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神話--公元一九六七年湖南道縣文革大屠殺紀實(83) 譚合成 卷九 第八十三章 牢獄生活 砰!身後傳來一聲沉重的鈍響,鐵門關嚴了。黃義大抬起頭看了看牆上貼的“監規制度”,白紙黑字,一共六條: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老實交代自己的問題;不准交頭接耳,不准高聲喧譁;不准帶火柴硬器入監房;不准抽煙飲酒;一切服從看守人員的管制;所有情況都要向看守人員報告等等。 從這一刻起,黃義大開始了人世間的另一種生活。 儘管所有的人從來都沒有告訴他,為什麼把他送進這裡來,但“監規”上寫得明明白白,送你進來就是要你“老實交代自己的問題”。 這個陳舊的看守所,共有12間監室,每間約10平方米,原為住4個犯人設計,現在大約要關三十人左右。監室里只有靠外牆三米高處有一個很小的通氣鐵窗,小到把所有的鐵欄杆弄斷,也難容一個人爬出去;地面是水泥地面,非常潮濕,特別是春夏之交,一發“水南風”,牆上、地上均是濕淋淋,伸手一摸全是水珠。只要在看守所里住上一年的人,手腳都會患上關節炎。縣廣播站站長唐厚文是一個文人,文革初被打成“小鄧拓”關了進來(文革初期道縣的文化大革命基本上是比照着北京的模式進行的,全國各地也基本如此,北京揪出一個大鄧拓,道縣就要挑一個小鄧拓;北京揪出一個大彭真,道縣就要揪出一個小彭真;北京揪出一個大劉少奇,道縣就要揪出一個小劉少奇……),在裡面坐了不到一年,患上了嚴重的關節炎,膝蓋腫得很大,白天、黑夜“哎呦”地叫個不停,吵得眾“牢友”無法入睡。牢房裡面又潮濕又陰暗,白天黑夜都要開燈。每天“放風”的時間只有五分鐘,只有在這個時候,你才能看到天日,看到太陽從雲層中灑下的金光。放風的時間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呼吸,抓緊時間、集中一切精力拼命地呼吸。唐厚文已經痛得走出去放風的能力都沒有了,眾人可憐唐厚文,每到放風時,便分頭攙扶他到外面去見點陽光,吸吸新鮮空氣。 犯人們睡的床,是四邊用磚頭砌有一尺高的一圈,中間搭上幾根木料,用長木板並排釘成的一個大統鋪。犯人進來從外面依次挨着睡,像擺鹹魚條子一樣,床的對面有50公分寬的空間,供犯人上下床和通行,裡面的檔頭放了一個大便通,前面的床位被先進來的老犯人占上了,最後進來的只有靠裡邊睡,腦袋邊上就是便桶。剛進來的人,不說別的,光是便桶濃烈的臭味就能讓你馬上暈倒過去。 因為每天只有五分鐘放風時間,而且是一個號子(監室)一個號子地輪流放風,放完一個號子,關好了,再放第二號子,所以必須跑步前進才能解完大便,即使沒有解完,五分鐘時間一到,武裝看守鈴聲一響,就馬上必須提上褲子拼命地往回跑,稍有遲緩,就要在外面的地上罰跪。夏天不管太陽有多毒,冬天不怕下雪下雨有多冷,露天中一跪就是一兩個小時。所有的人都特別害怕,不敢有絲毫遲延。 由於號子空氣齷齪,衛生條件十分惡劣,每天都有幾個犯人“拉稀”,沒有辦法,只能屙在便桶里,在那個窄小的空間裡,那個臭氣可想而知。黃義大剛進去的幾天,聞到那種熏天臭氣,就想嘔吐,頭昏腦脹,根本吃不進任何東西,送進的囚飯甚至一連幾天不碰,眼睜睜地看着別的犯人狼吞虎咽地把它吃個精光。 對於每天放風上廁所,他也非常難以適應。當縣長時,坐辦公桌的日子長了,習慣了慢條斯理地上廁所,從從容容地方便,像很多搞腦力勞動的人一樣,把上廁所看成是一種思考問題的時間。