地站在高墙旁边,远离那脆弱、愚拙的鸡蛋,忘记教会的标记十字架。他们,与文革时期的乡村党支部书记,与街道居委会大妈有何不同? 为了巩固以基督为名,行"街坊福利会、传销会、同乡会、专业人士协会"之实的所谓教会利益,他们可以断章取义地曲解经文。为的是要合理化罪恶、欺压弱小、漠视不公。 以下是常见的谎谬理由: 1. 顺服掌权者(无论他作了什么,他总是神所膏立的人) 2. 家丑不外传(不要失见证) 3. 爱心(爱包容罪) 4. 谁可以扔石头(谁没有罪呢?) 这些年间,从政治议题到维权、民生、信仰、勇气、憧憬、盼望和力量,又有那些可以从这些教会和基督徒的言行中看得见?愈是不公、愈是力量悬殊的角力,愈是面对暴政集权的黑暗势力,华人教会愈是沉默,愈爱依附权势。 在有关同性恋权益这个议题上,我想来想去,只想到一条出路:教会,尤其是华人教会,必须醒觉。基督徒必须停止对着同志们Bedroom的张牙舞爪。论断他人,that is none of our business。 正如好友天婴所说:"我是人,我把审判的权利交给神"。是的,有一天,在上帝的面前我们要面对的都是我们自身各自的罪,而不是某个同性恋者的罪。 求主怜悯。 本堂相关文章: 闲话记忆中的泼妇大妈 医学界对同性恋之源的解读 复旦旧事:我周围的同志们(图) 也谈偏见:咱自家的 天婴相关文章: 断背山的挣扎与呼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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