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統治”,其實,就是政治上,思想意識之洗腦,並武裝以正確理念。以防歪理學說反洗腦之誤導視聽!正義的力量是如此。邪惡的勢力也同樣。 而任何政策或理論之客觀對錯與否,無不以“實踐乃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而任何實踐檢驗真理的過程,都無不假以時日後之水到渠成。而非以強權霸理可一紙“決議”文件,便可所謂“不爭論”......否則,並非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實乃極右集權式根本野心。 而歷史不可篡改。否則,就意味着悖論人倫道德操守底線、悖論事物運作之哲理邏輯、悖論人民意志之欺騙性背叛而政治動機不純! 無論任何朝代之更替,其歷史的進程中,又無論如何地反覆爭奪着跌宕起伏着推進,其物質性的發展總會在其原發展的基礎上,漸進式進步中改善和完善。只不過是,其發展進步的政治宗旨和方向,到底是為絕大多數人民謀利益、抑或僅僅只是為了統治集團內之少數既得利益集團謀利益罷了。這也正是一個執政黨之法理根基,是否可名正言順地鞏固之所在了。 真理不可忤逆。因為,它是歷經社會反覆實踐檢驗後驗證所得出的科學定論。故,任何的所謂誰誰的“定論”,其正確與否,取決於“得道”抑或“失道”之與否。“得道”者,真理也;“失道”者,非理也。此乃古人之所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也。又或曰:“德不孤必有鄰”是也。否則,就必被真理所懲罰,而失衡失控、且眾叛親離開。故,凡是到過歐美先進國家的社會裡,留學、居住或謀生過的中國大陸人,都無不私下裡感慨:好像當地更為類似馬列毛政治理想中所描述、所追求的“社會主義”社會。所以,人們就必然本能地嚮往、甚至付諸於行動,放棄那外表自詡為“特色社會主義”、而實為“特色”變質修正之假貨贗品的家鄉,而不惜背井離鄉地移民定居到、儘管名稱並非“社會主義”,而是為充分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國度里去謀生了。然,這一切,並非影響他們心中的所謂“愛國”情節。故,與那些所動輒答非所問、文不對題着高談闊論“愛國”政治,毫無必然之關聯。 第一,無論根據黨規或國法,否文革之舉,均無站得住腳的依據。文革乃社會主義核心價值之民主與法制之體現政治“反圍剿”之戰 有史以來,無論中外的政治,其性質派別傾向之基本劃分,無非或“左”或“右”。而自現代史以來的中國政壇上,歷史上的國民黨,代表“右派”;而中共,則代表“左派”。這就是不爭的事實。而任何歷史政治事件之或對或錯與否,只取決於,什麼政治立場,說什麼話。其實,也正是毛澤東所英明論斷之“什麼階級說什麼話”。因此,今天如何政治上看待歷史上,毛澤東當年提議、且經過了包括當時位高權重的劉少奇、周恩來、朱德、鄧小平、林彪等人在內的中央政治局高層都舉手一致通過而形成了歷史性文件決議後,才發動的文革,完全取決於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之什麼政治立場,說什麼話。只要精心觀察一下,擁戴者,都是些誰。而反對者,又都是些誰。就立馬判斷其正確與否了。 而且,那還是場自下而上地由億萬人民群眾主動性自發參與的事實,就已經無論從黨規、抑或國法,都已經完全奠定了其歷史的合法性了。因此,從黨規國法的中立性和權威性而言,並非可由後來任何之正當或非正當之繼位者,可以因為自己文革中被黨中央曾形成過決議上的批判(且自己也誠心誠意認可自己所犯的錯誤)或受過挫折、倒霉過的緣故,便可在後來濫用職權、踐踏法規,以秋後算賬或報仇雪恨的私心雜念,任意顛覆之前黨中央的正式決議,從而自毀執政黨重大政治決議之嚴肅性!那不就形同,“後黨中央”之否定“前黨中央”了本質了嘛!那麼,今後,還不將以此為榜樣而如此類推地惡性循環下去嗎?而是,該繼續假以時日地讓實踐來檢驗其真理與否。讓事實說話。讓子彈飛一會兒..... 對於文革中的倒霉者而言,無論曾被正確政治打倒抑或被冤枉過,都肯定、難免極力否定和反對。故,從邏輯道理而言,根本不可能客觀中立地評論文革。然,無論客觀性或主觀性於中共而言,肯定屬於中共自身組織之機體免疫系統純潔化之政治大洗禮。因為,作為政黨政治而言,文革之發動本身,必然有着其歷史錯綜複雜背景的因果關係. 而“文化大革命”的政治性質本身,就是黨國統治軟實力上,一場思想意識形態領域裡,政治上反擊那些被推翻了的腐朽不化的敵對舊勢力政治意識,欲裡應外合西方強權霸國而重新操控、顛覆黨國政權和制度的“反圍剿”大戰役。而其具體的表現形式的本質,完全就是國家憲法規範許可下,一場自下而上的、有着億萬人民群眾自發性參與其中、充分體現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類似當今歐美國家之先進統治軟實力的、民主言論自由運動。也就是說,若以後來官方輿論口吻一再遣詞造句的所謂“與時俱進、與世接軌”口吻的話, 那麼,毛澤東時代早就踐行之了!完全合法合規、而且深得民意。卻未必是那些占人口極少數而政治上被打倒的“帶路黨”官員或知識分子的“民意”! 