為了適應這種嶄新的方便程序,他真的沒有少吃苦頭。 號子裡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凡新進來的犯人首先要先倒7天便桶。就是在放風時,負責把便桶里的屎尿到進廁所。黃義大住進的那間監室,共關了31個人,黃義大一進號子,就有人說:“哎呀,義大書記,黃縣長,你也進來了?”經他一說,大家都知道了這位新進的犯人的身份,因着這個特殊的身份,加之一看,雙手捆得發紫,連筷子都提不起來,於是決定法外施恩,免了他7天倒便桶的“規矩”。 這間監房的三十多人,有因“派性鬥爭”遭報復抓進來的;有參與宗族械鬥的頭子和基層幹部;有因長期外出雲南、新疆等地區搞副業謀生的所謂“流竄犯”;也有個別偷摸扒竊的人;還有在外面打死人殺了人的刑事犯。這些從農村被關進來的人,最難受的是吃不飽、餓得發慌。有一些關得時間長了的人,因為肚子裡一點油水也沒有了,更是餓到了貪饞的程度。每人每餐十六兩一斤的秤,只有二兩八錢米(按規定是三兩米,因為每人要抽出二錢米的飯加給在外面挑水或搞其它勞動的人吃),飯菜分別用兩個小木桶送進來,每人一個鋁製缽子,大家推選出兩個分飯菜分得均勻的人來分飯菜,飯菜分好以後,統一擺在那裡,喊了釣(號)再依次按順序拿。菜里根本看不到一點油,吃的主要是蘿蔔、白菜,早餐就是幾塊酸蘿蔔。喝的水每個間子一天一桶子,大約二十斤,每人只分得一小口杯,天氣再熱,渴得難受,也只能留着這點水潤潤喉嚨,從來不敢大口喝水;一身再臭,不到一月,不得放你出來洗一次澡。大家只好每天早上送進的那十來斤水,各人用自己的洗臉巾浸濕擰乾,擦一下臉,餘下的水按每天三人輪流擦擦澡或洗洗短褲。所以凡進來的人,都希望早一點判刑到勞改場去,不管怎麼樣,勞改場總可以吃得飽一點,活動面也寬一些,寧願判重一點,也不願意關在看守所里,受這個閻王罪。 劉香喜也被關進了這個看守所,他受的折磨比黃義大隻多不少,可以說整個看守所三、四百號犯人中,第一個遭罪的就是劉香喜,黃義大只能屈居第二。比別人稍有不同的是,他從關進這張鐵門的那一刻起就下定了必死的決心,這也是性格的使然,他對自己說:“進來了就別想着活着出去,出去了就要把這幫‘殺人犯’送進來!”他的這種態度,理所當然地使他遭到比別人更多的打擊。對於自己的牢獄生活,劉香喜寫了一首劉氏七律《死牢》: 春來大地鳥無聲, 鐵窗驚夢桔花聞; 勒索捆打催人命, 老君爐里整七年。 後來成了“告狀油子”的李念德也在這前後,被送進了這個看守所,他沒有和劉香喜關在一個號子,也沒有和黃義大關在一個號子裡,而是關在勞動號子裡,這裡關的都是罪行稍輕的犯人。 顯而易見,李念德對於牢獄生活比黃義大、比劉香喜這些人適應多了。首先關在勞動號子這邊本身就要輕鬆很多,而且還可以見天日,每天還可以多吃得幾兩米。即便是不安排勞動,關在號子裡的日子,李念德也顯得遊刃有餘。僅以放風為例,每天鈴聲一響,他第一個走出號子,到院子裡溜一圈,伸伸腿,吸吸氣,然後慢騰騰地走進廁所,解完手,系好褲子,走出來,晃晃悠悠朝監房裡走,收監的鈴聲一響,他的一隻腳正好踏進號子裡,什麼都不耽擱,時間一點都不浪費。他年輕,身體壯,勞動力好,做事又機靈,為人又強霸,當時牢裡面也是“階級鬥爭為綱”,不像後來有牢頭、牢霸這些現象,若不然很可能成為一個牢頭或者牢霸。 李念德的這個號子關了也有將近30人,其中有兩個重要人物,都與殺人事件有些牽連,一個是“紅聯”副政委賀霞,一個是“革聯”司令張福山。 