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盟员郭泉
致国家主席胡锦涛、政府总理温家宝的公开信
——探讨“二十一世纪中日关系的新思维”
尊敬的国家主席胡锦涛、政府总理温家宝先生
两位领袖好:
后天(12月13日)就是震惊中外、惨绝人寰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事件70周年了。70年前的这一天,日军攻入南京,开始虐杀这个悲情城市的三十万手无寸铁的黎民百姓和已经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直至几周后这个美丽的城市成了人间地狱。
中日战争已经结束了60年了,但中日两国对这一重大灾难的反思仍是远远不够的。
日本作为一个与中国隔海相望的经济大国,其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交融关系是任何一个有思想、负责任的政治家都不会轻描淡写、敷衍了事的。
上个月早些时候,我在给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先生的公开信中,已与两位领袖探讨了中美关系和台海关系,今天,我想与国家主席胡锦涛、政府总理温家宝两位领袖探讨二十一世纪的中日关系。
正式开始探讨之前,我想先向两位领袖汇报一个小插曲。
坐落在侵华日军南京江东门集中屠杀点的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纪念馆在2005年12月13日闭馆维修、扩建后,历经两年,终于在日前完工。我的一位在电视台实习的女学生对馆前新落成的雕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千辛万苦联系并采访了雕塑的设计者和施工者,请教了雕塑的尺寸及其象征意义等等。电视台的同事、领导以及广大市民都认可并高度赞扬了这一爱国主题的新闻短片,并准备播出。
不料,在播出前,电视台接到了来自省市宣传部的“不准播出”的命令,言称恐其破坏中日友好关系。
两位领袖,不知道你们听了这一汇报后感想如何?我想,如果这种仅仅介绍雕塑长宽高的新闻短片,中共宣传部都不准播出的话,那么未来,日本或其他什么国家再来一次南京大屠杀或北京大屠杀,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言归正传。11月30日,日本共同社上海支局的支局长渡边昭和等两位新闻工作者来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的小会议室采访了我,请我谈谈我对二十一世纪中日关系的展望以及对南京大屠杀事件的观点和态度。
现将此次谈话要义,说与两位领袖及全国人民、海外华人,以作探讨,并以此文祭奠所有在日本侵华战争中罹难冤死的中国军民。
国与国之关系,犹人与人之关系。人与人有敌人、陌生人、朋友三种关系;国与国也有这三种关系。中日两国隔海相望,其经济、文化、政治的互通融合层面极多。“敌对”将两败俱伤;“行同陌路”也对两国无所裨益。唯有做朋友,两国政府才可能为两国人民共谋福祉。
中日在六十年前是敌人,后又做了十余年的陌生人。中日建交后,日本多位首相作了不同形式的道歉,目前,两国政府在法律文书上是朋友了,但中国人民是不信这个邪的。因为战争创伤并没有完全愈合。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与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由此可见,做朋友的前提是“信”。
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日本国的谢罪问题。
目前,我查阅到中日建交后,不少日本首相都表示过对中国人民的谢罪和道歉。但是,我们知道,民主制国家里的总统和首相其实都是人民选出来为人民服务的临时工而已。其谢罪和道歉如果非经国会授权,那就只能代表他本人,不能代表国家人民。所以,我认为,在侵华罪行方面应由日本天皇制定颁发谢罪诏书,诏告历史,永志不忘。
其次,天皇的谢罪诏书,必须得到实际的兑现,否则,中国人的身心伤痕永难消遁。现我开列战争赔偿和返还清单如下:
一、对日军侵华战争期间死难的三千五百万中国同胞进行战争赔偿。
此问题,虽有中华民国蒋介石先生放弃在先,中国共产党毛泽东、周恩来两先生放弃在后,但此三人只能代表他们自己,不能代表全体国人及死难的千百万同胞。上述三人所作的一切放弃战争赔偿之文书均应依法宣告非法。
