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美國總統奧巴馬發表了關於崔萬•馬丁一案判決的講話。不少媒體報道稱此舉”令人驚訝”,他們認為奧巴馬本不必就此事發表演講的,但他選擇了演講的做法。究竟是什麼事情讓牛氣沖天的美國總統如骾在喉不吐不快呢?
—-種族歧視。
17歲的黑人少年崔萬•馬丁被28歲的喬治•齊默曼懷疑且跟蹤、最終槍殺身亡。這一事件發生在2012年,發生在美國出現了歷史上首任黑人總統,許多媒體揚言"超越種族的”時代已經來臨之後。
而事實上,崔萬•馬丁事件表明:美國社會的種族歧視問題依然十分嚴重;嚴重到身為首任黑人總統的奧巴馬感到難受的地步。因為身為一名黑人,他也曾被歧視過,也曾痛苦過、憤怒過。成為參議員後他的政治地位讓其免遭或少受歧視,成為總統更進一步減少他被歧視的機率。但是美國社會總體上的種族主義依然根深蒂固。如果真的存在超越種族的社會的話,美國還有很長一段路程要走。
奧巴馬痛苦地意識到這一點。他指出,雖然美國新一代人對於種族的態度在轉變中,"這並不意味着我們已經進入了超越種族的社會,也不意味着種族主義已經消失。"
不僅如此,他還意識到:不釆取行動,美國社會的種族歧視性質不會有變化。所以他在演講中提出了一些具體的意見。這些意見雖然不錯,但是也有很大的局限。這些意見似乎把草根的、自下而上的群眾運動視為不能帶來實際影響的政治行為,而把重點放在了體制內自上而下的變革上。
問題在於:從種族主義體制,或者說種族歧視的現實中得益的上層階級人士(白人占多數)為何要反種族歧視呢?
從這個角度看,奧巴馬的三點建議有點像無本之木。相反,判決出來後,美國各地的群眾抗議示威運動才讓我們看到了反種族主義真正的力量所在。
許多年前,我在讀碩士的時候,班上一位很強勢的黑人女生在課堂上揚言:她打算攀爬體制內的階梯,等到坐上高位之後再來推進社會變革。我疑心奧巴馬也是這麼想的。但是看看他如今的高位和權勢,他對於和自己膚色相同的美國黑人依然被歧視的現實又做了哪些實事呢?
和體制內自上而下改革的思路(或者可以稱之為”改良”)相反,從古至今,一直存在着自下而上打破現存體制(或許可以稱之為”革命”)的思路。雖然主流意識形態一再渲染革命之可怕,但是所謂主流,都是現存社會秩序的既得利益者。革命對於他們而言必然是恐怖的事。對於非主流、被邊緣化、被底層化的人們來說,革命帶來的恐怖未必比不革命維持的悲慘現實更可怕。
要反種族歧視,我們需要一切推動社會總體變革的力量。對於美國的有色人種來說,奧巴馬總統自上而下的變革如果能落到實處,當然好;但是他卸任之後呢?或者,他的想法無法實現呢?已故的歷史學家霍華德•辛認為,群眾和群眾運動才是推動人類(包括美國)歷史前進的主要力量。要消滅種族歧視,動員和組織群眾,積極推動自下而上的政治性運動,也許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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