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什麼事兒都得有代價。然而,作為這個城市【1】里不多見的有色女子之一,在我,什麼事兒都和種族有關。
我來自多倫多,現在住在一個白人為主的城市。不是我選擇住在這個城市,我來這裡只是為了讀大學。當我剛剛抵達這個城市的時候,我以為人們會非常地歧視我,而我會被同齡人排斥和冷落。結果,事實恰恰相反。
除了傲慢的態度(這我可以打保票)外,我走到哪裡都是白人的欲望玩物(重點在於玩物)。不僅僅是白人,也包括我遇到的所有其他種族的男人。但是白人對於我的存在似乎最為神魂顛倒。然而起初的愛慕和膨脹的自我很快就平息下來了,我意識到:這些男子被我吸引不僅僅因為我“漂亮的臉蛋”,而是因為我,作為一個白人堆里有數的有色女子之一,被物化、異國情調化、以及性感化的結果。我覺得孤零零的。更要命的是,我對自己感到噁心。
女權主義者、社會活動家、非裔美國人貝爾·胡克思【2】把這種對於“他者化了的”身體的吸引力稱之為“吞食他者”。 這是一種白人與媒體對有色女子(特別是黑人女子)身體歧視性的看法。有色人的身體被模式化為一切與白種女人身體不同的東西:她不是“純潔的”、“美麗的”、或“溫順的”。相反,她的身體代表了反叛、黑暗、誘惑、邪惡,以及高度的性感。這種有害的形象在白人心裡激起欲望與冒險的衝動——一種征服她的身體的欲望——把她的身體“吞食掉”,且利用它了解他自己。
通過和有色女子發生性關係,白人男子超越了自己的“白人性”和單純,進入更為有經驗的、更危險的領域。不誇張地說,通過她的身體,他了解到自己是個什麼東西。在他的朋友當中,他首先跨過邊界冒險進入黑色領域。但是在“消費”她數次之後,就像吃東西過量一樣,他會感到厭煩和排斥,就把她吐出來了。
我發現胡克思的理論給了我極大的安慰。當我試圖理解我身體的變化以及別人如何看待它的時候,胡克思出現了。特別是當我發現和我交往的那傢伙有一個白人女友,他和我發生關係的目的是最終實現他和黑人女孩發生關係的狂想(作為他的第一個黑人女孩,我是不是很幸運呢?)。作為混血女孩,我覺得不爽的是:人們根據膚色或者把我視為“黑人”,或者把我看作熱帶地方、異國情調的人。他們總是把我看作其中一種。我越來越厭煩在酒吧里碰到的白種男人,他們想要搭訕的說辭,不是“你是天使嗎?因為你看起來像仙女下凡。”,就是“我喜歡黑人。知道嗎,我有許多黑人朋友。現在,我可以送你回家嗎?”
有的時候白人過來搭訕的感覺更像是一聲興奮的尖叫:你見到一個眼睛白多黑少的呆子,雙手顫抖着,不知道要怎樣把手放在我的臀部上,口裡喊道,“我從未和黑人女孩跳過舞!”,看我的眼神就像瑞士木屋(Swiss Chalet)餐館裡一個飢餓的人盯着一份四分之一(黑色)雞肉套餐那樣。如果我穿上豹紋裝,情況更糟。我的膚色以及混合的文化傳統給我打上了我不喜歡的標籤:那個酒吧里的“黑”女孩,那個公共汽車上的“小島女孩”。沒有人知道我到底是怎樣的,我立即被分配了一個模式化的類別,既把我和他人區別開來,也把我神秘化。我一直是那個女孩,而不只是一個女孩。
經過幾個月的自怨自艾、感覺自己從裡到外都很髒、想着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之後,我最終開始認清在我周圍發生的一切。在一個白人為主的城市裡,作為少數族裔女子的我被異國情調化了。在一個相當“無色”的城市裡,我是一份熱辣的“有色”商品;因為這裡沒有多少“像我一樣的人”。這種把女性異國情調化的做法源於被種族化了的女人不帶有“白人”的特徵、不遵循“白人”的文化。
這不是一種恭維;因為就和色情化一樣,異國情調化把女性的身體性感化、物化和種族化,把它擠壓進一個緊密的空間裡,在那裡性慾亢進的、原始的、危險的、有誘惑力的以及差異性的特性都被強加在我們身上。正如胡克思提醒我們的,對於非種族化的主體而言,異國情調化那些種族化了的身體是他們認識自己的一種方式。通過把有色女子定義為有差異的,白人男子得以保持種族和性別上的優越地位,與此同時把有色女子邊緣化、性慾化和非人化。
這不是說我就變成了躲在閣樓上混血的瘋女人,把所有白人男子一竿子打翻。也不是說其他種族的男子就不會這樣。我只是還沒有找到跨種族的、不把我的差異放在重要位置上的男女關係。我還沒有找到一個不是想利用我、想看看睡了我是否自己會變成新人的男子,或者一個見到我時不把可憐的那句“我喜歡黑人”掛在嘴邊的男子。
也許我只是找錯地方了。但是我談的比我的膚色和人們對它的反應更為深層的東西;我說的是特權、種族主義、殖民主義——那些權力體系和等級機構。是它們允許有色女子被異國情調化和他者化,允許她們被視為性感玩物和動物(而不是人類),允許她們被白種男人視為廉價的領地、變成征服的獵物。在我找到我的那個他且恢復對白人男子的信任之前,我拒絕讓自己再一次成為某人待辦事項列表上的一個勾。雖然也許我會錯過些機會,但是最終掌握方向盤的感覺很好。我感覺好極了。
{原文作者:易特麗•馬蒂斯,原文發表於郝芬頓郵報網站,本文首發於獨立新聞網}
【譯註】
1. 這個城市應該是安大略省的倫敦市,作者是西安大略大學的學生,西安大略大學就在倫敦市。
2. 貝爾·胡克思(bell hooks)原名格洛麗亞•讓•沃特金斯(Gloria Jean Watkins,生於1952年), 貝爾·胡克思是她的筆名(故意不大寫)。她是美國女權主義者、社會活動家、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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