目前,应重开战争赔偿之索赔调查并形成文件,交由全国人大讨论决议。
二、日军侵华期间毁损之中国民用建筑及公共设施,均应做出相应的赔偿。
以上两条,均应支付自应赔付期至实际履行期的全部利息。
三、日军侵华战争期间,日军从中国掠夺之金银、文物、珍宝,均应如数返还。并对毁损之文物、珍宝进行相应赔偿。
四、返还中国领土钓鱼台列屿及其所属海域。
五、应开庭审理并实际解决慰安妇诉讼、毒气弹受害者诉讼、赴日华工诉讼等特大战争虐民案件。
以上第一条、第二条之“战争死亡、毁损事”,中华民国在战后有过详细的调查并有现成之死亡、毁损报告。
以上第三条之“金银、文物、珍宝事”,中华民国博物馆、档案馆亦有相应的调查报告。
以上第四条之“钓鱼台列屿及所属海域事”,有中国明朝海防图,及《顺风相送》等大量古籍佐证。另外,我的朋友李义强先生在此问题上研究、行动均出力最甚。中国国民党马英九先生对此也深有研究。此两人,堪称海峡两岸之爱国保钓人士的典范、楷模。
以上第五条之“慰安妇案”,以我的同事、挚友经盛鸿教授最为权威;第五条之“毒气弹受害者案”以我的同行王选女士最为坚强;第五条之“赴日华工案”以我的同行童增先生最为热心。
在这里,我还想对中国钓鱼台列屿及其海域向两位领袖多进言几句。
钓鱼台列屿自古为中国与古琉球王国的分界线。其分界线的地理结构为一个深长、绵延数千公里的海沟,叫宫谷海沟。海沟的东侧是古琉球王国,海沟的西侧是中国的钓鱼台列屿。
钓鱼台列屿及其所属海域,不仅是中国唯一的出海口,也是仅次于中东的世界第二大石油储藏区。二十一世纪谁拥有这个石油储藏区,谁就执世界之牛耳。万幸的是,这一巨大的石油储藏区,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中国的。
从2004年9月18日开始,每月逢18日,我在南师大免费开设面向全南京市民的钓鱼岛知识系列讲座,场场都有300余名市民、学生到场研讨。不幸的是,在2005年3月,这一深受中国人民喜爱的免费的爱国教育被中国警方以及南师大校方以“破坏中日友好关系且不合时宜”的理由取缔了,实为憾事。
我坚持认为,邓小平先生的“搁置钓鱼台主权”的政策是极端错误,也是极其危险的。事实上,邓先生的这一错误政策出台之后,钓鱼岛就完全被日本实际控制了。我的同行、朋友冯锦华先生、王喜强先生等保钓勇士经历生死考验,登上钓鱼岛数小时就被日本政府逮捕并移交日本的那霸警署审查。这就是钓鱼岛被日本霸占的明证。
邓小平先生的“搁置主权、共同开发”的政策未经中国人民的同意,且违反国家海洋法明文规定钓鱼台列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这一法律条文,所以应坚决废止“搁置”政策。
我认为,在钓鱼岛问题上,邓小平先生的“搁置主权”政策应修正为“捍卫主权、共同开发”的政策。钓鱼台列屿及其海域的巨大能源及海洋交通价值,将是21世纪中国伟大复兴的最核心的国家利益所在。中国丢失此岛,将使中国在21世纪的一切复兴希望破灭。
由于我长期以来致力于对钓鱼岛的研究以及我在法律事务方面的经验,我愿意与中国国民党的马英九先生共同承担中日钓鱼岛问题国际争端的代理律师。马英九先生的博士论文就做的是有关钓鱼岛归属的法律研究。马先生为老一辈的保钓人士,我与他在钓鱼岛问题上的观点完全一致。马先生也曾经表示要为钓鱼岛的归属问题去国际法庭与日本打官司。
建议两位领袖在思考中日关系之钓鱼岛问题时,参阅马英九先生的博士论文。
再次,如果日本方面能认真思考上述开列之谢罪、赔偿、返还清单,并积极与中国商讨,中国方面应在“理赔数量”上与日本进行实事求是的磋商,但是在“侵华性质”上,则没有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
最后,本人认为,在以上历史遗留问题全部得到解决,或经讨论达成共识并着手履行之时,在中日两国已经成为朋友、并不危害任何第三方的前提下,可以商讨70年前日本单方面提出的“大东亚共荣圈”的设想,但是我们的提法应该是“亚洲经济共同体”。
我认为,21世纪亚洲建立亚洲经济共同体的条件正在形成。如果日本在谢罪、赔偿和返还等问题上与中国达成共识,将使建立亚洲经济共同体的条件完全成熟。
请两位领袖根据中日两国的实际情况,着眼于21世纪的中国,广泛调查民意,调整中日外交关系,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与台湾人民共同努力,完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