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文《高法對大學錄取用AA的裁決/拜總表態/群友評論/高校錄取不再有族裔平權》 逸草:喜見曾發過不少有理有據反川文的大咖們紛紛出來撰文發聲。😄😁 【群友介紹:二文章,平靜思考最高法院判決的二個角度。】 文一:最高法院廢除平權措施,對華人學生意味着什麼? 作者:徒步的騎手 JUN 30, 2023 高法的判決不允許在大學錄取中看膚色,但鼓勵錄取時看學生的個人經歷。這不是新鮮做法,美國的大學一直在這樣做;甚至不是新鮮說法——這幾十年一直有學者呼籲大學在錄取時用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取代種族因素,就是說用照顧窮人家的孩子來取代照顧少數族裔。一些華人新移民可能覺得,高法這個判決會讓名校錄取更多華人學生。他們將會失望。 獨立日假期前,美國最高法院像是在爆米花,接連做出重大判決,讓人目不暇接。昨天宣判SFAI v. Harvard和SFAI v. UNC,禁止大學在錄取新生時把種族作為一個因素考慮。一些華人新移民可能覺得,高法這個判決會讓名校錄取更多華人學生。他們將會失望。在筆者看來,這是個大致公道的判決,但不是一個對華人新移民的孩子上大學有利的判決。 高法的判決不允許在大學錄取中看膚色,但鼓勵錄取時看學生的個人經歷。這不是新鮮做法,美國的大學一直在這樣做;甚至不是新鮮說法——這幾十年一直有學者呼籲大學在錄取時用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取代種族因素,就是說用照顧窮人家的孩子來取代照顧少數族裔。這個判決無非是採用了這種流行已久的說法,認為這樣更公道,不違反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 換言之,在將來的大學錄取中,膚色不再是一個明文規定的考慮因素——本來就只有40%左右的美國大學在錄取時把膚色作為考慮因素之一,但美國大學有足夠的非膚色錄取因素來保持學生群體的多樣性。可以預見,將有更多大學,尤其是名校,會放棄使用SAT考試成績,增加考生的家庭經濟狀況和高中學區等因素的考慮權重。 筆者大致贊同這種原則。每個種族都有窮人富人,但孩子決定不了自己出生在什麼家庭,決定不了自己的家長是誰,更決定不了家裡有沒有錢,能不能住在好學區。事實上,在大學錄取中把種族作為一個因素考慮,最受益的是少數族裔中的富人子弟和上中產子弟。不管什麼族裔,窮人兒女在差學區得80分要付出比富人和上中產子弟在富學區得90分更多的努力,也需要更高的天份。大學增加這些錄取考慮因素的權重,比直接把膚色作為錄取因素更公平一些。可以預見,從這個判決中受益的,首先是廣大農村地區和貧困學區的白人學生——這也是SFAI發起訴訟的初衷;其次是那些地區的拉丁裔和非裔學生。華人新移民很少往在那些地方,很難看到他們的孩子如何受益。 今天高法的判決在原則上類似於得克薩斯現行的做法。得州公立基礎教育主要靠各縣市房地產稅養活,富裕學區房價高,稅收多,學區好,但貧窮學區和地廣人稀的農村學區,經費捉襟見肘,學區差。小布什當州長時,想補償這種教育不公,立法規定,不論學校教學質量高低,只要學生在班裡成績屬於前10%,自動進入最好的州立大學。 一些富裕白人家長和第一代華人移民家長反對,因為擠掉了他們子女進一些競爭激烈的大學如UT Austin的機會。Top 10% 規則有很多問題,比如說好高中前20%的學生可能水平比差高中10%的學生還好。居民區有窮富,學區也有優劣,但學童少年決定不了住在哪裡,上什麼中學。州政府這種做法,至少給了一些窮苦人家孩子機會。父母窮苦,政府管不了,但是至少在少年人生開始的時候,政府給提供了一個機會,沒讓人從小自生自滅。這是通過公共政策調整,儘量給貧窮家庭的孩子一個機會。 Top 10% 規則實施多年,在左右博弈中修修補補,但基本精神一以貫之:學生家庭起點不平等,但在高等教育方面,政府儘量給家境不好的孩子一個大致平等的起點 。如果讓整個窮苦階層的人和他們的兒女都看不到希望,這個社會肯定要出大問題。