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泉獄中日記 2008年11月13日 和每天一樣,早晨七點起床,喊醒兒子郭稱義。“稱義”這兩個字取自《聖經》“因信稱義”。他的小名叫“對對”,上小學二年級,八歲了。 七點四十分,我和對對吃完飯,穿好外套下樓。他背着書包坐在我的電動車的後架上。每天都是我送兒子上學,然後我去南京師範大學簽到。 七點五十分,我在離小學門口還有20米的地方把他放下來,因為學校門口的學生家長很多,再靠近不方便;另外,讓孩子自己走進校門,也是一種鍛煉。 我對兒子說,“好好學習,認真聽課,上課不要和小朋友說話。”看着孩子的背影,我感到很幸福。 可是,就在我調轉車頭準備上班去的時候,七八個便衣警察,把我推進了一輛黑色桑塔納轎車。 我說:“總得讓我把自行車停好鎖上吧?” 一個便衣警察說:“不必了,我們會有人把你的車送到你家的。” 上車之後,半小時不到,我被帶到了南京市看守所。 在南京市看守所的入所大廳,七八 名警察分成兩組,一組負責辦理我入所的各種文書材料的登記工作,另一組負責對我搜身。他啊嗎搜出我所有的隨身攜帶物品,逐一登記在扣押物品清單上。 在搜身時,警察幾乎把我脫了個精光,連我的內褲都拉開檢查一番。估計是為了防止我自殺,他們還抽去了我身上所有的帶子,例如腰帶、鞋帶等;他們甚至還用老虎鉗夾掉我身上衣褲上的所有拉鏈。 然後,我被戴上手銬,帶進了審訊室。在審訊室,我看到了刑事拘留證上寫着,“郭泉,男,40歲,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 我在拘留證和扣押物品清單上籤下我的名字。隨後,第一次審訊開始了。審訊的焦點是我發起的 中國新民黨是否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 當然,中共的警察認為我的行為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們的觀點是,凡是組黨、提倡多黨競選、要求終結獨裁實現民主的言行就是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 而我認為,黨政分開就是指執政黨的執政權與國家政權必須分開。例如,我不反對憲法規定的“國家政權”即“工人階級領導的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制度”。當我不贊同憲法序言中的一句話,即“中國共產黨將繼續帶領中國人民走社會主義道路”。對這句話,我認為,中國走社會主義道路沒錯,當規定由該黨一黨專政有悖於現代法治精神。 我認為,應該允許多黨競選。只要是贊同國家政權定義的社會主義政黨都可以參加競選,接受人民的選擇,帶領中國人民走社會主義道路。 為此,我與2007年11月14日在網絡上發表了致胡錦濤、吳邦國的公開信,標題是“探討全民福利條件下的多黨競選的民主政治體制”。2007年12月24日,我撰寫了《中國新民黨黨章》,規定了中國新民黨是屬於民主社會主義性質的政黨。 但是,中共認為我反對一黨永久執政,就是意圖顛覆國家政權。因為長期以來,中共認為共產黨的執政權就是國家政權,凡是要求共產黨搞多黨競選的言行,就是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 而我認為,執政黨的產生方式與國家政權無關。例如,美國每四年進行一次的多黨競選,無論是民主黨獲勝,還是共和黨獲勝,美國的國家政權都不會更改。同理,如果中國進行多黨競選,無論是中共執政,還是新民黨執政,中國的國家政權都不會發生變化。發生變化的只是執政的理念和為人民服務的態度,以及國民在這個國家的主人意識和選民意識。 多黨競選有利於中國人民的全民福利。 當中國人民有權用手中的選票來選擇執政黨的時候,中國人民才真正是這個國家的主人。 我認為這就是社會主義,這就是民主社會主義,這就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