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是部分洗錢證據
經FBI查明,在09-11年這兩年間,Mikerin通過WISER洗錢54萬美元,通過LEILA洗錢77萬美元,還有一個叫OLLINS的公司洗錢35萬美元。除此之外還有少量非正常的現金交易。
那麼奧巴馬做了什麼?
1.2010年,國務院和外國投資委員會批准Rosatom併購加拿大礦業公司Uranium One,由此占據美國鈾礦資源20%。
2.2011年,批准美國核電站可以從Rosatom的美國子公司Tenex進口核原料。這些原料是從俄羅斯廢棄的核彈頭裡面取出的(所以特別便宜)。
整理完文章涉及的相關事實材料之後,再看作者的指控,你就能獨立提出疑問,而不是被牽着走了。
1.吃回扣吃出國家安全?
作者在文中指控稱:“俄羅斯賄賂和吃回扣的威脅引起了美國在國家安全方面的關切。”“奧巴馬的行政部門做出了有利於普京商業野心的決定。”
也就是說,作者認為,俄羅斯人的行為影響了美國的國家安全,有利於實現他們的商業野心。這就是俄國人的動機。
可是,俄羅斯人吃回扣然後私分,怎麼就影響了美國的國家安全,實現他們的商業野心呢?難道這不是挖國企牆角損公肥私麼?吃回扣還吃出民族英雄來了?而且回扣又不是奧巴馬吃,他無利可圖,為什麼要幫助俄羅斯實現商業野心呢?通篇文章作者都沒有解釋他是如何得出結論的。
也就是說,作者在論述動機的時候,他採用了奇特的邏輯,卻沒有對此作任何解釋。
2.先後關係?到底能證明什麼?
作者在文中,包括標題的主要指控是:“在09年11月,FBI就探知Rosatom公司有吃回扣與洗錢的違法行為,但10,11年,奧巴馬政府依然批准它併購和增加進口範圍”。
作者反覆強調這裡的先後關係,但這裡有一個邏輯問題,就是“FBI探知”與“行政部門知道”是兩回事,FBI負責的案子多了,行政部門能知道的很少。如果要完成論證,你需要證明它此前是知道的。比如給出當時有議員或FBI工作人員向行政部門提交相關案子的信息。結果,什麼都沒有。
這種把兩件無法證明關聯的事情,左一句右一句地寫在一起,稱作“暗示”手法。寫起來很容易,比如“加州近期發生特大火災,燒死42人,超過10萬人無家可歸,而上周,XX城警方宣布抓獲一名非法移民”。(通過暗示灌輸“非法移民縱火”的典型文案)
3.批准併購正確與否的判斷標準?
假設美國政府知道了俄羅斯公司的“違法行為”,之後就不應當批准其併購和擴大進口範圍了嗎?
併購案和擴大進口是否應當批准,難道是看某個公司的管理人員是否吃了回扣?在這裡,作者應當列出法律如何規定,法律里,批准外國公司的併購應該持什麼標準,這些標準在過去的執行情況怎麼樣?但是全文都沒有涉及這點。
所以如果你熟讀時評,就會發現這篇文章的表達是非常晦澀擰巴的,很難讀下去。必須通過極右翼媒體或者營銷號摻雜大量謠言“理順”以後,才能傳播。為什麼擰巴?因為作者的邏輯很有問題,從奇怪的角度得出讓人看不懂的結論。
但事實評論的好處是,不管作者得出什麼樣的觀點,你也不能說人家造謠。誰還不能有個觀點呢。
這篇文章的分析就寫到這裡。有人會問,文章里不是還寫了希拉里和穆勒了麼?你怎麼不提了。因為這些內容完全是生拉硬扯,當然,背後有目的。很多人不明白,希拉里不是收了俄羅斯幾百萬美元麼?怎麼就沒關係呢。建議閱讀原文:
The final court case also made no mention of any connection to the influence peddling conversations the FBI undercover informant witnessed about the Russian nuclear officials trying to ingratiate themselves with the Clintons even though agents had gathered documents showing the transmission of millions of dollars from Russia’s nuclear industry to an American entity that had provided assistance to Bill Clinton’s foundation.
注意作者用了非常冗長,極其擰巴的一個句子,為的是隱藏它的關鍵邏輯——
1.文件顯示某俄羅斯核設施企業匯了數百萬美元給一個美國實體(但沒說這是正常交易還是違法)。
2.這個美國實體幫助過克林頓基金會(估計也就是捐過款。捐過多少?是幾百萬麼?)。”
這是什麼關係?這叫“沒關係”。比如我一個慈善基金收了數千個企業的捐款,人家企業怎麼經營怎麼收款,我怎麼可能去管。
時評作者需要證明這是個遊說活動,是一次有意的資金轉移。即便最次的作者,至少也應該提供能讓人深入調查的線索。然而整個爆料,是匿名信源+匿名企業+匿名實體+不知道多少錢+不知道什麼時間+不知道匯款是為了什麼。作者的目的不是為了搞清楚事情,而是為了讓你發揮想象力。以及將來遇上事,腦子裡能冒出作者拼命暗示你的“希拉里也收錢通俄”的辯護。
這就好像當年指控“北大教授猥褻夢桃源飯店服務員”一樣,一堆人跳出來說北大為什麼不調查。這不是蠢嗎?什麼信息都沒有,怎麼調查?
至於文中提到穆勒的方式,就更不必說了,極其無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