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铁链女的事件,在海外掀起这么大的风潮,实属意外。类似铁链女在我所在的州这些年就解救过两起。一个二十多天,一个已经被锁了十年。但那些男主角都是白人变态和罪犯,不去和他们比。那个徐州渣男居然还一本正经地在过日子,这才让人震惊和荒谬。同时也让我们这些正经过日子的人,相比之下产生了巨大的道德优越感。一夜暴富,想不炫耀一下也难忍。但是,我想提醒诸位,我们这边觉得那家伙缺德透顶,他可能觉得非常委屈,自认啥也没做错。 用铁链锁着,是极端个例。但拐骗买卖妇女做老婆,还很多。徐州所属三个县就有上万例。那千千万万没有被真铁链锁着的被害妇女,却被看不见的链条锁住了,一样跑不了,解放不了。一个国家法律严禁,多次组织打击,为大部分国民不齿的现象,在一些地区长期普遍存在,是需要有全面的群众基础的。这不是执政理念问题,这种事情对共党专政有害无利;这也不是腐败问题。混到娶不上媳妇的,都是底层中的底层,腐败与他们无缘。贪官们也决不可能看上他们的财务。这也不是怠政问题。徐州的主官大多是外来的,能解决这个问题可以最快地出政绩。想升官没有不心动的。但做不了也不敢做。因为他无法与全体基层干部为敌,无法与当地百姓为敌。当地文化环境认为这种事是必要的,正当的。 沦落到买妻的男人,从经济上考虑未必强于自杀。不仅当时倾家荡产,债台高筑。今后多年都在还债,养家养儿负担更重。买来的女人,很大可能是原来就有种种生理心理缺陷,还可能饱受人贩子摧残。什么恩爱和睦都不敢奢想。要长期提防跑掉人财两空。甚至眼下就可能是被放鸽子诈骗。不到绝望是不会走这条路的。是什么让身心正常或多或少受过教育的年轻人,出此下策?我认为主要是文化环境压力,必须“成家”和“传宗接代”。这是天理人伦。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不孝这个罪有多大?那是和造反一样同列十恶不赦的。孟子讲过为了有后其它礼法可以先不顾。这些人不知道买卖人口强奸是恶是罪吗?当然知道。只是和传宗接代比起来,那些都是小事。大善可以掩“小恶”。 这些世世代代积累起来的伦理道德,深入人心。普及成共识。平常你生活再困难也一分钱不帮的亲邻,听说要买媳妇,家家户户帮着凑钱。无他,这是积德行善,义不容辞。有些渣男们的第一次强奸是亲友们帮忙摁着完成的。在我们的观念中都是共同罪犯。但在他们的伦理中这是行善。正经娶妻不算强奸,完成仪式后就能安心过日子,他们帮忙促成了一个家庭。被卖到山区的女性不用被绑着也跑不掉,全村男女老少都盯着。有一个村子没法开车,一群警察冲进去,救出人轮流背着跑,还是没跑掉,被全村人追上放倒,人又抢回去。有警察约好了夜里去解救,被发现后警车被掀翻底朝天,警察们只身狼狈逃窜。 这些地方全村全县就没一个好人吗?这些村民,平常自己之间经常冤仇吵打。但碰到这种事却瞬间齐心协力,没有共同的意识形态是做不到的。警察也从不武装解救。因为他们知道这些平常都是正常村民,只是这一刻被正义附体。他们觉得警察是来让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这破坏了他们的生存延续的生态环境底线。这一刻,他们毫不怀疑警察是在犯罪。他们平常也怕政府怕警察,但此时他们选择“舍身取义”了。 说到现在,好像压根就没想起来被卖妇女自身的权力和自由呢?其实,能保障权力的只能是法律,靠道德是危险的。因为村民们还有全套说法:首先,我们一没偷二没抢三没骗,付足了钱。自古以来就是合法交易。我们这边也是黄花大光棍,条件哪点比你差啦,不委屈你。结婚后只要你不闹不跑过日子,会对你很好的。生了儿子地位就高了,等你为儿子操心媳妇时就明白我们的苦心了。 。。你是怎么想的都没用,村民们在道德上自圆其说无所亏疚。 与村民们固然是鸡同鸭讲。但这些人口要上户口办身份领结婚证等,就要牵涉到政府部门公务员和警察,这些都是懂法执法的。为什么也都无碍地一一办成了呢?前面讲过,因穷才需要买妻,买后更是倾家荡产。