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5日,中国新民党中央党部召开特别会议,就西藏局势决议如下:
生活在青藏高原的藏民族在远古时代,就与中国内地的华夏民族及其他民族有着密切的联系。这种关系到公元7世纪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峰。当时统治西藏高原的吐蕃王松赞干布,两次派遣使臣前往中国内地,向唐朝皇帝请婚,迎娶了文成公主。藏汉民族双方通过王室间的联姻、会盟,在经济和文化上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为最终形成统一的中国奠定了深厚的基础。至今在拉萨的布达拉宫还供奉着文成公主的塑像,大昭寺前的广场上还矗立着公元9世纪的藏汉双方的“会盟碑”。
此后,西藏与中国内地的关系继续发展。公元 l3世纪,西藏统治者与中国的元朝皇子,正式议定西藏归属中国的协定,包括呈献图册,交纳贡物,接受派官设治。自此,西藏正式成为中国的一个行政区域。在这以后的几百年中,中国的中央政权和西藏地方政权虽历经更迭,但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政权的关系不断加强,西藏作为中国一个行政区域的地位从未动摇。建立于 14世纪的明朝和建立于17世纪的清朝,中央政权都直接掌握着任命西藏地方官员的权力,还派大臣驻藏,代表中央监督西藏地方行政。
西藏大多数人信奉藏传佛教。藏传佛教在悠久的形成过程中,派别较多。17世纪中国清王朝建立后,中国皇帝先后于1653年、1713年分别册封藏传佛教格鲁派的五世达赖喇嘛和五世班禅额尔德尼,自此正式确定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以及他们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达赖喇嘛在拉萨统治西藏的大部分地区,班禅额尔德尼在日喀则统治西藏的另一部分地区。中国皇帝并颁布命令,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灵童的选定须报中央政府批准,并派中央大员亲临监视。现流亡在外的十四世达赖喇嘛就是在十三世达赖圆寂后,西藏地方政府依传统旧制向中央呈报寻觅十三世达赖转世灵童的办法,于1940年由当时的中国国民政府主席正式颁布命令,予以批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政府即通知西藏地方当局“派出代表到北京谈判西藏和平解放”。1951年 5月23日,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就西藏和平解放的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签订“十七条协议”达赖喇嘛和班禅分别致电中央或发表声明,支持“十七条协议”,表示要“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
1954年,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联袂赴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这次会议上,达赖喇嘛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班禅额尔德尼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达赖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
1959年3月17日,达赖喇嘛受“藏独”思维的影响,出走印度,并成立西藏流亡政府。
中国新民党中央党部认为,西藏是否独立与西藏人民的幸福生活并无直接关系。能让西藏人民生活在宗教自由、人权保障的蓝天白云下的“法宝”,不是“藏独”,而是“全民福利条件下的多党竞选的政治体制”。西藏问题,不应该是“独统问题”,而应该是“民主问题”。
中国新民党代主席郭泉先生长期致力于“西藏独立”问题的由来走势的思考,对藏传佛教各派历史和发展均有较深的辨析研究,并多次深入藏族地区考察调研,与藏民结下深厚的友谊。
中国新民党愿意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为西藏人民提供一切在民主智慧方面的帮助。
中国新民党代主席 郭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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