之所以形容猶如一場,當時全黨上下都一致決議,必須打的一場思想意識形態領域裡政治“反圍剿”大戰役,那是因為,它戰略上關乎着中共法理政權及執政地位之存亡與否、以及其政治宗旨可否貫徹始終地兌現,而有着明確的政治目的必須實現。故,必然也有着戰役般之最初階段、相持階段、以及最終收官階段。而不存在戰略決策之對錯與否。而無非只存在:由於戰役過程中之階段性欠缺經驗或不足或其他什麼原因,而導致戰鬥中之局部受挫、或暫時的拉鋸戰之反覆過程或相持過程而已。諸如:文革初期那兩年之悖論文革規矩、悖論司法、悖論道德地粗暴侵犯人權,以及違法犯罪式兩派之間地武鬥等。然,戰役過程中所難免的挫折、失誤等,卻都是可以在不動搖政治初衷戰略宗旨的前提下,加以糾錯、改進、或完善其管理和指揮的。而不能把整個戰役過程中,所發生的挫折、過失或失誤等,做本末倒置、主次顛倒之罔顧初衷、否認初衷、甚至取代初衷,而全盤否認該政治戰略之新型“反圍剿戰役”!也就是說,不能將文革初期之頭兩年中所法發出現的純屬與文革之戰略政治宗旨,完全背道而馳的違反犯罪,斷章取義歷史、以點代面地誣陷為文革“浩劫”、且還涵蓋為整個十年!因為,文革之從1968或69年之後,整個局面是完全受到了絕對控制,且治安良好,整個國家機制之運作,已基本全面恢復正常。 起碼包括筆者在內,所有曾經歷過當年那麼個“忍者見仁,智者見智”而曾無論被譽為“火紅的年代”也好、或欲貶斥為所謂“狂人的年代”也好的時代過來而言,沒有幾個不得不承認這麼個歷史事實的就是:當年社會之好、“和諧”的程度,連還在上小學的孩子們,都可以在父母親都各自上班、或被下放到了幹校或出差了之後,自己一人、或跟家裡兄弟姐妹們一起、或跟自己的小朋友們,各自獨立生活,獨立或一起走路上學。然後,同樣這麼放學後回家。根本無需擔憂社會上會有今天那種普遍性喪盡天良或毫無起碼人道之類的拐賣婦嬰、假貨毒食或地溝油類制假販假、危害人民安全的違法犯罪亂象,而家長必須親自送接上放學、絕對不放心孩子一個人在外玩耍等,非常悖論常理的現象。 且國民經濟一直呈增長之勢而位居世界前十名。那麼,這怎麼能為了能達至個人秋後算賬、報仇雪恨的目的,便可悖論政治道德操守地縱容罔顧歷史事實、罔顧實事求是地偽造杜撰地謊稱所謂“瀕臨崩潰的邊緣”呢?這不正是人為性質的掩蓋或篡改歷史真相之假話謊言,欺騙了善良的人民嗎?那不正是典型的自毀官宣媒體的政治公信力或可信度嗎?而另一方面,客觀事實卻是:凡屬純粹違法犯罪的現象,無論任何朝代、無論任何社會、無論任何國度、任何制度,都無不一直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只不過是其類別、程度之有所不同罷了。 這就如同:儘管當年紅軍的第五次“反圍剿”戰,自始至終,由於高層政治和軍事路線上一系列的嚴重錯誤而導致了徹底的失敗。然,並非等於當時的中央之被迫決定該“反圍剿”戰役是錯誤的、而就該乾脆投降、束手就擒吧?因為,那並非中共紅軍主動搦戰之仗。而是,被迫反擊那被強加於自己的戰爭。同樣,也不會因為前四次“反圍剿”戰之勝利,便可由於打仗的過程中,曾出現過某些戰事或戰場上之犯錯、失敗、或誤傷等,便可否認所有整體戰役之決策正確性!甚至本末倒置、主次顛倒地全盤否定之!或就不該為了會傷亡犧牲,而就該當時就乾脆投降、束手就擒吧?甚至連整個共產黨帶領窮人武裝鬧革命、打江山的事業,都該徹底否認吧? 又如同:總不能因為,研製某個尖端科技工程的過程中,由於某些主觀或客觀的因素而發生一些次數試驗失敗、甚至還不幸毀物傷亡等,便可全盤否認而前功盡棄地徹底終止了研製吧?而更該是找出因果問題,而準確糾正之後,在繼續不屈不撓地執着幹下去吧? 而自鄧胡集團篡位奪權以來,所有否毛否文革的輿論,無不類似本末倒置、主次顛倒,而故意言過其實地將文革十年之僅僅初期頭兩年,曾發生過的違法違規、甚至犯罪式破壞文革的行為,卻都通通歪曲事實地說成是,文革的目的或“初心”!這就根本無法令人理解,而純屬政治動機之不純了! 今天,之所以還有人慾繼續以點代面、或斷章取義手法,專挑“文革”期間,仍屬新中國之初建和發展過程中,必然經歷的階段性具體國情所限,而導致社會上某些純屬管理上枝節性瑕疵或不足、而尚有待於與時俱進之改善和完善的不良現象,以及,甚至那些在任何國度和朝代的社會裡,都始終會有着不法分子,利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漏洞來干各種形式的違法犯罪的現象,在輿論上一葉障目地做主次易位的黑白顛倒,來喋喋不休、諷刺挖苦地誣陷為“文革”的全部。完全純屬典型的政治動機極其險惡的偷換概念,以達至其歷史虛無主義之本末倒置的欺騙性!純屬故意扭曲歪曲歷史真相、篡改歷史大局之誤導視聽式洗腦。 只要人們不妨仔細觀察,就無不發現:無論過去還是今天,凡屬否毛反文革者,無不是擁鄧反毛的反共右派公知。而且,這些右派公知們,都有如下這些共性: 1)無不政治上妥協和投降反共顛社的“極右派”勢力搞復辟倒退,而歌頌擁蔣當年之剿共暴政,而斷章取義歷史地粉飾蔣當年之因“西安事變”而被迫中止剿共而聯手抗日的歷史。 2)對內對人民,無不以悖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所謂“不爭論”來強行壓制禁言人民的聲音。