賀霞的主要罪名是“階級異己分子”,對於一貫認為自己“根正苗紅”的賀霞,這一點打擊最大,試想一下,一個階級立場最堅定,階級鬥爭覺悟最高的人,突然一下變成了“階級敵人”,那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賀霞就像受了宮刑一樣,身體的損傷說不上很大,但在心靈上比死還難受。但即便是在號子裡面,他還是很堅決地與身邊的這些人劃清界限,以一個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地監督身邊這些“階級敵人”的活動。據李念德說:“這個人最喜歡打小報告了。”而李念德也確實是一個不老實的角色,不老實的人到什麼地方都不老實,李念德在號子裡面經常干一點點違反“監規”的事情,大錯誤不犯,小動作不斷。這一天,李念德又做了一點違反監規的小動作,被賀霞匯報了上去。結果,從號子裡拖出,跪到坪子裡足足曬了兩個多鐘頭的太陽。這是李念德自進牢房以來從未有過的奇恥大辱,平日挨罵、挨打、挨跪、挨罰,都是別人的事,從來沒有搞到他身上過。他跪在坪子裡被火辣辣的太陽把腦筋曬出了毛病,心想:屌你老母親個“階級異己分子”,比起老子還要低人兩等(在李念德的心中是這樣分等級的,四類分子子女在四類分子之上,四類分子在“階級異己分子”之上。),敢打老子的小報告,老子不活了,老子跟你拼了。 體罰結束以後,回到號子裡,李念德走到賀霞面前:“你這個畜牲養的,敢打老子的小報告!”“我沒有……”賀霞剛要辯解,李念德的雙手已經卡住了他的脖子,這雙拿慣了鋤頭把子的手,鐵鉗一樣,掐得賀霞臉也漲紅了,眼也翻白了,嘴巴張得老大地拼命抽氣……監室里的人看到要出人命了,喊了起來:“報告武裝……” 武裝看守聽到喊聲,跑過來,把賀霞解救出來,又把李念德用銬子銬上,關了整整四十天的小號子。 張福山的罪名是“反動組織壞頭頭,打砸搶分子”。他入獄以後非常緊張,表現得極度惶恐不安,對自己的前途非常悲觀,身體狀態也越來越差。李念德看在眼裡,對他很同情,利用自己身強力壯的優勢經常幫助他,慢慢地兩人成了朋友。在李念德準備出獄的前一個晚上,張福山趴在李念德身邊悄悄地告訴他:“小李,我求你辦個事,我有一本材料,關於殺人的事的,放在我老婆手上,這個東西非常重要,都是證據。我自己保管不了啦,放在我老婆那裡也不安全,你出去以後,到鹽業公司找到我老婆……就說我叫你來取的。你千萬要把它保管好,這個東西遲早是有用的……” 李念德出獄之後,信守諾言從張妻處拿到了這本材料,這本材料就是“揭蓋子學習班”的材料匯總,李念德一看,知道是朋友的生死相托,連忙帶回去找到一個妥當的地方藏了起來。後因生活漂泊動盪,又先後換了10個地方保管,直至1982年才拿出來。李念德寫給鄧小平的“告狀信”就是根據這份材料寫成。 關於黃義大的牢獄生活,筆者想用黃義大本人寫的一段申訴材料說明之,非親身經歷者無論如何寫不出這樣入木三分的文字。 把我拘留審查以後,對我的人生摧殘,那就更殘酷了,因為這個牢房是(縣)武裝部軍管的,他們把我看成了不共戴天的大仇人,認為他們殺“四類分子”是“革命”行動,我身為一個共產黨員,當時又是道縣的縣長,跑到省里去四十七軍和省革籌的領導匯報,是為“四類分子”說話,是道縣“牛鬼蛇神”的總後台,是“階級異己分子”。他們依此上報了我與劉香喜兩人的死刑(劉香喜:復退專業幹部、群眾組織負責人,原縣革委會常委,堅決反對殺人,並為此而鬥爭),而且已經得到零陵地區支左領導小組,即原零陵軍分區的批准同意,並蓋上了大印上報到湖南省革命委員會要求處以死刑。