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那些淺見之徒,永遠生活在昨日,因而反對任何只為明日的覓路者而設的觀念,他們對本書立刻發出呼喊,指為“悲觀主義”。但是這些人只是以為探求行動的本源,即等於行動的本身,只是熱衷於搬弄定義,而不知道命運為何物。我的書不是為這樣的人寫的。“ ——奧斯瓦爾德. 斯賓格勒
聽聽一百年前這位高人對民主本質和現狀的驚世預言和分析:
”當時的人們,雖然權力在手,卻仍為“普遍真理”爭論良久, 議論未定,兵已過河, 以致實際的力量,得以乘隙而起,把一干夢想家們擲落在一旁。” “在民主政治的土地上,沒有金錢,憲法的權利根本一無所用,有了金錢,方能夠妙用無窮,予取予求。”
民主的命運
作者:(德)斯賓格勒 / 翻譯:陳曉林
選自 《西方的沒落》第十九章
在剛開始的時候,民主只屬於知識分子的領域。 西方早起民主政治史上,有名的幾件大事:路1789年8月4日夜晚法國的“階級大會",“網球場的誓約”, 以及1848年5月18日普魯士的“法蘭克福會議”, 可算是歷史上無比高貴而純潔的事件——當時的人們,雖然權力在手,卻仍為“普遍真理”爭論良久, 議論未定,兵已過河, 以致實際的力量,得以乘隙而起,把一干夢想家們擲落在一旁。但是,與此同時,民主政治的另一目的,卻也並不落後,一徑潛滋暗長,終致,人們開始了解到一項事實:只有擁有金錢的人,才能利用憲法的權利,民主的權利。事實上,選舉權的功能,竟能夠發揮到,接近理想主義者所以為的高度,則必然是因為:有組織的金錢勢力,尚沒有從中操縱競選者的緣故。一旦這等勢力出現於政治舞台,則選票也不過只是徒具形式的公眾意見的記錄紙而已,對於真正操縱政治的權力結構,已不復具有任何正面的影響。 表面上,西方的,議會式的民主政治,與埃及,中國,阿拉伯等文明中的”民主政治“,大相徑庭,因為在那些文明之中,全民普遍的參政權,根本從未成立。但事實上,如我們這個時代,一般民眾,也只是在”選舉區“中,被集體操縱的一群,相對於政治的”主體“而言,也仍只是”客體“而已;這與巴格達人民對其教派統治,拜占庭人民對其僧侶階層,以及任何其他地方,人民對其統治結構所表現的集體服從,根本絕無什麼不同意義。自由,永遠只是純粹的負面現象。自由表現於對既存傳統,王朝,教主的摒棄,但是事實上,實際的政治權力,依然存在,絕未削減,只是有這些體制,轉入於新的力量中--如政黨領袖,總統,先知等等名目而已。相對於這些新的政治中心,大眾仍只是無條件地被動的客體。
古典人民的基本權力,曾伸展至擁有最高的國事與司法的職權。為了施行這些權力,人民乃集合於所謂的”公會所” (Forum) 中。 其實, 在“公會所”中,人民只是歐幾里得式的“質點”,被具體地集攏起來,以充作古典風格的政治影響程序下的客體而已,政客們可以用具體切近,訴諸感覺的手段,左右這些人民-- 舉例言之,這些手段包括:施於每一人眼前及耳邊的雄辯之術;包括很多我們看來,簡直厭煩不堪,難以忍受的方式,如嗚咽不休,擂胸頓足;對聽眾作恬不知恥的諂媚,對敵手撒異想天開的謊言;冠冕堂皇的辭令,慷慨激昂的陳詞;還有遊戲與表演,威脅與攻擊,無所不用其極。但是,最主要的,還是金錢。金錢之介入政治,早在西元前400年的雅典,便已現出端倪,到了凱撒與西塞羅時代的羅馬,便是達到了駭人聽聞的高潮。到處都是一樣,選舉的活動,從階級代表的提名開始,即已成為各政黨候選人的戰場,同時也即是迎接金錢源源進入的所在。而從查馬之戰以後,金錢的數額越來越趨龐大,“個人手中能夠集中的財富愈巨,則政治權力的爭奪,發展為金錢問題的程度便也愈大”。 西塞羅這一段話已足以說明一切,無需更做贅述了。然而,從深一層的意義來看,若認為這是賄賂舞弊,仍是為中肯 qi之言。這不是什麼多了行為,民主精神的本身,在達到其成熟狀態時,便已註定了必然會採取這樣的形式。西元前310年的克勞迪斯(Censor Appius Claudius), 無疑是一位真正的希臘精神的信徒,也是主張憲政的理想家,有如法國革命時代的羅蘭夫人 (Madame Roland) 圈子中的人物一般,在他所從事的政治改革中,確實不會在公民參選權上玩弄狡獪,也絕不會採用更改選法,以圖利己的政治“藝術”——但他所有的努力,只不過為這些“藝術”鋪路“而已。並不是民主的體系有利於舞弊,而是從最初應用民主政治開始,種族的特性便已出現,金錢便已發揮作用,而且,非常迅速地,完全控制了局面。終極而言,在金錢獨裁的時代裡,將金錢的運用,描述為一種墮落的標記,是頗不公平的事。 羅馬的公職,自從其產生的過程,需經由一系列的選舉以來,由於所需資金甚巨,往往使每一個政治家,都不免向其周圍的夥伴告貸。選舉的資金,或用於邀請所有選民晚餐,或提供角斗表演的免費座位,甚或登門送上現款——誠如西塞羅所言:“傳統道德,蕩然無存。” 選舉的資本,龐大驚人,有時達數億銀幣之巨。以羅馬一地所蓄積的款項之充沛,而西元前54年的選舉,由於動用太多的款額,竟使當時的利率,一時從4%,劇升至8%。凱撒競選“護民官”時,支付浩繁,以致克拉蘇必須為他簽約擔保二千萬銀幣,那些債主方肯讓凱撒離去赴任。而在凱撒競選“最高僧侶院”的職位時,由於信用過緊告貸無門,幾乎毀於一旦,他的對手卡特拉斯 (Catlus), 竟能認真考慮向他提出賄賂,逼他撒手。但是,對高盧的征服與開發——這也是出於財政上的動機——終使凱撒成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物。而凱撒之所以積聚巨款,就如今天南非的羅德茲一樣,乃是為了權力,並不是如凡理士(Verres) 一樣,或甚至克拉蘇那般,只是由於喜愛財富而已。相形之下,克拉蘇首先,但主要是一個財政家,其次才算是政治家。而凱撒掌握的, 則純是事實: ——在民主政治的土地上,沒有金錢,憲法的權利根本一無所用,有了金錢,方能夠妙用無窮,予取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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