贊成武力震懾用於對付純屬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 3)對外之對西方列強之侵華根本利益,無不一味以妥協投降、喪權辱國類之所謂“擱置正義,共同開發”的歪理邪說,搶占官媒輿論陣地誤導視聽國人。而且,輿論上無不背信棄義中朝戰略盟約,而勢必本末倒置、敵友不分地挺美反朝、連美制朝,自毀外交政治公信力,不惜自毀我朝半島長遠戰略核心利益。 這就不難理解,為何凡屬反毛否文革者,都是些誰了。為何他們,無不悖論起碼的歷史學術之道德操守良知,而罔顧文革那明白無誤、開誠布公、光明正大的政治宗旨,就是:要政治上打倒、清除、棄用那些政治走歧途的“帶路黨”式走資派人物。 而根本並非當時社會上,曾被某些政治動機不純者利用了“文革”期間,黨國統治軟實力之於法理機制中,尚存在着某些有待於細化改善或完善的漏洞,而為非作歹地粗暴侵犯人權、或搞“打砸搶”之類違法犯罪的行為。而且,凡屬“鑽空子”性質地利用政府施政的漏洞或破綻、幹些違法犯罪勾當的人和事,則是任何朝代、任何國度社會,都普遍存在的問題。而與“文革”發動之政治目的或大方向,毫無必然的關聯。即,那種繆以為:若非文革的話,社會上就不會出現類似“打砸搶”等違法犯罪現象了,這類的說法!這非但典型的偽命題,也是典型的政治雙重標準! 還有人一廂情願唯心主義地以為:假設沒有發動文革,那麼,林彪事件、“四人幫”問題等,就不會出現了,等等。那就更是典型的書生政治幼稚病們的那種對事物,只看表象、無視本質,因果效應本質之本末倒置的笑話。凡事都有因果關係。為何不捫心自問一下:倘若非有着時任中央一線的領導、或者某些思想意識或教育領域的基層領導,在政治路線上,頑固不化地一而再、再而三地悖論中共政治宗旨、而上下配合着倒行逆施走“歧途”為前提的原因的話,那就根本不可能導致後來毛澤東之被迫不得不、依法依規地行駛其法理所賦予之職責,而尋求人事變動、以糾正偏航的結果。也就是說:事實上,毛澤東純屬在政治上陷入被動掣肘後之被迫做嚴厲而猛烈地反擊!而且,每每能準確出擊,收效立竿見影。而最為令人拍案叫絕那一幕該屬對付林彪集團之陰險暗殺的圍追堵截時,在那黨國政權和個人生命,都曾一度陷於險象環生境地時的毛澤東,竟然仍能屢屢準確判斷、果斷拿捏,化險為夷地挽狂瀾於既倒!令人欽佩莫名。 尤其是對“四人幫”等人之不得不指望和重用,那更是由於,除了周恩來、李德生、陳錫聯、汪東興、紀登奎、華國鋒等以外,在那些曾共同經歷戰火洗禮的老戰友中,能在政治思想意識深處支持他的人,幾乎沒有。故,實乃不得而為之。因為,他必須要捍衛、並確保中共政治宗旨之根本不被篡改或修正,方可確保中共能繼續執政之法理根基。否則,若還不出手遏制黨內修正主義者之邪惡勢頭,就屬於明知故犯之在其位、卻不謀其政之縱容。就對不起千百萬流血犧牲代價才換回了今天人民當家作主紅色政權的那些死難的烈士以及他們家屬。他們可全都是窮人家的孩子。太無辜了! 因此,毛澤東也唯有緊密地相信人民、依靠人民、發動人民。讓人民群眾完全根據國家憲法所賦予法理民主言論自由的權利,在合法合規範圍內,由其享有對社會現象、對政府工作予充分民主地表達其民意之好壞取捨。此舉本身,非但完全合法合規,而且,還完全充分地體現了社會主義根本核心價值觀眾司法規範下的民主言論、遊行自由的權利。讓歷史無法在法理問題上,有瑕疵可挑剔。而當時,也確實只有人民群眾,才完全自發地相信毛澤東、愛戴毛澤東和支持毛澤東。即便毛澤東已經走了四十四後的今天,人民對毛澤東那種特殊而自發性的緬懷、敬仰和崇拜,仍經久不息、甚至與日俱增、不可阻擋。這也正是為何這些年來,那些揚鄧貶毛、擁蔣否毛而政治上純屬一丘之貉的極右派公知們,無論如何欲以信息不對稱手法,而極盡斷章取義歷史、以點代面真相、似是而非狡辯之能事來造謠誣陷毛澤東之能事,卻也無損毛澤東陽光般燦爛的形象。 而這類政黨政治高層的政治鬥爭,其實,就是貨真價的“階級鬥爭”在執政控制權上,為了各自所代表之背後的社會階層或階級的根本利益,而在檯面上明白無誤、不可調和地爭奪之具體表現。這也正是為何毛澤東,一再提醒中共黨內:階級鬥爭之始終自然存在並相伴的事實,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而正當內部的所謂的“階級鬥爭”,並非見得,就必須上升至“明火執仗”、互用刀槍的程度。這本身就是“攘外必先安內”的具體措施。 而恰恰反倒是今天,自鄧胡篡位上台而悖論中共政治宗旨之倒行逆施以來,這類階級背景性質的政治鬥爭,反倒屢屢被激化到了在社會上恐怖主義式雇兇殺人滅口的程度。以及類屬為上升至動用“武力”之較量。而這類呈此起彼伏、層出不窮之狀的黑社會集團性質的血腥暴力作案,其深層次背景,無不追溯至始於社會資源分配非公非正、非法非規之政治權力爭奪。這不正是階級鬥爭的具體表現,又是什麼呢?難道還能繼續自欺欺人着“此地無銀三百兩”地否定得了的嗎?而那些“明知故問”式濫用職權地在輿論上強詞奪理否認“階級鬥爭”者,只能肯定地疑似為政治動機不純之別有用心地故意麻痹人們,以便自己乘隙鑽空子而達至圖謀不軌。 這也正是為何,凡屬揚鄧否毛反文革的人,一旦涉及鄧小平所有非法非規背叛中共政治宗旨之假改開、真變修復辟的倒行逆施的失敗,就必然換成另外一副面孔“標準”地所謂“不要過度解讀‘鄧改開’的失誤或負面”。 