政府能幫的有限,但至少要通過公共政策做些調節。在這件事上,當年小布什這些得州共和黨人是群負責任的政客。在得州人口中,非裔、墨裔和農村地區白人的平均收入低於其他大部分種族,其所居住的中小學校區經費不足,教學質量差。客觀上,墨裔、非裔和農村白人成為Top 10% 規則的主要受益者。 Top 10% 規則只適用於州立大學錄取,政府只幫這一把,能不能畢業還要看用不用功。 在立法的時候,小布什當州長,州議會由共和黨控制,都不是什麼“白左”。立這麼個法至少說明,這些政客沒有自己闊了,就理所當然地覺得窮苦人家的孩子上不了大學是活該。窮苦人家的孩子在起跑線上已經輸了一把,政府雖不是菩薩,但在你人生剛起步的時候多少拉你一把。這是文明,無分左右。 德州政府的做法讓我想起當年在國內城鄉結合部中學掙扎的歲月。如果天朝官府也有類似的規則,我等會省卻許多因觸目驚心的不平等而考不上大學,淪落在社會底層蹉跎的時光。那時候,高考是全國統考。同樣的分數,在北京上海可以念本科,在山東大專都上不了。世上沒有絕對公平,但通過公共政策調節,儘量讓學生在人生起步階段公平一點,拉一把窮苦人家的孩子是正常官府的天職。但被拉了一把後,關鍵還是在個人努力。自己要爭氣,才不會糟蹋公平的機會。 美國有很多不公平,但大部分國民有比較穩固的公平觀念,得克薩斯這麼保守的地方,州政府都有一些平權政策,維護公立教育的基本平等,儘量讓社會底層孩子有機會上進。相反,沒有基本公平觀念的人多了,組成的社會大致是個叢林世界。從那種世界來的第一代移民,可能最急待改變的就是叢林世界觀,虛心學習這個社會的一些公平和公道做法。 今天,看《紐約時報》採訪了一些大學負責錄取的人員,說這個判決後,“學校愈發傾向於錄取來自低收入家庭的學生,或是初代申請者——也就是家族中的第一個大學生。”這種做法符合那個判決的原則。不少中國第一代移民家長以為這個判決後,美國名校將被迫按考試成績錄取,他們的孩子更容易上名校了。高法這個判決的效果跟他們的想法正好相反。《紐時》說:“一些校方預測,對考試成績和班級排名等標準化指標的重視將會減少,而更多強調通過推薦信和申請文書來體現的個人素質”。美國大學和法院對小區做題家的興趣有限,父母在母國的成功經驗不一定能照搬到美國長大的孩子身上。事實上,在今年大學錄取中,已經有80%的學校不再要求SAT成績。 對於中國來的第一代移民家長,這個判決的意義在於,它再度表明美國的大學和最高法院對小區做題家的興趣有限。還是給孩子自由成長空間吧,別把他們逼成小區做題家。在下一代眼中,第一代移民家長的人生沒有多少吸引力,逼他們重複自己的小區做題家經歷,實在是一種摧殘。從中國來的第一代移民註定是過渡的一代,他們大多處於美國社會的邊緣,很多甚至處於邊緣以外,不容易完成精神世界和生活方式的現代文明化轉型,能給第二代最大的禮物可能就是讓他們有自由發展的空間,不再重複自己的邊緣命運。 高法這個判決後,大學錄取會更向貧窮家庭、農村家庭、父母沒上過大學的家庭傾斜,受益人數最多的將是底層白人家庭的孩子,其次是墨裔和非裔家庭的孩子,底層華裔家庭的孩子也會受益。可以說,這個判決實際上是以照顧弱勢階層的學生取代了照顧弱勢族裔學生,具體衡量指標變了,但目標沒有變,就是在大學錄取時綜合考慮學生的個人經歷,儘量做到公平和公道。
Original項西行 北美新藥科普歷史網2023-06-30 Posted on 美國 ZT https://mp.weixin.qq.com/s/KDib58E_OZiDIdpzdUP92g 昨天石破天驚,美國最高法院以6:3的投票認定,高校錄取標準中考慮種族因素的平權做法(Affirmative Action,簡稱AA ), 是違反憲法的,必須停止。 這個名校AA,在廣大美國華人心中一直占有特殊情結,一個是華人有重視教育的傳統,再一個是很多人的名校情結。反對者可以列舉出一大堆統計數字說明學業優秀的華人小孩進入名校是多麼的困難,這是因為校方特別照顧黑人等少數族裔的原因;支持者也可以舉出數字說亞裔學生在名校中的比例本來就已經不低了,比如亞裔人口在美國大概5%,但是哈佛大學去年新生中亞裔占20%,還有AA平權運動對改善美國社會族裔關係整體和諧度的作用,等等。
AA好不好對不對,眾說紛紜。答案在哪裡?