因為我當時是省管幹部,地區還沒有權處死。後來,據說是華國鋒同志知道了此事,說:“這個人我知道,道縣大屠殺時他到長沙來找過我,為解決道縣的嚴重問題出了力,做了很多工作,有什麼問題叫他檢討檢討就行了……”判死刑省里沒有批,我這才從死亡線上倖存下來。 但是像我這樣手中掌握了他們殺人證據,而且又準備清算他們罪惡的人,倘若不能除掉,豈不是要留下無窮的後患嗎?他們豈能輕易放過我呢?因此他們採取了更加殘酷的手段,企圖把我關死在牢中。 他們摧殘我的第一個手段是,嚴格禁閉,不准我與外界有任何聯繫。同我關在一起的人,他們的親屬,甚至已判死刑犯的親屬,都可以送點吃的東西進來,而我則不行。我們把我愛人孫美姣(當時在縣文化館工作)流放到僻遠的小甲公社,幾個小孩也不准在縣城念書。把我的家庭搞得支離破碎。當時是低工資制,我每月工資90元,在縣一級來說還是比較高的,愛人工資每月40多元,由於物價低,兩個人的工資加在一起每月有一百多元錢,養活四個小孩,只要節儉一點,一般還可以過得去。把我抓去坐牢以後,他們把我的工資也停發了,每月只給30元生活費,還要扣出9元錢交坐牢的伙食費,剩給家裡的只有21元,愛人以及幫我帶着四個孩子的大姨,六口人,每個月只有60多元錢,生活非常困難。幾個孩子每天向媽媽鬧着說:“吃不飽,餓得作難!”我愛人只能是含着眼淚,無法解釋。大姨這時已經是60多歲的老人了,見着這個情況就帶着我的大孩子(年僅12歲)每天去挖土方賣,小女孩子年僅10歲,就去檢一點鐵礦砂賣……弄幾個錢維持生計…… 在如此艱難困苦的條件下,我愛人聽說我在牢房裡身體很不好,千方百計省下一點錢來,在鄉下買了一些藥,並買了一點豬肉,煮好後送到看守所。當時不准她請假,她頂着風浪,硬着頭皮送回來。沒有錢買車票,只能一個人走幾十里山路,徒步趕到看守所。她到了看守所,找到老所長歐春林同志,將東西放在他的辦公桌上,對老所長說:“老黃已關了這麼久了,身上又患有多種疾病,聽說他近來身體已經很虛弱了,我這裡給他送了點吃的東西和一點藥來,你行行好,給我轉交一下吧!”老所長說:“老孫啊,不行啊!武裝部對他看管得很嚴,每天都死死盯着他,軍管小組也經常給我們打招呼,不准他出來搞勞動,不准他與外界接觸,堅決不准接受他親屬送來的東西。我怎能給他送進去呢?萬一被武裝看守人員知道了,他會被整死,我也下不了台。他們說黃義大是反革命……現在只有慢慢地熬,看以後怎麼樣吧。”我愛人沒辦法好想只有含着眼淚,拿起那些東西,痛苦地回去…… 開始進牢房半年多,我不怎麼覺得餓,甚至吃不下東西,半年以後肚子裡的油水沒有了,飢餓成了一個讓人難受的惡魔。我感到胃在痙攣、在萎縮,但有一隻手從裡面伸出來,伸到喉嚨口,想要向裡面抓東西。再髒再臭的東西,吃到嘴裡都又香又甜。在這種近乎貪婪的食慾面前,人的尊嚴幾乎都喪失完了。牢裡一年到頭只有春節的大年三十,每人才能吃三、五點像螺絲肉般大小的肉丁和一點點粉絲,湯里可以見到一點油星子;平時的菜里是嘗不到油味的。 1969年的春節,也是我到看守所以後的第二個春節。我心裡盤算着,今年的春節怎麼過?想來想去,也沒有什麼可求的,因為這裡天天餓得慌,就想過年這一天非要吃一頓飽飯不可。於是,在春節前七天,我就開始作準備,每天從我分得的老秤2兩八錢飯里留下手指大小的一坨飯,儲存在口杯里(冬天不會餿),準備大年三十晚上吃一餐飽飯!我想在這三百多犯人的看守所里,也只有我一人有這個創造和發明。誰知過年的頭一天,又開始“清籠”了。