當年的他們,卻無不振振有辭在官方輿論上高調稱“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且必須以此檢驗毛澤東思想。然而,今天,一旦涉及鄧小平、胡耀邦在位時,那些導致了今天政治惡果的倒行逆施時,那些鄧胡們,就立馬不幹了。就不樂意重提這一標準了。就心虛害怕了!就要濫用職權、踐踏網規法理而“不爭論”地刪帖封賬了。本草民在新浪網的博客、微博賬號,在天涯論壇網的賬號,以及“美篇”的賬號,就是這麼被其“特色”自毀行業道德操守、自毀網規法理公信力地巧立名目所謂“敏感詞”給刪帖封賬了的。這就充分地暴露論壇這些鄧右們那種“打着紅旗反紅旗”而與所謂“改革開放,解放思想”完全背道而馳的醜惡嘴臉!其所謂的“敏感詞”,卻毫無任何黨規國法的具體依據。也毫無任何具體的定義規範。純粹就是悖論法理而“敏感”於鄧右獨裁霸道之所謂“不爭論”! 因此,今天那些霸占了中國網媒論壇的鄧胡網管們,就只能悖論那起碼行業道德操守良知地,濫用職權於其所竊取霸占了的輿論陣地,悖論自己所設置和公布執行的網規國法,而以納粹戈培爾式重複着假話謊言、斷章取義歷史、掐頭去尾真相式對自己的人民,掩蓋並篡改歷史。以“地溝油”式制假販假手段,欺騙忽悠着洗腦國人社會。他們還真的信奉了戈培爾式歪理邪說之:只要重複上萬遍,假話謊言也會成真的邪門歪道。 然,紙始終是包不住火的。就正如法律定義所提醒的那樣:任何凡屬悖論基本法理邏輯、悖論基本常倫規範為開始的操作,都將難免以無法自圓其說而失衡失控地走向失敗。而實踐檢驗真理也無不一再如此反向驗證着毛澤東思想之正確性:1)當年的戰爭年代裡,在敵強我弱懸殊的具體“國情”下,黨內那些機會主義者們,罔顧毛澤東“農村包圍城市”理念的勸說,而盲目攻打大城市。結果,慘遭失敗;2)在第五次“反圍剿”戰中,悖論毛澤東軍事思想之“他打他的陣地戰,我打我的運動戰"的正確理念。而不自量力地以卵擊石式盲目地大打“堡壘對堡壘”的陣地戰。結果,大敗虧輸而被迫“大逃亡”於長征。3)廢墟建國之初期,不聽當時已退居二線的毛澤東之一再提醒和勸阻“浮誇風”之潛在危害性。結果,也一樣遭受慘重的挫折。4)而對於政治戰略遠見的“文革”,仍然,反對者眾、支持者寡。毛走後,鄧胡集團更是背信棄義地聯手和扶持那些曾被極度否毛反共的極右勢力們,不惜政治上敵我不分地背叛中共政治宗旨,而附和並投降於中共政敵的所有歪理邪說。步調一致地否文革、否毛思想。結果,歷經四十四年鄧理論之實踐檢驗之後,終於導致了今天,人們再次看到了,毛澤東臨走時那料事如神般“衛星上天,紅旗落地”之英明預見,得以完全應驗.....這也難怪今天的人們,能不尊崇毛澤東為神嗎? 因此,曾幾何時否文革以來之所有鄧右政治路線之變修變質、復辟倒退、倒行逆施之失敗面前,再繼續否文革、否毛,還能有絕對的“民意”市場嗎?看看今天國人社會之網絡論壇一片自發性勇敢地再度“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的民意呼聲,就已經說明了一切......倘若官媒繼續罔顧民意,而繼續為鄧小平生前所有的倒行逆施文過飾非地粉飾或掩蓋的話,到頭來,非但自毀輿論媒體的起碼行業道德操守的同時,也自毀了政治公信力。 第二,鄧胡集團假話歪曲文革而誤導真相,而得逞非法架空華國鋒並推翻之 今天,我們不妨來重溫和分析一下,為何四十四年前,人們那麼普遍性幸災樂禍“四人幫”,那一夜之間的轟然倒台、而那麼感恩華國鋒為首黨中央把“四人幫”而抓捕了?儘管在此也不得不題外話地順帶提一提:華國鋒決策“四人幫”的做法,後來的實踐檢驗證明,那純屬“莊稼人”式政治幼稚病:糊塗!小題大做而釀成本末倒置之:一着輸,則步步輸的悲慘命運...... 同樣,為何當年的人們曾普遍地同情鄧小平之第三被政治打倒、而熱切着期盼他能儘快重新回到領導領導崗位、甚至還能全面主持中央工作呢? 同樣,為何當年人們後來對被華國鋒好心恢復了鄧小平的工作並給予極大信任和支持之後,鄧卻仍舊背信棄義、忘恩負義、恩將仇報並陰謀詭計地顛覆篡位華國鋒主席,這一悖論法理道義的事情,予不置可否之冷漠對待呢? 再進而又為何當年的人們對於鄧小平復出後,所主導之否文革、並連帶着縱容輿論否毛否毛思想,甚至還完全悖論法理常識地公開貪毛之功為己功地盜版剽竊毛澤東思想為所謂的“集體結晶”的明顯笑話,無動於衷?以及,還將那並非事實上之違法犯罪、而仍純屬黨內政治路線鬥爭性質的“四人幫”問題,非公非正非客觀地捆綁式與林彪違法犯罪式反黨集團共同訴諸於司法審判,予幸災樂禍之拍手稱快呢? 再進而,為何自鄧之“特色社會主義”以來,人們普遍性思想道德意識混亂且倫亂、而毫無起碼正義感之信仰呢?還本末倒置地以違法犯規、非公非正、投機取巧之僥倖,來當作“事業成功”來追求。同時,卻笑貧不笑娼、毫無起碼人倫道德操守底線,而極盡人格侮辱“莫須有”之能事地誣衊並詆毀,今天共和國之輝煌締造和奠基人以及那一輩英烈們、以及那英雄輩出的年代呢? 其實,歸根結底,無不是因為,毛走後的時任黨中央和社會絕大多數的人,一時還看不懂毛澤東那以非凡人之神機妙算和戰略洞穿和政治遠見,所果敢發動的那場史無前例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簡稱“文革”)。 