這讓我想到幾年前熱播的一個美劇《傲骨雄妻》,裡面有一集出了一個給人印象深刻的會計叫 Clarke hayden, 他問女主角艾麗莎說複雜的統計報表里,如果會計意識到自己犯了錯誤,沒機會改正但是不敢寫進正文,同時又不能掩蓋和撒謊,怎麼辦?
答案是:寫在註腳里。 同樣的行規也適用於最高法院的判決書,魔鬼在細節之中,秘密隱藏在正文下面小字體的邊角空間。 這次的高院判決全文七萬多字237頁,一篇中篇小說的篇幅,非專業人士不可能有時間看這樣的繁文縟節,在第30頁有如下一段小小的註腳(藍色)。 
說的是: 本次叫停AA的判決,不適用於軍隊院校。 軍隊是美國全球霸權的捍衛者,國家的驕子,肯定是什麼好東西都給他們留着。現在高院說,紐約的西點軍校,馬里蘭的海軍學院,科羅拉多的空軍學院,佛吉尼亞的海軍陸戰隊學院,你們可以繼續搞AA, 追求校園的種族構成平衡,但是其他人不可以。 AA好不好,還用說嗎? 軍隊院校為什麼搞AA? 在越戰之後美國實行志願兵役制,由於人口眾多本來兵源不是問題。但是發動反恐戰爭之後,軍力在全球持續擴張,兵源捉襟見肘,所以必須開源節流,以非裔為主的少數民族就成為兵源的重要來源。目前非裔是美國各種族裡服役比例(20%)顯著超過其人口比例(12%)的唯一種族。 但是當兵的多不代表當官的也多,黑人入伍後得到提拔的機會更少。如果和白人做一個對比,美軍的白人比例是54%,低於他們的總人口比例(70%), 但是在將軍以上的高級軍官90%是白人。雖然拜登總統特意提拔了一位優秀的黑人將軍奧斯丁為國防部長,起到一個鼓勵示範作用,但這只是個例而已。 
問題是,不管種族文化大熔爐啊,人不分膚色一律平等啊這樣的大口號如何喊得山響,這仍然是一個種族意識很深的社會,特別是在軍隊,如果黑人大頭兵全部都由白人軍官率領,那在槍林彈雨中的實踐中是行不去的。所以各大美國軍校都特別重視招收黑人士官,哪怕是採用種族優先的考慮,因為軍校士官不但是未來戰爭中一線指揮員的主要來源,也是未來將軍的搖籃,有助於改善美軍高級將領中有色人種稀缺的毛病。 經過多年AA努力,目前西點軍校的黑人學生士官比例已經達到了12%左右,和哈佛大學的黑人學生差不多,是一個長足的進步,但是和黑人的總服役人數相比還有差距。 在美國,或者任何一個現代社會,名校的教育機會更是一種稀缺社會資源的分配。 這一次的高院表決,是6位持保守立場的大法官投票否定了AA,除了他們口口聲聲堅持的“種族平等,擇優錄取”的原則之外,還代表了社會優勢種族對這種寶貴資源流失的一種焦慮感。統計數字擺在那,再舉哈佛的例子,美國社會白人70%, 但是哈佛學生中白人50%,他們沒有拿到屬於自己種族的那個份額。 但保守大法官們寫了那個註腳,把軍校另類處理,這說明他們的決定還是短視了:一個對美軍不利的政策,也不可能對美國社會有利。 因為在某種意義上,整個美國社會就是一大號美軍。 既然黑人大頭兵全部都由白人軍官率領行不通,社會的每個種族也同樣需要來自本種族的精英人士來代表和引領。 種族AA造成的學業成績錄取標準不統一不公平,主要體現在常青藤私校,而這些學校的傳統特長不是培養工程師和程序員,而是走的高層精英路線,是政治家,外交家,律師,法官的搖籃。但在這個領域,我們的社會很不幸還停留在一種部落化的水平,tribal society,也就是說,選民意代表,除了才能和魅力之外,還是“自家人”選“自家人”,拿國會三個華人議員的選區看,他們都有遠超人口平均比例的亞裔選民,最高的那個有40%以上的亞裔人口,這是他們當選的重要基礎。 這個問題不局限於政治。比如有人問,醫學院難道還不應該完全依靠擇優錄取嗎? 醫生的最基本任務還是要服務社區。貧窮,治安差,交通不便的少數民族聚居區,同樣需要有醫生在那裡開業。但是以華人這個醫學院考試中的佼佼者為例,平心而論他們畢業完成住院醫訓練後,搬到黑人區開業服務病人的概率非常小,黑人區還是要靠黑人醫生,所以醫學院必須保證各個種族都有一定的比例。 這是我們這個社會的現狀,大學種族AA就是根據這個現狀的不得已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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