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tjRnIiHE7w 那些仍在瞎编杜撰着一些与涉嫌违法犯罪性质毫无关联的伪历史故事,而意在极尽无中生有之能事般诬陷抹黑当年毛泽东主席所发动的、已被当今全世界民主国家所接轨的“文革”民主政治运动的合法与正当性之能事的邓党伪共集团的舆论喉舌们,今天在大量铁般历史客观性事实真相面前,似乎已经实在无法找得出任何可在法理逻辑上站得住脚的人证和物证,以确实佐证其当年践踏司法而草菅人命、滥杀无辜般冤假判刑江青等人的所谓“罪行”了吧。所以,他们黔驴技穷的情急之下,便唯有翻箱倒柜地想设法找出些、或歪曲捏造些,似是而非,却死无对证性在法理逻辑上与涉嫌违法犯罪或乱政乱纲等毫无必然关联的人和事的谣言来,意在极尽抹黑是羞辱其潜台词包括毛泽东在内的所谓“五人帮”。因为,这些年来中共官方已经在陆续揭秘了不少其原始党史记载的客观性历史真相证明:所谓“四人帮”在毛时代的文化大革命民主政治运动期间,他们除了坚定不移地、依法依规地履行其岗位职责而仅仅贯彻当时以毛泽东主席为首的中共高层由集体民主程序的决议所形成的党国合法合规的政策以外,从亲自参与、或策划、或暗中操纵过任何涉嫌违法犯罪性质的侵权式批斗或武斗打砸抢行为!所以,以造谣杜撰手法来诬陷、羞辱、抹黑那所谓“四人帮”的王张江姚,实质上,就意在硬性捆绑着影射式诬陷、羞辱、抹黑毛泽东主席。故而,邓党伪共们又私下里讽刺挖苦般称之为“五人帮”。然而,往往却无不是法理逻辑与客观事实,自相矛盾而前言不搭后语。结果,反过来适得其反式自己羞辱了自己。 这不,油管视频平台上这一标题为《江青想拉拢粟裕,结果粟裕根本不理她,回家告诫妻子:要做好准备》(链接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tjRnIiHE7w)的视频中,该小编的整篇文章旁白中,又再以死无对证而似是而非的手法,试图借粟裕之口做还魂,而似是而非地这么编造道:“1975年第四届人大会议即将召开之际”,“江青试图拉拢粟裕、插手军中事物”;并且,“在会议召开不久后,江青便通知粟裕”,说是“自己要去代表团视察工作”;小编紧接着却无中生有地夸张历史而所谓“江青这种傲慢的做法,让粟裕极其反感”。于是乎,粟裕便“在江青来视察的当天,他只招呼了几位副团长前来应付江青”;紧接着,小编又继续瞎蒙瞎猜、有鼻子有眼地胡编乱造历史道:“江青到场后,看见只有寥寥几人来接待她,虽然十分不满,但,还是忍了下来。碍于江青的身份,粟裕也只能强颜欢笑地与江青握手。在几人谈话时,江青轻咳一声,旁边的一位同志立即领会了江青的意思。说道:‘咱们是不是都把代表团的人都请过来?让江青同志给大家说两句。然而,此事粟裕的举动,却让江青气急败坏:只见粟裕直接跟旁边的人交谈起来。全然没有理会此人的言语。这位同志意味粟裕在交谈而没有听见,便提高声音再说一遍。然而,粟裕依旧在和别人聊天,而没有理会......”;这时小编又瞎蒙瞎猜地杜撰式替粟裕设想道:“众人明白,他并不是没有听见。只是在装聋作哑。粟裕此举让好面子的江青十分难堪。随后,她便阴沉着脸愤愤而去。对此众人面面相觑,陷入了沉默。这时粟裕站了起来,缓步地离开了会场。当晚,粟裕回到家后,便郑重告诉妻子,称‘今天我让江青碰了个软钉子。她势必不会善罢甘休。我们要做好最坏的打算。你要有心理准备。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江青并没有报复粟裕。只是发了一通脾气,便对他不理不睬了......”云云。这就是小编之自以为是地所谓:却被粟裕所谓“仅用了一招,便让江青无功而返......”云云。 显然,这整篇操作的政治意图,其表面上看似意在其极尽羞辱性抹黑江青之能事,实乃变相借此逻辑性捆绑着连带影射式羞辱性抹黑毛泽东为潜在根本。因为,其似是而非胡说八道(因为,连起码相关照以及当年相应性的新闻史载性报道的佐证都没有),非但根本没有任何具体涉嫌违法犯罪性质的事实依据和法理依据,可佐证江青是否涉嫌违法犯罪性质,却适得其反地反而佐证了当今的邓产党伪共集团所设立伪法庭,确实践踏司法而草菅人命、滥杀无辜性质的迫害无辜的江青致死的客观性事实;同时,还再次客观性印证了如下客观历史真相: 1)设若小编所说的故事全是真的,那么,江青非但根本没有丁点儿地涉嫌违法犯罪,而且,还非常积极地、依法依规地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而在自己的岗位职权范围内,履行其“在其位,而谋其政”,而贯彻和执行毛泽东思想的方针和政策;积极开展工作,积极与相关领导合法合规的正常性工作关系互动!而与小编之纯属以类似“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所谓”的畸形心态而瞎蒙瞎猜式所谓“江青试图插手军中事物”的人格性侮辱抹黑式无中生有的胡说八道,毫无客观性具体事实、和法理逻辑的依据。