正如眾所周知,根據官方歷史之記載,文革的政治大方向宗旨,就是欲通過這場有着國家憲法規範之許可下,完全自下而上、由廣大普通百姓自發性參與其中的民主言論自由的運動,實現政治上大洗牌,清除或棄用(即,所謂的“打倒”)那些在政治實踐上,早已形左實右地背叛了馬列主義、背叛中共政治宗旨,而倒行逆施地搞復辟倒退、投降回潮到了原舊社會那腐朽沒落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資本主義(並非今天歐美那種社會主義化的統治軟實力下的先進的資本主義)歧途的黨內當權派(即,今天俗稱之“帶路黨”)們。 而這些人呢,歷史上,在腐朽沒落的前民國政府時期,確實曾被感召到中共政治宗旨麾下而曾為政治同路人。何謂“同路人”呢?那就是當年都普遍性不堪蔣介石統治集團治下的前民國政府,那自身腐朽沒落之對內,殘酷剝削和壓迫;而對外,卻軟弱無能、喪權辱國的統治!因而,志同道合只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那就是:欲揭竿起義推翻之,所以,走到了一起...... 這就是為何,無論任何國家或社會內,其政黨內部政治之根本基石,無不基於其政治宗旨之認可追求而志同道合。否則,勢必分道揚鑣,一拍兩散。 而文革之所以發生,其被迫導致的交集點,恰恰正是:原來曾經在政治宗旨上志同道合而走到一起的、那些原本曾共度時艱而同仇敵愾地對付共同的敵人,而在殘酷地對敵的戰爭中“渡盡劫波兄弟在”之後的同志們,在其共同敵人被擊敗、被消滅、而大家也同時穩坐江山並大權在握之後,在和平建設的新環境的形勢下,新的問題隨之出現了。那就是,在漸進式、潛移默化式,開始形成了制約與反制約、管理與反管理的矛盾問題。而不甘心退出歷史舞台的那些被打敗的敵人,也總在伺機以新的方式和手段,試圖尋求突破那勝利而掌權執政者,在勝利之後常被勝利沖昏了頭腦而忘乎所以之中,所暴露出的破綻或漏洞。旨在欲捲土重來、反敗為勝。這就如同體育競爭似的,在決賽中失去冠軍的隊伍,總會在敗去之後,重新痛定思痛地總結經驗之後,再度厲兵秣馬,伺機再戰,重奪錦標。 同時,那些當初曾在蔣介石統治時期被壓迫得抬不起頭、而曾被迫臨時成為中共政治的同路人的民族資產階級或其它同類階層之諸如封建殘餘意識的舊社會過來的舊知識分子之類,也試圖通過進入政府機構里謀得一官半職、或且已成功進入,以便為其所代表的階級的在政治上謀利或說話,等等。諸如此類,不一而足的形勢變化,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地隨之而來。而這些伴隨着國家發展,而必然同時帶來社會上之變化,就肯定會在思想意識上以各種形式,或以點代面、或以偏概全、或偷換概念、或似是而非地反映到作為執政黨的中共內部來。而且,這一切還極易由於偏聽偏信而導致被誤導視聽的洗腦效果。弄不好還會因思想意識上之急功近利之類似“浮誇風”那樣,而被誤導性滑向本末倒置了中共的根本政治宗旨之初衷。再以及,當時轉入和平環境後,所瀰漫着一派歌功頌德中,中共黨人也普遍性潛意識地瀰漫着,大功告成後之欲鬆一口氣、而鬆懈了政治警惕性。因此,而極易迎合一些乖巧順耳的花言巧語,卻,實為悖論中共政治宗旨初衷的實質,這類念頭的趨勢。等等。 而面對這一切新形勢新變化之必須因應,凡作為中共黨國締造者和最高統帥的職責而言,當然就責無旁貸、且無可厚非地必須在其位而必謀其政。而為中共曾流血犧牲了成千上萬的先烈,才打下的江山,其執政地位以及其政權之賴以法理存在的根基之鞏固與否,而做長治久安的戰略考慮並採取措施! 而鞏固政權所賴以法理存在的根基,又是什麼呢?那就當年政治上曾絕對信任,並寄望於中共,而且還曾不惜付出犧牲地赴湯蹈火、全力支持和追隨中共,不惜坐牢斷頭、前赴後繼而打出了今天大好江山的廣大貧苦大眾。那就是,必須確保兌現中共當年對人民的莊嚴承諾:推翻非公非正的舊社會、舊制度。建立公平公正的新社會、新制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地帶領人民,建立一個可供人們賴以法理公平公正地謀生、平等公道致富的社會平台 而非過河拆橋式,出爾反爾地悖論自己政治宗旨。以“掛羊頭賣狗肉”方式,而實為偷換概念以“地溝油”式制假販假愚民政治,搞復辟倒退式恢復或回潮到舊社會之前民國政府的舊制度那一套做法:只為官僚權貴、資本家土豪階級之類既得利益的所謂“一部分人”的階級階層,謀利益、謀致富。而不惜犧牲和背叛絕大多數人民的根本利益。甚至反其道而行之地重新人為劃分階級。踐踏司法公平公正、自食其言、濫用職權地巧取豪奪之下,重新人為製造世界之最的貧富兩極分化。 故,作為歷經超想象之艱辛而一手創立、打造成功了中國共產黨以及中國軍隊的最高領袖、也是當年三軍將士眾望所歸的領袖——毛澤東而言,他就有着必然肩負起,其所代表中共政治宗旨之純潔性和人民最根本的利益、並捍衛之的法理職責。而不被任何純屬個人感情用事的私心雜念可動搖其貫徹意志力。 因此,就毛澤東思想之要求中共而言,那就是:情況總在不斷地變化。要使自己的思想適應新的情況,就得與時俱進地學習、探討、警惕着因應。並且,千萬不可掉以輕心、不可忘記社會上始終存在着,以不同階級之根本利益為代表的階級之間,為其各自切身利益之不可變而鬥爭的事實,將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否則,中共政權將極可能又會重蹈蔣介石的覆轍,而輕易再被易主。