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感谢中共警察,让我的又一位好友成为了人民英雄!
12月13日下午,广西全州县网络异议作家荆楚先生,在家中被桂林市国保会同全州县国保与城北派出所警员前去搜查,抄走他电脑主机、文稿及一些书籍,当晚深夜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
荆楚先生本名王德佳,系广西全州县白宝乡人。文革结束恢复高考后,首批考入广西财经学校,毕业后在银行系统工作。1980年代初,他参加了全州县文革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调查工作,了解到当地一系列政治运动中惨无人道的事件真象,心灵震撼极大。从此荆楚先生对中国政治保持高度警惕,对中国政治制度产生深度质疑。1989年中国民主运动暴发时,他在银行系统主办内部刊物,曾写诗暗讽时政,之后被清算下放到柜台工作。2003年他与其他工行被强行买断工龄的员工一道上访维权一年。之后一直活跃于网络,撰写时政评论文章。今年以来,他与一些国内朋友创办了《中国人权论坛》。他针砭时弊、激扬文字、不畏强权,揭露中国官场一些腐败黑暗,这本是为了国家政权更健康,为了人民的生活更幸福,竟然被打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看看中国现在这个腐败堕落的状况,巨大的贫富分化,到底是谁在颠覆国家政权?答案其实大家都看的很清楚。但绝不是我的老朋友王德佳!
我们来看看,我的老友做了什么违法的事情?
首先,中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其中第四十一条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基于这些宪法规定,荆楚先生无论揭露了哪一级官员的罪错,都应该是在践行一个公民的权利,在承担一个公民对社会的责任,何罪之有呢?
其次,刚刚结束的中共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宣示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其中的表达权尤其彰显着对公民言论自由的认同与尊重,显示着新领导集体对国际文明准则的认同,与试图引导中国融入主流世界的意向。荆楚先生的文章恰好就是十七大的要求。何罪之有呢?
最后,宪法明文:“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也就是说,国家政权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荆楚先生的文章批评的是执政党的执政方式。要求改变的也是执政党的产生方式而已,怎么就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呢?荆楚先生不仅没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相反,却是在热烈地呼吁大家爱国。
我们都是热爱国家政权的,只是我们都认为人民有权选择执政党。人民选择执政党,当然可能选上了这个党,选下了另外一个党。执政党,充其量就是人民的一个保姆、公仆而已,你做的不好人民就要把你选下来。你做的再好,到了年限以后,也要把你选下来,因为,你如果永远做下去,你就成了独裁者了,而任何一个没有制约的天使,都会堕落成魔鬼的。
让人民选择执政党,这怎么能叫“颠覆国家政权”呢?看来,认为要求执政党下台就是“颠覆国家政权”的执政党,其实就是把自己的执政地位,当成了国家政权。于是,这个执政党认为,如果人民想选择执政党,就是“颠覆国家政权”,而我的老友荆楚先生阐述民主思想,就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了!
现在,我们要重新学习“天下为公”这四个字了,看一个国家是不是政治民主,就是要看民众有没有权力选择执政党,如果一个国家的政府不允许民众过问政事的话那这个国家就是某人某党的私有财产,再多说辞都是借口。只能认定是专制独裁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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