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民党代理主席郭泉
就美国yahoo公司的“王小宁事件”、“师涛事件”、“郭泉事件”
告中华全国网民同胞书
农历年前,我向全世界媒体发出了我正式起诉美国Google公司和美国yahoo公司的一封公开信。公开信发出后,我接受了泰晤士报、英国金融时报、自由亚洲电台、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新唐人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的采访,随后,全世界除中共操纵的亲共媒体没有转载外,其余一切热爱民主、关注中国民主运动的华文和西文媒体都进行了转载报道。
农历大年初三,美国Google公司开始悄悄向我屈服,输入“郭泉”可以搜索到307条信息;随后的几天,可以搜索到的有关我的消息越来越多,刚才(2008年2月12日)我可以搜索到与“郭泉”相关的32000条信息了。
但是,美国yahoo公司还在负隅顽抗,看来美国yahoo是铁定了心要做中国共产党的婊子了。
其实,美国yahoo公司做中国共产党的线人、婊子早已不是什么暗地里的事情了。
4年前(2004年),湖南记者师涛在一个地方共产党员会议上采访了有关部门关于天安门事件15周年纪念的消息,并用私人电子邮箱将笔记发送到在纽约的中国民主网页。数周以后,师涛便因此被捕,2005年,师涛先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师涛在发送此采访消息时使用的是雅虎邮箱,当中国政府要求美国yahoo公司提交“犯罪嫌疑人”师涛的电邮帐号、IP地址、登陆记录和邮件内容等有关数据时,美国yahoo公司竟然照做。事实上,美国雅虎公司已经成为了中国警方的线人。
类似的事件还有“王小宁事件”,王小宁也是一位中国记者,由于雅虎公司向中国国家安全部门提供了王小宁先生关于有关言论的电子邮件,导致王小宁先生于2003年被中共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日前,记者师涛、王小宁的家人已依美国人权法在旧金山奥克兰联邦法院控告美国雅虎公司。
2007年的最后一月,因为我从2007年11月14日开始连续向中国党政军最高领导人和中华全国人民发出了多份公开信后,美国yahoo公司的cn.yahoo.com全面封杀我的消息,致使我的姓名“郭泉”无法在cn.yahoo.com搜索到。
美国yahoo公司为自己的辩护是这样的:美国yahoo公司总裁杨致远在2005年的一次记者会上声明:“无论在中国或是其它地方做生意,公司都会遵照当地法律。”美国yahoo公司法律总顾问迈克尔•加拉汉称,“当时并不知道中共需要师涛的资料干什么”。
情况如下:2005年9月10日,在杭州举行的国际知名互联网公司高层会议上,雅虎负责人杨致远解释了向中国警方提供中国记者师涛网上活动情况的理由,认为雅虎除了服从所在国的法律、规章和习俗外,别无其它选择。雅虎公司当时并不知道中国警方索要上述信息的目的,中国警方也没有透露所要搜索的内容。他强调说,雅虎公司提交网上用户信息完全是在“遵守当地的法律”。他说,雅虎公司有“明确的”隐私保护制度。福布斯新闻援引杨致远的话说,雅虎只有在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后才会提供有关信息。
但是,2007年,美国旧金山人权组织公布了一份中国的法律文件,并指证美国yahoo公司在2004年就已经掌握一份2004年中国政府签发的命令,声称当局正在寻找一名雅虎用户的信息,该用户涉嫌“非法向外国机构提供国家机密”——这是中国对持不同政见者常见的指控。在最近的一次美国国会召开的对美国yahoo公司违反人权的听政会上,美国yahoo公司法律总顾问迈克尔•加拉汉供认不讳,并向美国国会道歉。美国yahoo公司总裁杨致远近日已经向受害人的母亲表示道歉。
但是,美国yahoo公司在向师涛亲属道歉的同时,却在封杀“郭泉”的名字,这种言行不一的行径,只能充分证明了美国yahoo公司对中国人民犯下的罪行。
所以,我们认为美国yahoo公司早已是中国共产党的线人、婊子是有确凿事实依据的。
我们再来看看美国yahoo公司总裁杨致远的辩护词,他说“无论在中国或是其它地方做生意,公司都会遵照当地法律。”
我的攻辩如下:
第一、既然美国yahoo公司总裁杨致远先生想遵照当地法律,那么你为什么不叫警察先生出示有关法律文书呢?例如,美国yahoo公司封杀“郭泉”这两个字,依据的是中共的哪条法律呢?如果美国yahoo公司总裁杨致远先生认为中共警察的手续齐全,那么请您出示。
第二、美国法律规定,美国公司在外国做生意皆不允许违背美国法律。即使当地政府违法或侵犯人权,美国公司也不能“入乡随俗”。事实上,一些公司在外国违反国际人权公约,也被美国法庭成功起诉。
第三、这并不是抽象的商业道德规范问题。美国yahoo公司在中国的行为将对美国外交政策造成严重影响。在过去20年来,虽然中国政府不时公开敌意,但美国政府依然鼓励公司到当地开拓业务。他们的出现即使不能让中国变得更民主,也能够令当地社会更开放。但如果美国公司助长中国变得更专制,并让中国人民的民主进程的目标上遭遇更多障碍,那中国人民就要重新评估美国与中国人民的关系了。
第四、当有关国家的法律明显损害人类普遍价值观和人权观念时,任何一个善良的人都应该“挺身而出,据理力争”,不应该落井下石,中国古语有曰:“见义不为无勇也”,我看美国yahoo公司不只是“无勇”,而是“见利忘义”!
由于美国yahoo公司的“见利忘义”,我们维护中国人权和自由的斗争将变得更加艰难。
针对美国yahoo公司“见利忘义”,并充当中国共产党的线人婊子的丑恶行径,2007年11月6日美国众议院召开听证会,谴责美国yahoo公司为进入中国市场过程中而采取了某种限制信息自由流通的运作方式。当天,雅虎总裁杨志远在美国众议院听证会上向师涛母亲表示道歉;近日,雅虎又与两名内地记者的家人达成庭外和解,雅虎同意支付律师费。
美国yahoo公司泄漏用户资料事件不仅涉及法律和道德层面,作为在全部互联网搜索应用中所占份额高达36%左右的国际网络公司,此次听证会对Yahoo未来经营的影响也是不能忽视的。
美国众议院召开听证会的当天(11月6日)开始三个交易日内美国yahoo公司股票就下跌了13.8%。
美国众议院听证会的委员会主席Tom Lantos说的话,给我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他说:“While technologically and financially you are giants, morally you are pygmies”(你们是科技和金钱上的巨人,道德上的侏儒)。
随后,美国众议院外事委员会通过《全球网络自由法案》,本法是为了打击“中国恶名昭彰与残暴的政治压制机器”。
美国yahoo公司争做中国共产党的线人婊子的日子不会太久了。因为,一方面,美国微软正在积极收购美国yahoo公司,如果收购成功,美国yahoo公司就不复存在了。另一方面,美国的《全球网络自由法案》将使得美国yahoo公司再也不敢对中国人民胡作非为了!
最后,我号召中华全国网民同胞们,无论我们身在何方,我们都要联合起来抵制雅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