從而導致無數先輩先烈的鮮血白流、頭顱白斷。就勢必導致廣大弱勢群體的人民,又會重新回到曾經被司法不張而非公非正被剝削壓迫、強姦禁言民意的舊社會裡去.....這就是所謂的“顏色革命”! 而實踐檢驗真理的驗證事實,也無證明了毛澤東之判斷,實為英明正確!而當年毛澤東在建國之後,以及文革期間,在歷次為政治路線之爭而不得不被迫先後反擊劉鄧和林彪集團、以及最後一次之不得不再次棄用鄧小平,無不是無奈之下,被動、被迫力挽狂瀾於既倒的果敢舉措。 儘管歷史不可以假設,也更不可能篡改。故,根據黨史記載: 1)若非廢墟建國改制立新,而劉鄧大權在握之後,在主持中央一線工作時,曾在重大的政策之制定和貫徹上,非但漸進式貌合神離地一再悖論中共政治宗旨,以及毛澤東的反覆提醒,而有倒行逆施的苗頭;且還處處非法非規、濫用職權地設防封堵毛澤東本該法理應有、而欲正當發言的權力並試圖糾錯的渠道的話,毛澤東還可能會被迫反擊、而將其打倒的因果效應嗎?肯定是不會的。其實,這就典型地應驗了毛澤東那句“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的政治邏輯!其實,毛是在其法理權益,受到非法剝奪“壓迫”下,才被迫“反抗”之反擊。 2)若非林彪集團以軍事政變而謀殺毛澤東未遂的因果關係的話,毛澤東會被迫反擊式防範,並策略性地擺脫自己那有遭殺身之禍的追蹤,從而成功地挫敗了林彪集團的政變陰謀嗎?那也肯定是不會的;這就典型的應驗了毛澤東那句“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的政治邏輯!同樣,毛是在生命受到致命威脅之“壓迫”下,才被迫“反抗”之反擊。 3)若非鄧在文革後期,被毛周重新重用之後,並非政治上再對毛背信棄義、出爾反爾地拒絕兌現自己之對毛曾針對性文革所達成的承諾(註:鄧小平可是有着給毛澤東親筆信之保證“永不翻案”的記載的。這可意味着為人政治品德的公信力)的話,毛澤東有可能會在臨終前放棄他,並轉而另行“託孤”式起用華國鋒來替代之嗎?也肯定是不可能的!其根本因果同上:毛是在其原本良好的政治寄望和信任付出之後,卻被鄧出爾反爾、背信棄義之愚弄欺騙的“壓迫”下,才被迫“反抗”之反擊。 因此,綜上所述,毛澤東根本沒有冤枉劉、林、鄧! 顯然,上述這一切,都是中共取得國家政權之後,高層所發生的一系列政治大事的因果關係。由此可鑑,毛澤東生前其政治生涯中,每涉黨國政治的重大舉措時,他總能不計較個人得失,而完全客觀中立、就事論事、實事求是地從黨國之存亡以及人民的切身利益為出發點,做出正確的研判和定奪。而毫無自私自利之圖謀! 儘管如此,每當同時會涉及到個人的戰友情誼時,他還是儘自己最大能量,為被撤下崗位的鄧小平一家的人身安全,給予特別的保衛措施!同時,即便對那些因政治路線不同、而不得不政治棄用的曾經的戰友和同事們,他也盡最大的努力,確保法理上,他們本該享有的相應的政治和經濟待遇。並給予人身安全保障。即便並非無可挑剔,也瑕不掩瑜。毛從未指示誰將他們非法非規羈押(除非確屬違法犯罪範疇)。而這一切,可都是有着黨史正式記載和披露了的。 如果任何國家統治運作中,把政治清除異己之不得不撤其職、解其聘、降其位、甚至徹底棄用之,甚至必須有所保護性質地限制其行動,便可以被歪曲事實地謊稱成所謂“迫害”或“關押”或“關牛棚”的話,那就無異於政治盲之不懂裝懂,抑或動機不純之故意誤導視聽的愚民政治。因為,沒有哪個國家不是如此。正義的力量是如此,邪惡的勢力也照樣。歐美國家的總統不也照樣“清理階級隊伍”式地解聘、辭退、或撤銷其內閣成員或黨員嗎?為何中國的輿論就可以政治雙重標準呀? 然,問題是,即便毛走了之後,華國鋒嚴重違規地辜負毛澤東政治決策和囑託,政治膚淺幼稚而未能深刻領略毛澤東戰略囑託,政治誤判地盲目迎合當時黨內外那些否文革、甚至反毛的政治極右勢力所偷換概念、以點代面、似是而非的所謂“民意”,而錯誤和失策地儘快恢復了鄧小平的工作。甚至提議儘快平反和恢復一些政治上一直頑固右傾路線的走資派(即“帶路黨”)的工作。 而受惠的鄧小平,卻根本沒有領恩。骨子裡毫無真心實意地輔佐、維護、鞏固華國鋒法理時任執政的地位之意。而是,仍再次背信棄義自己之政治承諾,並嚴重辜負了毛周生前曾對其有過的信任和厚望,而聯手胡耀邦等,以非法規之舉,恩將仇報、陰謀詭計地顛覆了當時仍法理在職在位、且有恩於其重新恢復工作的華國鋒主席。 而篡位奪權後的鄧小平,實質上,其心中仍始終耿耿於懷毛澤東生前曾剝奪其對其那套復辟倒退式倒行逆施而不服。自以為,毛澤東太主觀獨裁,根本就沒有沒有讓他和劉少奇,好好“摸着石頭過河”試一試。未付諸於實踐,又怎麼知道肯定不行呢..... 因此,他便首先在自己的文化水平不足以形成正確的政治理論水平、無法超越毛澤東思想理論水平的情況下,卻以悖論法理和政治道德,而有盜版剽竊之嫌地公開謊稱,毛澤東思想是所謂的“集體結晶”,這一法理邏輯不通的謬論。反倒令社會大眾嗤之以鼻、竊笑不已。結果,他便疑似聽取身邊個別“秀才”一些動機不純的誤導視聽,由其倆秘書幫忙,以他之前的一些公開場合的講話版本為基礎,再另行補充些自己政治上意在拋棄毛澤東思想,也悖論共產黨政治宗旨,而旨在類似“顏色革命”式另起爐灶。欺世盜名地打着“改革開放,解放思想”而實為貨不對板地另搞修正主義一套的所謂“特色社會主義”。這就是鄧小平那前後邏輯矛盾、毫無連貫性的謬論體系。