“清籠”就是清理監房。這一天烏雲密布,北風刺骨,整個看守所戒備森嚴;武裝看守、軍管小組的人員全部出動,一個一個監房清理,清到哪個監房,監房裡的所有被關押人員帶着自己的衣物用具,全部站到監房門口的坪子上,一個個地進行搜身檢查,褲子上有皮帶的一律脫了丟了。到檢查我的時候,武裝部的科長、軍管小組成員,還有看守所的武裝人員全部圍攏過來,特別凶象,一件件的衣服要我脫下,被子抖了又抖,一個個衣服口袋翻了又翻,都沒有查出什麼問題來,這時他們突然看到我的口杯里有些剩飯,武裝部的一名科長高聲叫道:“黃義大,你這飯是怎麼來的?”我說:“是我昨天不舒服,不想吃,又捨不得倒掉留下來的。”他們把眼睛鼓鼓地看着我沒說什麼。可另一個軍管小組的人走上來說:“他媽的,簡直扯淡,牢裡還有飯剩?跪下!交代你究竟搞什麼鬼!”一腳將口杯踢起,滾出好幾步遠。我處心積累的過年飯,被他們踢得撒了一地。多麼痛心啊!叫我跪,我偏不跪,我昂首挺胸地站在原地。這時歐所長過來低聲地說了一句:“你撿起杯子進去吧 !”待我進去以後,他“咣”的一聲將門鎖上了,我才沒有吃更大的虧。 第二天,大年三十,下午六點鐘,各個監房的門鎖均在響動,送飯的人來了,大家分完了飯菜,都在不聲不息地各自吃着。這時外面的爆竹聲響徹雲霄,我家離看守所也就是200米遠,我將飯菜放在床頭,心裡想着:我的小孩子是最喜歡放鞭炮的,他們今年還會放鞭炮嗎?我愛人帶他們回家過年來了嗎?他們能吃些什麼呢?大年三十講的是過年團圓,可他們的爸爸卻不能同他們坐在一起過年,他們能吃得下嗎?我愛人這時會不會哭?我希望她不要當着孩子們的面哭,無論如何要帶着孩子們好好地過一個年,告訴他們爸爸是無辜的,用不了多久就會出來的……一旁的牢友,見我呆呆地坐在那裡,有的過來勸我,給我端起飯說:“老黃,吃吧,等一會飯菜都涼了……”第三天是大年初一。我從小在家,爸爸媽媽每次過年都要說,這一天是新年的開頭,一言一行都關繫着全年的吉凶禍福,小孩子不得亂說話,要講也得講那些吉利得福的話。可以說,人們對大年初一這一天是很迷信的。我一早起來,從監房的小窗戶往外一看,白皚皚地下了一地雪,感到很興奮,隨口就念起了毛主席的《沁園春·雪》:“北國風光,千里冰封,萬里雪飄……”恰好看守“武裝”就在外面,被他聽見了,大喊一聲:“黃義大!你剛才說什麼?”我說:“沒說什麼,念了一下毛主席的詩詞。”他說:“什麼詩詞不詩詞的,你就是故意搗亂!出來!”把監房門打開,把我叫了出去,命令我跪下。我說:“我又沒有違反監規,跪什麼?”他更兇惡了:“你跪不跪?再不跪下,我拿根繩子來捆死你!”這些人是說得出做得到的,捆人更是他們的家常便飯,他是受上司指使,特意躲在我的監房門口監聽,等着要找我的麻煩,我真怕在這個“大吉大利”的大年初一里,就被他們死死地勒一繩子。只好在雪地里跪了一個多鐘頭。其它監房的人看到這個情況,都在悄悄地說:“黃義大一大早就被弄出來拜年了,我們可千萬小心點。” 我們對我狠下毒手的第二個手段,就是對我進行死捆狠勒,這對我的身體摧殘是最嚴重的。我自1968年10月被抓入牢房後,以批鬥為名,對我進行勒捆不下百次。每次都是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我大體盤算了一下,批鬥會開了一百多場,一般是我和劉香喜同志二人一起去的。