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八十年代中期吧,的士在我們那個偏僻的小城也才興起不久,考慮到弟弟很喜歡駕車,家裡便籌了一些錢給他買了一輛果綠色的菲亞特跑出租,在市內跑,不論遠近都是五元人民幣,遠郊和縣城也就十幾二十元,生意還算不錯。當時的社會治安很不好,年輕人喜歡結幫打群架,深夜裡常常雇的士去約架,不去還不行。他們倒也講義氣,錢是一定付的,在離約架地點不遠的地方就下車,為的是不連累司機。那時也漸漸聽到一些劫匪專門搶劫的士的案件發生,這使我們很擔心,那個時候,我都經常深更半夜1、2點穿過黑暗的小巷子去廣場找他,不知道害怕。 有一天深夜,看看沒有生意,弟弟正想收工回家,忽然來了5、6個年輕人,要去城西。一看他們手中長刀短匕的,他心裡暗暗叫苦,知道推不掉的,只有讓他們上車。把他們送到目的地後,忽然發現副手座位上有一把尺半長三寸寬的大砍刀,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屠刀。他哪裡敢追上去還給那些人,只有快快地逃離。路過一座橋時,他停了車,想把這兇器扔進河裡,抬手的剎那間,覺得不妥,怕第二天豆子鬼來找他要,便收起來放進自己座位旁的箱子裡。誰知這一瞬間念頭的改變,第二天竟救了他的命。 第二天清早,大約6、7點,弟弟早早把車擺在了廣場停的士的地方,等待顧客。不多時,來了一個人高馬大三十歲左右的北方人,拖着一個大行李箱,在那裡轉來轉去。轉了大約個把小時,來到我弟弟面前,說是僱車去火車站,願出三十元(正常價格是十元)。弟弟看他轉來轉去,眼睛不斷地在停放的的士上梭來梭去,此時又主動出這麼高的價錢,就覺得有點不對勁。但對顧客的要求,沒有理由是無法拒絕的,何況那人要求的只是去火車站,一條大道,不是什麼偏遠地方,想來也無危險,就幫那人把行李箱放進後備箱,這顧客則自己鑽進了後座。 車子開到半路上時,那個顧客突然問我弟弟:“幾點鐘了?” 正當我弟弟抬起手腕看表時(可能是那時的車子沒有電子錶盤?我不記得了),他突然站起來,雙拳左右夾擊,猛擊弟弟的太陽穴。弟弟受痛眼冒金星,知道遇上了劫匪,便猛踩剎車緊急剎車,車子一下子失控,拐向路邊,他又猛蹬油門,同時大力打方向盤,小車便跳舞一樣在寬闊的大馬路上猛拐。劫匪一下子失去了重心,站立不穩,跌回了座位上。這時弟弟突然想到了昨晚上留在車上那把屠刀,立馬打開箱子,左手持方向盤,右手抽出了那把大屠刀,想都不想,就猛往後面揚,而此時那個劫匪重新站起來,想來勒他的脖子,這下剛好屠刀背擊在了他的額頭上,頓時鮮血直流。一看自己中刀流血了,又見我弟弟手中突然一把大屠刀,這劫匪馬上就軟了下來,開始求饒。 弟弟一手舉着刀,一手控制方向盤,把車停到了路旁,打開車門,把那個比他高出一大截的劫匪拎了出來,令他跪在馬路上,然後開始攔車報警。結果所有的車看見這一情景不但不敢停,反而從一邊溜了過去。總有半個多小時,居然沒有一輛車停下來幫他,反而廣場上已經傳開了:那個開菲亞特的司機在xxx地方殺人了,親眼看見的,手持屠刀,被殺的人血流滿面,blah, blah blah. 好不容易,一位同在廣場開的士的司機路過,弟弟叫住了他,去市公安局報警。市公安刑警大隊長帶人急忙趕來,捉住了那個劫匪後,對我弟弟說的第一句話,便是:“你怎麼不給他砍幾刀?砍他幾刀也是正當防衛,不會犯法的。” 弟弟卻只是靦腆地笑了笑。 到警局錄口供什麼的搞了大半天,弟弟大約是驚魂未定,到他的好朋友家休息去了,當晚家也沒回。等到第二天回家,我那大咧咧的老媽居然問都不問發生了什麼,劈頭便是一頓好罵,倒也不是責備他沒有掙錢,而是擔心他一夜去了哪裡。弟弟也是一聲不吭不解釋。等到後來知道發生了這麼大的一件事,老媽摸着弟弟兩個腫得老高的太陽穴,嚇得半天合不攏嘴,更是後悔得不得了。不久後,弟弟便把車賣了。 至於那個劫匪,好像是東北人,也不知他為何到了我們那裡,為何又想到劫車。而那把屠刀,弟弟等了好幾天沒有等到它的主人來認領,最終還是把它扔進了河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