且還隱含着背叛中共政治宗旨之嫌疑的所謂“鄧小平理論”了!所謂鄧“欺世盜名”,那是因為,“改革開放”的提法,完全就源自於華國鋒在位時曾提出的“對內改革,對外開放”的原話。而華的提法,旨在於:承前啟後、繼往開來地政治承諾性繼承毛主席遺志。而非鄧之巧立名目下之圖謀不軌的背信棄義! 而且,這時“鄧理論”出版之後的鄧大人,卻又另一幅面孔地效仿“美帝”那種政治雙重標準的邪門歪道,而不再以其之前的所謂“全黨集體結晶”做註解了。而全屬他的獨創“專利”而非他人可染指了。並以大權在握之強行推行之,以徹底下架毛澤東著作並取而代之。否則,倘若誰誰不依他這悖論科學邏輯的“理論”旨意來行事的話,就會立馬背負起他所指責之所謂“誰不改革開放,誰就下台”等之類的欲加之罪。而必遭非法非規之政治“下台”之類的威脅恐嚇。 然而,問題是:好在他這套東西,歷經四十多年的、充分地假以時日的真理檢驗過程之後,卻始終經不起實踐的推敲。期間,整個黨國人民都還被其“理論”所捆綁而一直在“摸着石頭過河”着。無論是實踐也好、抑或試一試也好,機會也該算給足了。而他也該無怨無悔了。 然,自鄧無異於“顏色革命”中共而變修變質所另起爐灶的所謂“特色社會主義”以來,其因果效應,卻是恰恰適得其反,乏善可陳。否則,設若其所謂“集體結晶”的謬論成立的話,那麼,法理上,還非得把整個“集體”黨中央都給牽涉或陷進去“問責”不可了。 不妨捫心試問,一個其因果效應之集:政治本末倒置地背信棄義政治宗旨而自毀公信力環境、吏治貪瀆腐敗泛濫達世界之最、社會黃賭毒黑專權亂黨亂綱禍國殃民、弱勢百姓淪落更為貧困潦倒得連婚都不敢結、孩子都不敢生、以及醫鬧學鬧自殺、雇凶武鬥等血腥暴恐層出不窮或此起彼伏、“浮誇風”式或泡沫經濟類殺雞取卵而自毀生態環境而導致連年到處“鄭州”式暴雨淹城水災而毀物死人之勞民傷財巨損,等等,於一體的、鄧右所謂“特色社會主義”的四十多年,除了空有其“浮誇風”式所謂“改革開放”的欺世盜名以外,還算得上是真正意義的“改革開放”嗎?那是典型的愚民政治之自欺欺人、誤人誤己還誤國! 而這一切社會上泛濫橫行於這麼多年的政治胡作非為的邪門歪道亂象,不正是當初毛澤東所發動的文革,其根本政治宗旨所針對性的大方向嗎?其政治打擊目標,不正是針對性指向當年欲誤導黨國滑向我們今天所見所聞的邪門歪道歧途的那些政治走資派的“帶路黨”人嗎?那不完全英明遠見而正確無比嘛!有啥錯呀? 既然凡事都必然有其“一分為二”之兩面性哲理邏輯。那麼,其過程中,就必然有一個:有所得,也必有所失;有所挫折,也必有斬獲之過程內涵。就必然有一個由於初戰欠缺經驗而所受挫,而後又越打越好而大有斬獲的過程嗎?而以“文革”初期那頭一或兩年裡,所曾出現或發生過純屬政治上破壞文革戰略意圖的那些社會上違法犯罪式“打砸搶”、武鬥等亂象,來做本末倒置、或主次顛倒、或魚目混珠、或斷章取義、或以點代面、或以偏概全的欺騙性似是而非地歪曲其成為“文革”的政治宗旨或大方向的話,那麼,這就是典型的政治偷換概念之障眼法,動機不純之轉移視線式誤導視聽。試問,哪個國度、哪個朝代、哪個社會、哪個政治變革時代,不存在打着類似“打着紅旗反紅旗(即,打着擁護支持‘文革’的旗號而干着政治破壞‘文革’之實)”性質的違法犯罪的人和事呀?這跟整個“文革”中主流社會或主流政治,有啥必然強行捆綁之關聯呢?那是,能以此來斷章取義歷史、以點代面、以偏概全地掩蓋得了“文革”政治大方向宗旨之純粹性和正確性的嗎? 甚至有人還欲以“文革”期間,國家仍處於繼續建設和發展過程之必經歷的階段性具體國情,而受限於當時社會上的一些純屬管理上枝節性瑕疵、而尚有待假以時日改善和完善的另類現象;甚至還一葉障目地拿那些,即便任何國度和朝代的社會理,都始終會有着其鑽國家法律或政策的漏洞、來做各種形式的違法犯罪的現象,想在輿論上做主次易位的黑白顛倒,來“莫須有”地謊言誣衊成“文革”的全部。 這就純屬典型的政治動機極其險惡的偷梁換柱式本末倒置!純屬故意扭曲歪曲歷史真相、篡改歷史大局之誤導視聽式洗腦。 迄今,根據官方所披露的歷史記載以及後來庭審“四人幫”的歷史視頻記載,還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或可佐證,“四人幫”曾有過以毛主席或黨中央最高層的名義,指使、或參與、或指令哪樁社會上打砸搶、或派性武鬥的事件。而毛澤東還恰恰明確指示“要文斗,不要武鬥”,並以具體措施制止並嚴懲那些打砸搶犯罪及派性武鬥。 倘若非得拿這類無論任何國度社會或朝代都會發生的、鑽法規或國策漏洞而搞危害社會、破壞秩序之類違法犯罪的現象,來做比較的話,那麼: 1)今天,自鄧右變修變質另起爐灶之所謂“特色社會主義”、之所謂“改革開放”以來,其歪理邪說下之倒行逆施,所導致的社會上,無論胡作為非之強征濫建類所引發了此起彼伏、層出不窮的暴力武鬥、抑或打砸搶、抑或黃賭毒黑警匪一家性質所引發的血腥暴力、武力威懾而導致的官民流血衝突、政治暗殺刑偵人員、學鬧醫鬧暴力、家庭道德倫亂紛爭的暴力或情殺、官場跳樓、學子跳樓、教師跳樓或自殺、高等學府里學子之間兇殺或毒殺、吏治腐敗被揭而相互迫害和慘殺、以及喪盡天良暴力綁架拐賣婦嬰等違法犯罪等,種種不一而足的亂象,那比起文革唯初期頭一兩年裡所發生的那些、其性質純屬政治上“打着紅旗反紅旗”的紅衛兵派性武鬥、打砸搶、踐踏人權式批鬥等,無論從其規模、還是頻發性、抑或持續性以及其殘忍性而言,都無不史無前例之有過之而無不及! 