每次把我們兩人喊出去,先弄到看守所的一間小房子裡,早有六、七個拿着繩子的人等在那裡,我們一進去,就叫我兩跪在地上,然後他們就用新棕繩將我們的雙手反捆到背後,又在我們的身後放一張木凳椅,他們一隻腳站在木凳椅上,一隻腳踩在我們肩背上,雙手用力拼命地勒,拼命地往上提,勒得繩子“咯咯”發響,有時新棕索經不起力勒斷了,又重新換一根接着勒,捆得我們雙手烏紫,血在手指頭上變成烏黑,心臟“咚咚”地跳到嘴裡,最後不知疼痛昏厥過去才放手。就這樣先在看守所內死死地勒捆以後,再“五花大綁”拉去批鬥會場。到了台上,又是一陣兇狠的捆勒,加以手腳上的“動作”,整得死去活來。上午從看守所拉出去,折騰一整天,傍晚才能回到看守所,那時已經是面目全非、不成人樣了。雙臂紅腫紫脹,渾身疼痛難耐,臉也腫了,嘴唇卻乾渴得裂開了口子,眼皮像鉛一樣沉重,麻辣火燒,像有人拿着燒紅的煤球烤着我的眼睛。走進監房,同監的牢友都圍到我身邊,問今天怎麼樣?我只有搖搖頭,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他們把分給我的那一份已經涼了的飯菜端來給我,我嘗了嘗,哪裡吃得下啊!有時吃幾口,吞咽的痙攣使喉嚨像刀割一樣難受,只好躺下不吃了。就這麼被折磨得飢不能食、寢不能安。可是一到第二天黎明,牢門一響,照例又來了幾個手持繩索的暴徒,一邊吼叫着我的名字,一邊架着我出去,拉到鬥爭會場上,昨天做的一切今天又重新來一次……如此循環反覆地拉到各鄉、鎮、場和一些重點村去進行批鬥,使我的血管、肋骨均受到了嚴重的內創,把我這樣一個過去身體很棒的人,摧殘得左手殘廢不能提重東西,以及心血管病、心臟病、高血壓等多種疾病纏身。現在一到冬春之際,渾身的骨骼均痛得難受,常常是夜不能眠。 特別是1969年春,在道縣一中大禮堂,有武裝部的劉××副部長和周××科長以及縣革委副主任王安生等人主持召開的以鄉、鎮、場、廠的武裝部長為骨幹、全縣每個村民兵營長參加的一次所謂的“貧下中農抓革命、促生產大會”,在這次大會上,他們打算不把我整死,也要把我整成一個廢人。這一天,整個看守所的早飯比平時提前一個小時送來,監房裡的氣氛一下緊張起來,有的人預測,今天准有大事了,可能是要召開槍斃人的宣判大會啦!大家均在一種緊張的氣氛中等待着,突然七號監房的門響了,我的心“咯噔”一跳,難道今天是我要大難臨頭了?果然是把我喊了出去。接着九號監房的門也響了,把劉香喜同志也喊了出來。仍是像往常一樣,先把我們兩人拉到看守所的那一間小房子裡,照例又是他們站在板凳上,將我們兩人死死地捆勒一陣以後,給我們訓話說:“今天你們兩個在會上要老實一點,否則要你們的命!”上午八點鐘,我們兩人被拉進了大會場,在一陣吶喊聲中,把我們架到了台上。根本還沒有人發言批判,就上來一群人就對我們緊勒死捆,把我們捆得臉青手紫。這時候台上有人提出,要把我們的衣服脫光了再捆。從會場的氣氛和指揮這場鬥爭會的主持人的情況看,我感到今天的事態特別嚴重,是一場生與死的博斗。當時我想,我死不足惜,沒有什麼可怕的,但那數以千計含冤被殺的無辜生命,沒能得到平反昭雪,那些指揮殺人的犯罪分子還沒能清算,我不能這樣不清不白地被他們整死!我一定要愛惜自己生命,保衛自己的生命,決不能讓他們的陰謀得逞!這時有十多個人圍着我,按頭扯頭髮,用腳踢要害部位,剝我的衣服……這天外面陰雨綿綿,室內很寒冷,他們我的棉衣扣子全部撕脫了,毛衣扯爛了,扯着衣領“嘩嘩”地往下拉。我口喊着“暴徒!暴徒!”雙手緊緊箍住衣服,護住胸膛,躺在地上不停地滾動。他們則拼命得拳打腳踢剝衣服……他們把我踩在地下毒打的時候,我已經沒有疼痛的感覺,只覺得天黑了,一個巨大的聲浪在我身邊滾來滾去,當時我好像只有一個意識還存在着:我還沒死,我還沒死,我還沒死,沒死……這時候台下有的人站起來高喊:“不能這麼搞!