即便欲假设哪天江青欲所谓“插手军中事物”,那也肯定就是依法依规之名正言顺地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指示,而光明正大地就事论事之。而绝不会违法违规性质之乱政乱纲!因为,历史事实真相之客观性,早已铁般如此这般地印证! 与此同时,正如视频小编旁白道:江青也根本没有由于碰了粟裕无礼之所谓“软钉子”,而如粟裕所疑心多虑地所谓“打击报复”。而是,从未怀恨在心式而追究报复之,而是,不计前嫌的客观事实,也就反过来,变相地透视出了江青生前为人品格之光明正大、坦诚磊落、心胸宽宏大量而伟大!!更非类似邓小平那小肚鸡肠般耿耿于怀而咬牙切齿般所谓“杀她一千遍也不解恨”,而伺机公报私仇的邪恶心态;也就意味着:间接意味着那些邓产党们所诬陷抹黑江青而所谓“疯狂迫害老干部”的说法,纯属子虚乌有的胡说八道性“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而百分之百地涉嫌触犯了知法犯法之“莫须有”式诬陷罪了嘛!故而,审判江青、判刑死缓之举,就是典型的践踏司法而草菅人命滥杀无辜性质冤假冤案了嘛! 2)却又以造谣杜撰伪历史性质的手法,反而将粟裕的人格人品羞辱抹黑得类似“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而不懂装懂、瞎蒙瞎猜的反面人物式、且其政治思想意识深处涉嫌反毛辱毛的政客了嘛!而小编造谣抹黑性胡编乱造所谓“粟裕回家后,告诫妻子:要做好准备”的说道,不就形同反过来羞辱了粟裕大将类似愚人般表错情了嘛!与此同时,也就反过来把粟裕将军诬蔑性抹黑成了,毫无起码为人道德操守而那类,而无端端地政治性歧视那同为中共党内同事兼高干、且还是毛泽东法理上名正言顺的夫人江青了嘛!那还吻合正常的法理法规下之人权法吗?还有起码的党性吗? 3)而视频中的后来,还所谓:江青试图通过王洪文向毛主席汇报工作时,帮忙表达她个人对“两会”人选的看法,以及对邓小平的看法等之举,故意贬义词式遣词造句成所谓“告状”性质。然而,问题是:客观上,那也纯粹就是江青和王洪文作为党内高干之政治职权和资格范围内的、合法合规性质的工作关系范畴的事情。他们无论谁,都拥有着绝对合法合规的权力和资格,向毛主席汇报或反映他们在下面,所客观性的所见所闻及其看法和意见,或所谓“告状”嘛!此举即没有违反党章,也根本没有任何违法犯罪嫌疑嘛!邓小平不也照样向毛主席告过他们的“状”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吧? 更何况,毛主席,作为最高统帅,他也有着起码法理权力、且也更是需要更多的正反两面的基层客观性信息,方可明察秋毫而正确判断和拿捏了。同时,毛主席仍然有权采信、或采纳、或否定的定夺权嘛!然而,即便如此,客观的历史事实却是:即便毛主席当时并没有采纳、甚至拒绝了江青、王洪文所反映意见,然而,却也根本无法罔顾客观事实地否认得了:当时江、王所反映的问题,纯粹客观性实事求是嘛! 不妨试问:难道当年的邓小平和叶剑英他们,不也确确实实,就是私下里相约,而另行到了当时已经病入膏肓而卧床不起的周总理处,也以秘密会议式向周恩来“告状”了江青他们嘛!甚至,他们甚至还试图说服周恩来,能与其联手,欲以政变形式对毛主席和王张江姚等人,采取违法犯罪、乱政乱纲性质的不轨行为嘛!故而,这些后来被他们自己不打自招地暴露出来的客观性历史事实,不也实事求是地印证了:他邓小平非但自己也搞那所谓的“告密”或“告状”行径,同时,不也照样私下里,接受他手下安插的亲信,可随时向他邓小平“告状”或“告密”,任何涉及反他的人和事嘛!那他还怎么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呀? 所谓的“告状”或“告密”,只要合法合规、且有客观性事实依据、人证物证可佐证,不正是完全在置身于国家法理规范下之:揭发坏人坏事,或非法非规之事,人人有责嘛!否则,高层还如何了解并纠正下面那些胡作非为、倒行逆施、为非作歹等祸国殃民的乱像呀? 4)故而,小编的整篇视频旁白,根本无法从法理上佐证江青、王洪文确实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却又众所周知地官方践踏司法性质地抓捕、关押、判刑他们,并迫害致死的事实,不就恰恰反过来印证、做实了邓小平及其党羽,客观性历史上,确实涉嫌践踏司法而以伪司法性质做明知故犯、知法犯法而侵权人权、滥杀无辜、草菅人命了嘛! 所以,小编整个视频之制作,不就形同典型的政治肤浅和法盲之弄巧成拙,诬陷性羞辱了无辜的粟裕大将。而一厢情愿、自取其辱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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