这些人根本无力行贿。能做的,就是去磕头请出族中长老,找人帮忙。开枝散叶壮大宗族,本就是这些长老的正经事,所以也义不容辞。他们会找到在相关部门工作的亲属,打招呼:你出息了,可小四子可怜,这是他唯一能成个家的机会,你忍心破坏吗?还是尽力帮忙吧,好歹都有亲。能买妻成风,都是宗族势力残留较强的地方,这是必要条件。 是这些人心肠软,想帮自己的亲属族人再穷也能过上“像正常人一样的生活”?他们事先不知道这“正常人”会建立在让别人像狗一样被铁链拴着之上?我不认为这些人全都是冷血动物,我们对铁链女的同情他们会一点没有。但一边是亲戚,一边是外人。在特定的文化环境下,他们只能帮亲不帮理。哪怕国法党纪也挡不住,哪怕那些亲戚八杆子打不着,一辈子无能无用。可这就是伦理准则,无法抗拒的关系网。在传统的宗法礼法社会中,人的不平等多了一条:“以己为本”。就是说以自己为圆心,分成无数同心圆:第一层是父母;第二层是子女,第三层是兄弟,第四层是老婆。。。对每一层次的人的态度和做法,必须严格区分。越往外地位越低待遇越低。相比起远亲的传宗接代问题,族外人的权利自由,哪怕是生命,都抵不上的。当年墨家提倡要无差别地爱所有人,孟子跳起来大骂他们是无父无母的禽兽。可见这个亲亲等级制有多重要的核心地位。 宗法礼法传统还有一条非常强的信条,就是家族内事物不服从国家法律,不可以交由政府解决,必须以礼法为准则族内道德处置。孔子明确强调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孟子也反复强调这一条。并采用舜的榜样,父亲兄弟要杀他,不仅不能追究,还要装得其乐融融的样子。另外他还具体的出主意:如果父亲杀了人被抓,儿子应该劫狱将父亲救出来一起逃到海外去。有了这样的文化背景,这些违法事件就顺理成章地大批办成。过程中还没有人觉得做错了什么,甚至真心觉得是在积德行善。 注意我没有说中国文化就是这样的,只是说传统文化是这样,并只在局部地区有顽固强残留。总体中国文化已经转型,教育法律都是新理念,绝大部分地方也没了这种现象。但从传统到现代是个生产力发展带来的渐变过程。我避免使用进步野蛮等词汇。因为文化很难单纯做价值判断,只能看适应现实需要的程度。旧文化在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农经济环境时产生,也很适应。那时没有多少人口流动,经济发展水平相差不大,所有人无条件服从家族又一定程度被家族保护。婚嫁只在附近几个家族间世代交换。这种文化反而能维护社会安定减少犯罪。 生产力快速发展时期会带来社会环境剧烈变动。人口流动的增加和经济发展差距加大,相对落后地区留不住本地的年轻女性(不仅是经济原因,还有改变社会地位的驱动)。导致当地性别比例失调。另一方面,交通便利,让几千公里甚至跨国贩卖妇女成为可能。一部分来自更加落后地区,可能出于自愿和半自愿。另一部分,则是坑蒙拐骗的犯罪活动。无论何种都是违法行为受到打击,所以尽管总体上并不严重。可由于大范围来源汇向几个热点,造成一些地区集中爆发。而这些地区都是因经济发展落后于周围,文化转型最慢堡垒。 在二十一世纪已经完成工业化的中国,全国经济文化最发达的省份,存在长期买卖妇女并极端虐待现象,令人震惊。徐州历史上是文明发达,只在近代迅速没落。而且是四战之地,每次战乱都首当其冲。为了自保当地人不得不靠结成大宗族才能幸存。与临近富裕地区巨大的经济反差,加速了年轻女性的流失。但相比起绝对贫困地区,又有一定的购买支付能力。这都是徐州成为重灾区的历史地理环境因素。 这是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却又没有迫切的解决办法。单一方面的努力肯定不够,因为已经尝试了很多了。其中最没有用的,就是做道德批判。这本身就可能是一个道德造成的问题。上面那么多,就是想说我们和徐州男,其实不在一个文化环境中,持有完全不重合的道德标准。批判够不着。单挑出一两个道德信条出来说事,更是不靠谱。是的,旧文化中道德也不能拐卖良家妇女,不可以用铁链锁老婆。