黃義大犯了什麼罪?你們乾脆拉出去槍斃他算了……”台上的人則高呼:“打倒保黃派!保黃有罪!罪該萬死!”台下的人也高喊:“要文斗!不要武鬥!”主持會議的那幾個人,原來裝着什麼都沒看見,現在看到這種混亂局面,對着麥克風大聲喊道:“大家不要亂動,一切行動聽指揮。”但是整個會場大亂了,人民群眾對他們的倒行逆施發出了抗議的聲音。鬥爭會顯然無法開下去了,他們只好宣布散會,把我和劉香喜押出會場送回看守所。途中經過我家門口時,我看到我愛人流着淚站在那裡。她見我一身衣服撕得稀爛,被打得鼻青臉腫、嘴角流血,氣憤地跑到縣武裝部,找到了新調來的政委兼革委會主任陳鳳國同志質問:“黃義大究竟犯了什麼罪?是不是構成了死罪?即使構成了死罪也要依法判決才能執行!怎麼能這樣把人家整得死不死、活不活的呢?今天在一中的批鬥會上,就是想把它的手搞脫,剛才拉起從街上經過,鎮上的人哪個不議論紛紛,根本看不下去,今後就是要勞動改造也要有一雙好手嘛!”陳政委聽後說:“今天的事我不知道,我再查一查吧!”此後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拉我們出去批鬥。 他們摧殘我的第三個手法是企圖把我關死在牢中。 關在看守所,比在勞改場更受罪。每天吃不飽,見不到陽光,空氣污濁,整天要你坐在窄窄的木板床上,不准下地走動,不准與人交談,有一段時間就連在監房內解小便均要事先喊一聲:“報告武裝,解小便。”才能下床,否則也要拉出去罰跪挨打。 我在看守所內,睡的地方只有2尺1寸寬?每天喝的水只有不到1市斤。 我從1968年11月14日入牢起,到1972年4月1日止,四十個月的牢獄生活,等於下了一次長時間的地獄。在這麼長的時間裡,一直沒有一個人來找過我問話和提審;也沒有要我寫什麼交待材料。我曾兩次向道縣軍管小組寫信,質問他們:我究竟犯了什麼罪?為什麼不經任何手續,也沒有逮捕證和拘留證,我本人從未在任何一個證件上籤過名,畫過押,就將我關押這麼久?我要求你們當面審訊我,最好是公開得審訊我,有罪就判刑,無罪就釋放。 1972年4月,林彪反黨集團垮台以後,這一夥殺人的指揮者,感到再也無法一手遮天了,才與1972年4月1日,將我從看守所放了出來,押送到距縣城30多公里的一個叫做洞尾煤礦軟禁起來。此後我開始過着比看守所稍好一點的軟禁生活。軍管小組專門派了兩個人跟着我,並給我劃定了活動範圍,規定“四不准”:不准接見外人;不准接見家屬;不准寄信、打電話等任何形式與外聯絡;除勞動和吃飯,不准離開反省室。 王安生這時已當上了縣革委副主任、軍管小組組長,他親口指示看守我的兩個人和洞尾煤礦礦長周××同志,要我下煤井去挖煤。周礦長見我身體已極度虛弱,又患有心臟病、高血壓、關節炎等多種疾病,不用說下礦井去挖煤,恐怕走不到礦井底下就會摔死。他跑到縣城,找到武裝部政委兼縣革委主任陳鳳國同志說:“根據黃義大目前的身體狀況,絕對不能讓他去下井,如果一下井,馬上就會出事故。”陳政委答覆說:“那就安排一點力所能及的事給他干吧,不能下井,就不要勉強了。”以後才改為養豬和種菜。 在洞尾煤礦的軟禁生活,整整過了一年,隨着林彪反黨集團罪行的深入揭露,很多問題逐步清楚,我才被宣布恢復自由,回到家中與家人團聚。(1981年5月,中共道縣縣委紀律檢查委員會對黃義大問題進行複查,經零陵地委和湖南省委批准,推翻所有誣陷不實之詞,予以平反並恢復名譽。) |