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故事的人很无奈。 以前读《奥德赛》,看到第一句话就是:我请缪斯帮助讲故事。开始我以为只是个习惯开场白。可是没读两行,又来了:“这便是我祈求神圣的缪斯给我们讲述的故事。开始吧,女神! 随便你从哪里讲起。”荷马,你肿么的了?在古今中外讲故事的人中,你荷马要算第二的话,怕也没人敢称第一。且不说这身后千年的尊荣你并不知道,就是你在世时,希腊还不是任你横着走?所到城邦庄园,王公贵族搂你的肩,夫人小姐洗你的脚。金杯美酒,杀羊宰牛,人民大会堂里开流水席。怎么就这么没自信呢。不就讲个故事,至于要一直躲在女神裆下。 不过我刚在文学城讲了三天故事,就全懂了。而且很怀疑,即使三个缪斯一齐帮我,都未必顶用。这边刚一张口,立马就有人抬出历史的神牌来。这里不对头,那里不真实。即使我连声讨饶:故事,故事啊,我讲的仅仅是个故事而已。还是没用。追杀不已。感情这故事太草根了,遇到贵族出身的历史,先天性腿软。不抬个神出来挡挡,估计会连骨头渣都不剩了。 讲故事本是人的天性。人类记忆力比其它动物都长,所以自然会经常讲讲过去的事。这样几万年都过来了。千万不该的是出现了文字,然后就有了历史。刚开始还在象牙塔内,记记王公贵族的性交和生殖之类的事。不知那天就跑了出来,铺天盖地,处处伸手。搞得现在讲个老百姓的故事,都要求历史上正确。眼见历史日高,长成参天大树;故事日削,成了一地杂草。但做草也有好处,命硬。所以我一点也不担心,因为树么,总比草容易绝种的。今天这两个故事,就说说这故事和历史的恩恩怨怨。 特洛伊木马,今天大家都相信这是真的了。每个人电脑里都有,见到就赶紧杀。不过当年究竟有没有过,一直在吵。这真是人类特有的无聊。故事好听,你乐一乐就行了么。争那个真的假的就吃饱了撑的。不过你们再无聊,也超不过一百多年前的一个德国人,叫谢尔曼的。 190年前,德国有个牧师家生了个二儿子。这老爸,用中国话说就是个酒肉和尚。酗酒通奸打老婆,是坏事都干。这小谢出生后不久,老妈死了,老爸被教堂开除了,然后就醉着活完了余生。他基本是他大哥带大的。7岁那年,他哥送了一本伊利亚特故事集当生日礼物。谢尔曼一读就迷上了,一辈子就再没从这本书里出来。怀着对牧师深深的蔑视,他不读圣经,把伊利亚特当圣经。这里插一句,当年我也曾把这本书当圣书的。我倒不是很喜欢那里面的故事,觉得比《西游记》还差远了。我爱里面的插图,其中女神是裸体的。文化大革命中间一个青少年,有这么一本书,意味着什么,过来人你们都懂的。 一定是受了伊利亚特的影响,谢尔曼喜欢冒险。19岁就当了公司经理,到俄国贩卖矿产军火木材,掘了第一桶金。1850年美洲淘金热中,又冲到加利福尼亚,收购倒卖金砂。这回真发了,赚了五十万美圆。40年后加州铸的一盎司金币面值是二十美圆,所以我毛估估这当时的五十万,大约要相当于今天的一亿美圆了。 他的前半生写出来真是完美的励志篇,经典的凤凰男发家史。不到五十岁的亿万富翁,雇法国厨子,娶俄罗斯老婆,住英国房子,赚美国的钱。成年男人能有的梦想,他都实现了。不过仅仅如此还是不够的。他总得折腾出些事来,让我们今天能记得他。是有一件事,搅得谢尔曼不能安享清福。一个从少年时代就埋藏在心底的梦,还没实现。那就是特洛伊之梦,伊利亚特之梦。 合该历史看不起故事。这人有了能力之后,想要为他所热爱、心爱、挚爱的故事做一件事。可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他居然是想把这故事变成不是故事,升级成历史。我是想不通,他凭什么认为历史就比故事高呢?你听的时候是故事,你爱上的是故事,你怎么忍心把她搞得不成故事了呢?这世上可有一段历史,比这故事更美? 但地球人已经没法阻止他了。潘驴邓小闲,他一样不缺。还有他能力真不是盖的。他已经能说十一种语言。现在他要学希腊语。只用了三个月,从一句不会,到能讲一口流利的希腊话。他的方法是:把家里的仆人都解雇了,全换成希腊人。其中有两个专门负责从早到晚,不停地对着他讲希腊语,什么都说,包括骂人话。看来这个成功很难复制。 爱琴海上东风吹(有木有?)。老谢来了。他关闭了公司,带着索非亚(老婆)带着金钱。从希腊迈锡尼雇船出海,沿着当年胫甲坚固的阿开亚人的航程,来到达达尼尔海峡对面,斯卡曼德河的泛滥平原。