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5月30日上午8時至9時,中國新民黨代主席郭泉先生召集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主要成員對5月17日至5月28日間中國新民黨的工作進行了研討分析,經充分辯論,決議如下: 1、5月17日至5月28日,中國新民黨代主席郭泉先生入獄期間,中國新民黨各項工作在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的部署下,有條不紊、有理有節地進行。向世人展示了一個成熟的政黨對其《黨章》和《黨建黨務大綱》的執行能力。 2、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秘書長鄭思潮先生在5月17日至5月28日期間召集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主要成員召開過三次特別會議,分別形成三份決議案,受到世人矚目。特別是在5月20日作出的“祝賀馬英九先生就任中華民國總統”的決議案,更是立意深遠。 3、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認為,中國新民黨代主席郭泉先生的無罪入獄和安全出獄,標誌着本黨已完成了第一階段的任務,即組黨任務。本黨工作現進入第二階段,即全面開展社會工作和完善理論體系的工作。 4、中國新民黨代主席郭泉先生將在上述第二階段里負責召集本黨學部委員從事完善“全民福利條件下的多黨競選政體”的理論體系的工作,並具體指導本黨社會工作。 5、由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秘書長鄭思潮先生出任中國新民黨代主席,負責召集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和各專業委員會對國內外發生的重大事件及時進行問責、建議,並發布中國新民黨決議。 6、新任中國新民黨代主席鄭思潮先生身份保密。
附:5月17日至5月28日間中國新民黨的三份決議
一、新民黨中央黨部決議:當局應立即釋放郭泉
2008年5月19日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召開特別會議,就本黨代主席郭泉被中共當局強行帶走及被抄家一案,進行了情況通報和充分辯論。 案情如下:5月17日下午6點左右郭泉先生在接其孩子回家的路上遭到7、8名警察強行帶走,隨後警察到郭泉家抄走電腦。18日下午,來了3名公安口頭通知郭泉的家屬:對郭泉教授處以治安處罰。家屬問及罪名,警方稱,郭泉沒有罪名,但必須被拘留十天,十天后再做處理。並警告家屬,對外不要講太多,講得多對郭泉不利。 本黨同仁對案情進行分析後,一致認為此案系中共當局針對本黨在四川地震事件中發表多份專業報告而進行的刻意報復。 經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充分辯論,決議如下: 1、警方以“莫須有”罪名拘捕本黨代主席郭泉先生,與溫家寶先生的“中國是一個法治的國家”的執政理念完全背離。 2、本黨強烈要求中共立即釋放郭泉先生。 3、在當局未釋放郭泉先生之前,中國新民黨呼籲社會各界關注此案進展。 4、本黨接受海內外一切政治聲援。 5、中國新民黨海內外黨員可以個人身份向當局提出抗議,要求釋放郭泉先生,但必須採取非暴力原則,保持克制。並繼續關注災區情況,隨時向中央黨部通報。 6、在本黨代主席郭泉先生未恢復自由期間,本黨黨務工作臨時由秘書長鄭思潮先生代行主席職務。 以上決議由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通過,由秘書長鄭思潮簽發此決議。
二、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決議:祝賀馬英九先生就任中華民國總統
今天(5月20日)中國國民黨馬英九先生就任中華民國總統,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致函向馬英九先生表示祝賀。願馬英九先生在任期內為大中華的民主統一、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做出貢獻。 由於以下兩個特殊的原因,本黨決定取消為馬英九先生就任的慶祝活動。一是本黨響應中共當局提出的2008年5月19日至21日為全國哀悼日的倡議。二是本黨代主席郭泉先生遭中共當局以“莫須有”的罪名拘捕。 以上決議由中央黨部通過,由秘書長簽發,特通告全黨知悉!
三、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決議:全力聲援郭泉先生,但必須保持克制
今天(5月23日)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召開緊急會議討論各地黨部聲援本黨代主席郭泉先生一事展開辯論。 自本月十七日本黨代主席郭泉被拘捕後,各地黨部同人義憤填膺。並有消息顯示,各地黨部已有人員近日赴寧。 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認為:本黨應全力聲援郭泉先生,但必須保持克制。 決議如下: 1、中國新民黨代主席郭泉先生入獄期間,本黨同志不得私自集結前往南京抗議。 2、各黨部應密切注意災區情況,按有關地震的本黨決議行事。力所能及的為災區盡一份力量。四川黨部應組織人力進入災區對中小學垮塌建築的磚石和鋼筋進行調查取證,並專題討論災後災區如何重建家園及懲治相關責任人。 3、無論郭泉先生的案件進展如何,本黨建設“全民福利條件下的多黨競選”的宗旨永不改變。郭泉先生多次指出,本黨的真正核心是《中國新民黨章程》、《黨建黨務大綱》和《民主先聲》。 4、團結一致,努力建設“全民福利條件下的多黨競選”政體;學習、傳播、執行中國新民黨代主席郭泉先生起草的上述各文件,就是本黨的歷史使命。 5、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感謝各屆朋友以各種方式對郭泉先生的支持和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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