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22日讯】不久前,中共法院一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中国新民党主席、南京师范大学前教授郭泉十年徒刑,又一位中国的有识之士被中共投入大牢,对此,海内外谴责声一片。这也再一次彰显中共政权暴虐的本性。
郭泉的妻子李晶说:“我们心情肯定是非常糟糕的,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简直是在做梦,简直不可思议……大家都在喊着民主口号的时候,竟然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我们不能接受!”这也是很多有良知的人的共同感受。
自建政以来,中共政权不断的人为制造斗争,在“维护秩序,稳定社会”的幌子下,不断修改法律。“颠覆国家政权罪”就是十多年前,修改刑法时增添的一个新罪名。
新刑法实施后,在国内司法系统听到的第一宗“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例是北京几位中年知识份子党员,因看不惯党内腐败,想在当年召开的党代会上提议:在中共党内另组建一个廉正的共产党,引进监督竞争机制,以保持共产党的生命力,从而使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能立于不败之地。卧底多日的国安摸到的情况,震惊了中南海,江泽民随即拍板下令抓捕。
那年春天的一个深夜,涉案的“嫌疑人”被一网打尽,不仅人被拘捕,家也被查抄。几位秀才党员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都被判了刑,有的刑期在十年以上。其中一位获刑者的妻子,只因为丈夫喊冤,也被抓去判了刑。
可见,中共体制内的人,即便站在中共的立场上,关上门提点儿改良的建议都不行,何况郭泉发起中国新民党,提出建立多党竞选民主体制,直接挑战了中共的独裁地位,这是中共绝对不能容许的。所以重判郭泉也在预料之中。
凡是对中共有批评言论,反对中共极权的,就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论处,那罪名还不如改为“颠覆中共政权罪”更贴近。为郭泉做无罪辩护的律师也说,“执政党不等于国家政权”。郭泉自己也据理力争:自己根据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而行,实在不存在违法之处。读过郭泉文章的人,都会为中国又出了这样一位有胆有识的良心知识份子而叫好。郭泉不但是中国《宪法》下的守法公民,而且是维护中国《宪法》的卓越维权人士。
郭泉的母亲听到儿子遭重判,悲愤至及。她责问中共,一切权力归党中央,那一切权力不就包括人权吗?她作为母亲的权利在哪里?她儿子的公民权在哪里?
中共冒天下之大不韪,抓捕了高智晟、胡佳、陈光诚……现在又重判了郭泉,使它的人权记录再添污点。这个污点里,有妻子的眼泪,母亲的心碎,异议人士的愤怒,人民的绝望。
人怕被“逼上梁山”,连70岁的郭母都咬着牙说:“我就想,我管你怎么着,我一定要等我儿子出来,他判10年,我一定要活到80岁,判20年,我一定要活到90岁。”中共把一位在省宣传部门工作多年的体制内人物都逼得要和它“死磕”,那中共就真悬了,离倒台大概也不远了。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美东时间: 2009-10-21 19:45:35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