但道德规范并不是一条一条起作用的,必须在一个森严的等级体系中。每个大宗教都有不杀人的信条,但为圣战杀人就无上光荣。说明这“不杀人”远排在“信上帝”之下。“人人平等”一直是道德理想,但在礼制中就是犯罪,只有符合君君臣臣远近亲疏的对待,才是真正的“公平”。 当传宗接代神圣不可侵犯时,其它道德信条都要服从它。道德其实都是些化石,实物已逝,信条永存。一旦出现过,就永远存在。我们今天,道德还是那些道德,信条还是那些信条,只是重新组合了一番。父母之命排到了自由恋爱之下。传宗接代排在个人自由之后而已。道德批判有陷阱。因为你不知不觉就会落入到正用自己反对的东西去反对你支持的东西。现在许多城市富贵之家的年轻人,依然会遇到家庭“逼婚”。你要是推搪“找不到,除非买个媳妇”,你猜亲友们会怎么说?只要你肯,钱不是问题。不要怕花钱,挑最好的! 当一套道德体系起作用时,就支撑起一种文化。文化转型通常是缓慢的。教育可以起作用,但不会一两代人就能见效。教育只是知识,而文化是日复一日的现实生活场景。哪怕在新旧两种文化并行的时段内,一些人仍可选择引用对自己更有利的那一种。只要有部分人支持,就能行得通。一个文化还有不断加强自身传承的倾向。这些受害妇女在自己儿子需要娶媳妇时,很自然将买妻作为一个选项。铁链女事件是一个当地人发出来的,那个人真心觉得这个买精神病的妻,独立养大8个孩子的男人,简直是道德楷模,人伦英雄。全无意识到其中诸多罪行,还以为能在网上引起轰动,以期获得精神和物质支持。 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肯定会导致一个文化巨变。文化的变化永远落后于政治经济等。文化大革命方式有点加快作用,文革期间确实也没有了拐卖妇女现象。但那是靠强制反对所有传统,靠不断斗争让那些人暂时不敢做了。并不能长久。以后的反文革采取了全盘否定的方式,客观上导致了一些旧文化报复性回潮。这个事件怪政府,怪警察,怪泼妇刁民,看似都有理。但归根到底,文化不变难以根除。这不是颁布一条法律就灵验,也不是换一个市长,换一个警察局长就能行的。除非你将“人民”换掉。幻想清官是没用的。如果在当地民主选举,一个候选人说我一上任马上就去拐去骗去抢,一定要让我们的光棍们都能娶上媳妇。这人肯定当选。真能做到就是最好的清官。清官只是民意体现而已。 发展经济,固然有效,也仅是相对的。假设徐州经济高速发展,当地没了问题,可能也就是将问题推到附近的河南山东。这是由于经济落差造成的,“锅底”地区的年轻女性总会外流。主要办法还是要靠法律。现在中国法律对此并不是放任的,问题在于局部地区的文化阻碍了法律的落实执行。临时抱佛脚,是可以严惩像徐州男这样曝光的并情节特别恶劣的典型。现有的法律就有许多条文足以判定他犯了强奸拘禁人身伤害等等罪行。可不能指望靠杀鸡儆猴根本解决问题。很可能连吓阻的作用都起不到。他本人和当地许多人都会觉得特别冤枉。还有些人会解读成用铁链子锁人太过分。我们对买来的媳妇从来不动铁器,就不相干。 警察打击人贩子从不手软,毕竟那些不是本地人。但就像贩毒一样,只要有需求和暴利,杀头 也挡不住有人做。如果立法人贩子一律死刑,则也会像禁毒一样惨烈,会死很多警察和被害妇女。对于购买方的惩罚,对于受害方的解救,就更复杂。法律的特点是一刀切。积年已久,情况各异。有些残忍野蛮,也有相对温和人性的。被害妇女,也有已经认命半认命的,也有舍不得孩子的,也有来回反悔不定的 ,也有担心解救后生活无着的,等等。司法在取证方面也会困难重重。想一次性解决,不但执行不下去,还会造成很多的冤案错案,甚至人间惨剧。 我觉得巩俐拍的最好的电影是《秋菊打官司》。在传统文化中受了委屈,想去找法律讨回公道。可发现法律并不能给她真正想要的“公平”。在社会巨变时期,传统文化和现代法制间的不协调,会长期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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