一切严格按《荷马史诗》作向导。上岸后,谢尔曼一步一步地数,追寻当年联军出兵的里程,初步确定了特洛伊的位置:在土耳其西北部的一个小村庄希萨里克,锁定附近的一个小山包为目标。就地雇了二十个人开工。刚挖开山包的表层,就发现了一段石砖墙,这一发现让谢尔曼激动不已,他当时说:“这石墙有6英尺厚,建筑得牢固极了!……这就是荷马在史诗中描写的特洛伊城墙!”老谢当即拍板增加挖掘的力度,他雇用120多名工人,夜以继日地挖掘。120个人呢。今天你要雇一个美国公司帮你重建纽约。估计最多也就雇120个工人,其中还有二十个专门负责举牌子,提醒过往车辆慢行。 不挖不知道,一挖吓一跳。该着谢尔曼头大了,他挖到了七八个特洛伊!挖掘出来的城市废墟一层压一层,足有45英尺深!好几个城市,都是在前一个城市的废墟上建造的,其中部分城市曾被大火夷为平地。1873年,谢尔曼的挖掘队在接近小丘遗址的底层挖出了石铺路面和大号陶罐。同年5月,他们又挖到一栋大型建筑物遗址。这回谢尔曼坚信,他已经找到荷马史诗里特洛伊的最后一位国王普里阿摩斯的宫殿遗址。 这人发不发财,即使不是冥冥之中的天意,也是与当事人的天赋有很大关系。这老谢,估计你在他脖子上拴根绳,可以牵出去当探矿犬。6月14日这天,谢尔曼在坑边看工人挖掘。突然,“他隐约看见黑暗的坑里有金光闪动。”他说是说看见的,我压根不信。坑上坑下近百号人盯着,为什么别人都没看见?这合着就是金贩子的本能,或第六感。好个老谢,这么多年的江湖毕竟没有白混。脸不变色心不跳,拍拍手,召集所有人过来。以最平静的语气宣布:今天我过生日,挖掘工作提早结束。请大家到酒馆喝两杯,酒钱算我的。 现场的工人三三两两离去后,只剩下老谢尔曼和他的妻子索菲亚·罗兰。关键时候方显英雄本色。老谢不顾头上摇摇欲坠的石砖,甩掉西装,跳到坑里拼命往下挖。我挖,我挖我挖!大量黄金饰物一个接一个在砖石和泥土中出现,闪烁着黄澄澄的诱人光彩。挖出一个,老婆就收一个。后来,在坑的顶部的一个小室里,他又发现了许多金、银器皿和一批黄金珠宝饰物,包括3件头饰,60只耳环、6只手镯。近9000颗黄金珠子。其中那顶头饰尤为珍贵夺目,由16000多片金箔片串联而成,每片金箔都打造得异常精巧。谢尔曼手捧宝贝,热泪盈眶,心潮激荡:这,这,这一定是美女海伦的头饰,只有她才配得上这顶精美绝伦的首饰。 话音未落,他又做了一件事,把这个金冠带在他妻子索非亚头上拍了张照片。这个好玩。不知道那一霎那他看到的是索非亚还是海伦,也不知道他是满意还是失望。除此之外,整个世界都没让他失望。当时报纸的标题是:发现特洛伊古城的价值,可以跟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媲美。可在他死后,经过鉴定,谢尔曼在特洛伊发现的黄金首饰比他想象的要古老1000多年,而他挖掘出来的“特洛伊古城”,比历史上的特洛伊年代更久远,可能在普里阿摩斯王统治特洛伊之前数百年就已经被湮没。坑爹啊!这城市简直就是那些刚从诺亚方舟里走出来的人建的。特洛伊在哪里啊?如果他真的是挖对了地方,那特洛伊早已经被他当废土扔了。 阿伽门农从睡境中苏醒,神的声音 回响在他的耳边。他直身而坐,套上 松软、簇新的衫衣,裹上硕大的披篷, 系紧舒适的条鞋,在闪亮的脚面, 挎上柄嵌银钉的铜剑,拿起 永不败坏的王杖,祖传的宝杖。 披挂完毕,他迈步前行,沿着身披铜甲的阿开亚人的海船。 其时,黎明女神已登上高高的俄林波斯。 很美吧?哦,好像先前我说过些不敬的话,说不如水浒什么的。那算是关公战秦琼。关键是当时读没能找到身临其境的感觉。想想这百万字的故事,不用一张稿纸。荷马喝一口葡萄酒,拨弄几声冬不拉(像)。哇啦哇啦,又叭啦叭啦,就从这顿饭讲到下顿饭了。听的人个个身临其境。谢尔曼肯定也是找到的这种感觉。受 “找到特洛伊”的胜利的鼓舞,老谢的下一个目标很自然地便转向了希腊联军统帅阿伽门农王的迈锡尼城。说实话这个次序有些不吉利。当年阿伽门农远征特洛伊十年,百战凯旋。一回到迈锡尼就被他妻子和情人合伙做了。不过,可能是吸取了阿伽门农的教训:自己在外打仗,妻子在家被成百的求婚者围绕。老谢则走到哪儿都把老婆带着。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