而這種本末倒置式完全悖論了“攘外必先安內”政治運作邏輯規律而自毀敗壞黨國社會道德操守公信力的政治環境,其無形之損失及其負面影響,則更是巨大深遠而難以估量! 2)若論國民經濟損失,根據官方歷史真相的記載所披露而證實,且不說那什麼“十一屆三中全會決議”上所謂“文革導致國民經濟瀕臨崩潰的邊緣”的說道,純屬鄧右胡亂邦集團之“特色”戈培爾式顛倒黑白、篡改歷史的“地溝油”式假話謊言之自毀政治公信力的欺騙行為。而恰恰相反的是:文革期間,非但“兩彈一星”、大飛機等科技工業豐碩成果之一再產出,而且,還連年實現農業大豐收,實現了糧食自給自足而完全牢牢地掌握了國家糧食的戰略主動權! 而今天,非但復辟倒退之“包產到戶”等自廢武功、殺雞取卵式倒行逆施而毀我農業現代化,還失策地導致了我糧食常年仰人鼻息、靠洋吃飯的被動局面。而且,在欺世盜名的所謂“改革開放,解放思想”的幌子下,其悖論具體綜合國情和制度,而生搬硬套的所謂“市場經濟”作祟下,唯資本馬首是瞻而政出多門或各自為政。唯資本和私企利潤掛帥,而罔顧或不惜自毀農耕資源以及農民的切身利益,悖論科學發展邏輯規矩之強征濫建、盲目挖鑿違建、不切實際地追求“高大上”式建築等。而導致後來又不得不人為拆毀的摩天大樓、橋梁、豪華別墅群或爛尾樓之類建築,數不勝數。嚴重毀壞了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生態環境,從而導致了自上世紀八十年代中開始,一直此起彼伏地出現着連年不斷的全國不同城市之動輒暴雨淹城水災、毀路毀樓毀物傷亡等,一系列連帶行巨大損失。而今年鄭州市之暴雨淹城毀物傷亡,其規模和損失程度,都堪稱史無前例之慘重...... 而這一切鄧右“特色”、“浮誇風”式理論歷經實踐檢驗以來,其因果效應之重創自毀所帶來的經濟巨損規模和程度,用以比較當年“文革”過程、那些人為政治謊言、杜撰、虛構、篡改的所謂“文革經濟損失”的話,那麼,還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而所謂“文革損失”還真猶如“小巫見大巫”了!若非毛澤東時代所打造和奠基出來的堅實的科技和工業系統等政治遺產,在持續性、假以時日之水到渠成的巨大經濟成效的產出下,還真不知該如何彌補這類勞民傷財的巨坑損失呢...... 因此,假設一個匯集了政治背信棄義政黨宗旨而走向反面、復辟倒退而吏治貪瀆泛濫成災、公款吃喝消費堂而皇之、黃賭毒黑囂張橫行、對內欺民禁言鎮壓、對外軟弱投降喪權辱國等邪門歪道於一身的四十年,還居然可以被粉飾為所謂的“改革開放,解放思想”的話,那麼,前民國政府的蔣介石年代,就早該算是所謂的“改革開放,解放思想”了!還輪到鄧小平們為“首創”嗎? 而這一切,難道還不正是以實踐檢驗真理證明了,“文革”之政治上打倒、或棄用、或免除鄧右胡亂邦這類政治邪門歪道歧途“帶路黨”人、以達改造之或轉化之,根本沒有冤枉他們、而是英明、及時和正確! 今天,不管是誰,有人還欲強權奪理、聲嘶力竭地所謂“就是要徹底否定文革”。然而,卻典型地暴露其悖論實事求是、罔顧事實真相、悖論民意心聲之強權政治和專制!典型的鄧右“特色”專制式悖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關之民主與法制而所謂的“不爭論”心態作祟!因為,今天,所有標誌性代表中國綜合實力之提升而步入強國之林的領域和豐碩成果,無不源自毛澤東時代(包括文革十年)所打造、奠基的、以“兩彈一星”、大飛機等工業化系,以及“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理念下所產出為代表的東西,以及“四個現代化”戰略規劃。還有,毛澤東時代那令眾人嚮往和緬懷的吏治廉潔勤政、而社會人倫道德操守風氣良好的先進統治軟實力的政治環境。 然而,與此同時,今天,所有社會上那些標誌或硬或軟實力之對內,邪門歪道專權當道、“浮誇風”式胡作非為禍國殃民的亂象;對外,敵我不分、媚敵求榮、喪權辱國等之類的現象,若追溯其政治因果根源,卻無不始自於鄧右胡亂邦倒華篡權後以來年代及其理論根源。 實踐證明:否定歷史上之“文革”與否,事實上,根本不取決於鄧右叛黨集團強權奪理下所通過的一紙“決議”可左右。而是,完全取決於公平公正之政治統一標準之“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取決於社會的普遍民心意志!否則,今天,就根本不可能客觀地出現了人們正普遍地緬懷偉人毛澤東、緬懷包括文革十年在內的毛澤東時代的現象!誰也不能熟視無睹而強權霸理地欲非法非規、簡單粗暴以封刪、打壓、禁言等自毀媒體行業公信力的手段強捂掩蓋之! 因為,執政黨的法理執政地位,其性質只能代表人民的意志來執政!正所謂:公者千古。 否則,任何悖論民意之愚民政治之執政,勢必邏輯自相矛盾而維持不下去。正所謂:私者一時! 而“文革”中,毛澤東一再強調的“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的英明論斷,非但完全應驗了實踐之反覆檢驗其為真正意義的真理。且還恰恰準確地詮釋了何為“攘外必先安內”的真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