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案是个投名状
不知有谁做过jury duty,我是没做过。很早以前聊起来的时候,有位老太挤挤眼开玩笑说,要是你不想做,只要唠叨一句:I don't like black,人家就不会选你了。其实作为女人,根本用不着找那么大题目,随便胡诌一个,我最近睡觉不太好,我可能怀上了,我总觉着我老公外边有人了...等等,人家就会离你远远的。招人喜欢不容易,招人烦还不容易嘛。
西方的陪审员制度不知道有多少年了,但越来越花瓶。美国98%的刑事案件都是辩诉交易解决的,大部分人不想落在奇葩陪审团手里。嘴上说爱死陪审团,可行动上是怕怕。有人的地方就有politics,陪审团也一样。美国有个老电影叫“12 Angry Men”,1957年拍的。中国2014年翻拍叫“12公民”,几乎一摸一样,就是换成了中国款。
穿越了半个世纪,横跨地球两端, 但两个电影完全没有违和感,都会让你会心一笑。人类没有变化,无论何时,何地, 都是一个德行!剧情是讲12个陪审员,为了一个小男孩涉嫌杀父的案子,在庭审完结之后,关门讨论的故事。有不耐烦想赶紧完事儿回家的,有泄私愤的,有地域、种族偏见的,有仇富的,有仇穷的...有冲动的,有理性的,有自私啥都不想管的,有较真儿要管到底的...各式各样的人。他们为了一个案子,吵啊吵,各种心灵甚至肉体的碰撞,饱受愤怒的折磨。其实把小男孩杀父的案子换成任何一个社会热点问题都可以。Angry这个词点到了要害,面对纷乱的世界,人们的愤怒会排山倒海而来,有出于私愤,偏见和情绪的本能的愤怒,有出于捍卫真相和良知的理性的愤怒,作为留下文明痕迹的人类,人应该要走出本能,迈入理性,才不枉为人。西方法律一直是遵从疑罪从无的原则,不错杀一个好人,比不放过一个坏人重要,这是法律最温情的部分,也是文明的标志! 最后电影并没有说小男孩是否真杀人了,那不是重点,也无关紧要,电影要说的,是关于文明。每个人心目中的良知,善意,正直和自省都是文明的源泉,人类在地球的历史中是一闪而过的,但人的美丽和意义在于, 人, 留下了文明的痕迹!
此次弗洛伊德案陪审团的裁决,过失杀人可以算有证据的,有录像和法医的paper,沙文以前也有执法不当被斥责的前科。三级谋杀也说的过去,三级谋杀和过失杀人很相似,本人才疏学浅,分不出区别, 估计陪审团也差不多。但是,但是,但是,二级谋杀从何说起呢?沙文有临时起意蓄谋杀死弗洛伊德吗?动机是什么?证据是什么?多年前辛普森案,那个白人警察有种族歧视音频为证,沙文有歧视的言行吗?如果无法解释也无法证明他想杀死他,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就不是murder,不是吗? 判二级谋杀是放弃疑罪从无原则的生拉硬拽。
如今网络资讯这么发达,网上人肉一个人很容易,弗洛伊德案的12个juror网上都有他们大致的年龄,人种,有的还有职业,法官说目前不会披露陪审员姓名,但将来确认没有危险后,有可能会披露。想想看,别说人们拿现有信息和公司里请 jury duty假的人相对照,找出你。就说法官说的以后没危险了,会披露你的姓名,你怕不怕?法官叫陪审员不要看电视不要看手机,BLM闹了那么久,各种政客团体包括拜登等都跑出来说三道四,怎么可能不知道?何况判决前,他们还被放了两天假回家去。想想看,任何一个没钱请保镖还想好好活着的人,他会怎么做?
所以,这个判决就是投名状,美国社会给民主党的投名状。这种在压力下放弃疑罪从无原则的做法,是文明的倒退! 美国终将为此付出代价。奥巴马事后“罕见表态”, 是啊,这种里程碑式的时刻,他怎能忍得住,不跳出来划划重点呢?他说啦:Today, a jury did the right thing... but... true justice is about much more than a single verdict in a single trial. 他的偶像说过一句话,叫做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他嫌一个不够,他要横扫! 扫吧,扫它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然后, 然后, 就剧终了呗,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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